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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
—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D
【详解】刑罚的目的是国家制定刑罚及对犯罪分子适用、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适用刑罚,除了出
于对罪犯进行报应之外,还具有预防再次犯罪的目的。预防犯罪目的,大体上可以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
防两大类:特殊预防,就是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一般预防,就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
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仅D项中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预防其重新犯罪,体现了特
殊预防的目的。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D。
2. 【答案】D
【详解】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的对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常指共同
生活的亲属,而某人民法院在判决书(参见最高院案例库:牟某某虐待女友案)中认为作为虐待罪对象的
“家庭成员”包括与行为人有共同生活事实,处于较为稳定的同居状态,形成事实上的家庭关系的人,如
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男女,夫妻离婚后仍同居或者同居关系的男女朋友,这显然属于扩大解释。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D。
3. 【答案】B
【详解】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或者药品
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包括:①药品所
含成份与国家规定的成份不符的;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③变质的药品;
④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甲将含有西药成分的药品冒充纯中药制剂对外进行销
售,系“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应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本案改编自最高院参考案例—黄某辉、
钟某州销售假药案。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B。
4. 【答案】A
【详解】A项当选。甲基于非法占有目的,以公布偷拍的隐私视频相威胁,迫使陈某给付20万元,成立敲
诈勒索罪。
B项不当选。甲多次闯入陈某的宿舍吵闹,但如果该宿舍属于集体宿舍,则不是刑法上的住宅,甲不成立
非法侵入住宅罪。
C项不当选。成立强迫交易罪的前提双方具有交易基础,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
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的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而本案中甲与陈某不存在任何交易基础。D项不当选。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A。
5. 【答案】B
-1-【详解】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方式之一: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
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内
存储数据进行修改操作,造成严重后果,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本题改编自最高检指导性案
例:李骏杰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B。
6. 【答案】A
【详解】客观上,甲在办公室值班时违反规章制度使用电炉取暖,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最
终因电炉自燃引发火灾,造成了严重后果,甲违规使用电炉的行为与火灾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甲应当已
经预见该行为可能会造成火灾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主观上对火灾发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根
据不同情形,甲的行为可能构成失火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乙作为接续值班的人员,在见到甲违规使用
电炉后并未制止,并且继续违规使用电炉,乙的行为与火灾发生之间也有因果关系,乙主观上也有过失,
同样可能构成失火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本题不考察甲、乙具体构成何种犯罪,只要考生判断出甲、乙
均成立犯罪即可得分。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A。
7. 【答案】B
【详解】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
谋取利益的行为。区分二罪的标准为看财物的来源:受贿罪收受的财物是行贿人个人的财物,贪污罪贪污
的是公共财物。本案中,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在行贿,甲是受贿;实质上是双方勾结,
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律师事务所合谋虚增律师服务费,实际上是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国有公司多支出了费用,
本质上甲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公款,是对国有财产的侵害,二人构成贪污罪的共犯。甲是实行
犯,律所相关人员是帮助犯。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B。
8. 【答案】B
【详解】注意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两个行为:行为人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构成犯罪,事后已着手骗取
保险金,此时虽然属于牵连犯,但刑法规定应以保险诈骗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例如:乙为父
亲甲投人身保险,后乙故意杀害甲,实际骗取100万元保险金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并罚。(2)
一个行为:仅实施了制造保险事故的犯罪行为,尚未着手索赔时,因保险诈骗罪没有着手,不能数罪并罚,
成立其他犯罪与保险诈骗罪(预备)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例如:本题中,甲为了骗保,已经故
意杀人焚尸但还未开始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即被公安机关抓获,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预备的想
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B。
9. 【答案】C
【详解】刑法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应减为25年有期徒刑。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C。
10. 【答案】D
【详解】刑法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应减为25年有期徒刑,减刑后,又犯
应判处有期徒刑的新罪,对甲的前罪和后罪应以“先减后并”的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2-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D。
11. 【答案】D
【详解】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或者对他人财产进行加工从而产生一
个新的财产的事实,一旦形成新财产,便难以恢复原状,错装的轮胎可以不经损毁从汽车上拆卸下来,不
构成添附,A项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
