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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 | 高考政治专题训练突破!(70)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某系某村承租土地种植黄豆的经营户。某日,吴某委托王某照看的鸡鸭闯入陈某承包地,大面积啃食黄豆苗,受损面积达10亩,导致黄豆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事发后,陈某立即报警,村委会也到场协调。王某辩称,鸡鸭属吴某所有,因吴某不在本村居住,故委托自己顺路代为照看,属无偿帮忙,不应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吴某始终回避沟通。因协商未果,陈某将吴某与王某共同诉至法院。经核实,王某在日常管护中已尽全力。根据陈某提供的接处警登记表、村委会证明等证据,可以认定涉案鸡鸭系吴某委托王某代为饲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吴某、王某是否应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6分)
【答案】
吴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1分)理由:①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2分)吴某饲养的鸡鸭损坏了陈某的豆苗,存在因果关系。吴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1分)
②王某基于无偿委托,无重大过失或故意,且王某的行为有利于弘扬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故不承担侵权责任。(2分)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吴某、王某是否应承担责任”,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吴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
论据①:吴某饲养的鸡鸭闯入陈某承包地,大面积啃食黄豆苗,导致陈某黄豆严重减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运用侵权责任认定的知识,从吴某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吴某作为鸡鸭的饲养人,其饲养的鸡鸭造成了陈某的财产损失,且不存在陈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吴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吴某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论据②:吴某委托王某照看鸡鸭,王某属无偿帮忙,且在日常管护中已尽全力→运用民法原则、侵权责任认定的知识,从王某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关于无偿委托合同的规定,即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王某受吴某委托无偿照看鸡鸭,在日常管护中已尽全力,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没有超越权限造成损失,并且王某帮忙照看鸡鸭的行为体现了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符合公序良俗,所以王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