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会员申请说明
上海市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工作委员会
第六届会员申请说明
(2023.9-2027.8)
上海市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工作委员会是上海市心理学会二级分会,职责与愿景是团结、凝聚会员,推动行业自律,制定会员工作守则,开展学术与公益活动,为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做出贡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的专题科研,对会员和非会员的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对心理咨询师进行督导及继续教育培训等。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事宜由副主任委员会议决定,包括上海市心理学会的工作委托、委员会工作计划、会员管理制度修改,如会员入会登记标准、会员伦理守则的修订、学术年会和培训督导项目的日程与专家安排等。
主任委员:徐钧
副主任委员:东振明、高隽、李国瑞、刘冠宇、王怀齐、王继堃、温翠芹、徐毅强、杨朝辉、姚玉红、张麒
秘书长:马伟军
副秘书长:杨丹
本委员会个人会员分为专业会员与普通会员两类,具体说明如下:
(1)专业会员:又称咨询师会员,指系统学习临床或咨询心理学相关专业知识,接受过规范、系统的心理咨询专业技能培训及实践督导,目前正从事心理咨询相关工作,且持续参与规律的继续教育与个案督导、为来访者提供专业服务,达到本委员会专业会员申请条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通过审核,在本委员会完成有效登记的专业人士。
(2)普通会员:面向各类从事心理服务相关工作、对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领域有学习和参与意愿的人士开放,鼓励积极加入,共同参与行业交流与发展。
(3)晋升通道:普通会员满足本委员会规定的培训要求、从业年限及相关考核标准后,可申请转为专业会员,具体晋升条件另行通知。


所有会员均可按照会员权益参加年会活动、会员交流、培训、工作坊、公益项目等活动;专业会员(咨询师会员)可按照会员权益参加相关专业培训、会员有效期至少一次免费伦理培训等。
入会申请、伦理投诉等事宜,请发送邮件至秘书处邮箱:zwhpsy@sina.com
上海市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工作委员会是上海市心理学会下属二级学会,会员活动区域为上海市。
上海市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工作委员会正式会员,同时也为上海市心理学会员,享有学会章程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未按时申请登记缴费者则自动失去会员资格,不再享有学会章程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上海市心理学会临床心理与心理咨询工作委员会的会员还须遵守本委员会发布的会员管理制度、工作伦理守则等文件(在本委员会公众号正式发布)、会员申请资料须真实可信;否则将失去会员资格。
第六届(2023.9-2027.8)会员信息登记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第七届会员信息登记审核工作预计于2027年上半年开展,我们也将提前启动会员信息登记工作,敬请关注我们的公众号。
衷心感谢广大会员长期以来对学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026年4月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