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沙软件、人工智能、
信息技术企业请注意!
南沙区软件十条三大专项扶持政策
已开启申报
涵盖典型应用场景打造、骨干企业培育、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大方向
单项最高可获300万元资金奖励

南沙区软件十条
打造典型应用场景(2025年度)
1.申报项目的实施应用地点须位于南沙行政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成效性和示范性,高度契合南沙区数字产业优势与发展方向。
2.申报单位(场景解决方案提供单位)是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不为D级的信软业企业或人工智能企业,其主营业务与申报项目相关,且与场景提供单位非同一主体。
3.规模以上信软业企业在区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规模以下信软企业须通过广东省软件协会软件企业评估或广州市软件协会的软件企业鉴定;申报类型非信软业企业的,须符合南沙区人工智能企业认定条件:规模以上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申报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50%;规模以下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申报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应不低于总业务收入的30%。
4.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重点支持领域:
(1)智能制造:支持围绕产品的工艺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环节,探索工业设备数字运维、AI协作智能制造、机器人装配、工业生产数智分析等应用场景,推动制造全生命周期活动数字化、智能化。
(2)数据跨境:支持跨境数据传输、数据跨境合规治理等场景,探索粤港澳数据要素流通机制,推动国际数据合作。
(3)数据安全:支持数据加密、隐私计算、区块链、安全审计等关键安全技术应用,保障数字经济安全发展。
(4)数据服务:支持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交易、数据分析等数据服务场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数据服务新业态。
(5)移动通信:支持5G/6G网络、卫星通信、物联网等技术在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构建高效通信基础设施。
(6)智能网联汽车:支持智能驾驶系统、车路协同、智能座舱等关键数字化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车联网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地。
(7)低空经济:支持无人机物流、低空通信、智慧空管等场景,推动低空飞行器产业化应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示范区。
(8)无人体系:支持无人车、无人船、无人仓储等智能系统应用,探索“陆海空天地一体化”无人协同场景,建设商业化运行的无人体系超级场景。
(9)人工智能: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海洋科技、金融等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深度融合,实现智能化生产、智能化医疗、智能化海洋勘探和智能金融服务。
5.申报项目在2025年完工交付使用。
6.申报项目截至申报日已在不同客户形成应用推广案例,取得良好成效:实现了2个以上的市场化应用案例或累计实现第三方客户销售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含)的复制推广成效(推广复制成效不含申报项目本身)。
7.申报项目截至申报日已取得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不少于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知识产权取得方式须为原始取得(如属于共有,则要求申请单位为第一权利人,且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本项目的证明)。
2026年4月22日至
2026年6月18日17时
在每年重点支持的场景领域,择优遴选不超过30个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最高按每个场景实际交易费用(不含税)的40%给予提供场景解决方案的信软业企业或人工智能企业资金奖励,单个场景最高奖励300万元。
最高奖补金额:300万元
南沙区软件十条支持企业壮大发展(2025年度)
1.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及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不为D级的规模以上的南沙区信软业企业。
2.申报企业在区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
3.申报年度营收达到奖励标准,并同比正增长。
2026年4月22日至
2026年6月18日17时
1.营收突破奖励:办法有效期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信软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营业收入逐级达到奖励标准的,奖励差额部分)。
2.营收增长奖励:申报年度营业收入介于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且同比实现正增长的信软业企业,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2000万元(含)给予2万元奖励。
最高奖补金额:200万元
南沙区软件十条鼓励规模企业集聚(2025年度)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不为D级。
2.申报企业在申报年度首次纳入南沙区统计局规上企业库(包括区外规上企业迁入南沙纳统情形)。
3.申报企业在区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
4.奖励对象不包括“专业变更”企业(非信软类规上企业转为信软规上企业)、已多次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掉规后又升规的企业)。
5.剥离软件服务业务的母公司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64、65类企业。
2026年4月22日至
2026年6月18日17时
对办法有效期内首次成为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的信软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对于由非信软业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剥离软件服务业务成立的信软业公司,再给予10万元奖励。
最高奖补金额:20万元
访问南沙区企业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平台
(https://qiye.gzn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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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南沙+
出品:南来风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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