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16年法硕(法学)基础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基础3972010-2025_2016考研法硕(法学)基础397真题+解析

2016年法硕(法学)基础解析_法硕法学真题(2010-2025)_1.真题及解析(2010-2025)_考研法硕(法学)基础3972010-2025_2016考研法硕(法学)基础397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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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 一、单项选择题 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 1 1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周 周岁 岁 的 的 人 人 , ,犯 犯 故 故 意 意 杀 杀人 人 、 、故 故 意 意 伤 伤 害 害 致 致 人 人重 重 伤 伤 或 或 者 者 死 死 亡 亡 、 、 【 【 解 解 析 析 】 】 罪 罪 刑 刑 法 法 定 定 原 原 则 则 是 是 指 指““ 法 法 尤 无 明 明 文 文 规 规 定 定不 不 强 强 奸 奸 、 抢 抢 劫 劫 贩 、贩 卖 卖 毒 毒 品 品 、 、 放 放 火 火 爆 、爆 炸 炸 投 、投 放 放 危 危 险 险 物 物 质 质罪 罪 为 为 罪 罪 , ,法 法 尤 无 明 明 文 文 规 规 定 定 不 不处 处 罚 罚 "", , 其 其 基 基 本 本 内 内 容 容 是 是 法 法 定 定 化 化 , , 的 的 , ,应 应 当 当 负 负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 。 甲 甲 没 没 有 有 上 上述 述 行 行 为 为 , ,所 所 以 以 甲 甲 的 的行 行 即 即犯 犯 罪 罪和 和刑 刑罚 罚 必 必 须 须 事 事 先 先 由 由 法 法 律 律 明 明 文 文 规 规 定 定 。 。 罪 罪 责 责 刑 刑 相 相 , 为 为 不 不 构 构 成 成 犯 犯 罪 罪 , ,D D 选 选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甲 甲 不 不 成 成 立 立 抢 抢 夺 夺 罪 罪 , , 因 因 为 为 适 适 应 应 原 原 则 则 , ,是 是 指 指 刑 刑 罚 罚 的 的 轻 轻 重 重, ,应 应 当 当 与 与 犯 犯 罪 罪 分 分 子 子 所 所犯 犯 罪 罪 甲 甲 未 未 满 满 十 十 六 六 周 周 岁 岁 , ,A A 选 选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甲 甲 不 不 成 成 立 立 抢 抢 劫 劫 罪 罪 , , 因 因 行 行 和 和 承 承 担 担 的 的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相 相 适 适 应 应 , ,比 比 如 如 对 对 中 中 止 止 犯 犯处 处 罚 罚 轻 轻 缓 缓 为为甲甲只只指指使使乙乙抢抢夺夺,,对对乙乙的的过过限限行行为为不不承承担担责责任任,,BB 于 于 未 未 遂 遂 犯 犯 , , 体 体 现 现 了 了 罪 罪 责 责 刑 刑 相 相 适 适 应 应 原 原 则 则, ,因 因 为 为 中 中 止 止 犯 犯的 的 选 选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甲 甲 不 不 成 成 立 立 故 故 意 意 伤 伤 害 害 罪 罪 , ,因 因 为 为 根 根 据 据 司 司 法 法解 解 释 释 主 主观 观 恶 恶 性 性 小 小 。 。 刑 刑 法 法 适 适 用 用 平 平 等 等 原 原 则 则 , , 是 是 指 指 任 任 何 何 人 人 犯 犯 罪 罪 , , 的的规规定定,,已已满满十十四四周周岁岁不不满满十十六六周周岁岁的的人人盗盗窃窃、、诈诈骗骗、、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 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 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罪罪嫌嫌疑疑人人、、被被告告人人追追究究刑刑事事责责任任,,必必须须同同时时具具备备主主客客 当当场场使使用用暴暴力力,,故故意意伤伤害害致致人人重重伤伤或或者者死死亡亡,,应应当当以以 观 观 两 两 方 方 面 面 的 的 条 条 件 件 。 。 故 故意 意 伤 伤害 害罪 罪 定 定 罪 罪 处 处 罚 罚 。 。 乙 乙 只 只 致 致 人 人 轻 轻 伤 伤 , ,且 且 乙 乙 未 未 满 满 十 十 四 四 ““ 过 过 失 失 犯 犯 罪 罪 法 法 律 律 有 有 规 规 定 定 的 的才 才 负 负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 , , 说 说明 明 对 对 周周岁岁,,乙乙不不成成立立故故意意伤伤害害罪罪。。甲甲对对过过限限行行为为不不承承担担责责 过 过失 失 犯 犯 罪 罪 的 的 处 处 罚 罚 以 以 法 法 律 律 有 有 明 明 确 确 规 规 定 定 为 为 前 前 提 提 , ,体 体 现 现 了 了罪 罪 任 任 , ,甲 甲 更 更 不 不 可 可 能 能 成 成立 立 故 故 意 意 伤 伤 害 害 罪 罪 , ,C C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刑 刑 法 法 定 定 原 原 则 则 , ,A A 选 选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B BC C D D 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4 4 . . 【 【答 答 案 案 】 】 C C 2.【答案】 D 【解析】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 2.[答案】 D 【解析]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 【 【 解 解 析 析 ] 】 以 以 危 危 险 险 方 方 法 法 危 危 害 害 公 公 共 共 安 安 全 全 罪 罪 是 是 指 指 故 故意 意 为为发发生生,,时时间间条条件件是是对对正正在在进进行行的的不不法法侵侵害害进进行行防防 以 以 放 放 火 火 、 、决 决 水 水 、 、 爆 爆 炸 炸 以 以 及 及 投 投 放 放 危 危 险 险 物 物 质 质 以 以 外 外 的 的 并 并 与 与之 之 卫 卫 , , 对 对 象 象 条 条 件 件 是 是 防 防 卫 卫 行 行 为 为 必 必 须 须 针 针 对 对 不 不 法 法 侵 侵 害 害 者 者 本 本 人 人 施 施 相 相 当 当的 的 危 危 险 险 方 方 法 法 , ,施 施 行 行 足 足 以 以 危 危 害 害 公 公 共 共 安 安 全 全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本 本 行行,,主主观观条条件件是是防防卫卫必必须须基基于于保保护护合合法法权权利利免免受受不不法法 题题中中,,甲甲用用打打火火机机烧烧开开货货物物外外包包装装袋袋,,目目的的是是盗盗窃窃袋袋 侵 侵 害 害 的 的 目 目 的 的 , ,限 限 度 度 条 条 件 件 是 是 正 正 当 当 防 防 卫 卫 不 不 能 能 明 明 显 显超 超过 过必 必 要 要 内物资,但是货场有油罐,其用打火机烧外包装袋的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甲进入乙家行窃,乙将甲制服, 内物资,但是货场有油罐,其用打火机烧外包装袋的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甲进入乙家行窃,乙将甲制服, 行 行为 为 足 足 以 以 危 危 害 害 公 公 共 共 安 安 全 全 , ,且 且 甲 甲 对 对 危 危 害 害 公 公 共 共 安 安 全 全 的 的危 危 险 险 乙乙是是正正当当防防卫卫。。但但是是在在等等待待警警察察到到来来期期间间,,甲甲的的不不法法 持放任的态度,甲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 侵害已经停止,乙还多次击打甲的头部,致其重伤,是 持放任的态度,甲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 侵害已经停止,乙还多次击打甲的头部,致其重伤,是 选项正确。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 防卫不适时,是故意伤害,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选项正确。失火罪是指由千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 防卫不适时,是故意伤害,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主观 假想防卫是指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 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主观 假想防卫是指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 方方面面是是过过失失,,对对危危害害结结果果的的发发生生持持否否定定态态度度。。但但是是本本 对对误误认认的的““ 不不法法侵侵害害人人”“ 实实行行防防卫卫。。甲甲进进入入乙乙家家行行窃窃,, 题中的甲在大火燃烧后逃离货场,没有采取任何灭火 有不法侵害的实际发生,所以乙不是假想防卫,B选 题中的甲在大火燃烧后逃离货场,没有采取任何灭火 有不法侵害的实际发生,所以乙不是假想防卫,B选 措施,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甲持放任态度,故不成立 项错误。乙如果在制服甲的过程中,用力不当,致其 措施,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甲持放任态度,故不成立 项错误。乙如果在制服甲的过程中,用力不当,致其 失火罪,B选项错误。甲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甲烧 重伤,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但是乙在 失火罪,B选项错误。甲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甲烧 重伤,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但是乙在 开开货货物物外外包包装装是是为为了了盗盗窃窃物物资资,,所所以以甲甲不不成成立立故故意意毁毁 不不法法侵侵害害已已经经结结束束后后才才打打伤伤甲甲,,已已经经不不存存在在正正当当防防卫卫 坏财物罪,C选项错误。