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17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7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2017年法硕(法学)综合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2010-2025_2017考研法硕(法学)综合497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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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综合课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 一、单项选择题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 1.【答案】 A 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 1.【答案】 A 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 【解析】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 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 [解析】 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 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 律 律的 的 重 重要 要 原 原 则 则 , , A A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大 大 陆 陆 法 法 系 系 是 是 以 以 罗 罗 马 马 法 法为 为基 基 不 不利 利影 影 响 响 限 限 制 制 在 在 尽 尽 可 可 能 能 小 小 的 的 范 范 围 围 和 和 限 限 度 度 , ,使 使 二 二 者 者 处 处 于 于 础 础 , ,在 在 法 法 国 国 民 民 法 法 典 典 的 的 基 基 础 础 上 上 发 发 展 展起 起 来 来 的 的 , ,不 不 是 是 德 德 国 国民 民 适 适 度 度的 的 比 比 例 例 。 。 诚 诚 实 实 守 守 信 信 原 原 则 则 包 包 括 括 行 行 政 政 信 信 息 息真 真 实 实 原 原 则 则 法 法 典 典 , ,B B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英 英美 美 法 法 系 系 以 以 英 英 国 国 中 中 世 世 纪 纪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 ,特 特 和 和保 保 护 护 公 公 民 民 信 信 赖 赖 利 利 益 益 原 原 则 则 。 。 行 行 政 政 机 机 关 关 在 在 执 执 法 法 时 时 应 应保 保 别 别 是 是 普 普通 通 法 法 为 为 基 基 础 础 发 发 展 展 起 起 来 来 , ,不 不 是 是 以 以美 美 国 国 法 法 为 为 基 基 础 础 , ,C C 护 护 公 公 民 民 的 的 信 信 赖 赖 利 利 益 益 , ,非 非 经 经 法 法 定 定 事 事由 由 并 并 经 经 法 法 定 定 程 程 序 序 , , 行 行 项项错错误误。。法法系系是是按按照照世世界界上上各各个个国国家家和和地地区区法法律律的的 政 政 机 机关 关 不 不 得 得撤 撤 销 销、 、变 变 更 更 已 已 经 经 生 生 效 效 的 的 行 行 政 政 决 决 定 定 。 。 城 城 市 市 规 规 源 源流 流关 关系 系 和 和 历 历 史 史 传 传 统 统 以 以 及 及 形 形 式 式 上 上 某 某 些 些 特 特 点 点对 对法 法律 律 所 所 划 划 方 方 案 案 频 频 繁 繁变 变更 更, ,侵 侵 害 害 了 了 公 公 民 民 的 的 信 信赖 赖 利 利 益 益 , ,违 违 反 反 了 了保 保 作 作 的 的分 分类 类, ,法 法 系 系 是 是 具 具 有 有 共 共 性 性 或 或 共 共 同 同 历 历 史 史 传 传 统 统 的 的 法 法 律 律的 的 护 护 公 公 民 民 信 信 赖 赖 利 利 益 益 原 原 则 则 。 。 保 保 护 护 公 公 民 民 信 信 赖 赖 利 利 益 益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诚 诚 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统,而不 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本题选B。 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统,而不 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本题选B。 5.【答案】 B 是是法法律律的的外外在在形形式式和和本本质质特特征征,,DD项项错错误误。。 5.【答案】 B 2.【答案】 A 【解析】 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 2.【答案] A 【解析】 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 【 【 解 解 析 析 ] 】公 公 正 正 是 是 法 法 治 治 的 的 生 生 命 命 线 线 , ,司 司法 法公 公正 正 对 对 社 社 会 会 辑 辑来来观 观察 察、 、分 分 析 析 和 和 解 解 决 决 杜 社 会 会 问 问题 题 的 的 思 思 维 维 方 方 式 式 , ,是 是 将 将法 法 公 公 正 正 具 具 有 有 重 重 要 要 引 引 领 领 作 作 用 用 , ,司 司 法 法 不 不 公 公 对 对 社 社 会 会 公 公 正 正 具 具 有 有致 致 律 律规 规 定 定 、 、法 法 律 律 知 知 识 识 、 、 法 法 治 治 理 理 念 念 付 付 诸 诸实 实 施 施 的 的 认 认 识 识 过 过 程 程 。 。 命的破坏作用。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 命的破坏作用。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 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提高司法 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提高司法 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公 公 信 信 力 力 的 的 重 重 要 要 措 措 施 施 之 之一一 , , A A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我 我 国 国的 的 审 审 判 判权 权是 是 要 要 求 求 国 国 家 家 工 工 作 作 人 人 员 员 , ,特 特 别 别 是 是 领 领 导 导 干 干部 部 , ,在 在 行 行 使 使 国 国 家 家 公 公 由 由法 法 院 院 依 依 法 法 独 独 立 立 行 行 使 使 的 的 , , 任 任 何 何 行 行 政 政 机 机 关 关 、 、 组 组 织 织 、 、个 个 人 人不 不 权 权 力 力 时 时 , ,应 应 始 始 终 终 关 关 注 注 至 至 少 少 五 五 个 个 方 方面 面 的 的 内 内 容 容 , ,即 即 目 目 的 的 是 是 得 得 非 非 法 法 干 干 涉 涉 , ,法 法 院 院 在 在 裁 裁 判 判 前 前 无 无 须 须 征 征求 求 社 社 会 会 意 意 见 见 , ,需 需要 要 否 否合 合 法 法 、 、权 权 限 限 是 是 否 否 合 合 法 法、 、内 内 容 容 是 是 否 否 合 合 法 法、 、手 手 段 段 是 是 否 否 合 合 法 法 征求社会意见的是立法而不是司法,B项错误。提升 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 征求社会意见的是立法而不是司法,B项错误。提升 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 司法公信力须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不 容,B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 司法公信力须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不 容,B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 是以侦查为中心,C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推 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 是以侦查为中心,C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推 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 动 动审 审 判 判 权 权 和 和 执 执 行 行 权 权 相 相 分 分 离 离 、 、 审 审 判 判 权 权 和 和 检 检 察 察 权 权 相 相 分 分 离 离 , , 法 法 律 律 手 手 段 段 解 解 决 决 问 问题 题 和 和 推 推 进 进 工 工 作 作 , ,法 法 治 治 思 思 维 维 主 主 要 要 是 是 行 行 政 政 而 而 不 不 是 是检 检 察 察 权 权 、 、审 审 判 判 权 权 与 与 执 执行 行 权 权 高 高 度 度 统 统 一 一 , ,D D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机 机关 关 采 采用 用 的 的 思 思 维 维 方 方 式 式 , , C C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法 法 治 治 思 思 维 维 是 是 按 按 照 照 社 社 3.【答案】 C 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 3.【答案】 C 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 【 【 解 解 析 析 ] 】 辩 辩 证 证 推 推 理 理 是 是 法 法 官 官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或 或 案 案 件 件 客 客 观 观事 事 维维方方式式,,是是实实践践思思维维,,DD项项错错误误。。 实 实 的 的 辩 辩 证 证 推 推理 理 过 过 程 程 , ,它 它 必 必 须 须 建 建 立 立 在 在 事 事 物 物 的 的 辩 辩 证 证 法 法的 的 客 客 6 6 .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观观基基础础之之上上,,而而不不是是从从法法官官的的主主观观想想象象中中得得出出结结论论,,AA [ 【 解 解 析 析 】 】 当 当 代 代 中 中 国 国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监 监 督 督 分 分 为 为 国 国 家 家 监 监 督 督 和 和 项错误。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但是英美 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 项错误。归纳推理主要适用千判例法国家,但是英美 杜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 法 法 系 系 国 国 家 家 也 也 采 采用 用演 演绎 绎 推 推 理 理 , ,英 英 美 美 法 法 系 系 国 国 家 家 也 也 有 有 制 制定 定 监 监察 察机 机关 关 、 、国 国 家 家 司 司 法 法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监 监 督 督 、 、 国 国 家 家 行 行 政 政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监 监 法,在适用制定法时需采用演绎推理,B项错误。类 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 法,在适用制定法时需采用演绎推理,B项错误。类 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 比推理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 其常委会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监督。 比推理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 其常委会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监督。 