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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综合练习(B 卷)
时间:75 分钟 满分:100 分
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本题共15 小题,每小题3 分,共45
分)
1.小强家的邻居种植了一棵猕猴桃树,随着树渐渐长大,树枝伸进小强家院子里。秋天到了,树枝上也
结满了猕猴桃。对此下列分析和判断正确的是( )
①猕猴桃是邻居猕猴桃树的天然孳息,应由邻居获取
②由于猕猴桃结在小强家院内,应由小强家和邻居共享
③树枝伸进小强家,邻居侵犯了小强家的隐私权
④小强家有权要求邻居修剪伸进自家的树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猕猴桃是猕猴桃树的天然孳息(即原物产生的收益),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的所有权一般归原物所有权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邻居是树的所有者,因此猕猴桃应由邻
居获取,不因树枝伸入小强家院内而改变所有权,①正确。
②:猕猴桃的所有权基于树的归属,而非果实的具体位置。即使果实结在小强家院内,也不改变其作为
邻居树木孳息的性质,因此不应由双方共享,②排除。
③: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
条)。树枝伸入院子本身并不必然构成侵犯隐私权,除非有证据表明树枝导致窥视、噪音干扰等具体侵
害行为。本题中仅描述树枝伸入,未涉及隐私泄露,因此不成立,③排除。
④: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避免对他人造成妨
碍。树枝伸入小强家院内,可能影响小强家对院子的正常使用(如占用空间、落叶等问题),小强家有
权要求邻居修剪树枝以排除妨碍,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一只未牵绳的小狗突然逼近,老人朱女士在躲避中不慎摔倒,导致腰椎骨折、九级残疾。狗主人王某
(17 周岁)认为老人是因草坪地面湿滑摔倒,老人则指认是被狗惊吓所致。本案中( )
①朱女士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向王某请求赔偿
②王某如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用考虑王某有无过错
④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减轻其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朱女士因未牵绳的小狗逼近摔倒,健康权受到侵害,作为狗主人的王某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朱女士有权向其请求赔偿,①正确。
②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
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需考虑王某是否存在过错,②错误,③正确。
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
其侵权责任。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人不承担侵权责任,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否减轻
监护人的侵权责任,还要看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刘某向某银行申请房产抵押贷款,与该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并以其名下的一套商品房办
理了抵押登记。该银行依约发放贷款后,刘某没有按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该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②房产作为不动产发挥了物的交换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③因刘某违约导致贷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同时归于无效
④由于刘某没有按期还款,该银行可直接处置该商品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该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
作为抵押权人,在刘某不履行债务时,对抵押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①正确。
②:房产作为抵押物,被用于贷款抵押,发挥了物的交换价值,实现了物尽其用,②正确。
③:刘某违约(未按期还款)并不导致贷款合同与抵押合同自动无效。违约仅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
违约金或处置抵押物),但合同本身效力不受影响。合同无效需基于欺诈、违法等法定情形,而非单纯
违约,③错误。
④:银行不能直接处置抵押房产。根据法律规定,银行需通过司法程序(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拍
卖)实现抵押权,不能自行处置,以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某在线教育公司在其APP 的付费网络课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漫画家朱某的一幅美术作品,且未予以
署名、未支付报酬。任何购买该课程的学员,均可通过直播或回放功能观看含有该作品的课件。朱某遂
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该网课受众是不特定的多数人,超出教学使用的范畴
C.若该在线教育公司支付版权费用即构成法定许可使用
D.若不出版发行,可以不经朱某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答案】B
【详解】A:发行权指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通常涉及有形载体(如书籍、光盘)的分发。
被告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没有侵犯发行权,A 错误。
B:涉案美术作品被使用在网络课程中,购买该网络课程的广大不特定学员均可以通过直播和重播方式获
得涉案作品,就使用范围而言,已经超出了“学校课堂教学”的范畴;就使用对象而言,网络课堂中受
众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使用对象也超出了“教学或者科研人员”的范畴,B 正确。
C: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产
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本案是商业性网络课程,不符合法定许
可条件,因此即使支付费用,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C 错误。
D:作品的合理使用强调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本案中,被告通过网络传播作品,已
超出个人使用范畴,必须获得许可并支付报酬。未出版发行不能成为免责理由,D 错误。
故本题选B。
5.甲遗失手机由乙拾得,双方达成协议:甲支付保管费、感谢费500 元,乙返还手机。甲付款取回手机
发现通讯信息等资料全被删除,为此支付700 元资料恢复费用,但未能成功。经查,手机曾被乙手动强