甲的主观故意虽然是非法占 的起因条件,乙不是防卫过当,D选项错误。 坏财物罪,C选项错误。甲的主观故意虽然是非法占 的起因条件,乙不是防卫过当,D选项错误。 有有公公私私财财物物,,但但明明知知货货场场存存有有油油罐罐还还点点燃燃明明火火,,甲甲放放 55..【【答答案案】】 A A 任了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甲的行为足 【解析】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 任了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甲的行为足 [解析】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 以以造造成成人人身身和和财财产产的的重重大大损损失失,,而而且且实实际际上上也也造造成成了了 或 或 者 者以 以贩 贩卖 卖 为 为 目 目 的 的 而 而 非 非 法 法 收 收 买 买毒 毒 品 品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 对 对 于 于 将 将 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 假毒品冒充真毒品,诱骗他人上当而购买的,其行为 物资及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 假毒品冒充真毒品,诱骗他人上当而购买的,其行为 罪罪,,而而成成立立以以危危险险方方法法危危害害公公共共安安全全罪罪,,AA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符 符 合 合 诈 诈 骗 骗 罪 罪 的 的 构 构 成 成 , ,应 应 以 以 诈 诈 骗 骗 罪 罪 论 论 处 处 。 。 对 对 于 于不 不 知 知 是 是 假 假 3 3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毒 毒 品 品 , ,而 而 误 误 认 认 为 为 是 是 真 真 毒 毒 品 品 进 进 行 行贩 贩 卖 卖 的 的 , ,以 以 贩 贩 卖 卖 毒 毒品 品 罪 罪 [ 【 解 解 析 析 】 】 乙 乙 未 未 满 满 十 十 四 四 周 周 岁 岁, ,根 根 据 据 刑 刑法 法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 ,乙 乙 定 定 罪 罪 , ,但 但 以 以 未 未 遂 遂 处 处理 理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 ,甲 甲 明 明知 知 不 不 是 是 真 真 毒 毒 品 品 , , 而 而 未 未 到 到 承 承担 担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的 的 年 年 龄 龄 , ,乙 乙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不 不 构 构 成 成犯 犯 罪 罪 。 。 甲 甲 用 用 冰 冰 糖 糖 冒 冒 充 充 , ,诱 诱 骗 骗警 警 察 察 上 上 当 当 而 而 购 购 买 买 , , 成 成 立 立 诈 诈 骗 骗 罪 罪 , ,不 不成 成 指使乙抢夺,但未指使乙打人,乙捡起砖块打人的行 立贩卖毒品罪。A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 指使乙抢夺,但未指使乙打人,乙捡起砖块打人的行 立贩卖毒品罪。A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 为 为 属 属 于 千 过 过 限 限 行 行 为 为 , ,甲 甲 对 对 过 过 限 限 行 行 为 为 不 不 承 承 担 担 责 责任 任 。 。甲 甲未 未 满 满 非 非 法 法 经 经 营 营 罪 罪 , ,是 是 指 指 未 未 经 经 许 许可 可 经 经 营 营 专 专 营 营 、 、专 专 卖 卖 物 物品 品或或其其他他限限制制买买卖卖的的物物品品,,买买卖卖进进出出口口许许可可证证、、进进出出口口 妨妨害害公公务务罪罪是是指指以以暴暴力力、、威威胁胁方方法法阻阻碍碍国国家家机机关关 原原产产地地证证明明以以及及其其他他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规规定定的的经经营营许许可可 工 工 作 作 人 人 员 员 、 、人 人 大 大 代 代 表 表 、 、 红 红 十 十 字 字 会 会 工 工 作 作 人 人 员 员 依 依 法 法 执 执 行 行 职 职 证证或或者者批批准准文文件件,,以以及及从从事事其其他他非非法法经经营营活活动动,,扰扰乱乱 务 务 , ,或 或 者 者 故 故 意 意 阻 阻 碍 碍 国 国 家 家 安 安全 全 机 机 关 关 、 、公 公 安 安 机 机 关 关 依 依 法 法 执 执行 行 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从事的不是法律和司 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 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从事的不是法律和司 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 法 法 解 解 释 释 规 规 定 定 的 的 非 非 法 法 经 经 营 营 活 活 动 动 , ,不 不成 成 立 立 非 非 法 法 经 经 营 营 罪 罪 , ,C C 后后果果。。甲甲没没有有使使用用暴暴力力或或者者威威胁胁,,也也不不是是阻阻碍碍公公安安机机 选项错误。 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选 选项错误。 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选 66..【【答答案案 】 】 A A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 【 解 解 析 析 ] 】 私 私 藏 藏 枪 枪 支 支 、 、 弹 弹 药 药 罪 罪 中 中 的 的“" 私 私 藏 藏”” 是 是 指 指 依 依 包包庇庇罪罪,,是是作作假假证证明明包包庇庇,,甲甲没没有有作作假假证证明明,,而而是是 法 法 配 配 备 备 、 、配 配置 置 枪 枪 支 支 、 、弹 弹药 药 的 的 人 人 员 员 , ,在 在配 配 备 备 、 、 配 配 置 置 枪 枪 支 支 、 、 弹 弹 给给予予财财物物,,不不成成立立包包庇庇罪罪,,CC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药药的的条条件件消消除除后后,,违违反反枪枪支支管管理理法法律律、、法法规规的的规规定定,,私私 私 私 放 放 在 在 押 押人 人 员 员 罪 罪 是 是 司 司 法 法 工 工 作 作 人 人 员 员 私 私放 放在 在押 押 的 的 犯 犯 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王 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王 甲在停职前是依法配枪的,但是在停职后,配备枪支、 某也不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所以 甲在停职前是依法配枪的,但是在停职后,配备枪支、 某也不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所以 弹弹药药的的条条件件消消除除,,甲甲应应当当将将所所有有的的枪枪支支、、弹弹药药上上交交。。 甲 甲 不 不成 成 立 立 私 私 放 放 在 在 押 押 人 人 员 员 罪 罪 , , D D 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但但是是甲甲违违反反枪枪支支管管理理法法律律,,将将军军用用子子弹弹私私自自存存放放于于家家 99..【【答答案案】l DD 中 中, ,且 且 拒 拒 不 不 交 交 出 出 , , 符 符 合 合 私 私 藏 藏 弹 弹 药 药 罪 罪 的 的犯 犯 罪 罪 构 构 成 成 , ,成 成 立 立私 私 【【解解析析】】在在共共同同犯犯罪罪中中,,要要成成立立犯犯罪罪中中止止,,必必须须 藏藏弹弹药药罪罪,,AA选选项项正正确确。。非非法法持持有有弹弹药药罪罪中中的的““非非法法 具具备备有有效效性性,,即即有有效效地地阻阻止止共共同同犯犯罪罪结结果果发发生生或或者者有有 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 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缺 持有 ,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 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缺 违违反反枪枪支支管管理理法法律律、、法法规规的的规规定定,,擅擅自自持持有有枪枪支支、、弹弹药药 乏乏有有效效性性不不能能单单独独成成立立中中止止。。在在共共同同犯犯罪罪中中,,共共同同犯犯 的的行行为为。。非非法法持持有有弹弹药药罪罪是是从从来来都都不不具具备备配配备备弹弹药药 罪罪人人消消极极退退出出犯犯罪罪或或自自动动放放弃弃犯犯罪罪、、阻阻止止共共同同犯犯罪罪结结 条条件件,,甲甲最最初初具具备备配配置置弹弹药药的的条条件件,,所所以以不不成成立立非非法法 果果未未奏奏效效的的,,不不能能单单独独成成立立犯犯罪罪中中止止。。本本题题中中,,甲甲是是 持持有有弹弹药药罪罪,,DD选选项项错错误误。。滥滥用用职职权权罪罪、、玩玩忽忽职职守守罪罪 帮帮助助犯犯,,他他虽虽然然后后悔悔了了,,但但是是没没有有成成功功从从乙乙处处索索回回毒毒 是是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工工作作人人员员滥滥用用职职权权或或者者玩玩忽忽职职守守,,致致使使公公 药药,,乙乙使使用用该该毒毒药药投投毒毒杀杀人人得得逞逞。。甲甲没没有有有有效效地地消消除除 共共财财产产、、国国家家和和人人民民利利益益遭遭受受重重大大损损失失。。甲甲没没有有滥滥用用 自自己己先先前前参参与与行行为为对对共共同同犯犯罪罪的的作作用用,,不不成成立立犯犯罪罪中中 职职权权或或玩玩忽忽职职守守,,也也没没有有给给公公共共财财产产、、国国家家和和人人民民利利 止 止 , ,C C 选 选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在 在 共 共 同 同 犯 犯 罪 罪 中 中 , ,实 实行 行 犯 犯 既 既 遂 遂 , ,帮 帮 助 助 犯 犯 益造成重大损失,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BC 既遂,乙故意杀人既遂,甲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D 益造成重大损失,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BC 既遂,乙故意杀人既遂,甲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D 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选选项项正正确确。。