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说明
企业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说明
一、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有长期承担就业见习工作意愿、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正常经营2年以上,且无违法违规等情况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企业吸纳社保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一定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四、创业担保贷款
在申请贷款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两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财政贴息。
五、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是一次性2000元求职补贴。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