服务的行为。甲和A厂之间订有合同,所以A厂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B项错误。合同变更需要经过合
同双方协商一致才行,C项错误。A厂未按照合同约定更换4个单价800元的轮胎,其行为构成违约,因
此,D项正确。
12. 【答案】A
【详解】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人格权。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A公司通过甲在A公司开发的APP上注
册的手机号向甲推送广告,并未侵犯甲的隐私,B项错误。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
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等)的权利,A公司不存在干涉、
盗用、假冒甲的姓名等行为,未侵犯甲的姓名权,C项错误。《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
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
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A公司所收集的甲的
个人信息由甲自己提供,因此A公司并没有侵犯甲的个人信息权益,D项错误。
13. 【答案】C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
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履约背
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
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恶意违约的当事人一方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一般
不予支持。”
14. 【答案】C
【详解】根据《民法典》第406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
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
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
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表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并
不影响抵押权的存在,且明确了在可能损害抵押权时的处理方式。
甲的配偶与甲存在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使得配偶在一定程度上对家庭债务有共同承担
的可能性,从亲情和家庭财产关联角度,甲的配偶有权代甲还款,A选项不符合题意。甲的父母基于亲属
关系,在自愿的情况下,从伦理道德以及亲属间互助角度,有权代甲向银行还款,所以B也不符合题意。
乙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其与甲之间是租赁关系。租赁关系与甲和银行之间的借贷抵押关系属于不同的法律
关系。乙在租赁关系中的权利主要围绕对租赁房屋的占有、使用等,并没有法律规定赋予承租人代出租人
偿还与租赁房屋相关抵押债务的权利,所以乙无权代甲还款,C选项符合题意。丙作为抵押房屋的受让人,
虽然房屋转让后抵押权不受影响,但丙为了避免房屋因抵押权实现而被处置等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从自身
利益维护角度出发,有权代甲还款以消灭抵押权,D不符合题意。
-3-15. 【答案】D
【详解】《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甲和盗刷者之间是侵权责任关系,甲的损失应由盗刷者赔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
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
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7条第3款、第4款规定:“前两款情形,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
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具有过错,发卡行主张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持卡人未及时
采取挂失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卡行主张持卡人自行承担扩大损失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
当找不到盗刷者,且甲已尽妥善保管义务并及时报警、防止损失扩大的情况下,由发卡行承担补充责任。
16. 【答案】B
【详解】A选项:甲乙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和债务进行了约定,该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已经成立。成立是指双方就协议内容达成合意,而本题中双方确实达成了关于房屋归属和债务承担的约定,
所以协议成立,A选项错误。
B选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6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
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
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
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由于甲乙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且在诉讼中乙不同意执行离婚协议,即双方离婚
未成且一方反悔,所以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约定没有生效,B选项正确。
C选项:协议无效是指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定无效情形。本题
中的离婚协议并不存在这些无效事由,只是因为未满足生效条件而未生效,并非无效,C选项错误。
D选项: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是指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瑕疵等情况,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等。
而本题中的离婚协议并不属于效力待定的情形,D选项错误。
17. 【答案】D
【详解】根据《民法典》第734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
利。《民法典》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
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上述法条,乙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后,甲与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而不是终止,A项错误。
虽然乙将房屋转租给丙且经甲同意,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甲与丙之间并不成立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甲
仅能向租赁合同相对人乙主张权利,B项错误。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
义务。而丙承租房屋是基于与乙的转租合同,并非加入甲与乙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属于并存的债务承担,C
项错误。
按照《民法典》第734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乙作为原承
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甲继续出租该房屋时,乙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D项正确。
18. 【答案】C
【详解】某住宅楼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依法形成决议,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
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
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只要满足该法定程序,决议即为有效,不会因个别业主甲反对就使其无效,所以A项
-4-错误。加装电梯通常是为了满足多数业主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便利性等公共利益需求,只要表决程序
