夜雨聆风学习资料网

ARTICLE · 1046069

明知会烂尾,软件项目为什么还要最低价中标?

明知会烂尾,软件项目为什么还要最低价中标?

企业 Agent 群中,大家在讨论一个软件项目:甲方预算500万,三家软件厂商经过100多轮竞标杀红了眼,最低报价来到了50万。最后甲方自己都受不了了,骂到:你们都是神经病吧,这个价格能做好项目?

类似的故事大家可能都听过很多:砍价到极致的结果,往往就是软件公司用毕业生滥竽充数,最终导致项目延期,甲乙方撕破脸皮。

从技术角度来说,限制这种无底线的最低价中标,肯定是有方法的。最简单的就是降低价格权重,比如价格分只占30%,同时提高公司资质、团队经验的权重。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方法往往效果不理想。这背后的关键在于:中国软件行业的核心问题,说到底其实都不是管理或者技术层面的问题。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我就不直接说问题的根源了。今天给大家对比分析一下外企、民企和国企的招投标,答案其实就不言而喻了。

首先说外企(特指欧美外企)。外企选择供应商,相对国内企业,价格的权重真的很低。

我自己在外企呆过几年,我的感受是,在中国,外企是相对善待供应商和员工的一批企业。

为什么要把“员工”和“供应商”放到一起呢?我个人愚见:本质上来说,员工也是企业的“供应商”,只不过合作关系更紧密而已。所以,对员工好的企业,往往也会对供应商好。反之亦然。

举个例子,我在外企的时候,从来都是双休,每年年假都休足,加班也有加班费,而且严格符合国家标准。公司在工作中可能要求很高,但是从来不会占员工的便宜。

后来,我离开外企去了 SaaS 公司,服务的客户也有外企。有一次和客户的一位总监(项目负责人)讨论合同范围,她再三叮嘱,需要投入人天的工作,千万不要在合同中漏掉了。

生怕我们吃亏。

外企为什么这么慷慨,我觉得最核心的原因在于:很多外企在中国的分公司,仍然遵循全球统一的管理制度。

举个例子:Oracle 的全球差旅政策,不管是领导还是员工,出差都可以住国际星级酒店。按道理说,中国员工大部分都能接受住快捷酒店,但是因为 Oracle(中国)也遵循统一的全球差旅政策,所以我们出差也都是住国际星级酒店。

说白了,外企对供应商慷慨,是因为他们的总部已经习惯了不压榨(抑或是不敢压榨)员工和供应商,中国分公司不过是跟着沾光而已。

最近几年,外企陆续撤出中国,或者降低中国分公司的级别。而中国软件行业的恶性价格战,近几年也呈现愈发激烈的趋势。我个人认为,这两者多少有一定的关联关系。

说完外企,再说民企。

先做出一个可能略片面的评价:中国大部分民营企业都非常在意价格,但并不会唯价格论。

就说我自己在民营甲方负责的一个招投标吧。当时有2家软件公司进入决胜局,一家800万,一家1600万。最后中标的,却是1600万的公司。

原因很简单:民营企业上系统,是为了解决业务问题。他们当然看重价格,但是更看重软件公司有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虽然报价800万的公司,也宣称自己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在成功案例、公司品牌方面明显不如报价1600万的公司,所以最终遗憾落选。

当然了,如果几家软件公司的产品、服务和品牌都差不多,那么民营企业的招投标同样也会陷入惨烈的价格战。

说白了,在中国,民营企业的利润都是抠出来的。既然产品、服务和品牌都差不多,那我为什么不选择价格更低的呢?

我个人觉得,中国民营企业和欧美外企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相同的地方在于:他们买软件,都是要真正解决问题,所以相对还是更看重软件公司的能力。

不同的地方在于:中国的民营企业确实太苦了,他们早就习惯了一分钱掰成两半来花,那么当然就不可能太优待供应商。

最后说一下国央企。

最低价中标的情况,在国央企可能是最严重的。我本人在一级央企工作过多年,在 Oracle 工作期间,也服务过很多大型国央企,对国央企的招投标情况,多少有一些了解。

其实,央国企的 IT 部门和业务部门,同样也看重产品和服务质量,看重能不能解决业务问题。但央国企相对于外企和民企,有3个特点:

第一,大多是传统企业,软件赋能相对有限。

比如,央国企的很多企业软件本质上都是管理软件,对一线业务的赋能相对有限,做到80分就已经足够,对供应商的要求也就相对不高。

既然要求不那么高,自然谁便宜就选谁。

第二,经营稳健,没有生存危机

央国企不像民营,经营不善就会面临倒闭。对于央国企来说,上不上软件,上好软件还是坏软件,其实都是锦上添花的事情。既然如此,选哪一个供应商其实也没有那么重要。

相对来说,民企的生存危机更重,而好的软件能够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的生存几率,他们自然就会更看重软件的实际价值。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央国企最首要的职责不是盈利,而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现在审计越来越严格,说白了就是防止有人徇私舞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这肯定是没错,但也会带来一些副作用。

就以前面“1600万高价中标”的案例来说,如果是在国央企,面对审计,项目负责人甚至高层领导如何证明不存在徇私舞弊呢?又如何证明1600万的供应商,服务质量显著优于800万的供应商呢?

你会发现,这件事真的很难自证清白。毕竟800万的差价,这里面的腐败空间实在太大了。

所以,当供应商报出一个离谱的低价,项目负责人大概率也知道项目要烂尾,但是,为了避免未来的审计风险,最安全的做法,还是最低价中标。

当然了,国家也不是没有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比如,发改委就曾经明确回应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等于唯价格论,更不等于接受和纵容低于成本中标。

也期待国家能加强对于“唯价格论”的治理。

到这里,似乎说清了弊病的根源,似乎又没有说清。但是能说的,我都已经说了,剩下的,就只能靠诸位脑补了。

相关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