们们在在另另一一些些属属性性方方面面也也具具有有相相似似性性,,“"类类似似案案件件,,类类似似 国国家家行行政政机机关关的的监监督督是是指指以以行行政政机机关关为为监监督督主主体体进进 处理”” 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C项正确。演绎推理 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 处理 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C项正确。演绎推理 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 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是可以归人该规 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 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是可以归人该规 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 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D项错误。 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 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D项错误。 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 4.【答案】 B 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 4.【答案】 B 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 【解析】 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 民群众的监督。本题中王某将个别政府工作人员违 【解析】 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 民群众的监督。本题中王某将个别政府工作人员违 法执法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职能, 法行为反映到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视台对此 法执法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职能, 法行为反映到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视台对此 以以尽尽可可能能低低的的成成本本取取得得最最大大的的行行政政执执法法效效益益。。正正当当 事事进进行行报报道道,,是是社社会会舆舆论论监监督督。。当当地地政政府府依依法法对对相相关关 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 人员进行处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本题选C。 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 人员进行处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本题选C。 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 7.【答案】 B 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 7.【答案】 B【解析】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10.【答案】 A [解析】 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10.【答案】 A 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 【解析】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 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 [解析】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 式 式 、 法 法 律 律 后 后 果 果 三 三 个 个 要 要 素 素 组 组 成 成 。 。假 假 定 定 又 又 称 称 条 条 件 件 , ,是 是 规 规则 则 的的一一切切权权利利与与自自由由的的总总称称。。根根据据我我国国现现行行宪宪法法的的规规 中中关关于于适适用用该该规规则则的的条条件件的的规规定定,,即即法法律律规规则则在在什什么么 定定,,公公民民的的政政治治权权利利包包括括选选举举权权和和被被选选举举权权、、言言论论自自 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 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A项 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 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A项 为为有有约约束束力力的的问问题题。。行行为为模模式式是是指指法法律律规规则则中中关关于于 正 正确 确 。 。 通 通 信 信 自 自 由 由 是 是人 人 身 身 自 自 由 由 的 的 一一部 部 分 分 , ,不 不 是 是 政 政治 治 权 权 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 利,B项错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受教育权是社会 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 利,B项错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受教育权是社会 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 文化权利,不是政治权利,CD项错误。 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 文化权利,不是政治权利,CD项错误。 来来的的法法律律行行为为要要求求。。法法律律后后果果是是指指法法律律规规则则中中对对遵遵 1 1 1 1 .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守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 【解析】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守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 [解析】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规规定定。。本本题题中中““为为了了使使国国家家、、公公共共利利益益、、本本人人或或者者他他人人 国 国主 主 席 席 根 根 据 据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的 的 决 决定 定和 和全 全 国 国人 人 民 民 代 代 的 的 人 人 身 身 、 、财 财 产 产 和 和 其 其 他 他 权 权 利 利 免 免 受 受 正 正 在 在发 发 生 生 的 的 危 危 险 险 ”” 是 是 假 假 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的的决决定定,,公公布布法法律律,,任任免免国国务务院院总总 定定条条件件,,解解决决的的是是在在什什么么情情境境下下该该条条法法律律对对人人的的行行为为 理 理、 、副 副 总 总 理 理、 国 国 务 务 委 委 员 员 各 、各 部 部 部 部 长 长 各 、各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主 主任 任 、 、审 审 计 计 有约束力的问题,“不得已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 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 有约束力的问题,“不得巳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 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 行为””是行为模式,“不负法律责任”” 是法律后果,本 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行为 是行为模式,“不负法律责任 是法律后果,本 令,宣布进人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题 题 选 选 B B 。。 因 因 此 此 , ,发 发 布 布 特 特 赦 赦 令 令 的 的是 是 国 国 家 家 主 主 席 席 , ,本 本 题 题选 选 A A 。 。 8 8 .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1122..【【答答案案】】 B B 【 [解 解 析 析 ] 】 宪 宪 法 法 制 制 定 定 是 是 指 指 制 制 宪 宪 主 主 体 体 行 行 使 使 制 制 宪 宪 权 权的 的 【 【 解 解 析 析 】 】《 《选 选 举 举 法 法 》 》 第 第1 1 0 0 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 “” 选 选 举 举 委 委 员 员会 会 活活动动。。制制宪宪权权,,是是指指人人民民创创制制宪宪法法的的权权力力。。制制宪宪权权、、 履 履 行 行 下 下 列 列 职 职 责 责 : : (一(一 ) ) 划 划分 分选 选 举 举本 本级 级 人 人 民 民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代 代 修修宪宪权权与与立立法法权权是是属属于于不不同同层层次次的的权权力力形形态态,,制制宪宪权权 表 表 的 的选 选区 区, ,分 分 配 配 各 各 选 选 区 区 应 应 选 选 代 代 表 表 的 的 名 名 额 额 ; ; (二 (二 ) )进 进 行 行 选 选 是是原原生生性性权权力力,,修修宪宪权权是是依依据据制制宪宪权权而而产产生生的的一一种种派派 民民登登记记,,审审查查选选民民资资格格,,公公布布选选民民名名单单;;受受理理对对于于选选民民 生 生 性 性权 权 力 力 , , 立 立 法 法 权 权 是 是 制 制 定 定一一 般 般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活 活 动 动 。 。 A A 项 项错 错 名名单单不不同同意意见见的的申申诉诉,,并并作作出出决决定定;;(三(三))确确定定选选举举日日 误 误。 。 按 按 照 照 西 西 耶 耶 斯 斯 的 的 观 观 点 点 , ,制 制宪 宪权 权的 的 主 主 体 体 是 是 国 国 民 民 , ,在 在我 我 期期;;((四四))了了解解核核实实并并组组织织介介绍绍代代表表候候选选人人的的情情况况;;根根 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 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 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 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 民,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项错误。1954年宪 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 民,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项错误。1954年宪 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 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 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其后历次 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其后历次 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修改宪法都是行使修宪权,只有1954年宪法的制定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8条规定: 修改宪法都是行使修宪权,只有 1954年宪法的制定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8条规定: 是行使制宪权,D项正确。