制恢复出厂设置,导致所有资料无法恢复,甲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第三百一十七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
履行义务。
本案中( )
①甲乙双方达成的协议因乙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无效
②因手机中的资料无法恢复,甲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③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保管费、感谢费,并赔偿资料恢复费用
④乙擅自将甲的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侵害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双方协议是因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而无效,乙未尽妥善保管义务不是协
议无效的理由,①排除。
②:违约金的适用以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为前提,本案中双方未约定违约金,甲不能主张违约金,只能
要求赔偿实际损失,②排除。
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费等费用,也无权要求权利
人履行承诺。乙手动删除甲的手机资料,属于未尽妥善保管义务,构成对遗失物的侵占,因此甲有权要
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同时,乙的行为造成甲资料丢失并产生恢复费用,甲有权要求赔偿,③正确。
④:手机中的通讯信息等属于甲的个人信息,乙未经允许擅自将甲的手机恢复出厂设置,导致所有资料
无法恢复,侵犯了甲的个人信息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马某是某小区住宅楼一单元一楼西侧住户。他发现自家房顶有漏水现象,随即与二楼业主及物业公司
联系。物业公司立即进行了疏通,经排查,原来是因二楼以上住户倾倒垃圾导致该单元西侧公共管道堵
塞,致使二楼反水,进而造成一楼房顶漏水、屋顶筒灯及石膏不同程度损坏。下列对此案理解正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
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
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①物业公司若能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则无需对马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②马某可以把房屋受损的情况用手机拍照保存,索赔时作为书证使用
③二楼住户作为漏水直接发生地,应对马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楼上用户应遵循团结互助、方便生活的原则,与一楼住户协商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
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
安全。物业公司若能证明尽到了管理职责,则无需对马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
②:用手机拍照保存,索赔时可以作为电子数据使用,②排除。
③:经排查,原来是因二楼以上住户倾倒垃圾导致该单元西侧公共管道堵塞,致使二楼反水,进而造成
一楼房顶漏水、屋顶筒灯及石膏不同程度损坏,所以二楼住户不应该对马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③排除。
④:马某与二楼以上的住户都是邻居,所以应该按照应遵循团结互助、方便生活的原则,协商解决,④
正确。
故本题选B。
7.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宋某,经人介绍与李某于2010 年登记结婚,2022 年育有一子。2023 年后,
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变差。2024 年4 月,宋某遭到李某家暴,遂返回娘家居住,
双方开始分居。期间,双方尝试沟通,无果。2025 年5 月,宋某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与李某离婚。下列对
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宋某只能以遭到李某家暴为由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②宋某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③宋某如能证明无收入来源,可不承担子女监护职责
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先调解,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宋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分割原则,家暴只是离婚损害赔偿的
事由之一,并非分割财产的唯一依据。即使无家暴情形,夫妻共同财产也应依法分割,①排除。
②:宋某为残疾妇女,属于法律援助的重点保障群体。根据《法律援助法》,残疾人因婚姻家庭纠纷主
张权利的,即便有劳动能力,只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或属于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即可向法律援助机
构申请法律援助,②正确。
③:子女监护职责的承担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核心原则,收入来源并非免除监护职责的绝对依据。
即便宋某无收入,也可通过探视权、抚养费分担等方式履行监护相关义务,法院不会仅因无收入就判定
其不承担子女监护职责,③排除。
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本案
中双方分居且感情恶化,调解无效后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C。
8.林某与妻子婚内共同购置房产一栋,育有一子一女。妻子早年过世,林某多年后因病去世,生前未订
立书面遗嘱。此后,林某儿子持一段录音主张继承房产,称录音中林某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自己。林某
女儿对此不予认可,林某儿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由其独自继承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若录音遗嘱有效,则林某儿子可独自继承房产
②该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林某的儿子和女儿都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委托诉讼代理人
④若林某儿子对法院判决不满,可在判决作出后10 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即使录音遗嘱有效,林某的儿子也不能独自继承该房产。房产是林某与妻子婚后购置,属
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妻子去世后,其份额(房产的一半)由林某、儿子、女儿三人继承,①错误。
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③正确。
④: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判决作出后,也不是
