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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6.2工程合同管理
6.2.1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略)
6.2.2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的职责与相互关系
1.合同当事人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2.发包人职责
3)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
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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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d前,向承包1 7人无偿提供能满足工程主体范围并有合理有效的施工作业面位置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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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水域或场地。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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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d前联,提供能满足承包人生产、生活需要的临时施工水域或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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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准14d前,开通进出施工现场的交通通道,提供水、电、通信的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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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和完好。
8)其他义务
①发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的同时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需更换其代表时,应至少提前10d书面通知承包人。
②发包人应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③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d前向承包人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工程地质报告以及
交验测量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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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人职责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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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义务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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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承包人在开工3d前进驻施工场地,并将开工所需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到位。
⑥承包人应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不得阻塞航道、妨碍进出港船舶航行及安全,保证船舶在施工水域内
航行安全和畅通。
6.2.3合同的签署与授权(略)
6.2.4项目开工工作程序
1.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d前,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
2.承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d前,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
3.承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d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监理人应在7d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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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视为已得到批准。
4.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d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5.承包人应按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
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
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6.承包人在开工3d前进驻施工场地
7.分项工程的开工应事先得到监理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应提前48h将申请开工的书面通知报送监理人,监理人
应在收到通知48h 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8.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24h内向监理人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
6.2.5隐蔽工程覆盖检查工作程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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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合同的索赔及争议和解决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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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赔事件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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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通常是指合同实施过程准中,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其他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费用或工期),受损方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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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向违约方提出费用或 工期补偿要求的法律行为。
索赔事件主要包括:
(1)发包人违约。
(2)不可抗力因素。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发包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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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 约: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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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 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微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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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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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 复工的 。
④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
⑤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发包人发生除上述④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d 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①发生上述④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②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暂停施工28d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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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①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a.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发包人承担。
b.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c.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d.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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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1包7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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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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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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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准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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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
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2.工期索赔
在计算一个或多个延误引起的工期索赔时,通常可 采用如下三种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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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分析方法 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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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例类推法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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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方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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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实际工期延长记录确定补偿天数。
6.2.7港口与航道工程合同价款与支付(略)
6.2.8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变更
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工程量清单中某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20%,且对合同总价影响幅度超过2%时,应调整该工程量清单项
目的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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