为了有效地行使制宪权, ““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 是行使制宪权,D项正确。为了有效地行使制宪权,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 国 国 家 家 通 通 常 常 根 根 据 据 需 需 要 要 成 成 立 立 制 制 宪 宪 机 机 关 关 , , 如 如 制 制 宪 宪 会 会 议 议 、 、国 国 民 民 单单公公布布之之日日起起五五日日内内向向选选举举委委员员会会提提出出申申诉诉。。选选举举 大大会会、、立立宪宪会会议议等等,,但但是是制制宪宪机机关关不不同同于于宪宪法法的的起起草草 委委员员会会对对申申诉诉意意见见,,应应在在三三日日内内作作出出处处理理决决定定。。申申诉诉 机机关关,,制制宪宪机机关关是是行行使使宪宪法法制制定定权权的的常常设设的的国国家家机机 人 人 如 如 果 果 对 对 处 处理 理 决 决 定 定 不 不 服 服 , ,可 可 以 以 在 在 选 选 举 举 日 日 的 的 五 五 日 日 以 以 前 前 向 向 关,宪法的起草机构是临时的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 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关,宪法的起草机构是临时的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 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H以前作出判决。 独立行使制宪权,B项错误。 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 独立行使制宪权,B项错误。 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 9.【答案】 A 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 9.【答案] A 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 【 【 解 解 析 析 ] 】 2 2 0 0 0 0 4 4 年 年 宪 宪 法 法 修 修 正 正 案 案 在 在 宪 宪 法 法 第 第 2 2 章 章 第 第3 3 3 3 出 出 申 申 诉 诉 , , 选 选 举 举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应 应 在 在 三 三 日 日 内 内作 作 出 出 处 处 理 理 决 决 定 定 , , 张 张 某 某 条 条 增 增 加 加 一一款 款作 作 为 为 第 第 3款 3款 ““国 国 家 家 尊 尊 重 重 和 和 保 保 障 障 人 人 权 权 ”” , ,体 体现 现 对 对该 该决 决 定 定 不 不 服 服 的 的 , ,可 可 以 以 向 向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院 院 提 提起 起 诉 诉 讼 讼 , ,B B 项 项正 正 了 了 社 社 会 会 主 主义 义 制 制 度 度的 的 本 本质 质要 要求 求 , ,有 有 利 利 于 于 推 推 进 进 我 我 国 国 社 社 会 会 主 主 确确。。根根据据《《选选举举法法》》第第3311条条的的规规定定,,选选举举委委员员会会有有权权 义 义 人 人 权 权 事 事 业 业 的 的 发 发 展 展 , ,也 也 有 有 利 利 于 于 我 我 国 国 在 在 国 国 际 际 人 人 权 权 事 事 务 务 中 中 确确定定正正式式代代表表候候选选人人的的名名单单,,CC项项不不能能提提起起诉诉讼讼。。根根 进进行行交交流流与与合合作作,,AA项项正正确确。。22004004年年宪宪法法修修正正案案中中将将 据据《《选选举举法法》》第第4411条条的的规规定定,,委委托托其其他他选选民民代代为为投投票票,, 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 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 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 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 市市、、市市辖辖区区的的任任期期,,C项C项错错误误。。11999933年年宪宪法法修修正正案案中中 代 代 为 为 投 投 票 票 。 。 D D 项 项不 不 能 能 提 提 起 起 诉 诉 讼 讼 。 。 根 根 据 据 《 《 选 选举 举法 法 》 》第 第 4 4 5 5 规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 条的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 规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 条的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 长期存在与发展”” ,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项 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 长期存在与发展 ,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项 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 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 能提起诉讼。本题选B。 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 能提起诉讼。本题选B。 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13.【答案】 C 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13.【答案] C[ 【 解 解 析 析 ] 】 《 《 民 民 族 族 区 区 域 域 自 自 治 治 法 法 》 》 第 第 2 2 条 条 第 第2 2 款 款 规 规 定 定 : : [ 【 解 解 析 析】l 《 《 左 左 传 传》 》中 中有 有 “"昏 昏 、 墨 墨、 贼 贼 , , 杀 杀 , , 皋 皋 陶 陶 之 之 刑 刑 ““ 民 民 族 族 自 自 治 治地 地 方 方 分 分 为 为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 、 自 自 治 治 县 县 。 。 ”” 因 因 此 此 民 民 也 也 ”” 的 的 记 记 载 载 , , 据 据 春 春 秋 秋 后 后 期 期 晋 晋 国 国大 大 夫 夫 叔 叔 向 向 的 的 解 解 释 释 : : “ "已 己恶 恶 族 族 自 自 治 治 地 地 方 方 不 不 包 包 括 括 民 民 族 族 乡 乡 , ,A A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 《 宪 宪 法 法 》 》第 第1 1 1 1 3 3 而 而 掠 掠 人 人 美 美 为 为 昏 昏 , ,贪 贪 以 以 败 败官 官 为 为 墨 墨 , ,杀 杀 人 人 不 不 忌 忌为 为 贼 贼 ”" , , 犯 犯 此 此 条 条 第 第 2款 2款 规 规 定 定 : : “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 、 自 自 治 治 县 县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三三项项罪罪者者,,均均应应处处死死刑刑。。本本题题选选B。B。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中 中 应 应 当 当 有 有 实 实 行 行 区 区 域 域 自 自 治 治 的 的 民 民 族 族的 的 公 公 1 1 6 6 . .[ 【 答 答 案 案l】 B B 民 民 担 担 任 任 主 主 任 任或 或 者 者 副 副 主 主 任 任 。 。” ” 因 因 此 此 主 主 任 任 或 或 副 副 主 主 任 任 其 其 中 中 之 之 【 【 解 解 析 析 】 】 秦 秦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 , 未 未 成 成 年 年 者 者 犯 犯 罪 罪 , , 不 不 负 负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一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不一定是 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朝确立了以身高为承担刑事 一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不一定是 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朝确立了以身高为承担刑事 主 主 任 任, ,B B 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第 第 11 1 5 1 条 5条 规 规 定: 定 “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 、 自 自 责 责 任 任 的 的标 标 准 准 , ,即 即 男 男 六 六 尺 尺 五 五 寸 寸 、 、 女 女 六 六 尺 尺 二 二 寸 寸 以 以 上 上才 才 需 需 要 要 治 治 县 县的 的 自 自 治 治 机 机 关 关 行 行 使 使 宪 宪 法 法 第 第 三 三 章 章 第 第 五 五 节 节 规 规 定 定 的 的地 地 方 方 承 承 担 担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 。本 本题 题 中 中 ““ 甲 甲 小 小未 未 盈 盈 六 六 尺 尺 ”" 的 的意 意 思 思 是 是 甲 甲 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 小身高不足六尺,按照秦朝的规定,不需要负刑事责 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 小身高不足六尺,按照秦朝的规定,不需要负刑事责 其 其 他 他 法 法 律 律规 规定 定的 的 权 权 限 限 行 行 使 使 自 自 治 治 权 权 , ,根 根 据 据 本 本 地 地 方 方 实 实 际 际情 情 任 任 , ,本 本题 题 选 选 B。 B。 况 况 贯 贯彻 彻 执 执 行 行 国 国 家 家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 、 政 政 策 策 。 。 ” “因 因 此 此 民 民 族 族 自 自 治 治 地 地 区 区的 的 1177..【【答答案案】】 AA 自 自 治 治 条 条 例 例 和 和 单 单 行 行 条 条 例 例 可 可 以 以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和 和 行 行 政 政 法 法 规 规 的 的规 规 定 定 【 【 解 解 析 析 】 】 《 《 唐 唐 律 律 . · 杂 杂 律 律 》 》 在 在 篇 篇 首 首 就 就““ 坐 坐 赃 赃致 致 罪 罪 ”” 设 设 作 作 出 出 变 变 通 通 规 规 定 定 , ,D D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第 第 11 1 6 1 条 6条 规 规 定 定 : : ““ 民 民族 族 自 自 治 治 六 六 赃 赃 专 专 条 条 , ,称 称一一切 切不 不法 法 所 所 得 得 为 为 赃 赃 , ,把 把受 受 财 财 枉 枉 法 法 、 、受 受 财 财 不 不 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 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 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 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 和 和 文 文 化 化 的 的 特 特 点 点 , ,制 制 定 定 自 自 治 治 条 条 例 例 和 和 单 单 行 行 条 条 例 例 。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的 的 ““ 六六赃赃"”。。除除前前五五种种外外的的所所有有赃赃罪罪均均可可归归入“入坐“ 坐赃”赃。"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受财枉法罪指 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 ,即收受当 会会批批准准后后生生效效。。