合法,决议有效,B项错误。加装电梯的决议若依法作出则有效,然而一层业主甲因加装电梯影响房屋采
光,其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损害,根据公平原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对甲房屋采光受影响的损失予以
补偿,以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C项正确。虽然加装电梯获得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明其在规划等
行政手续方面合规,但这并不免除对因加装电梯致使权益受损业主的赔偿责任,仍需对甲进行赔偿,D项
错误。
19. 【答案】C
【详解】依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致时生效。本题中,甲乙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明确约定以房屋抵偿债务,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该
以物抵债协议已成立。所以A选项不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债
务人或者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但在本题中,双方仅约
定了以房抵债,并未实际履行该以物抵债协议,所以原债务并未消灭。故B选项错误。由于甲乙之间的以
物抵债协议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已成立且生效,在协议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均
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甲作为债务人,有权要求乙按约定履行过户手续,乙不能单方面以房价
下跌为由拒绝履行。因此C选项正确。虽然原债务未因以物抵债协议成立而消灭,但在以物抵债协议有效
且甲要求履行的情况下,乙需按协议约定接受以房抵债,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协议。在本题中,
乙单方面以房价下跌为由要求偿还现金,缺乏法律依据。因为双方已达成有效的以物抵债协议,乙应受该
协议约束,不能随意变更履行方式。故D选项错误。
20. 【答案】A
【详解】《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甲明知河道禁止游泳,仍然游泳并主动去爬小船,其行为具有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一个人
对自己因过错而导致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在这个情境中,损害的发生是由于甲自身违反规定和不当行为
造成的,所以甲应自行承担损害后果,A选项正确。
小船所有人并没有实施任何导致甲受伤的积极行为。小船处于正常停放状态,是甲擅自爬船的行为导致了
事故发生,小船所有人对甲的受伤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选项错误。
河道管理单位虽然有管理河道的职责,但甲受伤是因其自身违反禁止游泳规定并擅自爬船所致,并非河道
管理单位未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河道管理单位对甲的受伤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选项错
误。
如前面分析,河道管理单位和小船所有人对甲的受伤均无过错,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连带责任的
承担需要有法律规定或者共同的过错行为等情形,本题中不满足这些条件,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
二、多项选择题
21. 【答案】BCD
【详解】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的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虽然儿童属于无刑
事责任能力人,但他们实施的行为在客观上仍属于不法侵害,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反击,符合正当防卫的条
件,而非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
-5-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此处并不存在为了保全较大利益而损害较小利益
的情形,所以,A选项错误。
紧急避险行为与刑法总则规定的胁从犯存在本质区别。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其具有犯
罪故意,是在他人胁迫下实施了犯罪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避险,
不具有故意犯罪。二者在主观上、行为性质方面都有本质不同,所以,B选项正确。
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可以是不法侵害、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正当防卫的危害来源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
所以,对于动物的侵袭不能实施正当防卫,只能实施紧急避险,C选项正确。
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员不能为避免本人的危险进行紧急避险。例如,消防队员、医生、警察等在职务上、
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当面临与职务相关的危险时,不能以紧急避险为由逃避责任。这是因为他们的职责
要求他们在特定情况下必须面对危险履行职责,所以,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22. 【答案】ABD
【详解】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阶段之所以是预备,就是因为行
为人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如果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就进入犯罪实行阶段,不再是犯罪预备了。所以未能着
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之一。因此,A选项正确。
犯罪的着手,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有些情况下,犯罪人在为实
施犯罪创造条件时,可能已经引发了不法侵害的开始。比如甲为了抢劫乙,在乙必经之路埋伏,乙路过时,
甲的埋伏行为虽未进入抢劫行为的着手(如还未实施暴力、胁迫等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此时乙
面临被抢劫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所以不法侵害的开始与犯罪的着手未必相一致,B选项正确。
原因自由行为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丧失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责任能力的
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在原因自由行为中,原因行为(使自己陷入无责
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行为)和实行行为(在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符合构成要件
的行为)是不同阶段。原因自由行为的着手应当是实行行为的着手,而不是原因行为的着手。因为只有实行
行为才是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才标志着犯罪的着手。所以,C选项错误。
教唆犯是通过教唆他人犯罪来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的。教唆犯的成立和其犯罪的发展阶段与被教唆人的行为
紧密相关。教唆犯的着手应以被教唆人着手实行被教唆的犯罪为前提。因为教唆犯本身并不直接实施犯罪的
实行行为,只有当被教唆人开始实施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着手实行犯罪时,才
能认定教唆犯的犯罪进入着手阶段。所以,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23. 【答案】CD
【详解】刑法第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103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
裂国家罪)、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规定
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CD两项当选。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CD。