乙乙投投毒毒杀杀人人得得逞逞,,已已经经既既遂遂,,不不是是犯犯罪罪未未 7 7 . .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遂遂,,甲甲也也不不是是犯犯罪罪未未遂遂,,B选B选项项错错误误。。乙乙已已经经着着手手杀杀 【【解解析析]】冒冒充充军军人人招招摇摇撞撞骗骗罪罪是是指指以以谋谋取取非非法法 人人行行为为,,不不是是犯犯罪罪预预备备,,甲甲也也不不是是犯犯罪罪预预备备,,AA选选项项 利利益益为为目目的的,,冒冒充充军军人人招招摇摇撞撞骗骗的的行行为为。。所所谓谓招招摇摇撞撞 错错误误。。 骗骗,,是是指指假假冒冒军军人人名名义义,,进进行行炫炫耀耀,,利利用用他他人人对对军军人人的的 1100..【[答答案案】] BB 信信任任,,实实施施欺欺骗骗活活动动。。具具体体表表现现形形式式多多种种多多样样,,如如穿穿 【 【 解 解 析 析 】 】 非 非 法 法 吸 吸 收 收 公 公 众 众 存 存 款 款 罪 罪 是 是 指 指 违 违 反 反 国 国 家 家金 金 戴 戴 军 军 人 人 服 服 饰 饰 行 行 骗 骗 , ,使 使 用 用 伪 伪 造 造 的 的 军 军 人 人 证 证 件 件 行 行 骗 骗 等 等 。 。 本 本 题 题 融融管管理理法法规规,,非非法法吸吸收收公公众众存存款款或或变变相相吸吸收收公公众众存存 中 中 , ,甲 甲 伪 伪 造 造 军 军 官 官 身 身 份 份, ,冒 冒 充 充 军 军 人 人 , , 蒙 蒙 骗 骗 多 多 名 名 妇 妇 女 女 与 与 之 之 发 发 款款,,扰扰乱乱金金融融秩秩序序的的行行为为。。非非法法吸吸收收公公众众存存款款罪罪与与集集 生生性性关关系系,,成成立立冒冒充充军军人人招招摇摇撞撞骗骗罪罪,,DD选选项项正正确确。。 资资诈诈骗骗罪罪的的区区别别主主要要表表现现在在犯犯罪罪的的主主观观故故意意不不同同,,集集 甲甲不不成成立立强强奸奸罪罪,,因因为为妇妇女女与与甲甲发发生生性性关关系系是是自自愿愿 资资诈诈骗骗罪罪是是行行为为人人采采用用虚虚构构事事实实、、隐隐瞒瞒真真相相的的方方法法意意 的的,,妇妇女女同同意意发发生生性性关关系系的的动动机机不不影影响响罪罪名名的的认认定定,, 图图永永久久非非法法占占有有社社会会不不特特定定公公众众的的资资金金,,具具有有非非法法占占 只只要要同同意意,,即即不不成成立立强强奸奸,,ACAC选选项项错错误误。。招招摇摇撞撞骗骗罪罪 有有的的主主观观故故意意;;而而非非法法吸吸收收公公众众存存款款罪罪行行为为人人只只是是临临 与与冒冒充充军军人人招招摇摇撞撞骗骗罪罪存存在在法法条条竞竞合合,,是是一一般般法法与与特特 时 时占 占用 用 投 投 资 资 人 人 的 的 资 资 金 金 , ,行 行 为 为 人 人 承 承 诺 诺 而 而 且 且 也 也 意 意 图 图 还 还 本 本 付 付 别别法法的的关关系系,,适适用用特特别别法法,,排排除除一一般般法法,,甲甲不不成成立立招招摇摇 息 息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甲 甲 未 未 经 经 中 中 国 国 人 人 民 民 银 银 行 行 批 批 准 准 , ,以 以 非 非法 法提 提高 高 存 存 撞撞骗骗罪罪,,BB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款 款 利 利 率 率 的 的 方 方 式 式 面 面 向 向 不 不 特 特 定 定 对 对 象 象 吸 吸 收 收 存 存 款 款 , ,但 但是 是 甲 甲没 没有 有 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非非法法占占有有的的目目的的,,甲甲只只是是将将吸吸收收到到的的存存款款转转借借,,赚赚取取 【【解解析析】】 窝 窝藏藏罪罪,,是是指指明明知知是是犯犯罪罪的的人人而而为为其其提提 利利息息,,所所以以甲甲成成立立非非法法吸吸收收公公众众存存款款罪罪,,不不成成立立集集资资 供供隐隐藏藏处处所所、、财财物物,,帮帮助助其其逃逃匿匿。。甲甲明明知知王王某某是是逃逃犯犯,, 诈 诈 骗 骗 罪 罪 , ,BB选选项项正正确确,,C选C选项项错错误误。。贷贷款款诈诈骗骗罪罪,,是是指指 还 还 给 给 其 其 3 3 0 0 0 0 0 0 元 元 钱 钱 帮 帮 助 助 其 其 逃 逃 跑 跑 , , 成 成 立 立 窝 窝 藏 藏 罪 罪 , ,A A 选 选项 项 以以非非法法占占有有为为目目的的,,诈诈骗骗银银行行或或者者其其他他金金融融机机构构的的贷贷 正正确确。。 款款、、数数额额较较大大的的行行为为,,甲甲没没有有非非法法占占有有的的目目的的,,而而且且不不是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成立贷款诈 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 是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成立贷款诈 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 骗骗罪罪,,DD选选项项错错误误。。非非法法经经营营罪罪,,是是指指未未经经许许可可经经营营 任任。。本本题题中中,,甲甲公公司司是是氯氯气气的的所所有有人人,,乙乙公公司司是是氯氯气气 专专营营、专专卖卖物物品品或或其其他他限限制制买买卖卖的的物物品品,,买买卖卖进进出出口口 的的占占有有人人,,甲甲公公司司未未按按规规定定使使用用专专用用容容器器对对氯氯气气进进行行 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包装,乙公司在氯气滚落马路时未及时发现,甲乙共 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包装,乙公司在氯气滚落马路时未及时发现,甲乙共 规规定定的的经经营营许许可可证证或或者者批批准准文文件件,,以以及及从从事事其其他他非非法法 同同实实施施侵侵权权行行为为,,造造成成他他人人损损害害,,应应当当承承担担连连带带责责任任,, 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不是 D选项正确。甄某是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 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不是 D选项正确。甄某是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文件,也不是司法解释规定的其 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文件,也不是司法解释规定的其 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 他 他 非 非 法 法 经 经 营 营 活 活 动 动 , ,甲 甲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不 不 符 符 合 合 非 非 法 法 经 经 营 营 罪 罪 的 的 犯 犯 罪 罪 选选项项错错误误。。甲甲公公司司的的行行为为与与乙乙公公司司的的行行为为相相结结合合,,造造 构 构 成 成, ,不 不 成 成 立 立 非 非 法 法 经 经营 营 罪 罪 , ,A A 选 选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成成了了损损害害结结果果的的发发生生,,甲甲公公司司与与乙乙公公司司是是共共同同侵侵权权行行 【【特特别别说说明明】】 本本题题涉涉及及非非法法吸吸收收公公众众存存款款罪罪,,考考 为为,,不不是是单单独独承承担担全全部部责责任任,,而而是是承承担担连连带带责责任任,,AABB 生生需需注注意意《《刑刑法法修修正正案案((十十一一))》》加加大大了了对对非非法法集集资资犯犯 选 选 项 项错 错 误 误 。 。 罪 罪 的 的 惩 惩 处 处 力 力 度 度 : : (1( ) 1) 将 将 非 非 法 法 吸 吸 收 收 公 公 众 众 存 存 款 款 罪 罪 的 的 法 法 定 定 最 最 1144..【【答答案案】】 AA 高高刑刑由由十十年年有有期期徒徒刑刑提提高高到到了了十十五五年年有有期期徒徒刑刑;; [【解解析析】】 《《民民法法典典》》第第11002200条条规规定定::““合合理理实实施施 ((22))提提高高了了集集资资诈诈骗骗罪罪的的法法定定刑刑,,最最高高可可判判处处无无期期徒徒 下 下 列 列 行 行 为 为 的 的 , ,可 可 以 以 不 不 经 经 肖 肖 像 像 权 权 人 人 同 同 意 意 : : (一(一 ) ) 为 为 个 个 人 人学 学 刑刑,,加加大大对对单单位位犯犯集集资资诈诈骗骗罪罪的的处处罚罚力力度度。。 习 习 、 、艺 艺 术 术 欣 欣 赏 赏 课 、课 堂 堂 教 教 学 学 或 或 者 者 科 科 学 学 研 研究 究 , ,在 在 必 必 要 要 范 范 围 围内 内 11.【答案】 C 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 11.【答案】 C 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 【【 解 解 析 析 】 】《 《 民 民 法 法 典 典 》 》第 第5 5 9 97 7条 条 规 规 定 定 : : “ ”因 因 出 出 卖 卖 人 人 未 未 道 道 , ,不 不 可 可 避 避 免 免地 地 制 制 作 作 、 、使 使用 用 、 、公 公 开 开 肖 肖像 像 权 权 人 人 的 的 肖 肖 像 像 ; ; 取取得得处处分分权权致致使使标标的的物物所所有有权权不不能能转转移移的的,,买买受受人人可可 ((三三))为为依依法法履履行行职职责责,,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在在必必要要范范围围内内制制作作、、 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 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 法法规规禁禁止止或或者者限限制制转转让让的的标标的的物物,,依依照照其其规规定定。。””因因此此 境境,,不不可可避避免免地地制制作作、、使使用用、、公公开开肖肖像像权权人人的的肖肖像像;; AA项项属属于于有有效效合合同同。。 ( (五 五 ) ) 为 为 维 维 护 护 公 公 共 共 利 利 益 益 或 或 者 者 肖 肖 像 像 权 权 人 人 合 合 法 法 权 权 益 益 , , 制 制 作 作 、 、 B选项是无效合同,因为合同标的是国家禁止销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本题中,电 B选项是无效合同,因为合同标的是国家禁止销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本题中,电 售的窃听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影厂以纪实手法拍摄影片,将汪某摄入镜头,是为展 售的窃听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影厂以纪实手法拍摄影片,将汪某摄入镜头,是为展 而 而 不 不 是 是 可 可 撤 撤 销 销 合 合 同 同 。 。 