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 1102213
鄂尔多斯市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政策说明
—— 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整理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已取消,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在实际生活中,城镇地区与农村牧区在土地权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社会保障等方面仍存在差异。
鄂尔多斯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相关单位如有户口迁移方面的疑问,应以拟迁入地派出所的答复为准。
二、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的四种情形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根据夫妻双方原户口所在地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 城镇户口一方投靠农村户口配偶(城镇→农村)1.1 这是村民最常问到的情形1.2 即通常所说的"非转农"
2. 农村户口一方投靠城镇户口配偶(农村→城镇)
3. 农村户口一方投靠农村户口配偶(农村→农村)
4. 城镇户口一方投靠城镇户口配偶(城镇→城镇)
以下逐一说明。
三、情形一:城镇户口投靠农村配偶(城镇→农村)
政策结论:鄂尔多斯市原则上不予办理。
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现行规定:全市停止办理"非转农"户口,严格控制市内外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农业户口。
可以办理的例外情形(仅限于以下三类):
1. 大学毕业三年内回原农牧区落户1.1 本人原籍为我市农村牧区,大学毕业三年内可申请迁回
2. 转业军人回原籍落农业户口2.1 须符合军人安置相关政策
3. "农转农"夫妻投靠3.1 双方均为农村户口才能办理夫妻投靠,城镇户口一方不符合此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是城镇户口,想通过结婚将户口迁到鄂尔多斯的农村牧区,现行政策不支持。
四、情形二:农村户口投靠城镇配偶(农村→城镇)
政策结论:可以办理,政策宽松。
鄂尔多斯市近年来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1. 全面取消城镇落户条件限制,推行"零门槛"落户
2. 通过夫妻投靠方式迁入城镇,只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和结婚证
3. 可通过线上平台("蒙速办"APP、内蒙古公安厅政务服务平台)申请
4. 部分地区对新落户人员还有一次性补助(如康巴什区发放1000元)
需注意:户口迁入城镇后,若不涉及征地拆迁等特殊情况,原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可依法保留,但不再参与村集体后续新增福利分配。
五、情形三:农村投靠农村(农村→农村)
政策结论:可以办理。
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符合鄂尔多斯市"农转农"夫妻投靠政策。
办理材料:
1. 双方居民户口簿
2. 双方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4. 书面申请
5. 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视各旗区具体要求)
六、情形四:城镇投靠城镇(城镇→城镇)
政策结论:可以办理,流程简便。鄂尔多斯市已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城镇之间的夫妻投靠迁移只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和结婚证即可办理,承诺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关键提醒:户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这是村民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请务必向村民解释清楚以下区别:
1. 户口迁入农村≠ 自动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1 根据2025年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成员资格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1.2 即使户口落在村里,若未经集体认定,也属于"空挂户",不享有土地承包权、集体分红、征地补偿等权益
2. 原农村户口迁往城镇后2.1 已确权到个人名下的承包地、宅基地权益依法保留2.2 但不能再申请新宅基地,不能再参与村里新增土地和福利分配
八、常见问题解答
Q1:我是城镇户口,嫁给了农村户口的人,能把户口迁到村里吗?
A:鄂尔多斯市目前停止办理"非转农",城镇户口无法迁入农村牧区。但可以登记为城镇户口,或维持原状不变。
Q2:我是农村户口,嫁给了城镇户口的人,户口迁到城里后村里还有我的地吗?
A:已确权到个人名下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权益依法保留,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也不再参与村里后续新增土地分配。
Q3:既然全国都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为什么城镇户口还不能迁到农村?
A:虽然户口本上不再标注"农业"或"非农业",但农村土地权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仍与户口登记地挂钩。各地基于保护农村集体权益的考虑,对城镇迁往农村仍设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