10 日内,④错误。
故本题选C。
9.李奶奶与丈夫未生育子女,2020 年丈夫因病去世。为了解决自己年老后的人身财产等问题,避免出现
老无所依的窘境,2025 年10 月,李奶奶与外甥女周女士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并进行公证。下列认识
正确的是( )
①李奶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意定监护协议的生效,有助于李奶奶实现“老有所养”
③周女士应在李奶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赡养义务
④周女士作为意定监护人,可以自主处置李奶奶的财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意定监护指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有权通过协商自主确定监护人、确定监护
内容等相关事务的监护形式。李奶奶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协议经过公证,
因此她有权自主确定监护人,①正确。
②:意定监护制度的核心目的,正是为了保障成年人在未来可能丧失行为能力时,能够按照其意愿提前
安排监护事宜,避免无人照管的困境。协议生效后,周女士在李奶奶丧失行为能力时需承担监护责任,
包括照顾生活、管理财产等,这直接有助于实现“老有所养”,②正确。
③: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
务,③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除维护被监护人
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周女士作为意定监护人,必须为李奶奶的利益而管理财产,不得擅
自处置、侵占或损害其财产权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一杯奶茶1 毛钱、一份卤肉饭1 块钱……”不久前,外卖平台的“补贴优惠大战”引人关注,一些
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商户共同承担折扣。商户李先生发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某平台“商超果
蔬红包”优惠活动,每单外卖收到的钱款远低于商品标价。该平台的行为( )
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侵犯了商家自主经营权
③属于垄断市场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④破坏市场规则,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知悉商品/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本题中核心是平台强制商家参与活动、
克扣款项,未直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排除。
②:商家李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平台强制参与活动,平台的该行为干涉了商家自主决定经营活动的
权利,侵犯了商家的自主经营权,②正确。
③:垄断市场行为指经营者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本题中平台只
是强制商家分担折扣,未体现垄断市场的特征,③排除。
④:平台的强制行为违背了公平、自愿的市场规则,破坏了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秩序,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2023 年4 月,林某入职某电子公司,从事前台工作。10 月18 日,林某经检查,发现自己已怀孕。10
月20 日,该电子公司向林某发送《解聘通知书》,之后向林某支付了“经济补偿”。林某不接受公司的
解除劳动合同,退还了该电子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本案中( )
①林某不经协商不能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②林某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林某可以请第三方共同与电子公司协商
④林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
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③正确。
④: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
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
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裁决。林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正确。
①:协商是自愿的,且并非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必经程序,①错误。
②: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直接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所以林某不能不经劳动仲裁就直接提起劳动诉讼,②错误。
故本题选D。
12.孟女士在一家萌宠领养馆“免费领养”了一只小猫。商家“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
防止弃养”,要求她每月花389 元在店里购买猫砂、猫粮、猫罐头等宠物用品,共消费13 个月,孟女士
和商家签订了“领养合同”,合同签订后的第七天,小猫意外死亡。孟女士要求解除“领养合同”,店
方回应:“小猫的死亡是在七天‘质保期’后,故无法处理协议解除事宜。”以下孟女士为自己争取合
法权益的做法合理的是( )
①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领养合同
②与商家协商,再领养一只健康小猫
③申请商事仲裁,请求宣布合同无效
④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主张自身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该合同可能存在“显失公平”或“捆绑销售”的情形(商家以“免费领养”为名,强制长
期消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自愿、公平交易的规定。小猫死亡导致合同
目的无法实现,孟女士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撤销合同)起诉,要求撤销合同,①正确。
②:“与商家协商,再领养一只健康小猫”未解决核心问题(合同捆绑消费义务),反而可能延续不公
平条款,且未体现“争取权益”的主动性,不符合维权本质,②错误。
③:商事仲裁主要适用于企业间商业纠纷,领养合同不属于商事仲裁范围,③错误。
④:商家行为涉嫌捆绑销售和设置不公平条款,孟女士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据《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益,监管部门可调查并责令商家改正,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张阿姨与亲友在某景区游玩,在一处特色打卡广告牌旁拍照留念时,广告牌突然倾倒将张阿姨推倒
在地,导致其当场失去意识。事故发生后,景区工作人员紧急处置并将张阿姨送医。经诊断,张阿姨多