示示特特定定公公共共环环境境,,不不可可避避免免地地制制作作、、使使用用、、公公开开肖肖像像权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 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 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 同 同 , ,可 可 以 以 撤 撤 销 销 。 。 行 行 为 为 人 人 因 因 对 对 对 对 方 方当 当 事 事 人 人 的 的 错 错 误 误 认 认 识 识 , , 隐隐私私是是私私人人生生活活中中不不欲欲为为他他人人所所知知的的信信息息,,是是自自然然人人 使使行行为为的的后后果果与与自自己己的的意意思思相相悖悖,,并并造造成成较较大大损损失失 不不愿愿他他人人知知晓晓的的个个人人情情报报和和资资讯讯,,但但是是本本题题中中电电影影厂厂 的的,,可可以以认认定定为为重重大大误误解解。。CC选选项项,,某某公公司司对对对对方方当当 只只是是拍拍摄摄了了汪汪某某的的肖肖像像,,并并没没有有涉涉及及汪汪某某的的任任何何个个人人 事事人人有有错错误误认认识识,,是是重重大大误误解解,,属属于于可可撤撤销销的的合合同同。。 情情报报和和资资讯讯,,因因此此不不侵侵犯犯汪汪某某的的隐隐私私权权,,DD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DD选选项项是是因因欺欺诈诈而而结结婚婚,,不不属属于于可可撤撤销销婚婚姻姻。。 1155..【【答答案案]】 BB 1122..【【答答案案 】 】 A A 【 【 解 解 析 析 】 】遗 遗 嘱 嘱 人 人 在 在 遗 遗 嘱 嘱 中 中 应 应 当 当 为 为 缺 缺 乏 乏 劳 劳 动 动 能 能 力 力 【解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 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 承人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应视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 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 承人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应视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 承 承 担 担 侵 侵 权 权 责 责 任 任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 ,王 王 某 某 是 是商 商 场 场 的 的 保 保 安 安 , ,职 职 责 责是 是 具 具体 体 情 情 况 况 确 确 定 定 。 。 因 因 此 此 正 正 确 确 答 答 案 案 为 为B B , , A A C C D D 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保 保 卫 卫 商 商 场 场 安 安 全 全 , ,其 其 抓 抓 小 小 偷 偷 的 的 行 行为 为 是 是 执 执 行 行 工 工 作 作 任 任 务 务 , , 王 王 1166..【【答答案案)】 DD 某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孙某损 【解析】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 某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孙某损 【解析] 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 害害,,应应当当由由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即即商商场场承承担担侵侵权权责责任任,,AA选选项项正正 关关,,法法律律事事实实可可以以分分为为事事件件和和行行为为两两类类。。事事件件,,是是指指 确确,,BB选选项项错错误误。。王王某某不不承承担担责责任任,,既既不不与与商商场场承承担担 与 与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的 的意 意 志 志 无 无 关 关 , ,能 能 够 够 引 引 起 起 民 民 事 事 法 法 律 律 后 后 果 果 的 的 客 客 观 观 连连带带责责任任,,也也不不承承担担按按份份责责任任,,CCDD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现现象象。。行行为为是是指指受受当当事事人人意意志志支支配配、、能能够够引引起起民民事事法法 1133..【 [答答案案】) DD 律律后后果果的的活活动动。。本本题题中中,,丙丙的的出出生生与与丙丙的的意意志志无无关关,, [【解解析析】】 根 根据据《《民民法法典典》》的的规规定定,,占占有有或或者者使使用用 对对于于丙丙而而言言,,出出生生属属于于事事件件,,而而不不是是行行为为,,DD选选项项正正 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 确。违法行为、事实行为都是行为的下位概念,出生 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 确。违法行为、事实行为都是行为的下位概念,出生 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 不是行为,自然也不是违法行为、事实行为,AB选项 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 不是行为,自然也不是违法行为、事实行为,AB选项 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 错误。出生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客观现象,不 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 错误。出生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客观现象,不 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 是状态,C选项错误。 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 是状态,C选项错误。1 1 7 7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 【 解 解 析 析l】 法 法 条 条 竞 竞 合 合 是 是 指 指 刑 刑 法 法 中 中 有 有一一 些 些 条 条 文 文 之 之间 间 【解析】 手镯在随葬之前,所有权属于甲。甲决 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合主要存 【解析】 手锡在随葬之前,所有权属于甲。甲决 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合主要存 定将手镯随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是对手镯行使处分 在于刑法分则之中,比如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合同 定将手锡随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是对手锡行使处分 在于刑法分则之中,比如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合同 权 权, ,其 其 处 处 分 分 意 意 思 思 是 是 将 将 手 手 锡 镯 埋 埋 藏 藏于 于 母 母 亲 亲 身 身 边 边 , ,但 但 是 是所 所 有 有 诈诈骗骗罪罪是是法法条条竞竞合合,,过过失失致致人人死死亡亡罪罪与与交交通通肇肇事事罪罪是是 权权没没有有发发生生变变更更,,手手锡镯的的所所有有权权依依然然属属于于甲甲,,BB选选项项 法法条条竞竞合合,,CC选选项项正正确确。。法法条条竞竞合合是是由由于于法法律律规规定定的的 正 正确 确 。 。 内 内 容 容 有 有重 重复 复、 、交 交 叉 叉 而 而 产 产 生 生 的 的 , ,一一 个 个 犯 犯 罪 罪 行 行 为 为 之 之所 所 以 以 触 触 甲并没有在母亲生前将手镯赠与母亲,所以手镯 犯数个法条是由立法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法律竞合 甲并没有在母亲生前将手锡赠与母亲,所以手锡 犯数个法条是由立法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法律竞合 的所有权不属于甲母,A选项错误。 与犯罪形态无关,纯属法律适用问题。在竞合的数个 的所有权不属于甲母,A选项错误。 与犯罪形态无关,纯属法律适用问题。在竞合的数个 手 手 镯 锡 的 的 所 所 有 有 权 权 人 人 是 是 甲 甲 , , 所 所 以 以 手 手 镯 锡 既 既 不 不 属 属 于 于 乙 乙 村 村 , , 法法条条中中,,应应择择一一适适用用,,而而不不是是同同时时适适用用,,DD选选项项正正确确。。 也不属于国家,CD选项错误。 处理法条竞合的基本原则:(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也不属千国家,CD选项错误。 处理法条竞合的基本原则:(l)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1 1 8 8 . . 【 【 答 答 案 案 】 】 B B 适 适 用 用特 特 别 别 法 法 条 条 排 排斥 斥一一般 般 法 法 条 条 ; ;(2( ) 2)在 在 法 法 有 有 特 特 别 别 规 规 定 定 的 的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B选项正确。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B选项正确。 的 的 , , 应 应 当 当 向 向 登 登 记 记 机 机 构 构 申 申 请 请 建 建 设 设 用 用 地 地 使 使 用 用 权 权 登 登 记 记 。 。 建 建 设 设 想 想象 象 竞 竞 合 合 是 是 指 指 一 一 个 个犯 犯 罪 罪行 行 为 为 同 同时 时 触 触 犯 犯 数 数 个 个 罪 罪 名 名 用 用地 地 使 使 用 用 权 权 自 自 登 登 记 记 时 时 设 设 立 立 。 。 因 因 此 此 , ,B B 选 选 项 项正 正 确 确 , ,A A C C D D 的 的 犯 犯 罪 罪 形 形 态 态 , ,A A 选 选项 项 不 不 是 是 法 法 条 条 竞 竞 合 合 , , 是 是 想 想 象 象 竞 竞 合 合 。 。 选项错误。 22.【答案】 ACD 选项错误。 22.[答案】 ACD 19.【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条的规定:对判处管制 19.【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 条的规定:对判处管制 [ 【 解 解 析 析 】 】 以 以 债 债 的 的 标 标 的 的 有 有 无 无 选 选 择 择性 性 , ,债 债 可 可 以 以 分 分 为 为简 简 的 的 犯 犯 罪 罪 分 分 子 子 , , 依 依 法 法 实 实 行 行 社 社 区 区 矫 矫 正 正 。 