自自治治州州、、自自治治县县的的自自治治条条例例和和单单行行条条 事 事 人 人贿 贿 赂 赂 而 而 利 利 用 用职 职 权 权 曲 曲 法 法 枉 枉 断 断 , ,为 为 其 其 牟 牟 取 取 不 不 正 正当 当 利 利 例 例 , , 报 报 省 省 或 或 者 者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 员 员 会 会批 批 准 准 益 益, , 或 或 为 为 其 其 开 开 脱 脱 罪 罪 责 责 。 。 受 受 财 财 不 不 枉 枉 法 法罪 罪 是 是 指 指 ““ 虽 虽 受 受 有 有事 事 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C 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 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C 人财,判断不为曲法 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 项 项正 正 确 确 。 。 “ "监 监 临 临 之 之 官 官 不 不因 因公 公事 事 而 而 受 受 监 监 临 临 内 内 财 财 物 物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一一 般 般 是 是 1 1 4 4 . .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主 主 管 管 官 官 员 员 私 私 下 下 接 接 受 受 所 所 监 监 管 管 的 的 吏 吏 民 民 的 的 财 财 物 物。 。 坐 坐 赃 赃 罪 罪 是 是 [ 【 解 解 析 析 ] 】 《 村 《 民 村 委 民 员 委 会 员会 组 组 织 织 法 法 》第 》第 3条 3条 第 第 2 2 款 款规 规 指 指监 监 临 临 主 主 司 司 以 以 外 外 的 的 其 其 他 他 官 官 员 员 “”因 因 事 事 受 受 财 财 ””构 构 成 成 的 的 犯 犯 罪 罪 , , 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 因此A项正确。 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 因此A项正确。 乡乡、、镇镇的的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提提出出,,经经村村民民会会议议讨讨论论同同意意,,报报县县级级 1188..【【答答案案】】 CC 人 人 民 民政 政 府 府 批 批 准 准 。 。 ” “A A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第 第5 5 条 条 第 第 1款 1 规 款 定 规 : 定 “ :" 乡 乡 、 、 [【解解析析l】 典典卖卖契契约约中中业业主主的的权权利利有有::得得到到钱钱主主给给 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 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 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 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 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 限及约定不清的,在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C 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千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 限及约定不清的,在 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C 围 围 内 内 的 的 事 事 项 项 。 。 ”” 据 据 此 此 , , 乡 乡 镇 镇 政 政 府 府 是 是”“ 指 指 导 导“” 村 村 民 民 委 委 员 员会 会 项 项正 正 确 确 。 。 钱 钱 主 主 的 的 权 权 利 利 包 包 括 括 : :契 契 约 约 期 期 限 限 内 内 标 标 的 的 物 物 的 的 使 使用 用 的 的工 工 作 作 , ,而 而 非 非““ 领 领 导 导”” ,D , 项 D项 错 错 误 误 。 。 第 第1 1 3 3 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 ““ 年 年满 满 收 收 益 益 权 权 ; ;对 对 于 于 标 标 的 的 物 物 的 的 优 优 先 先购 购 买 买 权 权 ; ;待 待 赎 赎 期 期 中 中 的 的 转 转典 典 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 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 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 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 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 有权。 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 有权。 举 举 权 权 和 和 被 被 选 选 举 举 权 权 ; ;但 但 是 是 , , 依 依 照 照 法 法 律 律 被 被 剥 剥 夺 夺 政 政 治 治权 权 利 利 的 的 1199..[【答答案案】】 D D 人人除除外外。。村村民民委委员员会会选选举举前前,,应应当当对对下下列列人人员员进进行行登登 [ 【 解 解 析 析】】 鉴 鉴 千 于 历 历 代 代 臣 臣 下 下 结 结 党 党 造 造成 成 皇 皇 权 权 削 削 弱 弱 , ,统 统 治 治 记记,,列列入入参参加加选选举举的的村村民民名名单单::(一(一))户户籍籍在在本本村村并并且且 集集团团内内部部矛矛盾盾导导致致国国亡亡民民乱乱的的教教训训,,明明朝朝严严禁禁臣臣下下结结 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 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奸党罪的表现有: 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 党,在《大明律》中增设 奸党 罪。奸党罪的表现有: 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 在朝官员结交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 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 在朝官员结交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 在 在本 本村 村 居 居 住 住 一一年年以以上上,,本本人人申申请请参参加加选选举举,,并并且且经经村村 请 请求 求 宽 宽 免 免 死 死 罪 罪 之 之 人 人 , ,暗 暗 中 中 邀 邀 买 买 人 人心 心 者 者 ; ;司 司 法 法 官 官 不 不 执 执行 行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 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 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 奸邪进谗言,左 在 在 户 户籍 籍所 所 在 在 村 村 或 或 者 者 居 居 住 住 村 村 登 登 记 记 参 参 加 加 选 选 举 举 的 的 村 村 民 民 , , 不 不 得 得 使 使 杀 杀 人 人 者 者”” ; ; 甚 甚 至 至““ 上 上 言 言 宰 宰 执 执 大 大 臣 臣 美 美 政 政 才 才德 德 者 者 ”” 。 。 构 构 成 成 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B项正确。第 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D项正确。AB项是汉朝危 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B项正确。第 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D项正确。AB项是汉朝危 2 2 7 7 条 条 第 第 1款 1款 规 规 定 定 : : 村 村 民 民 会 会 议 议 可 可 以 以 制 制 定 定 和 和 修 修 改 改 村 村 民 民 自 自 治 治 害 害 中 中 央 央 集 集 权 权 的 的 犯 犯 罪 罪 , ,腹 腹 诽 诽 罪 罪 是 是 汉 汉 朝 朝 惩 惩 治 治思 思想 想言 言 论 论 的 的 犯 犯 章 章 程 程 、 、村 村 规 规民 民 约 约 , ,并 并 报 报 乡 乡、 、民 民 族 族 乡 乡、 、镇 镇 的 的 人 人 民 民政 政 府 府 备 备 案 案 。 。 罪罪,,AABBCC项项错错误误。。 C项错误。 20.【答案】 D C项错误。 20.[答案】 D 1 1 5 5 . .[ 【 答 答 案 案l】 B B [ 【 解 解 析 析l】 礼 礼 法 法 之 之 争 争 , , 是 是 指 指 在 在 清 清 末 末 变 变 法 法 修 修 律 律 过 过程 程中 中 , ,以 以 张 张 之 之 洞 洞 、 、 劳 劳 乃 乃 宣 宣 为 为 代 代 表 表 的 的““ 礼 礼 教 教 派 派 ” ” 与 与 以 以 修 修 订 订 法 法 书 书 , , 接 接 受 受 委 委 托 托 或 或 者 者 指 指 定 定 , , 为 为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提 提 供 供 法 法 律 律 服 服 务 务的 的 执 执 律 律大 大臣 臣沈 沈家 家 本 本 为 为 代 代 表 表 的 的 ““法 法 理 理 派 派 ” ”, , 围 围绕 绕 《 《大 大 清 清 新 新刑 刑 业 业 人 人 员 员 , , 律 律 师 师 不 不 是 是 国 国 家 家 工 工 作 作 人 人 员 员 , , C项 C项 错 错 误 误 。 。 狭 狭 义 义 的 的 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 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大类,不 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 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大类,不 本 本 、 、杨 杨 度 度 等 等 人 人 是 是 法 法 理 理 派 派 的 的 代 代 表 表 , , 主 主 张 张 大 大 力 力 引 引 进 进 西 西 方 方 近 近 包 包 括 括法 法学 学教 教 学 学 研 研 究 究 人 人 员 员 , ,D D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代法律理论与制度。张之洞、劳乃宣是礼教派代表, 24.【答案】 BCD 代法律理论与制度。张之洞、劳乃宣是礼教派代表, 24.【答案】 BCD 认 认为 为 修 修 订 订 新 新 律 律 应 应 “" 浑 浑 道 道 德 德与 与 法 法 律 律 于 于 一一体 体 ” ”, , 尤 尤 不 不 应 应 偏 偏离 离 【 【 解 解 析 析 ] 】 法 法 的 的 规 规 范 范 作 作 用 用 包 包 括 括 指 指 引 引作 作 用 用 、 、评 评 价 价 作 作 中 中 国 国 数 数 千 千 年 年 相 相 传 传 的 的““ 礼 礼 教 教 民 民 情 情 ” ” 。 。 D项 D项 正 正 确 确 。 。 A A B B 项 项 是 是 用 用、 预 预 测 测 作 作 用 用 教 、教 育 育 作 作 用 用 、 、 强 强 制 制 作 作 用 用 。 。 评 评 价 价 作 作 用 用 是 是 指 指 法 法 礼 礼教 教 派 派 代 代 表 表 人 人 物 物 。 。 选 选 项 项 C C刘 刘 坤 坤 一一的 的 思 思 想 想 有 有 强 强 烈 烈 的 的 忠 忠 作 作 为 为 人 人 们 们 对 对 他 他 人 人 行 行 为 为 的 的 评 评 价 价 标 标 准 准 所 所 起 起 的 的 作 作 用 用 。 。 评 评 价 价 君倾向,属于洋务派法律思想,显然不属于法理派 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包括专门评价和社会 君倾向,属千洋务派法律思想,显然不属于法理派 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包括专门评价和社会 观点。 评价。法院作出的判决是专门评价,本题中法院对被 观点。 评价。