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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明”之后,还要“能区分”
“能说明”之后,还要“能区分”
——四上《我的家人》习作教学反思
批完几十篇《我的家人》,我发现一个个家庭明明不同的,作文里的人却几乎都差不多。妈妈勤劳,所以做饭、洗衣、扫地;爸爸辛苦,所以早出晚归;奶奶疼爱我,所以接送我、给我做饭。
几乎没有一篇偏题,材料和特点之间也都有关系。更让我不安的,是这样的作文,很可能正是我自己教出来的。我的确在课堂上反复强调写人物特点,要有证据。
我给孩子看过两个写“妈妈爱干净”的片段。一个直接说:“妈妈特别爱干净。”另一个没有出现“爱干净”三个字,而是:
妈妈刚进门,目光就在鞋架旁停住了。“谁的鞋?”我低头一看,两只运动鞋一只朝东,一只朝西。我赶紧跑过去摆好,她这才换鞋进门。
孩子一下就看出来了。第二段没有告诉我们妈妈爱干净,可那个爱干净的妈妈却浮现在了眼前。接着,我又让他们给“急性子爸爸”选事例。每天六点起床,不能证明急;晚上喜欢喝茶,也不能。一次全家出去旅游,妈妈还在屋里收拾,爸爸已经背着几个包站在电梯口不停地催——这件事才真正看出爸爸的“急性子”。
那节课,我很满意。孩子也确实学得很快,快到几十篇作文开始用同一种办法写人。问题大概也就是从那时悄悄埋下的。

一、从能说明到能区分
“事情能不能说明人物特点”,当然是选材的第一道关。写急性子,喝茶不行;写勤劳,做饭扫地当然可以。可是批完作文,我才意识到,还有一道更重要的关没有带孩子去过。那就是为什么偏偏写这一件,而不是另外十件?
前一个问题关乎“相关性”,后一个问题关乎“区分度”。相关性让文章不跑题,区分度才让人物不雷同。
这次有个孩子写姐姐爱干净。她没有只写“姐姐经常打扫房间”,而是写自己脚脏了,姐姐不让她坐床;饼干屑掉到地上,姐姐马上受不了。事情一点也不大,却很难随手换给另一个姐姐。
这才让我明白,“区分度”并不是让孩子寻找稀奇的故事,而是在普通生活里找到这个人的习惯、反应,以及只有他们之间才会留下的痕迹。
“妈妈每天做饭”当然能说明勤劳,可它首先属于“一类妈妈”;只有写到某一个眼神、一句口头禅、一个别人未必会有的动作,“这一个妈妈”才慢慢出现。
我们过去常说要选“典型事例”,现在我更想说这件事除了能证明特点,能不能把这个人和他人分开?

二、从先概括到先看见
“抓特点”当然没有错。四年级孩子写人,很容易这里写一点外貌,那里写一点做饭,中间又插进一次旅游。一个特点就像一根线,可以把散乱的生活串起来。麻烦在于,这根线如果出现得太早,也会变成一只筛子。
“妈妈=勤劳”一旦写下来,孩子自然开始在记忆里搜寻做饭、洗衣、扫地。至于那个妈妈偶尔会偷懒,会发脾气,会在一些事情上特别较真,这些不那么符合“勤劳”的东西,很可能还没来得及进入作文,就先被筛掉了。
布鲁纳谈过人理解世界的两种方式:我们会借助概念和范畴整理经验,也会借助故事、行动和情境理解一个具体的人。写人当然两种都需要,只是不能让概括过早替生活作主。这次最让我记住的,恰恰是几个不那么容易概括的人。
全家赶高铁,大家急得团团转,爸爸却慢悠悠的;可临出门时才发现,所有人的证件早被他收好了。这个爸爸到底是“慢性子”,还是“细心”?似乎都对,又都没有把他说完。
所以再上这节课,我不会那么快问:“你想写他的什么特点?”我想先问:“一想到这个人,你脑子里最先出现的是哪一个画面?”先让人回来,再给他命名。
三、从写事情到写反应
真正让我停下来多看一眼的作文,写的几乎都不是大事。
一个孩子背书怎么也背不会,自己越来越烦躁,奶奶却一遍遍说:“慢慢来,不着急。”一个孩子打碎了碗,站在那里等着挨批,妈妈走过来没有先责怪,而是先安慰她。考试没考好,本来以为要挨骂,妈妈却把椅子拉到旁边,陪着一道一道找错题。现在想来,真正使人物显形的,甚至不只是“事情”,而是事情发生以后,他怎样反应。
“温柔”“耐心”“急性子”是我们后来给一个人的概括;孩子闯祸以后,第一句话先问有没有受伤,却是这个人在那一刻作出的选择。同样是温柔,有的人永远轻声细语,有的人平时也会着急,却在孩子真的犯错时把到了嘴边的责备咽了回去。
一个词让我们知道这些人大致属于哪一类,反应却让我们知道,他们为什么是不同的人。所以比“这件事能不能表现特点”更进一步的问题应该是:“如果换成别人,也会这样做吗?”
如果答案是“不一定”,人物往往已经露出了一点自己的样子。

四、从加细节到留细节
以前批作文,我很容易写下:“这里再具体一点。”现在越来越不敢轻易这么写。因为孩子理解的“具体”,往往就是“再加一点”。写妈妈做红烧肉,于是切肉、倒油、放盐、加酱油、撒葱花,一道工序也不少。最后红烧肉越来越清楚,妈妈却越来越模糊。
写作其实不是把生活完整搬到纸上。恰恰相反,它总在选择。
课堂上我曾经问过孩子:“如果这件事只能拍十秒钟,你最想拍什么?”当时,我只是想帮助他们写具体。现在回头看,这个问题真正有价值的地方,不是让孩子继续增加动作,而是逼他舍弃。半个小时的事情,为什么偏偏留下这十秒?我现在更愿意用一个问题判断一个细节有没有必要:
删掉它,我们对这个人的认识会不会改变?
如果不会,它可能只是事情的过程;如果会,它才真正靠近人物。所以修改作文,有时并不是“再多写一点”,而是先把不属于这个人的东西拿掉,让那个最舍不得删的动作、眼神或者一句话留下来。

写在最后
下一次再教《我的家人》,我大概仍然会教孩子“抓特点”。四年级孩子需要这样的支架。
只是我想先听他讲一件事,看看那个人当时站在哪里,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讲着讲着,原本准备写下的“勤劳”,也许会变成“较真”;原来以为的“严厉”,里面也许会慢慢露出一点担心。
不是先写下“我的妈妈很爱干净”,再去寻找扫地、拖地来证明她。而是先看见她拖完地,走过去了,又忽然回过身,蹲下来。也许就在那一下,孩子才真正重新看了看自己每天都在见的那个人。
至于最后该用哪个词概括,可以晚一点。
一个词,终究不能把一个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