。 根 根 据 据 刑 刑 法 法 第 第7722条 条 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 的规定,宣告缓刑应考虑对社区的影响。对所居住社 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 的规定,宣告缓刑应考虑对社区的影响。对所居住社 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而无选择余地。选择 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才能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81 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而尤选择余地。选择 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才能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81 之 之债 债 是 是 指 指 债 债 的 的 标 标 的 的 有 有 数 数 种 种 , ,当 当 事 事 人 人 可 可 以 以 选 选 择 择 其 其 中 中之 之 一 一 条 条的 的 规 规定 定, ,对 对 犯 犯 罪 罪 分 分 子 子 决 决 定 定 假 假 释 释时 时 , ,应 应 当 当 考 考 虑 虑 其 其假 假 释 释 履 履行 行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 ,债 债 的 的标 标 的 的 有 有 两 两 种 种 : :退 退 房 房或 或 者 者 退 退 还 还 差 差 价 价 , , 后 后 对 对 所 所 居 居 住 住 社 社 区 区 的 的 影 影 响 响 。 。 因 因 此 此 A ACCDD选 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被 被 免 免 因 因此 此是 是选 选 择 择之 之 债 债 , ,不 不 是 是 简 简 单 单 之 之 债 债 , , C C 选 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B B 选 选 项 项 于 于刑 刑 事 事 处 处 罚 罚 的 的 犯 犯 罪 罪 分 分 子 子 , ,不 不 承 承 担 担任 任 何 何 刑 刑 罚 罚 处 处 罚 罚 , , 不 不 适 适 错 错误 误 。 。 以 以 债 债 的 的 标 标 的 的 物 物 的 的 性 性 质 质 为 为 标 标 准 准 , ,债 债 可 可 分 分 为 为 特 特 定 定物 物 用 用社 社 区 区 矫 矫 正 正 , ,B B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 23.【答案】 BC 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 23.【答案] BC 的 的 物 物 的 的 债 债 , ,种 种 类 类 物 物 之 之 债 债 是 是 指 指 以 以 种 种类 类 物 物 为 为 标 标 的 的 物 物 的 的 债 债 。 。 【 【 解 解 析 析l】 抗 抗 税 税 罪 罪 是 是 指 指 以 以 暴 暴 力 力、 、威 威 胁 胁 的 的 方 方 法 法 拒 拒 不 不缴 缴 本 本 题 题中 中的 的 标 标 的 的 物 物 是 是 一一套 套 具 具 体 体 的 的 房 房 屋 屋 , , 是 是 特 特 定 定 物 物 , ,是 是特 特 纳 纳 税 税款 款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 暴 暴 力 力 方 方 法 法 , ,是 是 指 指 对 对 税 税 务 务 人 人员 员 的 的 身 身 体 体 实 实 定 定物 物 之 之 债 债 , ,不 不 是 是 种 种 类 类 物 物 之 之 债 债 , , D D 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甲 甲 与 与房 房地 地 行 行强 强 制 制 和 和 对 对 税 税 务 务 机 机 关 关 的 的 暴 暴 力 力 冲 冲 击 击 , , 如 如 暴 暴 力 力 围 围 攻 攻 、 、 殴 殴 打 打 、 、 产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可分,不是可分之债,A选项 产公司的债权债务不可分,不是可分之债,A选项 捆捆绑绑、禁禁闭闭税税务务人人员员,,公公开开抗抗拒拒纳纳税税,,或或者者对对税税务务机机关关 错误。 打砸、冲击,公然抗拒纳税。威胁,是指对履行税收职 错误。 打砸、冲击,公然抗拒纳税。威胁,是指对履行税收职 2 2 0 0 . .【 【答 答 案 案 】 】 D D 责 责的 的 税 税 收 收 人 人 员 员 精 精 神 神 实 实 行 行 强 强 制 制 , , 如 如 以 以 杀 杀 害 害 、 、 伤 伤 害 害 、 、威 威 胁 胁税 税 [ 【 解 解 析 析 ] 】 根 根 据 据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定 定 , , 抵 抵 押 押 权 权 人 人 应 应 当 当 在 在主 主 债 债 权 权 务务人人员员本本人人或或以以杀杀害害、、伤伤害害税税务务人人员员的的家家属属来来威威胁胁税税 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 务人员,使之因受恫吓无法履行正常的征税职责,行 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 务人员,使之因受惘吓无法履行正常的征税职责,行 保 保护 护 。 。 主 主 债 债 权 权 的 的 诉 诉 讼 讼 时 时 效 效 因 因 银 银 行 行 的 的 多 多 次 次 催 催 收 收 发 发生 生 中 中 为 为 人 人 从 从 而 而 达 达 到 到 抗 抗 拒 拒 纳 纳 税 税 之 之目 目 的 的 。 。 实 实 施 施 抗 抗 税 税 行 行 为 为 致 致 人 人 断 断 , , 最 最 后 后 一 一 次 次 催 催 收 收 时 时 间 间 为 为 20 2 1 0 3 1 年 3年 3 3 月 月9 9 日 日 , , 从 从 最 最 后 后 一一 重 重 伤 伤、 、死 死 亡 亡 的 的 , , 构 构 成 成 故 故 意 意 伤 伤 害 害 罪 罪 、 、 故 故 意 意 杀 杀 人 人 罪 罪 。 。甲 甲 使 使 用 用 次次催催收收时时间间开开始始计计算算诉诉讼讼时时效效二二年年,,主主债债权权的的诉诉讼讼时时 暴暴力力致致使使税税务务人人员员重重伤伤,,成成立立故故意意伤伤害害罪罪,,而而不不是是抗抗 效截止至2015年3月9日,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效截止至2015年3月9 H,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税税罪罪,,AA选选项项错错误误。。乙乙对对税税务务人人员员的的物物品品使使用用暴暴力力,, 期 期 间 间 也 也 截 截 止 止 至 至 2 2 0 0 1 1 5 5 年 年3 3 月 月 9日 9 , H D , 项 D项 正 正 确 确 。 。 拒 拒 不 不 缴 缴 纳 纳 税 税款 款 , ,成 成 立 立 抗 抗 税 税 罪 罪 , , B B 选 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丙 丙 使 使 用 用 威 威 【特别说明】 本题所述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胁的手段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C选项正确。 【特别说明] 本题所述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胁的手段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C选项正确。 届 届 满 满时 时 , ,《 《 民 民 法 法 总 总 则 则 》 》 尚 尚 未 未 通 通 过 过 , , 因 因 此 此 应 应 适 适 用 用《 《民 民 法 法 通 通 丁 丁 只 只 是 是 推 推 操 操 了 了 税 税 务 务 人 人 员 员 , ,行 行为 为 未 未 达 达 到 到 暴 暴 力 力 程 程 度 度 , ,不 不成 成 则 则 》 》 两 两年 年 诉 诉 讼 讼 时 时 效 效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本 本 书 书 不 不 对 对 答 答 案 案 进 进 行 行 修 修 改 改 。 。 但 但 立 立抗 抗 税 税 罪 罪 , ,D D选 选 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考 考生 生 要 要 清 清 楚 楚 , ,如 如 果 果 抵 抵 押 押 权 权设 设 立 立 及 及 行 行 使 使 发 发 生 生 《 《 民 民 法 法 总 总 则 则 》 》 2 2 4 4 . .【 【答 答 案 案 】 】 A AC C 施 施行 行 后 后 , ,则 则 应 应 适 适 用 用 三 三 年 年 诉 诉讼 讼 时 时 效 效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 。 《 《 民 民 法 法 典 典 》 》 对 对 【 【 解 解 析 析 】 】 侵 侵 占 占 罪 罪 , , 是 是 指 指 以 以 非 非 法 法 占 占有 有 为 为 目 目 的 的 , ,将 将 代 代 诉 诉讼 讼 时 时 效 效 的 的 规 规 定 定 延 延 续 续 了 了 《 《 民 民 法 法 总 总 则 则 》 》 , , 也 也 是 是 三 三年 年。 。 为 为 保 保 管 管的 的 他 他 人 人 财 财 物 物 或 或 者 者 将 将 他 他 人 人 的 的 遗 遗 忘 忘 物 物 、 、埋 埋 藏 藏物 物 非 非 法 法 二二、、多多项项选选择择题题 占 占为 为 己 己有 有 , ,数 数 额 额 较 较 大 大 拒 拒 不 不 退 退 还 还 或 或 拒 拒 不 不 交 交 出 出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 代 代 21.【答案】BCD 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基于他人的委托代为保管的 21.【答案】 BCD 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基于他人的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而被认为是合法持有的 本题中,白酒系工业酒精勾兑而成,产品有缺陷, 财物或者根据事实上的管理而被认为是合法持有的 本题中,白酒系工业酒精勾兑而成,产品有缺陷, 财物。甲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成立侵占 并且给乙造成了人身损害。生产者的勾兑行为和超 财物。甲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成立侵占 并且给乙造成了人身损害。