法院作出的判决是专门评价,本题中法院对被 二、多项选择题 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组织考试 二、多项选择题 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组织考试 221 1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作 作弊 弊行 行为 为 进 进 行 行 评 评 价 价 , ,是 是 发 发 挥 挥法 法 的 的 评 评 价 价 作 作 用 用 , ,C C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解析】 我国的立法原则有合宪和法制统一原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 [解析】 我国的立法原则有合宪和法制统一原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 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没有便民性原则和平等性原 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 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没有便民性原则和平等性原 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 则 则 , ,C C D D 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立 立 法 法 的 的 民 民 主 主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指 指 在 在 立 立 法 法 过 过 程 程 中 中 , , 出 出合 合 理 理的 的 安 安 排 排 。 。 法 法 具 具 有 有 规 规 范 范 性 性 、 、确 确定 定 性 性 , ,所 所 以 以 人 人 们 们根 根 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 据法律本身就可以安排自己的行为,本题中学生旁听 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 据法律本身就可以安排自己的行为,本题中学生旁听 慧 慧、 利 利 益 益 、 、 要 要 求 求 和 和 愿 愿 望 望 , , 使 使 立 立 法 法 机 机 关 关 与 与 人 人 民 民 群 群 众 众 相 相结 结 对 对 被 被告 告人 人 的 的 审 审 判 判, ,并 并 不 不 是 是 发 发 挥 挥 法 法 的 的 预 预测 测作 作用 用 , ,AA 项 项错 错 合 合 , , 使 使 立 立 法 法 活 活 动 动 与 与 人 人 民 民 群 群 众 众 参 参 与 与 相 相 结 结 合 合 。 。 科 科 学 学 原 原 则 则是 是 误 误。 。 通 通 过 过 对 对 违 违 法 法 行 行 为 为 实 实 施 施 制 制 裁 裁 , ,对 对 包 包 括 括 违 违 法 法 者 者 本 本人 人 在 在 指 指 立 立 法 法 活 活 动 动 应 应 从 从 实 实 际 际 出 出 发 发 , ,科 科 学 学 合 合 理 理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权 权 利 利 与 与 义 义 内 内的 的一一般 般 人 人 起 起 到 到 警 警 示 示 和 和 警 警 诫 诫 作 作 用 用 , ,是 是 发 发 挥 挥 法 法 的 的教 教 育 育 作 作 务、权利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 用,法院通过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警示学生不要犯 务、权利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 用,法院通过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警示学生不要犯 可 可 执 执 行 行 性 性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常 常 委 委 会 会 向 向社 社 会 会公 公众 众 征 征 集 集 组 组 织 织 考 考 试 试作 作弊 弊罪 罪, ,B B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法 法 院 院 对 对 被 被 告 告 进 进 行 行 有 有 罪 罪 判 判 修改意见,保障了公众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民主性 决,也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发挥法的强 修改意见,保障了公众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民主性 决,也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发挥法的强 原则。向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意见,有利于科学 制作用,D项正确。 原则。向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意见,有利于科学 制作用,D项正确。 合 合 理 理 的 的规 规 定 定 权 权 利 利 和 和 义 义 务 务 , ,体 体 现 现 立 立 法 法 的 的科 科 学 学 性 性 原 原 则 则 , ,A A B B 2255.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D D 项正确。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项正确。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2222..【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D D 实 实 行 行 宪 宪 法 法 宣 宣 誓 誓 制 制 度 度 的 的 决 决 定 定 》 》 第 第 22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 “ "各 各 级 级 人 人 民 民代 代 【解析】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 [解析]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 那些权利。从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体人权和集 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 那些权利。从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体人权和集 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 体人权。因此人权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 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 体人权。因此人权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 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 权,集体人权可以分为一般社会群体的权利和特殊社 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宪法》第62条第 权,集体人权可以分为一般社会群体的权利和特殊社 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宪法》第62条第 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 (五)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 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 (五)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 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 定各部部长人选,因此教育部部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 定各部部长人选,因此教育部部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人 人 权 权 的 的 一一部 部 分 分 , ,还 还 有 有一一 部 部 分 分 人 人 权 权未 未 规 规 定 定 到 到 宪 宪 法 法 中 中 , ,比 比 会 会 决 决定 定任 任 命 命 的 的 国 国家 家 工 工 作 作 人 人 员 员 , ,应 应 当 当 进 进 行 行宪 宪 法 法 宣 宣 誓 誓 , ,AA 如自由迁徙权,B项错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 项正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8条第3款规定: 如自由迁徙权,B项错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 项正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38条第3款规定: 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 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 的,C项正确。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 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C项正确。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 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 在 的 的 正 正 当 当 性 性根 根 据 据 和 和 理 理 由 由 , ,但 但 人 人 权 权不 不 具 具 有 有 超 超 时 时 代 代 性 性 , ,D D 人 人 民 民检 检察 察 院 院 检 检 察 察 长 长 提 提 请 请 本 本 级 级 人 人 民 民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 员 员 项错误。 会任免。”因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北京市 项错误。 会任免。”因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北京市 23.【答案】 AB 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 23.【答案】 AB 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 【解析】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枚的检察 誓,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三)项的规 【解析]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 誓,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三)项的规 人员,依照我国法律,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 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 人员,依照我国法律,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 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A项正确。法官 驻外全权代表应当进行宪法宣誓,D项正确。C项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A项正确。法官 驻外全权代表应当进行宪法宣誓,D项正确。C项上 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的职责包括 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 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的职责包括 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 依 依 法 法 参 参 加 加 合 合 议 议 庭 庭 审 审 判 判 或 或 者 者 独 独 任 任 审 审 判 判 案 案 件 件 以 以 及 及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命命的的,,不不需需要要进进行行宣宣誓誓。。CC项项错错误误。。 定定的的其其他他职职责责,,BB项项正正确确。。律律师师是是依依法法取取得得执执业业证证 226 6 ..