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类“财产归属与分配类”协议,该类的协议名称如下表所示:
协议名称 | 解决什么问题 | 适合谁 | 典型场景 | 注意坑点 |
财产归属确认协议 | 确认某项财产属于谁 | 伴侣、亲属、朋友、合伙人 | 房子、车、存款、贵重物品归属争议前置处理 | 要与出资证据、付款记录一致 |
共同出资协议 | 约定各自出资比例、用途、收益、退出方式 | 情侣、朋友、亲属 | 共同买车、买房开店、装修 | 只写“共同出资”不够,要写份额、用途、退出机制 |
共同财产管理与处分协议 | 明确共有财产怎么使用、出租、出售 | 夫妻、继承人、朋友、兄弟姐妹 | ①共同继承房产; ②共同持有商铺。 | 不写处分条件,将来很难卖或分。 |
赠与协议 | 明确财物无偿赠与给谁、何时交付、是否附条件 | 父母子女、伴侣、亲友 | ①父母给子女买房; ②恋爱期间大额转账; ③老人提前分配财务。 | 是否可撤销、赠与对象是谁(夫妻还是个人),要写清。 |
房产份额约定协议 | 约定房屋权益比例 | 情侣、夫妻、亲属 | ①一方出首付,一方还贷; ②父母共同出资。 | 仅内部约定未必当然对抗登记状态,最好同步登记。 |
借名持有/代持协议 | 明确名义持有人和实际权利人 | 亲属、朋友、合伙人 | ①借名买房; ②代持股权; ③代持车辆。 | ①风险极高; ②若涉及规避政策、规避法律,可能无效或难以执行。 |
分割协议 | 将共同财产分成各自所有 | 夫妻、继承人、兄弟姐妹、朋友 | ①分手后清算; ②离婚后清算; ③继承后清算。 | 要列清单、写明价值、交付实际和违约责任。 |
析产协议 | 对共有财产进行析分、明确份额 | 家庭成员、继承人、夫妻 | ①家庭房产分家; ②继承后析产。 | 常需配合登记、公证、税费安排。 |
收入分配协议 | 明确某项收入如何分配 | 合作伴侣、朋友、亲属 | ①自媒体账号收入; ②房租收益; ③家庭经营利润。 | 不写周期和凭证口径,后续必吵。 |
注:下文《借名持有/代持协议》是从第三方视角出发起草的即“中立版”,在实务中以利于某方倾向的版本最为常见和实用,如“利甲版”、“利乙版”,故《借名持有/代持协议(中立版)》仅为参考之用。如有具体需求,读者等可直接委托专业律师有针对性地代书,以确保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切忌千篇一律地代入或直接套用。
借名持有/代持协议
(中立简洁基础版)
实际权利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义持有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因自身商业安排及隐私保护等原因,拟借用乙方名义持有相关标的;乙方同意以其名义代甲方持有上述标的。为明晰双方权利义务,防范潜在争议,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持标的
1、代持标的为:______(以下统称“代持标的”)。代持标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代持标的明细清单》。该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双方确认,代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代持标的本身及因代持标的产生的所有附属权益、从物、孳息及衍生权益。
第二条 代持原因
因甲方基于个人隐私保护、家庭内部财产统筹规划及商业投资架构安排等原因,暂由乙方代为持有。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代持安排不涉及任何规避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亦非为逃避债务或规避限购、限售等政策而设立。
第三条 权利归属
1、双方确认,上述代持标的之实际权益归甲方所有。
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因名义登记取得代持标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或任何处分权。乙方名下的登记仅具代持表征,不产生实质权利转移的法律效果。
(1)若代持标的因乙方婚姻变故面临分割风险,乙方必须向相关方及司法机关充分披露本代持协议,且代持标的均不视为乙方夫妻共同财产;
(2)若乙方发生继承或遗赠事实,代持标的均不纳入乙方遗产范围,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变更登记或返还手续;
(3)若乙方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强制执行程序,乙方必须于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且代持标的均不视为乙方可供执行的财产。
第四条 名义持有人义务及权限边界
1、除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专人送达、邮政特快专递、甲方认可的电子邮箱或微信等可留存记录的方式)指示外,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处分代持标的,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处分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出售;②赠与;③设定抵押或质押;④出租或出借;⑤放弃相关权利;⑥变更权利登记内容;⑦以代持标的为他人提供担保;⑧其他任何导致代持标的权利受限或消灭的行为。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文件、出席相关会议、行使表决权或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及登记手续。乙方未按甲方指示行事导致甲方受损的,不免除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
3、当甲方要求将代持标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签署所有必要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存或主张任何补偿。
第五条 收益与费用
1、代持标的产生的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租金、股权分红、车辆运营收入、利息及其他孳息)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到上述收益之日起3日内,必须将收益全额(计算公式:收益总额 × 100% - 0)无息退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无权截留任何部分。
2、因代持标的购买、持有、运营及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管理费及维护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于乙方缴纳相关费用前将等额款项支付至乙方账户;若甲方迟延支付导致乙方垫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直接扣除垫付金额及利息(计算公式:垫付本金 × 0.05% × 垫付天数)。
第六条 风险承担
1、代持标的因市场原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导致的贬值、灭失等商业风险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代持标的毁损、灭失或被查封、扣押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免除其向甲方全额赔偿的义务。赔偿金额计算公式为:代持标的灭失或受损时的市场评估价值 × 100% + 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税费及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 终止与返还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返还代持标的并配合办理过户:①甲方发出要求过户的书面通知;②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③乙方涉及重大诉讼可能导致代持标的被保全或执行;④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⑤其他甲方认为代持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2、触发上述终止条件后,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代持标的的解除代持及过户登记手续。逾期配合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必须按代持标的评估价值的0.5%向甲方支付迟延违约金,直至完成过户之日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均构成根本违约: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代持标的;②拒绝或迟延配合甲方行使权利或办理过户;③隐瞒代持标的真实情况或向第三方虚假陈述;④将代持标的据为己有或主张所有权;⑤涉及诉讼导致代持标的被司法查封或执行;⑥未按约定转交收益;⑦未按约定披露风险信息;⑧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行为。
2、若乙方发生上述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代持标的评估价值 × 30%),并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返还代持标的或配合过户的义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必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违约方必须承担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实际权利人(甲方)签字: 名义持有人(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代持标的明细清单》
(此处留白供双方填写具体标的物信息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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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协议模板,详见尾部名为“实务/经验/分享”的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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