处骨折,后续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协商未果,张阿姨将景区管理方与广告牌负责方一同诉至人民法院,
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本次民事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应主要由张阿姨承担
②被告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两被告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张阿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本案的侵权纠纷,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景区管理方、广告牌负责方)
承担而非主要由张阿姨承担,①排除。
②:本案中,广告牌倾倒砸伤张阿姨,属于物品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被告
需自证无过错,否则需承担责任,②正确。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两被告并非无论是否有过错都要担责,若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无需承担
赔偿责任,③排除。
④:根据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阿姨作为原告,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4.10 岁的童某与郑某在小学操场单杆边玩耍。期间,童某翻单杠未能翻过,郑某在征得童某同意后,
双手托起童某的脚帮助其翻越,但翻过单杠后未能抓住单杠,摔倒在地,造成童某十级伤残。因双方协
商赔偿无果,童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郑某及父母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 万余元。关于这起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为未成年人,可委托辩护人出庭进行辩护
B.郑某侵犯了童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赔偿
C.如一审判决生效后,郑某及其父母可以申请再审
D.双方如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提起上诉
【答案】C
【详解】A:委托辩护人是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材料是民事诉讼,A
排除。
B:郑某在帮助童某翻越单杠时,因过失导致童某摔倒受伤,造成十级伤残,但郑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父母)承担侵权责任,郑某
及其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B 排除。
C: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郑某及其父母)若认为判决有错误,有权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C 正确。
D:双方如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十五日后,D 排除。
故本题选C。
15.2025 年6 月,湖南某中学胡某和方某因侵吞学生伙食费被判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和方某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当事人若不满判决结果可以在10 日内提出上诉
②胡某和方某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③该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④胡某和方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题干是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 日,①正确。
②:贪污罪是刑事犯罪,主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侵害的是公共财物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廉洁性。“守法”原则虽普遍适用,但“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的民事基本原则,且本案和绿色原则(主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无关,②错误。
③: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诉讼类型属于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告人是否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问题,而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③错误。
④: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本案为刑事案件,胡某
和方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④正确。
故本题选B。
二、简答题:本题共4 题,共55 分。
16.村民徐某承包了一块地,搞梨树种植。村主任紧挨着徐某,也承包了一块地,同样搞梨树种植。
经过了一两年精心打理,徐某的梨树长势很旺,收益也很好。看着梨树正改变着自己的生活,徐某一家
别提多高兴。再看看旁边村主任家的梨树,因长期疏于管理,长得很不理想,收成也不让人满意。一天,
村主任找到徐某,要求跟徐某换地,理由是徐某技术好,哪块地都能管理得很好。村主任表示,如果徐
某不同意换地,他就组织村委会强行拉票通过,到时候徐某不换地也得换,以此威胁徐某签订了合同。
徐某不愿换地,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合同无效并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用益物权的角度,分析说明人民法院判决村主任不能调换土地的原因。(6 分)
(2)如果你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应该如何看待徐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7 分)
【答案】(1)①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
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
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②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村主任仅因管理能力的差异,
就要求徐某换地,构成对徐某用益物权的侵害。
(2)①支持确认合同无效的诉求。村主任的胁迫行为导致合同违背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自始无效。
②支持恢复原状的诉求。合同无效后,徐某继续享有原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③视情况确定是否支持赔
偿损失的诉求。若徐某因村主任的胁迫行为遭受实际损失(如梨树被毁、产生误工费用等),可要求村主