【 [答 答案 案 】 】 AABB(【解解析析]】 根 根据据《《澳澳门门特特别别行行政政区区基基本本法法》》第第1 155 中 中国 国 的 的 龙 龙 香 香 、 、 沉 沉 香 香 、 、丁 丁 香 香 、 、 白 白 豆 豆 寇 蔻 四 四 种 种货 货 物 物 , ,政 政府 府 抽 抽 取 取 条 条 的 的规 规 定 定 , ,中 中 央 央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任 任 免 免 澳 澳门 门 行 行 政 政 长 长 官 官 、 、政 政 府 府主 主 十 十 分 分 之 之 一一的 的 实 实 物 物 税 税 , ,这 这 是 是 中 中 国 国 历 历 史 史 上 上 第 第一一项 项外 外 贸 贸 征 征 税 税 要官员和检察长,B项正确。第七条规定:澳门特别 法令。CD项正确。 要官员和检察长,B项正确。第七条规定:澳门特别 法令。CD项正确。 行 行 政 政 区 区 境 境 内 内 的 的 土 土 地 地 和 和 自 自 然 然 资 资 源 源 , ,除 除 在 在 澳 澳 门 门 成 成 立 立 前 前 已 已 依 依 3 3 00..【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D D 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由澳门政府负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 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由澳门政府负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 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 括:(1)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调 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 括:(l)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调 发 发, , 其 其 收 收 人 入 全 全 部 部 归 归 澳 澳 门 门 政 政 府 府 支 支 配 配 。 。 C C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第 第 2 26 6 解解劳劳资资纠纠纷纷,,代代表表工工人人签签订订集集体体合合同同和和向向政政府府提提出出要要 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 " “ 澳 澳 门 门 永 永 久 久 性 性 居 居 民 民 依 依 法 法 享 享 有 有 选 选 举 举 权 权 和 和 被 被 选 选举 举 求求。。 A A项项正正确确。。 ( ( 2 2 ) )实实行行1 1 0 0 小小时时工工作作制制((陕陕甘甘宁宁边边 权。””因此非永久性居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 权。因此非永久性居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 项错误。第49条规定:“澳门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 付加班工资,D项正确。(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 项错误。第49条规定:"澳门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 付加班工资,D项正确。(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 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不得从事私人赢利活动。行政长 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4)实行安全生产防护。B 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不得从事私人赢利活动。行政长 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4)实行安全生产防护。B 官就任时应向澳门终审法院院长申报财产,记录在 项正确。C项错误,雇主不可以自行开除工人,工会 官就任时应向澳门终审法院院长申报财产,记录在 项正确。C项错误,雇主不可以自行开除工人,工会 案。”A项正确。 有权调解劳资纠纷。 案。“A项正确。 有权调解劳资纠纷。 22 7 7.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D D 三 三 、 、简 简答 答 题 题 【 【 解 解 析 析 ] 】《 《立 立 法 法 法 法 》 》 第 第9 9 1 1 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 “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之 之 3 3 1 1 . . 【 【答 答 案 案 ] 】 ( ( l 1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非 非 国 国 家 家 化 化 ”” 。 。 越 越来 来 越 越 间 间 、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 与 与 地 地 方 方 政 政 府 府 规 规 章 章 之 之 间 间具 具 有 有 同 同 等 等 效 效 力 力 , ,在 在 多 多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出 出 自 自 各 各 种 种 经 经 济 济 联 联 合 合 体 体 、 、 非 非 政 政 府 府 组 组 织 织 等 等 ““ 非 非国 国 各 各 自 自 的 的 权 权 限 限 范 范 围 围 内 内 施 施 行 行 。 。 ” ,'《 《 乙 乙 市 市 环 环 境 境 保 保 护 护办 办 法 法 》 》是 是 地 地 家 家“"机 机构 构 。 。 ( ( 2 2 分 分) ) 方 方 政 政 府 府 规 规 章 章 , ,与 与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 具 具 有 有 同 同 等 等效 效 力 力 , ,在 在 各 各 自 自 的 的 权 权 ( ( 2 2 )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标 标 准 准 化 化 ”” 。 。 由 由 联 联 合 合 国 国 等 等 国 国际 际 组 组 织 织 制 制 限 限范 范 围 围 内 内 施 施 行 行 。 。 B B项 项正 正确 确。 。 第 第8 8 9 9 条 条 第 第 2 2 款 款 规 规 定 定 : : 定 定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范 范 本 本 提 提 供 供 给 给 各 各 个 个 国 国 家 家 作 作 为 为立 立 法 法的 的模 模 本 本或 或参 参 ““ 省 省 、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 章 章 的 的 效 效 力 力 高 高 于 于 本 本 行 行 照 照 。 。 ( ( 2 2 分 分 ) ) 政 政 区 区 域 域 内 内 设 设 区 区 的 的 市 市 、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 章 章 。 。 ”” ( ( 3 3 )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 " 趋 趋 同 同 化 化 ”” 。 。 调 调 整 整 同 同 类 类 型 型社 社 会 会 关 关 系 系 的 的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 ,乙 乙 市 市 是 是 设 设 区 区 的 的 市 市 , , 其 其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 章 章 效 效 力 力 低 低 千 于 省 省 法 法 律 律 趋 趋 于 于 一一致 致 , ,既 既 包 包 括 括 不 不同 同 国 国 家 家 国 国 内 内 法 法 的 的 趋 趋 同 同 , ,也 也包 包 政 政 府 府 规 规章 章, ,如 如 果 果 乙 乙 市 市 的 的 规 规 章 章 与 与 省 省政 政 府 府 规 规 章 章 不 不 一一致 致 的 的 , , 括 括 国 国 内 内 法 法 与 与 国 国 际 际 法 法 的 的 趋 趋 同 同 。 。 ( ( 3 3 分 分) ) 应 应 适 适 用 用 省 省 政 政 府 府 规 规 章 章 , , D D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第 第 9 9 7 7 条 条 第 第 ( ( 五 五 ) ) 项 项 规 规 ( ( 4 4 ) )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世 世 界 界 化 化 ”” 。 。 国 国 际 际 法 法 与 与 国 国 内 内法 法 的 的 界 界 限 限 定 定 : : “ “ 地 地 方 方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有 有 权 权 撤 撤 销 销 本 本 级 级 人 人 变 变 得 得 模 模 糊 糊 不 不 清 清 , ,有 有出 出 现 现 ““ 全 全球 球 性 性 法 法 律 律 ””和 和 ““世 世 界 界 法 法 ””的 的 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本题中市人大常委会 趋势。(3分) 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本题中市人大常委会 趋势。(3分) 即即可可撤撒销销该该办办法法,,无无须须省省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撤撤销销,,CC项项错错误误。。 【【点点评评】】 法 法律律全全球球化化是是 2 2 0 0 17 17年年大大纲纲新新增增加加的的知知 第 第9 9 8 8 条 条 第 第 (四 (四 )项 )项 规 规 定 定 : : “ "部 部 门 门 规 规 章 章 和 和 地 地 方 方 政 政府 府 规 规章 章报 报 识 识点 点, ,且 且 在 在 2 2 0 0 17 17 年 年 的 的 考 考 试 试 中 中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非 非 法 法 学 学考 考 了 了 相 相 同 同 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 的题目,这在历年法硕考试中是很难出现的。通观 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 的题目,这在历年法硕考试中是很难出现的。通观 大 大会 会 常 常 务 务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备 备 案 案 ; ;设 设 区 区 的 的 市 市 、 、 自 自 治 治 州 州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政 政府 府 22001177年 年 法 法 学 学 与 与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所 所 有 有 题 题 目 目 , , 客 客 观 观 题 题 完 完 全 全 相 相 同 同 制 制 定 定 的 的 规 规 章 章应 应 当 当同 同时 时 报 报 省 省 、 、自 自 治 治 区 区 的 的 人 人 民 民 代 代 表 表 大 大 会 会常 常 ( ( 只 只 是 是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客 客 观 观 题 题 数 数 量 量 少 少 于 千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 ) , ,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部 部 分 分 相 相 务 务 委 委员 员 会 会 和 和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备 备 案 案 。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乙 乙 市 市制 制 定 定 的 的 《 《乙 乙 市 市 同同,,大大纲纲的的知知识识点点也也越越来来越越接接近近。。这这说说明明命命题题人人越越来来 环境保护办法》是地方政府规章,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越重视法学与非法学的相同之处,对其区别只在主观 环境保护办法》是地方政府规章,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越重视法学与非法学的相同之处,对其区别只在主观 AA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题 题 部 部 分 分 体 体 现 现 , ,而 而 且 且 只 只 体 体 现 现 在 在 少 少 量 量 题 题 目 目 上 上 。 。 