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类“继承与身后安排类”协议,该类的协议名称如下表所示:
协议名称 | 解决什么问题 | 适合谁 | 典型场景 | 注意坑点 |
遗嘱 | 决定死后财产分配 | 所有人,尤其由房产/再婚/子女不止一方着 | 老人、再婚家庭、单身人士 | ①形式要求很关键;②内容不清,容易部分无效。 |
遗赠协议 | 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老人、单身人士 | 把财产留给照顾自己的亲友、伴侣、公益组织 | 要与继承、遗留债务、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配合 |
遗赠扶养协议 | 一方生前由他人照料,死后把财产给照料人 | 老人、长期照护关系 | 无子女老人由亲属/非亲属长期照料 | 比口头承诺稳的多,但内容要具体,最好公证。 |
继承分割协议 | 继承人之间约定遗产怎么分 | 继承人 | 老人去世后,房屋、存款、车辆分配 | |
放弃继承声明 | 明确谁放弃遗产 | 继承人 | 家人内部协同,由一人继承房产 | 形式要求要谨慎,最好在正规程序中处理 |
遗产管理安排协议 | 明确谁管理遗产、如何支付债务 | 继承人、遗嘱执行相关人 | 遗产复杂、有房有债、有公司股权 | 不先管遗产就着急分,容易出大问题 |
身后事务委托安排协议 | 处理后事、文件、账号、宠物等 | 单身者、老人、长期伴侣 | ①无近亲属;②跨城市居住。 | |
注:下文《生前赠与协议(利赠与人)》仅为参考之用。如有具体需求,读者等可直接委托专业律师有针对性地代书,以确保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切忌千篇一律地代入或直接套用。
生前赠与协议
(利赠与人)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___];联系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___];联系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甲方配偶(以下简称“丙方”):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___];联系电话:[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生前赠与财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赠与财产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赠与财产的具体范围以本条下列第(1)项至第(8)项描述为准(含财产本身及其附属权益、孳息及从权利):
(1)房产:位于[___]的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2)车辆:品牌型号为[___]的轿车一辆(车牌号:[___],发动机号:[___]);
(3)存款:甲方名下存储于[___]银行的存款(账户尾号:[___]),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写:¥[___]);
(4)有价证券:甲方持有的[___]公司股票[___]股(证券代码:[___]);
(5)保险权益:保单号为[___]的人身保险合同权益;
(6)珠宝首饰:详见附件一《财产清单》;
(7)家具家电:位于上述房产内的全套家具、家电,详见附件一《财产清单》;
(8)其他财产:[___]。
上述赠与财产的市场总估值约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写:¥[___]);该估值仅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数,不作为实际交付或税务申报的依据。
2、甲乙双方确认,附件一《财产清单》已包含赠与财产的现状照片或视频资料;乙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对财产现状无异议,嗣后不得以财产存在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条 赠与性质
1、本协议项下的赠与性质为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赠与。
2、除非甲方另有书面明确说明,否则在任何情形下,本协议项下的赠与财产均不视为乙方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若乙方日后离婚或发生债务纠纷,该财产均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用于偿还乙方及其配偶的任何债务。
第三条 交付安排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动产交付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办理过户、转账手续。
2、因赠与房产存在银行抵押贷款导致无法过户的,乙方应当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代为清偿债务或提供资金解除抵押;乙方代为清偿的款项视为乙方履行本协议赠与义务的对价支出或对甲方的无偿资助,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主张债权、要求返还或抵扣赠与财产价值。
3、不动产交付以办理完毕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视为交付完成;车辆交付以办理完毕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并交付车辆及相关证照之日视为交付完成;存款交付以资金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视为交付完成;其他动产交付以乙方签署《财产接收确认单》之日视为交付完成。
第四条 附条件说明与权利保留
1、双方确认,赠与房产过户登记与居住权登记应当同时申请办理;因不动产登记机构政策要求必须先办理过户方可设立居住权的,乙方应当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当日,配合甲方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乙方未按约定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产原件(含不动产权证书、房屋钥匙等),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2、因当地政策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乙方必须在该房产上为甲方设立第一顺位抵押权,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待政策允许时,双方必须立即转为居住权登记。
3、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不得以放弃继承、离婚分割财产等理由对抗甲方的居住权;乙方擅自出售、赠与该房产且未确保新房主书面同意继续履行甲方居住权的,乙方应当按房产市场价值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在赠与房产中保留终身居住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去世之日止,甲方有权在该房产内无偿居住,任何人均不得干涉。
5、本协议项下赠与附带义务,乙方应当履行对甲方的赡养或扶养义务;乙方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6、乙方应当于每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赡养费人民币[___]元;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转账备注必须注明“[___]年[___]月赡养费”。
7、乙方每周探望甲方不少于[___]次,每次时长不少于[___]小时;探望结束后,乙方应当通过微信向甲方发送“探望合照”或“探望视频”作为履约凭证。
8、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方式留痕的,乙方应当采取录音、录像或邀请第三方见证等方式固定证据;乙方未保留任何证据的,视为未履行探望义务。
9、甲方生病住院期间,乙方应当全程陪护或聘请护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陪护或拒绝支付医疗费超过24小时的,视为严重违约。
第五条 税费安排
1、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该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1)契税;(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4)增值税及附加;(5)不动产登记费;(6)评估费;(7)公证费;(8)中介服务费。
2、法律规定必须由甲方承担的税费,乙方应当先行垫付或全额报销甲方;在任何情形下,甲方均不从赠与财产价值中扣除上述费用。
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行使撤销权或解除本协议的,乙方返还财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登记费、评估费等所有成本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赠与人(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3、因乙方违约导致诉讼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出的全部维权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律师费(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的上限计算);(2)诉讼费;(3)保全费;(4)公证费;(5)鉴定费;(6)差旅费。
4、各方确认本协议首部载明的联系地址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各个诉讼阶段;若地址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各方,未书面通知的,视为送达地址未变更;邮件寄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由专人送达的,送至该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七条 对其他家庭成员影响说明
1、甲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赠与财产属于甲方个人财产(或甲方有权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未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甲方其他继承人(如有)知悉并同意本协议内容,承诺不对本协议项下赠与财产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3、本协议内容视为甲方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若甲方去世,本协议项下已赠与财产不属于甲方遗产,不参与遗产分配。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 = 赠与财产总估值 × 0.05% × 逾期天数。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附条件说明与权利保留”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财产;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写:¥[___])。
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行使撤销权的,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配合将赠与财产恢复登记至甲方名下;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登记费、评估费、中介服务费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拒绝配合办理财产回转登记的,甲方有权通过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额外支付赠与财产总价20%的惩罚性违约金。
5、双方特别确认,本条约定的违约金系双方基于信赖利益及违约后果充分预估后确定的惩罚性赔偿,不因乙方主张过高而请求调减;法院依法调减的,双方同意以实际损失的1.5倍作为最低赔偿标准。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_叁_]份,各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赠与人(甲方): 甲方配偶(丙方): 受赠人(乙方):
签字(按手印): 签字(按手印): 签字(按手印):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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