任赔偿。若徐某未遭受实际损失,或要求索赔的金额过高,应驳回或部分支持徐某的赔偿诉求。
【分析】背景素材:基层村民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用益物权、无效合同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分析说明人民法院判决村主任不能调换土地的
原因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徐某和村主任均承包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运用用益物权的知识,从权利性质角
度分析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受法律保障。
有效信息②:村主任威胁徐某换地,试图调整承包地→可运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知识,从承包地调整的
法律规定角度分析说明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村主任的行为侵害了徐某的用益物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如果你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应该如何看待
徐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村主任以胁迫方式迫使徐某签订换地合同→可运用合同效力的知识,从意思表示真实性角
度分析说明该合同因违背徐某真实意愿而自始无效,应支持确认合同无效的诉求。
有效信息②:徐某对原承包地享有合法承包经营权,合同无效后需回归原有权利状态→可运用合同无效
后果的知识,从权利恢复角度分析说明徐某应继续享有原承包地经营权,支持恢复原状的诉求。
有效信息③:徐某提出赔偿损失的诉求,但材料未明确其是否遭受实际损失→可运用侵权损害赔偿的知
识,从损失真实性角度分析说明需结合实际损失情况,确定是否支持或部分支持赔偿损失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吴、小宏夫妇带受伤的法斗犬到某宠物医院就诊。医生奇某明确告知“麻醉有风险,可能导致死
亡”。二人签署手术同意书后,医院按流程实施手术,不料麻醉过程中法斗犬突发呼吸困难,经抢救无
效死亡。
小吴、小宏夫妇认为医院存在过错,要求赔偿2 万元。协商未果后,小吴用抖音号发布视频,配文
“黑心店黑心老板”,并附上医生奇某的照片;小宏则在朋友圈呼吁“爱狗人士转发避雷”,称“七岁
半的狗被这家宠物医院治死,老板不道歉不赔偿”。相关内容经数十万转发,引发上千点赞和百余条负
面评论,不少网友留言指责医院“没良心”。医生奇某认为,对方在无任何责任鉴定证据的情况下,发
布诽谤、侮辱性言论,已严重影响声誉,遂将小吴、小宏夫妇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删除内容、公开道歉
并赔偿损失1 万元,但未举证实际损失。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小吴、小宏立即删除相关侵权内容,在抖
音等社交平台发布道歉视频并置顶十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10 分)
【答案】答案: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被告在无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贬损性言论,客观上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
构成名誉权侵权,故人民法院判决小吴、小宏删除侵权内容、公开道歉。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
据,是诉讼的灵魂。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的规则。根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
证原则,奇某虽主张侵权造成损失,但未能举证证明实际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故人民法院不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证据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
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小吴、小宏在无任何责任鉴定证据的情况下,在抖音、朋友圈发布“黑心店黑心老板”等
贬损性言论,引发大量转发和负面评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
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被告在无证据
证明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贬损性言论,客观上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
侵权,故法院判决二人删除侵权内容、公开道歉。
有效信息②:医生奇某要求赔偿损失1 万元,但未举证实际损失→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奇某虽主张侵权造成损
失,但未能举证证明实际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法院不支持其赔偿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与妻子林某婚后有一子张某强和义子王某。2010 年,夫妻二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张某
名下(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的儿子张某强由于在国外工作,不能照顾张某夫妻,张某夫妇和张某强协
商后同王某达成《赠与赡养协议》,约定:张某与林某将共有商品房(涉案的房屋)赠与义子王某,王
某需独自承担二人的赡养义务(包括日常照料、医疗费用承担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张某与林某
仍有权在该房屋居住直至去世。协议签订后,2019 年案涉房屋产权变更至王某名下,张某与林某继续在
该房屋居住。2022 年,张某因病去世,给张某治病花费了大额医疗费用,王某以经济困难为由不再对林
某进行日常照料,甚至要求林某搬离案涉房屋。2023 年张某强回国照顾赡养林某。林某和张某强遂向法
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涉案房屋的赠与,收回房屋所有权,并且由张某强继承该房屋所有权。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张某强与林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0 分)
【答案】①林某与张某强的主张部分得到法院支持,撤销赠与、收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予以支持,由张
某强单独继承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不予支持。②撤销赠与、收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张某、
林某与王某签订的《赠与赡养协议》明确约定,王某获赠房屋需独自承担二人的赡养义务,且张某、林
某有权居住至去世,该合同合法有效。王某在张某去世后,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对林某的日常照料
义务,还要求林某搬离房屋,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林某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屋所有权。
