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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红玉主观小案例15
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 元。
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
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 元购
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 元欠款
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根据
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务必添加独家微信1520103738 同步更新
1. 丙能否获得玉石的所有权?丁能否获得玉石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丙不可以取得,丁可以善意取得。(2 分)根据《民法典》第311 条的规定,善意取
得需要行为人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知道处分人属于无权处分。务必添加独家微信
1520103738 同步更新(2 分)【崔崔有话说:这里千万不要照抄法条原文,而是精炼表达与
本题有关的角度即可】而本案中,甲已经通过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了玉石所有权的转让,其再
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丙知情,故不能善意取得玉石所有权。(1 分)丙构成无权处分,受让
人丁善意不知情,且以物抵债的价格合理,已经完成了交付,故可以善意取得所有权。(1 分)
【崔崔有话说:这道题不能分开作答,必须连环作答,因为考点只有一个:善意取得!】
2. 己能否获得玉石所有权?丁应当如何救济?
参考答案:务必添加独家微信1520103738 同步更新(1)已原则上不能。(1 分)根据《民法
典》第312 条的规定,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 分)本案中,已属于遗失物受让
人,故己原则上不能取得玉石所以权,但是如果丁不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己的2 年内请求返
还,且己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时,则可以取得所有权。(1 分)
(2)当己不能善意取得时,丁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 年内向己要求返还该玉石。
(1 分)如果当己满足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时,此时丁可以要求戊赔偿损失或者返还不当得利。
(1 分)务必添加独家微信1520103738 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