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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讲评课怎么讲:从讲一道题,到讲会一类题
习题讲评课,多数教师上得辛苦,收效却有限。我想讲评课老师重点要思考以下四点:讲之前做什么,讲的时候讲什么,由谁来讲,讲完之后要求学生做什么。
讲之前:把错题按错因分堆,不按题号排序 |
讲评课最花时间的地方在讲课之前,也就是备课。多数教师日常批改作业或考试阅卷之后就是记下哪几道题错得多,第二天按题号顺序讲。但讲评课最值得讲的,是同一个错因反复出现在不同题目上。所以讲评之前的第一件事,是把错题按错因分类,不按题号排序。可以分三类。
一类是概念未立(不理解),学生背得出定义,一换情境便辨认不出,这说明学生没有真正理解,必须回到概念本身去讲透。
还有一类是解题思路中断(理解了→不会做),这一类最有价值,也最难讲,因为断点正是思维的真实位置,非学生自己开口不可。
还有一类是审题偏差或者计算与书写失误(会做了→做不对),看错题目、漏掉条件、所答非所问、粗心失误等等,这一类最让老师批的时候生气,但又最不值得占用课堂时间,用十分钟讲计算,等于用全班的时间替几个学生补作业,记下来交给课后。而且靠讲评课解决不了,需要专门的习惯训练。
分完类别,一节课讲什么便有了依据。一节课能讲透的内容并不多,一般的班级,两三类题、七八道题已是上限。硬要讲二十几道,结果是每道都过了一遍,也只是在学生脑子过了一遍,面面俱到等于一带而过。
讲的时候:讲一道题,要能往上提高一层 |
最常见的情形,老师讲的时候就题讲题。看起来讲得清楚,学生也听明白了,可一旦换了数字、换了条件、换了问法,他又不会。原因不在讲得不细,在于学生手里留下的只是一个答案,不是一个通用的方法、规律。
我的建议是,每讲完一道题,加一句“这一类题的共同结构是什么”“通用的方法或规律是什么”。让学生思考,让学生自我总结,方法、规律、结构是对一整类题有效。
怎么往上提高一层,做好三问引导学生思考。第一问,关键一步在哪里,学生卡住的地方往往只是某一个转换、某一个判断。第二问,这一步靠什么信息找到,题里的哪个条件、哪个词提示了该往这个方向走,这一问训练的是识别能力,学生不会做题很多时候是看不出这题属于哪一类。这一类题的边界在哪里,什么情况下方法通,什么情况下不成立,边界不清的学生会把方法用错地方。三问说完,一道题就从特例题目变成了一条经验,可迁移应用。
讲完就验。简单的题目,把原题条件改一改或换个情境,让学生现场判断这题属于哪一类、该怎么解决。重要的题目,提前备好同类题,讲完当堂做,变式训练,强化应用。
谁来讲:让做错的人先开口 |
多数讲评课由教师一讲到底。教师觉得自己讲题思路清晰、时间可控,但代价是学生的思维始终没有激活,还只是被动接受。教师讲得越顺,学生越可能只是在跟着点头,大脑没有在积极思考,所以会出现老师常说的“这道题都讲了五遍了怎么还能做错!”
我的建议是,凡是分类里“解题思路中断”那一类,先让做错的学生说,说他是怎么想的,说他在哪里做不出来了。不要觉得这样效率低,浪费了几分钟时间,但但这几分钟恰恰是讲评课上思维量最大的几分钟。学生说到哪里卡住,全班就看到了这一类题的真实断点,教师凭经验猜得再准,也不如学生当场暴漏出来。而且上过几年课的人都有体会,听来的东西和讲给别人听过的东西,留在脑子里的分量不一样。让学生开口不只是为了暴露问题,本身就是一次学习。而且其余学生也在认真思考和帮忙找问题,看似浪费时间,实则才是真正促进了思考。
除此之外,做对的学生也要开口,问“你是怎么做对的”,让他来当小老师。做错的讲断点,做对的讲路径。路径说出来,方法才算固化;只做对不说,很多时候是凭直觉蒙对的。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这个题学生能做对,再一变化又错了,实则说明学生还不是完全真会,还是掌握不扎实!
教师的角色是追问,不是代答。学生说不清楚,追问一句;说错了,不急着纠正,让他说完。教师一插话,学生就退回听众位置。这个环节也不能变成少数人的专场,我建议法是点人,不靠自愿,分类时就记下谁错了哪道题,讲评时就点那个学生。这样慢慢养成习惯,学生知道自己做错的题上课很有可能叫他来讲,倒逼着学生在课前就自主纠错。
讲完之后:学生要会总结 |
波利亚在《怎样解题》里把解题分成四步,弄清问题、拟定计划、执行计划、回顾。前三步是解题本身,第四步是解完之后回头看。这一步常被跳过,但波利亚把它列为四步之一,走到这一步,解题才算走完。
所以每节讲评课结束,都必须让学生在回过头来进行总结,对照错题看自己需要补的是什么。补概念的,让学生用自己的话把概念重新表述一遍。补思路的,留同类变式几道,当天做完第二天交,关键在同类。补应试习惯的(比如审题),让学生把错的题重新审一遍,标出自己在题干上漏掉的那个条件,以及在后续的日常作业练习中都要坚持好的审题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