24. 【答案】ACD
【详解】ACD项中的情形明显符合自首的条件,B项中的情形直接考查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醉
酒驾驶意见》第1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醉驾被现场查获后,经允许离开,再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或者主
动到案,不认定为自动投案;造成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的,应当
-6-认定为自动投案。”该条规定共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是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被查获后无法成立“自
动投案”的规定,下半部分是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同时造成交通事故后“自动投案”的成立标准。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ACD。
25. 【答案】ABCD
【详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有2种:第一种,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第二
种,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具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证券、期货
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1)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
息的;(2)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
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
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3)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
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综上分析,正确答案为ABCD。
26. 【答案】AB
【详解】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
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A项正确。
预约合同,是指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
合同义务的,对方不能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约,但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B
项正确。
本题中合作开发合同尚未订立,不存在违反合作开发合同的违约责任,C项错误。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
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本题中,合作意向书已经成立并生效,并非处于订立合同的过
程中,D项错误。
27. 【答案】ACD
【详解】《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
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
清偿。颜某生前利用遗嘱,指定存款由甲、乙、丙平分,但未对房屋作出处分,因此房屋属于法定继承遗
产,该房屋价值40万元,颜某生前欠李某9万元借款,法定继承遗产可以完全覆盖颜某生前所欠债务,所
以该笔债务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清偿,因为乙表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所以该债务应当由甲、丙、丁偿还,
ACD项当选。
28. 【答案】A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民法典施行前
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
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A项正确。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
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
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
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B项错误。民
-7-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
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C
项错误。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仅有原则性规定而民法典有具体规
定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可以依据民法典具体规定进行裁判说理,D项正确。
29. 【答案】ABC
【详解】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为研制新药、医疗器
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
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
意。进行临床试验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费用,因此,ABC项正确。
30. 【答案】ABD
【详解】《民法典》第117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
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A项正确。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情形主要包含:生效法律文书、征收决定,继承,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B
项正确。
《民法典》第35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
本法第243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C项错误,D
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三、简答题
31. 【详解】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
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与罚金的区别,有以下5点:
(1)内容不同: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既可以是没收金钱,也
可以是没收其他财物;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
(2)执行主体不同: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罚金一律由人民
法院执行。
(3)执行方式不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不存在分期执行或减免的情况;罚金的执行方式包括一次
缴纳,分期缴纳,强制缴纳,随时追缴,延期缴纳,减免缴纳。
(4)适用罪行不同: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较为严重的犯
罪;罚金适用于经济犯罪等情节较轻的犯罪。
(5)适用方式不同:刑法分则中规定的没收财产的适用方式有以下三种:并处没收财产;可以并处没收财
产;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罚金的适用方式有四种: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
32. 【详解】
-8-毒品犯罪再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无论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
免后,还是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之毒品犯罪
的,均从重处罚。其构成要件为:
(1)前罪条件:仅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并被判处刑罚。
