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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Ⅱ》必背考点|契税高频考点梳理
税务师《税法Ⅱ》必背考点|契税高频考点梳理备考税务师《税法Ⅱ》的小伙伴都知道,契税章节整体学习难度不算高,历年考试分值稳定在6分左右,属于性价比很高的章节。考题大多以单选、多选、计算题形式出现,考点偏向记忆型,不需要攻克复杂公式,很适合利用碎片化时间反复巩固记忆。但契税的优惠政策、计税依据细节多,很多考生容易混淆不同场景下的征税判定,今天就把本章核心知识点与对应考试考点拆解整理,帮大家高效梳理。 ✅核心知识点:契税的征税核心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发生转移,权属没有发生转移的行为,不需要缴纳契税。 📌考点提示:契税是承受方纳税,这点是选择题最常挖坑的地方,很多考生误以为转让方交税,一定要记牢纳税主体。 契税优惠政策条款多,可以分为免税优惠、减税优惠两大板块,也是多选题的命题重灾区。 3. 经济适用房、改造安置住房也设置了专属减半、1%低税率优惠,做题时要先判定房屋类型。 📌考点提示:很多优惠带有适用截止时间,考题经常在时间条件上设置陷阱,重组类优惠的适用条件一定要看清。 ✅核心知识点:契税计税依据默认不含增值税,不同交易场景计税基数完全不一样。 📌考点提示:应纳税额通用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满足以下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契税退税: 📌考点提示:一定要区分“已经完成产权登记”和“未办理登记”不同退税条件,是多选题的易错坑点。 契税章节的命题逻辑很清晰:先判断要不要交税,再看有没有优惠,最后确定计税基数计算税额。学习时一定要抓住「承受方纳税」这个核心,区分不同房屋类型、不同交易模式下的优惠差异,尤其关注带有时间期限的改制重组政策,做题时避开面积判定、房屋套数、计税是否含税的陷阱。整体属于投入时间就能稳稳拿分的章节,备考不要轻易放弃细节考点。
知识点一:契税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常见征税情形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房屋互换如果双方价值相等,可以免纳契税;价值不等时,由支付差价的一方就差价部分计税。 共有产权变动、作价投资入股、抵债、奖励等方式造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承受方都需要缴纳契税。
知识点二:契税减免税优惠(本章最高频记忆考点)
✅免税重点考点
特殊主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可免税;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用于对应公益用途同样享受免税。 农林牧渔: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婚姻与继承: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权属变更、离婚分割共有房产、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属,均免征契税。 改制重组类优惠(有时间期限,至2027.12.31):企业合并、分立、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破产企业相关权属承接,满足对应条件可以享受免税;需要留意限制条件,并非所有重组行为都免税。
✅减税重点考点
保障性住房: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区分首套、二套+面积)
家庭唯一住房:≤90㎡税率1%;>90㎡税率1.5% 家庭第二套改善住房:≤90㎡税率1%;>90㎡税率2%
知识点三:契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计算(计算题核心)
✅不同场景计税依据考点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计税依据是合同确定的成交总价,包含价款、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土地出让相关的各类补偿费用,全部需要计入契税计税依据。 土地、房屋互换:等价互换,计税依据为0,无需纳税;不等价互换,以差价作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价一方交税。 赠与、无价格转移情形:没有成交价格的,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需要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以补缴的出让价款作为契税计税依据。 带装修房屋转让:承受方支付的全部总价款(含装修费用)作为计税依据,这个细节选择题极易出错。
知识点四:契税征收管理考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权属转移合同签订当日;法院、仲裁文书导致权属变动的,为文书生效当日;改变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的,为改变用途当日。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属地征收原则。
知识点五:契税退税管理(客观题冷门但高频考点)
权属转移合同无效、被撤销,且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司法裁判导致权属转移行为失效; 土地出让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要返还部分土地出让价款; 商品房交付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返还对应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