这 这 意 意 味 味 着 着法 法 2 2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AABB C C 学 学 的 的 难 难 度 度 有 有 所 所 降 降 低 低 。 。 因 因 此 此 所 所 有 有 考 考 生 生 在 在 今 今 后 后 的 的 复 复 习 习 中 中 , , ( 【 解 解 析 析 ] 】 西 西 周 周 在 在 选 选 官 官 时 时 不 不 是 是““ 任 任 人 人 唯 唯贤 贤 ”" , , 而 而 是 是 要 要着 着重 重 对 对 基 基 本 本 知 知 识 识 的 的 掌 掌 握 握 , ,对 对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非 非 法 法 学 学考 考 过 过 的 的 历 历 考虑血缘关系,““任人唯亲””,D项错误。西周的宗法 年真题一定要引起重视,不管是法学还是非法学,都 考虑血缘关系, 任人唯亲 ,D项错误。西周的宗法 年真题一定要引起重视,不管是法学还是非法学,都 制 制 度 度 中 中 , ,小 小 宗 宗 要 要 服 服 从 从 大 大 宗 宗 , , 诸 诸 弟 弟 服 服 从 从 嫡 嫡 长 长 兄 兄 , , B B 项 项 正 正 要 要做 做完 完 所 所 有 有 的 的 题 题 目 目 , , 因 因 为 为 二 二 者 者 越 越 来 来 越 越 趋 趋 同 同 。 。 确 确 。 。 西 西 周 周 时 时 期 期 家 家 国 国 一一体 体 , ,家 家 族 族 组 组 织 织 与 与 国 国 家 家 制 制 度 度 合 合二 二 为 为 法 法 律 律 全 全 球 球 化 化 的 的 知 知 识 识 点 点 中 中 , ,法 法 律 律 全 全 球 球 化 化 的 的 主 主要 要表 表现 现 一一, ,因 因 此 此 也 也 形 形 成 成 了 了 亲 亲 贵 贵 合 合一一 , , C C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西 西 周 周实 实 行 行 嫡 嫡 也 也 可 可 以 以 考 考 查 查 多 多 选 选 题 题 , ,法 法 律 律 全 全 球 球 化 化 的 的 进 进展 展 和 和 主 主 要 要 途 途 径 径 可 可 长 长子 子 继 继 承 承 制 制 , ,是 是 宗 宗 法 法 制 制 度 度 的 的一一项 项 基 基 本 本 原 原 则 则 , ,AA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以 以考 考 查 查 简 简 答 答 题 题 和 和 多 多 选 选 题 题 。 。 2 29 9 . . 【【答 答 案 案 】 】 C CDD 3 3 2 2 ..【 【答 答 案 案 】 】 维 维 护 护 国 国 家 家 统 统一一 和 和 民 民 族 族 团 团结 结 ; ;( ( 1 1分 分 ) ) 【解析】 唐朝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相应的法律制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 (解析】 唐朝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相应的法律制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 度逐渐成熟。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 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 度逐渐成熟。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 公共秩序,尊重杜会公德;(3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 华自由贸易。唐朝创建了市舶制度,对外国商船贩至 誉和利益;(1分)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华自由贸易。唐朝创建了市舶制度,对外国商船贩至 誉和利益;( 1分)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 I 分 分 ) ) 依 依 法 法 纳 纳 税 税 ; ; ( ( 1 1 分 分 ) ) 劳 劳 动 动 的 的 义 义 务 务 、 、 受 受 教 教 育 育 的 的 义 义 务 务 、 、 告 告人 人 的 的 主 主 观 观 恶 恶 性 性 、 、非 非 法 法 获 获 取 取 钱 钱 财 财的 的 方 方 式 式 、 、其 其 行 行 为 为 的 的社 社 夫夫妻妻双双方方有有实实行行计计划划生生育育的的义义务务、、父父母母有有抚抚养养教教育育未未 会会危危害害性性等等角角度度,,进进行行了了论论证证。。((44分分)) 成成年年子子女女的的义义务务、、成成年年子子女女有有赡赡养养扶扶助助父父母母的的义义务务。。 ( (2 2) ) 论 论 证 证 说 说 理 理 逻 逻 辑 辑 具 具 有 有 有 有 效 效 性 性 。 。 法 法 官 官 的 的 说 说 理 理 论 论 ((33分分)) 证证符符合合基基本本的的逻逻辑辑方方法法,,符符合合大大众众的的思思维维习习惯惯。。根根据据 【 【 点 点 评 评 】 】 我 我 国 国 公 公 民 民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义 义 务 务 在 在 近 近 十 十 年 年 真 真 题 题中 中 被 被 告 告人 人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表 表 现 现 和 和 内 内 在 在 心 心 理 理 , ,得 得出 出 他 他 心 心 存 存 畏 畏 惧 惧 、 、心 心 从从未未考考过过主主观观题题,,也也是是传传统统意意义义上上的的非非重重点点知知识识。。 而而 存存良良知知,,具具有有说说理理的的逻逻辑辑性性。。((44分分)) 公 公 民 民的 的 基 基 本 本 权 权 利 利 基 基 本 本 上 上 每 每 年 年 都 都 会 会 考 考 查 查 , ,而 而 且 且 多 多 以 以 分 分 析 析 ( (3 3 ) ) 论 论 证 证 结 结 论 论 具 具 有 有 可 可 接 接 受 受 性 性 。 。 法 法 官 官 根 根 据 据 事 事 实 实 和 和 论论述述题题的的方方式式考考查查。。公公民民的的基基本本义义务务偶偶尔尔会会考考选选择择 法法律律, ,决 决 定 定 对 对 被 被 告 告 人 人从 从 轻 轻 处 处 罚 罚 , ,合 合 情 情 合 合理 理 合 合 法 法 , ,为 为 社 社 会 会 题 题 , , 今 今 年 年 在 在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真 真 题 题中 中 都 都 考 考 查 查 了 了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 , 普普遍遍接接受受。。((44分分)) 这说明非重点知识也开始变得重要起来,考生要对于 (从其他角度论述以上观点,只要言之有理,可酌 这说明非重点知识也开始变得重要起来,考生要对于 (从其他角度论述以上观点,只要言之有理,可酌 冷 冷 门 门 知 知 识 识 点 点 给 给 予 予 一一定 定 的 的 重 重 视 视 , , 在 在 复 复 习 习 时 时 不 不 留 留 死 死 角 角 。 。 情情给给分分)) 公公民民的的基基本本义义务务也也可可以以考考查查多多选选题题。。 【 【 点 点 评 评 】 】 法 法 律 律 论 论 证 证 的 的 正 正 当 当 性 性 标 标 准 准 是 是 法 法 律 律 论 论 证 证 章 章 3 3 3 3 ..[ 【 答 答 案 案 】 】 ( ( 1 1 )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 临 临 时 时 政 政 府 府组 组 织 织 大 大 节节最最重重要要的的知知识识点点,,在在22001122年年考考查查过过多多选选题题,,22001166年年 纲 纲 》 》 ( ( 以 以 下 下 简 简 称 称 《 《 大 大 纲 纲 》 》 )是 )是 辛 辛 亥 亥 革 革 命 命 胜 胜 利 利后 后 , ,由 由 各 各 省 省 都 都 考考查查过过简简答答题题,,今今年年又又考考查查了了分分析析论论述述题题。。随随着着法法治治 督督府府代代表表会会议议通通过过的的关关于于筹筹建建中中华华民民国国临临时时政政府府的的 建建设设的的不不断断推推进进,,对对于于法法院院判判决决中中说说理理的的要要求求越越来来越越 纲纲领领性性文文件件。。((44分分)) 高 高 。 。 法 法 院 院 判 判 决 决 书 书 不 不 能 能 仅 仅 仅 仅 简 简 单 单 地 地 表 表 述 述 违 违 反 反了 了 什 什么 么法 法 ( (2 2 ) ) 《 《 大 大 纲 纲 》 》以 以 法 法律 律 的 的 形 形 式 式 肯 肯 定 定 了 了 辛 辛 亥 亥 革 革 命 命 成 成 果 果 , , 律 律 的 的 什 什么 么条 条款 款, ,而 而 必 必 须 须 要 要 对 对 法 法 律 律 适 适 用 用 进 进 行 行 详 详 细 细的 的 论 论 为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3分)《大纲》 证,论证的内容必须具有融贯性、论证逻辑具有有效 为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3分)《大纲》 证,论证的内容必须具有融贯性、论证逻辑具有有效 宣 宣 告 告 废 废 除 除封 封 建 建 帝 帝 制 制 , ,第 第 一 一 次 次 以 以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形 形 式 式 确 确 认 认 了 了 总 总 统 统 性 性、 、论 论 证 证 结 结 论 论 具 具 有 有 可 可 接 接 受 受 性 性。如 如 此 此 改 改 革 革 , ,对 对 法 法 官 官提 提 出 出 C 制制共共和和政政体体,,成成为为制制定定《《中中华华民民国国临临时时约约法法》》的的基基础础。。 了了更更高高的的要要求求,,但但是是有有利利于于法法律律的的普普及及以以及及人人民民群群众众 (3分) (3分) 对对法法律律的的了了解解与与信信任任,,有有利利于于提提高高司司法法公公信信力力。。可可将将 【 【 点 点 评 评 】 】 2 2 0 0 12 12 年 年 法 法 学 学 真 真 题 题中 中 考 考 过 过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国 国临 临 法 法 律 律 论 论 证 证 的 的知 知 识 识 点 点与 与 司 司 法 法 改 改 革 革 、 、提 提 高 高 司 司 法 法 公 公 信 信 力 力 相 相 时 时 政 政府 府 组 组织 织大 大 纲 纲 》 ))的 的 特 特 点 点 和 和 历 历 史 史 意 意 义 义 , , 今 今 年 年 与 与 2 200 1 1 2 2 年 年 结 结合 合 。 。 的 的 题 题 目 目几 几乎 乎一 一 样 样 。 。 一 一 般 般 情 情 况 况 下 下 , ,真 真 题 题 中 中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完 完 全 全 重 重 3355..【【答答案案】】权权利利保保障障原 原 则 则 是 是 我 我 国 国 法 法 治 治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复 复 的 的 可 可 能 能 性 性 不 不 大 大 , ,尤 尤 其 其 是 是 近 近 五 五 年 年 真 真 题 题 的 的 重 重 复 复 。 。 之 之 前 前比 比 原 原 则 则之 之 一一, ,其 其 内 内 涵 涵 包 包 括 括 尊 尊 重 重 和 和 保 保障 障 人 人 权 权 、 、法 法 律 律 面 面 前 前 人 人 较 较 多 多的 的情 情况 况 是 是 非 非 法 法 学 学 和 和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主 主 观 观 题 题 真 真 题 题 会 会 交 交叉 叉 出 出 人 人 平 平 等 等 、 、 权 权 利 利 与 与 义 义 务 务 相 相一一 致 致 。 。 ( ( 3 3分 分 ) ) 具 具 体 体 而 而 言 言 : : 尊 尊重 重 现现,,非非法法学学考考过过的的主主观观题题,,隔隔儿几年年甚甚至至第第二二年年会会出出现现 和 和保 保 障 障 人 人 权 权 , ,促 促 进 进 公 公 民 民 自 自 由 由 意 意 识 识 和 和 能 能 力 力 的 的 提 提 高 高是 是 法 法 治 治 在在法法学学的的真真题题中中,,反反之之亦亦然然。。但但是是由由于于今今年年法法学学和和非非 所所有有价价值值目目标标的的归归结结;;(4(4分分))法法律律面面前前人人人人平平等等是是民民 法 法 学 学 的 的 题 题 目 目趋 趋同 同, ,所 所 以 以 法 法 学 学 考 考 过 过 的 的 真 真 题 题 几 几 乎 乎 原 原 题 题 重 重 现 现 主主和和法法治治的的基基本本要要求求,,具具体体包包括括法法律律适适用用上上的的平平等等,, 在在法法学学和和非非法法学学的的考考试试中中。。这这说说明明真真题题的的复复习习和和掌掌 立 立 法 法在 在 分 分 配 配 社 社 会 会 资 资 源 源 上 上 的 的 平 平 等 等 , ,尊 尊 重 重 社 社 会 会 主 主体 体 的 的 多 多 元 元 握 握 对 对 于 于 应 应 对 对 法 法 硕 硕 考 考 试 试 具 具 有 有 至 至 关 关 重 重 要 要 的 的 作 作 用 用 , ,会 会 起 起 到 到事 事 价 价 值 值 观 观 和 和 生 生 活 活 方 方 式 式 ; ; (4 (4 分 分 ) ) 确 确 认 认 和 和 保 保 障 障 主 主 体 体 的 的 权 权 利 利 和 和 半 半 功 功 倍 倍 的 的 效 效 果 果 。 