(2)后罪条件: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之所有毒品犯罪。
(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被判处刑罚之后,对前后罪的间隔时间没有要求,也即无论是在刑罚执行
完毕或者赦免后,还是在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或者缓刑考验期满后任何时间。
(4)刑度条件:对前后罪的刑度没有要求,也即无论是被判处主刑还是附加刑。
(5)法律后果:对后罪一律应当从重处罚。
33. 【详解】
(1)来源不同。荣誉是由特定组织授予的,来源具有特定性;名誉是民事主体获得的生活评价,其来源是
不特定的社会公众。
(2)内容不同。荣誉是对民事主体的正面的、积极的、褒扬性的评价;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客观评价,该
评价可能是正面的积极的,也可能是负面的消极的。故名誉有好坏之分,而荣誉则无此区分。
(3)正式性不同。荣誉是由一定组织依一定条件和程序给予的,是一种正式评价,表现为一定的形式;名
誉则是一种带有随意性的评价,没有固定的形式。
(4)涉及的范围不同。荣誉仅仅是对民事主体的某个特定方面的评价;名誉则是对某一主体的综合性评价,
涉及主体的各个方面。
(5)荣誉可依照一定程序剥夺或者撤销;而名誉只可能发生改变,不可能被剥夺或者撤销。
34. 【详解】
动产浮动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动产作为一财产整体设立的动产抵押。根据《民法典》第411条规定,发生
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财产得以确定: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四、论述题
35. 【详解】
对事实认识错误,通说采取“法定符合说”认定行为人的罪责。如果行为人预想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法律
性质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反之法律性质不同的,则阻却行为人
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
事实认识错误具有以下类型:
(1)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
(2)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
件)。
(3)手段错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
-9-(4)行为偏差又叫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它不是因为辨认错误,
而是因为行为本身的误差。这是一种客观行为错误,而不是主观认识错误。
(5)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
36. 【详解】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中践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
也是新时代《民法典》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为此,《民法典》开篇第1条规定中,旗帜鲜明地强调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
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
姻家庭关系。《民法典》继承编第1132条强调,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
题。
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践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的主要具体规定:
1.就基本原则而言,《民法典》规定婚姻家庭编践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的基本原则包括:婚姻
家庭受国家保护,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
人的合法权益等。
2.就具体规则而言,在《民法典》规定婚姻家庭编践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的具体规则有:
(1)婚姻层面,对于结婚,《民法典》强调结婚自由。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
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对于离婚,同样体现离婚自由,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
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家庭层面,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
相尊重,互相关爱: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平等;夫妻相互有扶养义务。对于其他近亲属关系,
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其他近亲属之间基于家庭和睦互助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三、民法典婚姻继承编践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的主要具体规定:
1.就基本原则而言,《民法典》规定继承编践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中对于继承权强调男女平等。
对于遗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包括: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原则;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等。
2.就具体规则而言,在《民法典》规定继承编践行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的具体规则有:如法定继
承中,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综上所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继承编对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念的制度践行,无疑能为缓解社会
矛盾、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的价值基础和制度保障。
五、案例分析题
37. 【详解】
(1)不正确。甲在A公司工作期间,明知该公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使用自己的银行卡用于接收诈骗所
得款项再转入公司指定账户,系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行为,成立诈骗罪的共犯。
(2)不正确。甲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对甲应以重罪诈骗罪论处。
38. 【详解】
-10-(1)不成立。根据《民法典》规定,单方解除权的成立前提要求当事人存在相应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单方
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况。本案中,B分公司以“依出资人决定提前退出市场,遣散员工”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
不符合约定或法定的情况。
(2)不成立。本案中,B分公司因“超标排污、“按A公司要求被责令整改”及“经营困难整改”停产”,
并不符合人力所无法避免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不成立。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4)成立。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约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同
时受到可预见性规则以及减损规则等规则的调整。同时司法解释强调,租赁合同等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定期
合同中,可得利益损失并不应该包含剩余期限全部租金损失,而限于寻找替代交易的合理期限。所以B分公司
应赔偿C公司自2023年3月至车辆合理转租期间的租金损失,而非全部剩余期限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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