生产者的勾兑行为和超 罪 罪 , ,A A 选 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丙 丙 将 将 他 他 人 人 委 委 托 托 托 托 运 运 的 的财 财 物 物 非 非 法 法 占 占 为 为 市市的的销销售售行行为为都都与与乙乙的的失失明明存存在在因因果果关关系系。。如如果果生生 己 已 有 有 , ,成 成 立 立 侵 侵 占 占 罪 罪 , ,C选 C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B B 选 选项 项 中 中 , ,乙 乙 是 是 临 临 时 时 产产者者不不勾勾兑兑,,超超市市不不销销售售,,就就不不会会造造成成乙乙双双目目失失明明,, 替 替 店 店 主 主 看 看 店 店 , ,乙 乙 只 只 是 是 占 占 有 有 的 的 辅 辅 助 助者 者 , ,真 真 正 正 的 的 占 占 有 有 人 人是 是 CCD D 选 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甲 甲 送 送 酒 酒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和 和 乙 乙 饮 饮 用 用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与 与 乙 乙 的 的 店主,乙不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乙采取秘密窃取的 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使甲不送酒,乙不 店主,乙不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乙采取秘密窃取的 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使甲不送酒,乙不 方方式式将将贵贵重重物物品品带带走走,,成成立立盗盗窃窃罪罪,,BB选选项项错错误误。。DD 饮饮用用,,该该产产品品依依然然是是有有瑕瑕疵疵的的产产品品,,依依然然可可以以造造成成人人 选选项项中中,,丁丁是是出出纳纳,,也也是是占占有有的的辅辅助助者者,,真真正正的的占占有有人人 身身损损害害。。甲甲如如果果不不送送酒酒,,乙乙自自己己买买酒酒,,也也可可以以引引起起乙乙 是单位。丁谎称自己被抢劫,侵吞单位工资,成立贪 双目失明,所以甲送酒的行为与乙的双目失明没有因 是单位。丁谎称自已被抢劫,侵吞单位工资,成立贪 双目失明,所以甲送酒的行为与乙的双目失明没有因 污污罪罪或或者者职职务务侵侵占占罪罪,,DD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果 果 关 关 系 系 , ,A A 选 选项 项 错 错 误 误 。 。 如 如 果 果 乙 乙 不 不 饮 饮 用 用 , , 其 其 他 他 人 人 饮 饮 用 用 , , 也 也 225 5 ..【 【答 答 案 案l】 A A B BCC 会会造造成成人人身身损损害害,,所所以以乙乙饮饮用用的的行行为为与与乙乙失失明明也也没没有有 【 【 解 解 析 析l】 拒 拒 不 不 执 执 行 行 判 判 决 决 、 、 裁 裁 定 定 罪 罪 , , 是 是 指 指 对 对 人 人 民 民 法 法 法法律律意意义义上上的的因因果果关关系系,,BB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院 院 的 的 判 判 决 决 、 、裁 裁 定 定 有 有 能 能 力 力 执 执 行 行 而 而 拒 拒不 不 执 执 行 行 , ,情 情 节 节 严 严 重 重的 的 2288..【[答 答 案 案)】 A ACC 行 行 为 为 。 。 本 本 题 题 中 中 , ,A A 选 选项 项 , ,甲 甲 有 有 能 能 力 力 履 履 行 行 腾 腾 房 房公 公告 告但 但 是 是 【【解解析析】】 根根据据《《民民法法典典》》的的规规定定,,夫夫妻妻在在婚婚姻姻关关 拒绝履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选项,乙的 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拒绝履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选项,乙的 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公公寓寓已已经经被被法法院院裁裁定定拍拍卖卖,,乙乙应应当当履履行行法法院院的的裁裁定定,, 夫 夫 妻 妻 共 共 同 同 所 所 有 有 : :( (1 1 ) ) 工 工 资 资 、 、 奖 奖 金 金 、 、劳 劳 务 务 报 报酬 酬 ; ;( (2 2 ) ) 生 生 产 产 、 、 但是乙不履行,反而将其恶意出租,导致裁定无法执 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 但是乙不履行,反而将其恶意出租,导致栽定无法执 经营投资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 行 行 , ,成 成 立 立 拒 拒 不 不 执 执 行 行 判 判 决 决 、 、 裁 裁 定 定 罪 罪 。 。 C C 选 选项 项 , ,车 车 辆 辆 已 已 经 经 被 被 者者受受赠赠的的财财产产,,但但是是本本法法第第一一千千零零六六十十三三条条第第三三项项规规 法院扣押,用于判决的执行,但是丙找借口将车辆开 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下列财 法院扣押,用于判决的执行,但是丙找借口将车辆开 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下列财 走 走 拒 拒 不 不 开 开 回 回 , ,丙 丙 有 有 能 能 力 力 执 执 行 行 而 而 不 不执 执 行 行 , ,成 成 立 立 拒 拒 不 不 执 执行 行 产 产 为 为 夫 夫 妻 妻 一一方 方 的 的 个 个 人 人 财 财 产 产 : :( ( 1 1) ) 一一方 方 的 的 婚 婚 前 前 财 财 产 产 ; ;( (2 2 ) ) 判 判 决 决 、 、裁 裁 定 定 罪 罪 。 。 D D 选 选项 项 , ,丁 丁 变 变 卖 卖 已 已 被 被 司 司 法 法 机 机关 关查 查封 封 的 的 一一方 方因 因 受 受到 到人 人身 身损 损 害 害获 获 得 得的 的赔 赔 偿 偿 或 或 者 者 补 补 偿 偿 ; ;( ( 3 3 ) )遗 遗 嘱 嘱 财 财 产 产 , ,情 情 节 节 严 严 重 重 , , 成 成 立 立 非 非 法 法 处 处 置 置 查 查封 封 的 的 财 财 产 产 罪 罪 , ,而 而 不 不 是 是 或 或 者 者 赠 赠 与 与 合 合 同 同 中 中 确 确定 定 只 只 归 归一一 方 方 的 的 财 财 产 产; ;( ( 4 4 ) )一一方 方 专 专 用 用 拒拒不不执执行行判判决决、、裁栽定定罪罪,,DD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的 的 生 生 活 活用 用 品 品 ; ;( ( 5 5 ) )其 其 他 他 应 应 当 当 归 归 一一方方的的财财产产。。 2266..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CC 根 根 据 据上 上 述 述 规 规 定 定 , ,A A 选 选项 项 依 依 据 据 法 法 定 定 继 继 承 承 , , 没 没 有 有 遗 遗 嘱 嘱 , , 【解析】 私法人是指由私人设立,内部关系平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 【解析】 私法人是指由私人设立,内部关系平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 等,经营私法事业,可以由社员大会决定解散的法人。 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是甲的个人 等,经营私法事业,可以由社员大会决定解散的法人。 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是甲的个人 营营利利法法人人是是指指以以营营利利为为目目的的且且将将利利益益分分配配于于其其成成员员 财 财 产 产 。 。 的的法法人人。。企企业业法法人人是是指指以以营营利利为为目目的的,,独独立立从从事事商商品品 根根据据《《民民法法典典婚婚姻姻家家庭庭编编解解释释((一一))》》,,关关于于父父母母 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群众性 为夫妻购房的赠与认定,原则为:(1)婚前,父母为双 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群众性 为夫妻购房的赠与认定,原则为:(1)婚前,父母为双 人民团体,是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 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 人民团体,是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 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 文 文 学 学艺 艺术 术 、 、学 学 术 术 研 研 究 究 等 等 非 非 营 营 利 利 性 性 活 活 动 动 的 的 法 法 人 人 。 。 有 有 限 限 责 责 人人的的赠赠与与,,除除非非父父母母明明确确表表示示赠赠与与双双方方的的;;((22))婚婚后后,, 任任公公司司,,是是指指根根据据《《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公公司司登登记记管管理理条条 父父母母为为双双方方购购置置房房屋屋出出资资的的,,依依照照约约定定处处理理,,无无约约定定 例例》》规规定定登登记记注注册册,,由由五五十十个个以以下下的的股股东东出出资资设设立立,,每每 或 或 者 者 约 约 定 定 不 不 明 明 的 的 , ,按 按 照 照 婚 婚 内 内 夫 夫妻 妻 的 的 受 受 赠 赠 财 财 产 产 处 处 理 理 , , 即 即 个 个股 股东 东以 以 其 其 所 所 认 认 缴 缴 的 的 出 出 资 资 额 额 对 对 公 公 司 司 承 承 担 担 有 有 限 限 责 责 任 任 , , 公 公 该该出出资资视视为为对对夫夫妻妻双双方方的的赠赠与与。。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是私 根据上述规定,D选项是乙的个人财产,不是夫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是私 根据上述规定,D选项是乙的个人财产,不是夫 法 法 人 人 、 、营 营 利 利 法 法 人 人 、 、 企 企 业 业 法 法 人 人 ,A , B ACB 选 C选 项 项 正 正 确 确 。 。 公 公 司 司以 以 营 营 妻 妻 共 共同 同 财 财 产 产 , ,CC 选 选项 项 为 为 夫 夫 妻 妻 按 按 份 份 共 共 有 有 的 的 财 财 产 产 。 。 利 利 为 为 目 目 的 的 , ,不 不 是 是 非 非 营 营 利 利性 性 法 法 人 人 , ,不 不 是 是 社 社 会 会团 团 体 体 法 法 人 人 , ,D D 2299..