。 真 真 题 题 的 的 复 复 习 习 中 中 , ,除 除了 了 年 年 份 份 真 真 题 题 外 外 , ,对 对 自 自由 由 是 是法 法 治 治 的 的 根 根 本 本 目 目 的 的 , ,没 没 有 有 无 无权 权 利 利 的 的 义 义 务 务 , ,也 也 没 没有 有 真 真 题 题 的 的 分 分 章 章 节 节解 解 读 读 也 也 很 很 重 重 要 要 , ,分 分章 章 节 节 的 的 解 解 读 读 中 中 , ,考 考 生 生 无 无 义 义务 务 的 的 权 权 利 利 , ,公 公 权 权 力 力 在 在 社 社 会 会 资 资 源 源的 的 分 分 配 配 上 上 , ,要 要 保 保证 证 会会看看到到哪哪些些知知识识点点会会在在真真题题中中反反复复出出现现,,都都是是以以什什么么 权 权 利 利的 的 分 分 配 配 和 和 义 义 务 务 的 的 分 分 配 配 相 相 一一致 致 , ,公 公 民 民 在 在 行 行使 使 权 权 利 利 的 的 方 方 式 式 考 考 查 查 的 的。 。 总 总 之 之 , ,真 真 题 题 是 是 法 法 硕 硕 考 考 试 试 题 题目 目 之 之 王 王 , ,对 对 真 真 过过程程中中,,必必须须尊尊重重他他人人和和社社会会的的合合法法利利益益。。((44分分)) 题 题 再 再 重 重 视 视 也 也 不 不 为 为 过 过 。 。 ((以以上上要要点点须须结结合合我我国国实实际际展展开开。。 其其他他观观点点只只要要 《《中中华华民民国国临临时时政政府府组组织织大大纲纲》》的的关关键键点点是是以以美美 言言之之成成理理,,可可酌酌情情给给分分)) 国 国 的 的 制 制 度 度 为 为 蓝 蓝 本 本 , ,赋 赋 予 予 大 大 总 总 统 统 很 很大 大 的 的 权 权 力 力 。 。 《 《中 中 华 华 民 民 【【点点评评】】 法 法治治的的基基本本原原则则包包括括法法律律至至上上原原则则、、权权 国 国 临 临 时 时 政 政府 府 组 组织 织大 大 纲 纲 》 》第 第一一 次 次 以 以 法 法 律 律 的 的 形 形 式 式 确 确 认 认 共 共和 和 利 利 保 保 障 障 原 原 则 则、 、权 权 力 力 制 制 约 约 原 原 则 则 和 和 正 正 当 当 程 程 序 序 原 原 则 则。 。法 法治 治 的 的 政政体体的的诞诞生生,,宣宣告告废废除除帝帝制制。。 基 基 本 本 原 原 则 则 2 20 0 1 1 1 1 年 年 真 真 题 题 中 中 考 考 查 查 过 过 多 多 选 选 题 题 , ,在 在 2 20 01 1 3 3年 年 真真 四四、、分分析析论论述述题题 题题中中考考查查过过论论述述题题。。从从一一定定意意义义上上说说,,法法治治的的所所有有价价 3344..【【答答案案】】 本本案案的的法法律律论论证证具具有有正正当当性性。。 值 值 目 目标 标都 都可 可 以 以 归 归 结 结 为 为 充 充 分 分 尊 尊 重 重 和 和 保 保 障 障 人 人 权 权 , ,对 对 国 国 家 家 权 权 ((33分分)) 力力的的法法律律限限制制本本身身就就是是对对人 人 权 权 的 的 有 有 力 力 保 保 障 障 。 。 “ “将 将权 权 力 力 ( (11))论论证证说说理理内内容容具具有有融融贯贯性性。。本本案案法法官官的的说说 装 装进 进 笼 笼 子 子 里 里 ”” 是 是 现 现代 代 法 法 治 治 国 国 家 家 的 的 标 标 志 志 , , 权 权 力 力 有 有 限 限 制 制 , ,用 用 理 理 论 论 证 证 符 符 合 合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则 则 , ,同 同 时 时 也 也 具 具 有 有 内 内 在 在一一 致 致 性 性。 。 从 从 被 被 权 权 需 需 监 监督 督 , ,是 是 保 保 障 障 人 人 权 权 的 的 有 有 力 力 措 措 施 施 。 。 法 法 治 治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原 原 则 则的 的 知 知 识 识点 点相 相 对 对来 来 说 说 比 比 较 较 简 简 单 单 , ,认 认 真 真 复 复 习 习 教 教 材 材 即 即 可 可 拿 拿到 到 等等行行使使权权力力。。中中央央政政府府对对特特别别行行政政区区行行使使的的权权力力在在 分 分 数 数 。 。 220011 3 3 年 年考 考 查 查 过 过简 简 答 答 题 题 。 。 特 特 别 别 行 行政 政区 区部 部分 分重 重 点 点 掌 掌握 握特 特 36.【答案】 (1)知情权和监督权。(6分,将监 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 36.【答案] ( 1) 知情权和监督权。 (6分,将监 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 督督权权答答为为批批评评权权和和建建议议权权也也可可给给分分)) 是是行行政政权权与与立立法法权权的的相相互互制制约约与与配配合合。。特特别别行行政政区区 ((22))县县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对对县县政政府府不不适适当当的的文文件件有有权权 的 的 政 政 治 治体 体 制 制 与 与 中 中 央 央 政 政 府 府 或 或 者 者 其 其 他 他 地 地 方 方 有 有 很 很 大 大 差 差 别 别 , , 考 考 予以撤销。(3分) 生要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 予以撤销。(3分) 生要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 (3)主主任任会会议议可可以以向向人人大大常常委委会会提提议议组组织织特特定定 区 区基 基 本 本 法 法 》 》 掌 掌 握 握 。 。 (3) 问 问 题 题 调 调 查 查 委 委员 员会 会 , , 提 提 请 请 常 常 委 委 会 会 审 审 议 议 。 。(3 分 分 ) )五 五分 分之 之 一 一 3 388.. 【 【 答 答 案 案 】 】 ( 1 ( ) 1) 张 张 朝 朝 与 与 被 被害 害 人 人 是 是 五 五 服 服 之 之 内 内 的 的 近 近 (3 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人大常委 亲,(3分)近亲之内相杀伤的,重于凡人相犯的杀伤 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人大常委 亲,(3分)近亲之内相杀伤的,重千凡人相犯的杀伤 会 会 提 提 议 议 组 组 织 织特 特 定 定 问 问 题 题 调 调 查 查 委 委 员 员 会 会 , ,由 由 主 主 任 任 会 会 议 议提 提 请 请常 常 罪罪,,罪罪入入十十恶恶中中的的不不睦睦。。((33分分)) 委委会会审审议议。。((33分分)) ( ( 2 2 ) )十 十 恶 恶 罪 罪 列 列 于 于 五 五 刑 刑 之 之 首 首 , , 通 通 常 常 被 被 判 判 处 处 死 死 刑 刑 。 。 【 【 点 点 评 评 】 】 公 公 民 民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权 权 利 利 基 基 本 本 上 上 每 每 年 年都 都 会 会 以 以 分 分 ((22分分))十十恶恶罪罪适适用用刑刑罚罚的的重重要要原原则则是是““为 为常 常赦 赦 所 所 不 不 析析题题的的方方式式考考查查,,而而且且考考查查方方式式多多是是政政府府部部门门侵侵犯犯了了 原 原”” , , ( ( 3 3分 分 ) ) 犯 犯 十 十 恶 恶 者 者 不 不 得适 得 用 适 议 用 、 议 请 、 、 请 减 、减 、 赎 赎、 当 当、 、免 免等 等 公公民民的的某某项项权权利利,,应应该该予予以以怎怎样样的的监监督督、、纠纠正正等等,,一一般般 优 优免 免 措 措 施 施 。 。 ( ( 2 2分 分 ) ) 是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政府职能和对政府的监督结 (3)依宋朝法律的规定,为父复仇杀人的,罪止 是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政府职能和对政府的监督结 依宋朝法律的规定,为父复仇杀人的,罪止 (3) 合合起起来来考考查查。。由由千于侵侵犯犯公公民民权权利利的的行行为为一一般般发发生生在在 加 加 役 役 流 流 。 。 ( ( 3 3 分 分 ) ) 本 本 案 案 中 中 , , 张 张 朝 朝 系 系 为 为 父 父 复 复 仇 仇 而 而 杀 杀 人 人 , , 经 经 市市、、县县、、乡乡级级单单位位,所,所以以考考生生要要通通过过认认真真研研读读真真题题、、认认 朝 朝 议 议无 无死 死罪 罪 , , 故 故 不 不 属 属 于 于 不 不 睦 睦 。 。 ( ( 2 2 分 分 ) ) 案 案 犯 犯张 张 朝 朝 既 既 不 不 属 属 真研读法条的方式掌握地方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地方 于十恶犯罪,又经皇帝特赦,故免其罪责。(2分) 真研读法条的方式掌握地方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地方 于十恶犯罪,又经皇帝特赦,故免其罪责。(2分) 政政府府的的职职权权范范围围以以及及上上级级部部门门可可以以通通过过什什么么样样的的方方 ( ( 其 其 他 他 的 的 相 相 关 关 表 表 述 述 , , 只 只 要 要 言 言 之 之 成 成 理 理 , ,可 可 酌 酌 情 情给 给分 分) ) 式监督下级政府的行为是否超越职权。 【点评】“准五服以制罪””““十恶不赦”” 等都是很 式监督下级政府的行为是否超越职权。 【点评】 “准五服以制罪 十恶不赦 等都是很 3 3 77.. 【 【 答 答 案 案 ] 】 ( 1 ( ) 1) 特 特 别 别 行 行 政 政 区 区 是 是 我 我 国 国 享 享有 有 高 高 度 度 自 自 重 重要 要 的 的 考 考 点 点 , ,但 但 很 很 少 少 在 在 宋 宋 朝 朝的 的 法 法 律 律 知 知 识 识 中 中 考 考 查 查 。 。 “ “ 准 准 治治权权的的地地方方行行政政区区域域,,直直辖辖于于中中央央人人民民政政府府。。中中央央人人 五五服服以以制制罪罪”” 由由三三国国两两晋晋南南北北朝朝时时期期的的《《晋晋律律》》首首立立,,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和 和 特 特 别 别 行 行 政 政 区 区 的 的 关 关 系 系是 是 单 单一 一 制 制国 国 家 家 结 结 构 构 形 形 式 式 是 是 法 法 律 律 儒 儒 家 家 化 化 的 的 重 重要 要 标 标 志 志 之 之 一一。 。 ““十 十 恶 恶 ”” 重 重 罪 罪 正 正 式 式入 入 下 下中 中 央 央和 和地 地 方 方 的 的 关 关 系 系 。 。(5分 分 ) ) 法法典典是是在在隋隋朝朝的的《《开开皇皇律律》》中中。。“"准准五五服服以以制制罪罪””““十十 (5 (2)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 恶不赦”“ 首次出现都不是在宋朝,但是唐宋时期沿袭 (2) 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 恶不赦 首次出现都不是在宋朝,但是唐宋时期沿袭 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 了这些规定。我国法律的部分规定影响深远,自西周 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 了这些规定e 我国法律的部分规定影响深远,自西周 关关的的主主要要官官员员等等。。(5分分)) 时 时 期 期 的 的““ 七 七 出 出“”” 三"三不不去去” 等"等婚婚姻姻制制度度一一直直影影响响后后世世很很 (5 ((33))特特别别行行政政区区享享有有高高度度自自治治权权,,包包括括行行政政管管理理 多多年年。。所所以以在在复复习习历历朝朝的的法法制制史史时时,,除除了了掌掌握握本本朝朝特特 权 权、 、立 立 法 法 权 权 、 、 独 独 立 立 的 的 司 司 法 法 权 权 和 和 终 终 审 审 权 权 , , 以 以 及 及 全 全 国 国 人 人 大 大 及 及 有 有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制 制度 度 和 和 特 特 点 点 以 以 外 外 , ,还 还 需 需 要 要 仔 仔 细 细 辨 辨 别 别 有 有 哪 哪 些 些 制 制 其 其 常 常委 委 会 会 、 、中 中 央 央 人 人 民 民 政 政 府 府 授 授 予 予 的 的 其 其 他 他 权 权 力 力 。 。(5分 分 ) ) 度度是是跨跨越越朝朝代代延延续续的的,,在在每每个个朝朝代代是是否否有有所所变变化化等等。。 (5 【点评】特别行政区是特殊的地方行政单位,特 法制史的学习,不但要加强横向的朝代之间的比较, [点评】 特别行政区是特殊的地方行政单位,特 法制史的学习,不但要加强横向的朝代之间的比较, 别别行行政政区区享享有有高高度度自自治治权权,,中中央央政政府府只只对对外外交交、、防防务务 也 也 要 要 了 了解 解 纵 纵 向 向 的 的 朝 朝 代 代 之 之 间 间 的 的 法 法 律 律 传 传 承 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