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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民宿”作妖,平台别当甩手掌柜
近日有不少网友反映,在北京旅游时遭遇“幽灵民宿”。记者调
查发现,这些“幽灵民宿”中的一部分是借着火车站等地标性建筑,
给出只有距离几百米的定位,但实则位于三十几公里以外的郊区;另
一部分则打着“青旅”的旗号,实则是位于普通居民小区楼内的群租
房,它们在平台留的地址十分模糊、图片也与实际不符,商家均要求
下单后再告知实际地址。专家呼吁,网络平台应对入驻的商家加强审
核监管。
借地标性建筑定位,实则位于偏远的郊区;打着“青旅”旗号,
实则是脏乱差的群租房……所谓“幽灵民宿”现象,说白了就是商家
通过假地名、假地址等虚假信息误导、欺骗外地游客,从而达到牟利
目的。
无独有偶,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广州等部分城市的高铁站、火
车站周边也存在不少“要么无处可寻,要么与实际地址相差甚远”的
“幽灵民宿”“幽灵酒店”。此外,早在 2017 年 3 月,上海市消保
委发布的沪上民宿市场暗访结果显示,当时上海也存在实际地址与标
注地址不符的“幽灵民宿”。
简单梳理不难发现,“幽灵民宿”存在诸多共同点,比如该现象
一般出现在发达城市或旅游城市,商家虚假宣传的手段大同小异,涉
事民宿多数安全、卫生状况堪忧等。其中,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它的产
1生原因——部分网络平台不作为,审核过于宽松甚至形同虚设,放任
一些商家“作妖”。
从媒体调查看,一些民宿用假名字、假地址忽悠游客已是公开的
秘密,一些平台弱化监管责任,对“幽灵民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
是公开的秘密。据报道,多个平台向民宿商家明示:对于其提交的地
址等一系列关键信息,仅进行线上审核,不存在线下核查。其实,线
上审核也是走过场,商家资质不全也能过审。
平台当甩手掌柜,对“幽灵民宿”放任不管,究其原因也是一个
“利”字。相较于正规酒店,民宿价格要低得多,进而平台抽成也少
很多,因此平台就放松了管理。赚得少就放任风险存在,平台这种“只
算小账,不算大账”的做法,不啻于给自己“埋雷”。
“幽灵民宿”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乃至财产安全权,
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或安全事故,平台将“吃不了兜着走”。业内人士
指出,平台明知或者应知经营者不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要
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依
法承担连带责任。
近年来,民宿行业的野蛮生长、乱象丛生已引发社会的担忧和监
管部门的关注,若部分平台继续不顾责任、只顾赚钱,不仅会侵害消
费者权益、抹黑地方形象,还会给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蒙上阴影,最
终落得一个“无人是赢家”的结局。(via 光明网)
2“幽灵民宿”的“宰人”生意不能屡屡得逞
据 5 月 21 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不少网友反映,在北
京旅游时遭遇“幽灵民宿”——一部分民宿借着火车站等地标性建筑,
给出只有距离几百米的定位,但实则位于三十几公里以外的郊区;另
一部分则打着“青旅”的旗号,实则是位于普通居民小区楼内的群租
房。这些民宿在平台留的地址十分模糊,甚至与实际地址完全不同,
消费者下单后才被告知真实地址。
近年来,文旅产业发展日新月异,年轻人个性化、特色化的消费
需求旺盛,“民宿+”新业态迎来新的机遇。不少人外出游玩时,都会
通过网络平台预定兼具自然风光、文化价值与当地风土民情特色的民
宿。
民宿业持续发展当然是好事,但现实中,网络平台上一些民宿的
实际地址与标注地址不符、无证经营、卫生堪忧等问题不容小觑。游
客选择民宿,有的是图交通方便、设施齐全,有的是为了追求不一样
的住宿体验,可一旦掉入“幽灵民宿”的陷阱里,不仅可能导致出行
计划和体验受影响,而且要面临群租房、上下铺的住宿条件所暗藏的
安全风险和消防隐患等问题。
民宿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地方文化和风貌的微缩展示载体,也是游
客直接感知一个地方、一种文化的重要途径。而“幽灵民宿”不仅谈
不上服务和体验,更是与规范化、专业化、品质化、特色化的民宿发
3展理念背道而驰。从长远看,游荡在灰色地带的“幽灵民宿”还可能
对民宿经济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幽灵民宿”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是因为有关平台对入驻商家的
资质审核与监管不到位,比如,民宿等短租房入驻网络平台需要提供
房屋产权证、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等“六证”,但现实中
不少号称会人工审核的平台并没有完全开展线下核验。另一方面是一
些违规经营的民宿往往隐匿在民宅里,监管力量不容易触及。现实中,
有关部门多是接到消费者的举报后才匆匆赶来处理。这一定程度上折
射出执法力量不足、线上线下联动不够的问题。在互联网经济多样化
发展的背景下,面对日益增长的消费纠纷,如何提高执法效能,履行
监管主体责任,有关部门依然任重道远。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经济和文旅市场的繁荣壮大,民宿业成为不能
忽视的消费热点,并为释放就业岗位、乡村振兴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基于此,规范民宿的发展,必须高标准、严要求。有关部门从 2017 年
开始相继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
等级划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引领民
宿业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设。今年,发展乡村旅游民宿被
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民宿定位为“乡村新产品新业态”,要求
通过“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质升级”。
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号角已经吹响,对任何行业来说,“宰一个是
一个”的经营理念都堪称饮鸩止渴。别让“幽灵民宿”搅浑旅游市场
4住宿业的发展秩序,甚至影响整个文旅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可
以也应该多一些作为。(via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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