【[答答案案】】 AABBCC 选选项项错错误误。。 【 【 解 解 析 析 】 】 人 人 身 身 权 权 包 包 括 括 人 人 格 格 权 权 和 和身 身 份 份 权 权 两 两 大 大 类 类 , ,其 其 2277..【【答答案案】】 CCDD 中 中人 人 格 格 权 权 包 包 括 括 生 生 命 命 权 权 、 、 身 身 体 体 权 权 、 、健 健康 康 权 权 、 、姓 姓 名 名权 权 、 、名 名 称 称 【解析】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 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 【解析】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 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 者 者 , ,因 因 制 制 造 造 销 、销 售 售 的 的 产 产 品 品 存 存 在 在 缺 缺 陷 陷 造 造 成 成 他 他 人 人 的 的 人 人身 身 或 或 权 权 等 等 。 。 A A 选 选 项 项 , , 假 假 牙 牙 已 已 经 经 种 种 植 植 , ,是 是金 金 某 某 身 身 体 体 的 的 一一部 部 分 分 , , 财 财 产 产 损 损 害 害 而 而 应 应 当 当 承 承 担 担 的 的 侵 侵 权 权 民 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 。 《 《 民 民 法 法 典 典 》 》 第 第 王王某某将将假假牙牙打打落落,,侵侵害害金金某某的的身身体体权权。。BB选选项项,,小小李李 1122003 3 条 条 第 第 11款款规规定定::“”因因产产品品存存在在缺缺陷陷造造成成损损害害的的,,被被 享享有有姓姓名名权权,,可可以以决决定定自自己己的的姓姓名名,,但但是是李李某某干干涉涉小小 侵侵权权人人可可以以向向产产品品的的生生产产者者请请求求赔赔偿偿,,也也可可以以向向产产品品 李 李 更 更 改 改 姓 姓 名 名, ,侵 侵 犯 犯 了 了 小 小 李 李 的 的 姓 姓 名 名 权 权 。 。CC选 选 项 项 , ,齐 齐某 某 对 对 的的销销售售者者请请求求赔赔偿偿。”。” 孩 孩 子 子 具 具 有 有 探 探 望 望 权 权 , ,甲 甲 阻 阻 拦 拦 其 其 探 探 望 望孩 孩 子 子 , ,侵 侵 害 害 了 了 齐 齐某 某 的 的探 探 望 望权 权 。 。 DD选 选 项 项 , , 记 记 者 者 为 为 了 了 新 新 闻 闻 报 报 道 道 的 的 目 目 的 的 , ,有 有权 权 在 在 生 生 与 与 否 否 的 的 民 民 事 事 法 法 律 律 行 行 为 为 。 。( (2 2分 分 ) ) 所 所 附 附 条 条 件 件 的 的 特 特 点 点 是 是 : : 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像,没有侵犯张某的肖像权。 (1)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分)(2)应是发生与否 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像,没有侵犯张某的肖像权。 (I)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分)(2)应是发生与否 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不确定的事实;(2分)(3)应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 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不确定的事实;(2分)(3) 应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 3 3 0 0. . 【 【 答 答 案 案 】 】 A A B B C C D D 实 实 ; ; (2 (2 分 分 ) ) ( ( 4 4 ) )应 应 是 是 合 合 法 法 的 的 事 事 实 实。 。( (2 2分 分 ) ) 【解析】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 【点评】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部分 [解析】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 【点评]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部分 存 存 续 续 期 期 间 间 , ,有 有 下 下 列 列 情 情 形 形 之 之一一 的 的, ,夫 夫 妻 妻一一 方 方 可 可 以 以 向 向人 人 民 民 的 的 重 重 点 点 之 之一一, ,尤 尤 其 其 是 是 所 所 附 附 条 条 件 件 的 的 特 特点 点 , ,考 考 生 生 需 需 要 要 熟 熟 练 练 法 法 院 院 请 请 求 求 分 分 割 割 共 共 同 同 财 财 产 产 : :( (一一) ) 一一方 方 有 有 隐 隐 藏 藏 、 、 转 转 移 移 、 、 变 变 掌 掌握 握 。 。 本 本 知 知 识 识 点 点 除 除 了 了 以 以 简 简 答 答 题 题 的 的 方 方 式 式 考 考 查 查 外 外 , ,还 还可 可 以 以 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考多选题、案例分析题等。 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考多选题案例分析题等。 等 等 严 严 重 重 损 损害 害 夫 夫妻 妻共 共 同 同财 财 产 产 利 利 益 益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 ( 二 二 ) )一 一 方 方 负 负 四 四 、 、论 论述 述题 题 有有法法定定扶扶养养义义务务的的人人患患重重大大疾疾病病需需要要医医治治,,另另一一方方不不 3 3 5 5. .【 [答 答 案 案 】 】 ( ( 1) 1) 教 教 啖 唆 犯 犯 是 是 指 指 故 故 意 意 教 教 竣 唆 他 他人 人 实 实 行 行 同 同意 意 支 支 付 付 相 相 关 关 医 医 疗 疗 费 费 用 用 。 。 ”” 犯 犯 罪 罪 的 的 人 人 。 。 ( ( 2 2分 分 ) ) A A B B C C D D 选 选 项 项 都 都 属 属 于 于 上 上 述 述 规 规 定 定 第 第 (一 (一 )项 )项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 甲 甲 ( ( 2 2 ) ) 教 教 唆 峻 犯 犯 的 的 成 成 立 立 条 条 件 件 : :心 ①主 主 观 观 上 上 具 具 有 有 使 使 他 他 人 人 产 产 可 可 以 以请 请 求 求 分 分 割 割 夫 夫 妻 妻 财 财 产 产 。 。 生 生 犯 犯 罪 罪 意 意图 图 和 和 决 决 心 心 的 的 故 故 意 意 , ,也 也 就 就 是 是 竣 唆 使 使 他 他 人 人 犯 犯 罪 罪的 的 故 故 三 三 、 、简 简答 答 题 题 意 意 ; ( ( 3 3 分 分 ) ) @ ② 客 客观 观 上 上 实 实 施 施 了 了 唆 竣 使 使 他 他 人 人 犯 犯 罪 罪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 。 31.【答案】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 (3分) 31.【答案]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 (3分) 法 法 律 律 规 规 范 范的 的 总 总 和 和 。 。 ( (2 2 分 分 ) ) ( (3 3 ) ) 教 教 唆 咬 犯 犯 的 的 刑 刑 事 事 责 责 任 任 包 包 括 括 : :O① 对 对 教 教唆 竣 犯 犯按 按照 照其 其 刑法的特征是:(1)调整对象的专门性(特定 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 刑法的特征是:(l)调整对象的专门性(特定 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 性);(2分)(2)刑罚制裁的严厉性;(2分)(3)调整 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2分)②如 性);(2分)(2)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2分)(3)调整 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2分)@如 范围的广泛性;(2分)(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 果被教唆人没有犯教唆的罪,教唆犯构成犯罪,但可 范围的广泛性;(2分)(4) 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 果被教竣人没有犯教竣的罪,教竣犯构成犯罪,但可 性。(2分)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③教唆不满18周岁的 性。(2分)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教咬不满18周岁的 【点评】 本题并不难,但是比较偏,该知识点不 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分) [点评】 本题并不难,但是比较偏,该知识点不 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分) 是重点知识点,也很少以主观题的方式考查。随着法 【点评】 教唆犯是刑法总则部分的重点知识点, 是重点知识点,也很少以主观题的方式考查。随着法 [点评] 教竣犯是刑法总则部分的重点知识点, 硕考试的深入,已考过知识点越来越多,未考过的知 在法硕考试中也多次考过。所谓““重者恒重””,对于重 硕考试的深入,已考过知识点越来越多,未考过的知 在法硕考试中也多次考过。所谓 重者恒重 ,对于重 识点都可能会成为下次考试命题的着眼点,考生在复 点知识点,考生不能认为已经考过就不会再考,在复 识点都可能会成为下次考试命题的着眼点,考生在复 点知识点,考生不能认为已经考过就不会再考,在复 习时,要对未考过的知识点加以重视。本题还可以以 习时要给予重点关注。 习时,要对未考过的知识点加以重视。本题还可以以 习时要给予重点关注。 多选题的方式考查。 36.【答案】 (1)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时,必 多选题的方式考查。 36. [答案] (I) 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时,必 3 32 2 . .