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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洲部分国家货物ECTN办理要求的说明

ECTN(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电子货物跟踪单)是部分非洲国家对进口货物实行的管理要求。该类文件在部分国家也称 BSC 或装载证书,是目的国海关管理进出口运输的官方海事文件。我们长期承运非洲方向货物,经常办理此类单证,现将要点整理如下,供客户参考。
一、需要办理 ECTN 的国家
结合我们多年来的实际操作经验,目前须办理 ECTN 的国家包括以下 11 个。
一、加蓬(Gabon);二、塞拉利昂(Sierra Leone);三、布基纳法索(Burkina Faso);四、贝宁(Benin);五、刚果布(Republic of Congo);六、乍得(Chad);七、马里(Mali);八、中非共和国(Central African Republic);九、尼日尔(Niger);十、吉布提(Djibouti);十一、利比里亚(Liberia)。
二、办理要求与单证时限
ECTN 中载明进出口商、运输方式、货物类型与价值、船名及运费等信息。实务中,ECTN 须在装货港申请并验证,在货物到达卸货港前提交,是进口清关的基础。
单证方面,须在开船后 5 天内提供以下材料。
一、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二、装箱单(Packing List)。
三、ECTN 副本(ECTN COPY)。

温馨提醒
根据我们的实务经验,未列入有效 ECTN 的货物,将被当地海关封锁,直至补交 ECTN,并被收取相应罚款。此外还可能面临货物滞留、滞期费等额外损失,相关风险和责任由货主自行承担。
另据布基纳法索托运人理事会 2023 年 4 月发布的通知,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所有运往布基纳法索的货物,还须在提单上注明 ECTN 参考编号。
建议目的港为上述国家的客户,在订舱阶段即确认 ECTN 的办理流程,并预留充足的制单时间。事前多一道确认,可省去事后许多周折。
以上信息供各位客户参考,希望对大家的货物发运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