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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补缴税款涉及的具体事项、实际缴纳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发行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存在后续补缴税款的风险,发行人相关内控措施及执行情况。
回复:
本次补缴税款主要系供应商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环嘉”)和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环嘉”)向发行人及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认定为虚开,发行人及子公司从葛洲坝环嘉、康佳环嘉取得的上述发票不得抵扣进项而应补缴税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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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补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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