【 [答 答 案 案 ] 】 渎 渎 职 职 罪 罪 的 的 共 共 同 同 特 特 征 征 是 是 : : (1 ( ) 1) 客 客体 体是 是 须 须 将 将物 物 权 权 变 变 动 动 的 的 事 事 实 实 通 通 过 过 一 一 定 定 方 方 式 式 向 向 社 社 会 会 公 公 开 开 , , 使 使 第 第 国国家家机机关关的的正正常常活活动动;;(2(2分分))((22))客客观观方方面面表表现现为为行行 三 三人 人 知 知 道 道 物 物 权 权 变 变 动 动 的 的 情 情 况 况 。 。 ( ( 2 2分 分 ) ) 不 不 动 动 产 产 物 物 权 权 变 变 动 动 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致 的公示方法为登记;(2分)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致 的公示方法为登记;(2分)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3分) 为交付。(2分)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3分) 为交付。(2分)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分)(4)主观方面 非经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或不产生对抗善意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分)(4)主观方面 非经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或不产生对抗善意 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2分) 第三人的效力。(2分) 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2分) 第三人的效力。(2分) 【 【 点 点 评 评 】 】 犯 犯 罪 罪 构 构 成 成 是 是 刑 刑 法 法 分 分则 则 部 部 分 分 的 的 重 重 中 中 之 之 重 重 , , ((22))公公信信原原则则是是指指物物权权变变动动时时,,当当事事人人依依据据法法律律 既要掌握每个重点罪名的犯罪构成,也要掌握重点类 进行了公示,即使公示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 既要掌握每个重点罪名的犯罪构成,也要掌握重点类 进行了公示,即使公示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 罪名的犯罪构成。 权状态不相符,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2分)公 罪名的犯罪构成。 权状态不相符,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2分)公 33.【答案】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1)不 信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①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 33.【答案】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I) 不 信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心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 为 为公 公 众 众 所 所 知 知 悉 悉 ; ; (2 (2 分 分 ) ) ( ( 2 2 ) )能 能 为 为 权 权 利 利 人 人 带 带 来 来 经 经 济 济 利 利 ( (2 2分 分 , ,如 如 回 回 答 答 : : 记 记 载 载 于 于 不 不 动 动 产 产 登 登 记 记 簿 簿 的 的 人 人 推 推 定 定 为 为 该 该不 不 益;(2分)(3)具有实用性;(2分)(4)权利人采取 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 益;(2分)(3)具有实用性;(2分)(4)权利人采取 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 了保密措施;(2分)(5)属于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也可得分)②善意保护 了保密措施;(2分)(5)属于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也可得分)@善意保护 ( ( 2 2 分 分 ) ) 效 效 力 力。 。 ( ( 2 2 分 分 , ,如 如 回 回 答 答 : : 善 善 意 意 信 信 赖 赖 公 公 示 示 的 的 表 表 象 象 而 而 为 为一一定 定 【点评】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对商 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也可得分) 【点评】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对商 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也可得分) 业秘密的保护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考生要 (3)公示、公信原则的意义在于明确物权的功 业秘密的保护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考生要 (3)公示、公信原则的意义在千明确物权的功 掌 掌 握 握 侵 侵 犯 犯 商 商 业 业 秘 秘 密 密 的 的 行 行 为 为 类 类 型型。。 能 能 , ,提 提 高 高 物 物 的 的 利 利 用 用 效 效率 率 , ,保 保 护 护 交 交 易 易 安 安全 全 , ,稳 稳 定 定 社 社 会 会 经 经 济 济 34.【答案】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 秩序。(1分) 34. [答案】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 秩序。(1分) 律 律 行 行 为 为 效 效力 力 的 的 开 开 始 始 或 或终 终 止 止 取 取 决 决 于 于 将 将 来 来 不 不 确 确 定 定 事 事 实 实 发 发 【 【 点 点 评 评 】 】公 公 示 示 、 、公 公 信 信原 原 则 则 是 是 物 物 权 权 的 的 基 基 本 本 原 原 则 则 , , 对 对于于公公示示的的方方法法,,考考生生要要熟熟练练掌掌握握。。由由公公信信原原则则发发展展出出 人人挪挪用用公公款款后后采采取取虚虚假假发发票票平平账账、、销销毁毁有有关关账账目目等等手手 善善意意取取得得制制度度。。 段段,,使使所所挪挪用用的的公公款款已已难难以以在在单单位位财财务务账账目目上上反反映映出出 五 五 、 、案 案例 例分 分析 析 题 题 来来,,且且没没有有归归还还行行为为的的,,应应当当以以贪贪污污罪罪定定罪罪处处罚罚。。行行 3377..【【答答案案】】 ( I(1))甲甲应应认认定定为为贪贪污污罪罪。。((22分分))理理 为为人人截截取取单单位位收收入入不不入入账账,,非非法法占占有有,,使使所所占占有有的的公公 由由是是::心①甲甲利利用用管管理理学学校校财财务务的的职职务务便便利利,,侵侵吞吞乙乙归归 款款难难以以在在单单位位财财务务账账目目上上反反映映出出来来,,且且没没有有归归还还行行为为 还还的的1155万万元元公公款款,,符符合合贪贪污污罪罪的的客客观观要要件件;;((22分分)) 的的,,应应当当以以贪贪污污罪罪定定罪罪处处罚罚。。有有证证据据证证明明行行为为人人有有能能 ②@甲甲被被聘聘为为学学校校会会计计,,属属于于受受国国有有事事业业单单位位委委托托管管 力力归归还还所所挪挪用用的的公公款款而而拒拒不不归归还还,,并并隐隐瞒瞒挪挪用用的的公公款款 理理公公共共财财产产的的人人员员,,具具备备贪贪污污罪罪的的主主体体身身份份;;((22分分)) 去去向向的的,,应应当当以以贪贪污污罪罪定定罪罪处处罚罚。。 ③@甲甲采采取取虚虚列列支支出出平平账账的的方方式式侵侵吞吞公公款款,,表表明明主主观观 3 38 8. . 【 【 答 答 案 案 】 】 ( 1 ( ) 1) 货 货 运 运 合 合 同 同。 。( (2 2 分 分 , ,如 如 回 回 答 答 运 运输 输 上上具具有有非非法法占占有有公公共共财财物物的的目目的的,,符符合合贪贪污污罪罪的的主主观观 合 合同 同也 也可 可 得 得 分 分) ) 要 要 件 件 。 。 ( ( 2 2 分 分 ) ) ((22))无无效效。。((22分分))该该条条款款属属格格式式条条款款,,且且其其内内容容 ((22))乙乙应应认认定定为为挪挪用用公公款款罪罪。。((22分分)理)理由由是是:: 是是免免除除快快递递公公司司的的责责任任,,故故无无效效。。((44分分)) ① Q) 乙 乙 利 利 用 用 校 校 长 长 职 职 权 权 , ,指 指 使 使不 不知 知情 情 的 的 甲 甲 挪 挪 用 用 公 公 款 款 , ,供 供亲 亲 ((33))不不应应当当。。((22分分))与与陈陈某某签签订订合合同同的的主主体体是是 友友使使用用,,进进行行营营利利活活动动,,符符合合挪挪用用公公款款罪罪的的客客观观要要件件;; 飞飞狐狐速速递递公公司司,,野野狼狼快快递递服服务务部部只只是是其其营营业业网网点点,,故故 ((22分分))②@乙乙是是学学校校校校长长,,属属于于国国家家工工作作人人员员,,具具备备挪挪 野野狼狼快快递递服服务务部部不不应应当当承承担担违违约约责责任任。。((44分分)) 用用公公款款罪罪的的主主体体身身份份;;((22分分))③@乙乙归归还还了了所所挪挪用用的的公公 ((44))不不成成立立。。((22分分))陈陈某某向向宋宋某某请请求求返返还还手手机机 款款,,说说明明其其不不具具备备非非法法占占有有的的目目的的,,符符合合挪挪用用公公款款罪罪 的的权权利利属属于于物物权权请请求求权权,,物物权权请请求求权权不不适适用用诉诉讼讼时时 的 的 主 主观 观要 要 件 件 。 。 ( ( 2 2 分 分 ) ) 效 效 。 。( ( 4 4 分 分 ) ) ((33))甲甲向向审审计计机机关关主主动动交交代代了了贪贪污污的的事事实实,,符符合合 【 【 点 点 评 评 】 】本 本 题 题 考 考 查 查 的 的 知 知 识 识 点 点 有 有 : :货 货运 运 合 合 同 同 、 、格 格 式 式 自自首首的的规规定定,,属属于于法法定定量量刑刑情情节节。。((22分分))甲甲退退还还了了1155 条条款款、、承承担担责责任任的的主主体体、、物物权权请请求求权权,,都都是是基基本本知知识识 万万元元,,应应认认定定为为积积极极退退赃赃,,属属于于酌酌定定量量刑刑情情节节。。 点点,,试试题题难难度度不不大大。。法法硕硕考考试试偏偏向向于于对对基基础础知知识识的的考考 ((22分分)) 查查,,考考生生在在复复习习过过程程中中,,不不能能一一味味求求难难求求偏偏,,而而忽忽略略了了 【【点点评评】】挪挪用用公公款款罪罪与与贪贪污污罪罪的的主主要要区区别别在在于于 基 基 础 础 知 知识 识 。 。 对 对 基 基 础 础 知 知 识 识 的 的 掌 掌 握 握 , ,是 是 复 复 习 习的 的 基 基 本 本 要 要 求 求 。 。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