③由张某强单独继承该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案涉房屋是张某与林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王某作为义子并非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该遗产份额应由林某与张某强共同继承,张某强无法单独取
得房屋全部所有权。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张某强与林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
明理由。考生结合材料中的法律事实,用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张某夫妇和张某强协商后同王某达成《赠与赡养协议》,约定:张某与林某将共有商品房
(涉案的房屋)赠与义子王某,王某需独自承担二人的赡养义务(包括日常照料、医疗费用承担等),
后来王某以经济困难为由不再对林某进行日常照料,甚至要求林某搬离案涉房屋。→可用合同的知识,
说明张某、林某与王某签订的《赠与赡养协议》合法有效,王某在张某去世后,未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
义务,赠与人林某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屋所有权。所以撤销赠与、收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予以支持。
有效信息②:2023 年张某强回国照顾赡养林某。林某和张某强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撤销涉案房屋的
赠与,收回房屋所有权,并且由张某强继承该房屋所有权。→可用继承的相关知识,说明张某的法定继
承人为其妻子林某和张某强,所以该遗产份额应由林某与张某强共同继承,张某强无法单独取得房屋全
部所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陈某大学毕业后入职了A 康养公司,在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公司告知其“工作业绩低于考核标
准,不予转正”,在支付其全部工资后便解除了劳动合同。陈某不满,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A 康养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赔偿损失。
求职受挫的陈某决定自主创业,创办一家专注适老用品的B 企业。他找到一家承诺“三天快速拿
证”的中介机构,书面委托其代办注册登记。该机构未经其同意,私自使用虚假地址完成了相关业务。
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对B 企业处以5 万元罚款,责令改正。陈某提起行政复议,详细说明了事情的原委,
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纠纷解决后,陈某带领B 企业不断反思、整改与学习,聚焦产品与服务深耕发力。
设立专项研发基金,累计取得适老化设计相关专利23 项;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完整标注使用风险与禁
忌,升级优化售后服务制度;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向社区长者服务中心捐赠物资等,陈某被授予“适老
服务创新先锋”称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①劳动仲裁机构是否会支持陈某的主张?(6 分)
②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应被撤销?
(2)结合B 企业发展历程,谈谈对经营者的启示。(6 分)
【答案】(1)①支持。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在试用期内告知并提供证明材料。
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双方已进入正式劳动关系,A 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陈某的损失。
②不应被撤销。办理创业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B 公司即使委托代办中介
机构也应承担责任,但可向中介代办机构追责。
(2)了解创业程序与要求,学会风险管理;注重科技创新,及时申请专利;依法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安
全消费的权利;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陈某与 A 康养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以及自己创业
考点考查:劳动合同、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创业的要求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本题有两问,设问要求回答劳动仲裁机构是否会支持陈某的主张以及市场监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是否应被撤销,需要运用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的知识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在试用期满后第二周,公司告知其“工作业绩低于考核标准,不予转正”,在支付其全部
工资后便解除了劳动合同。陈某不满,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A 康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赔偿
损失→可运用劳动合同、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的知识,从A 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陈某的
损失角度分析,说明劳动仲裁机构会支持陈某的主张。
有效信息②: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对B 企业处以5 万元罚款,责令改正。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应
被撤销→可运用创业的要求的知识,从办理创业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B
公司即使委托代办中介机构也应承担责任,但可向中介代办机构追责角度分析,说明不应被撤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设问要求结合B 企业发展历程,谈谈对经营者的启示,需要运用创业的要求的知
识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他找到一家承诺“三天快速拿证”的中介机构,书面委托其代办注册登记。该机构未经其
同意,私自使用虚假地址完成了相关业务→可运用创业的要求的知识,从了解创业程序与要求,学会风
险管理角度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②:陈某带领B 企业不断反思、整改与学习,聚焦产品与服务深耕发力。设立专项研发基金,
累计取得适老化设计相关专利23 项→可运用创业的要求的知识,从注重科技创新,及时申请专利角度分
析说明。
有效信息③: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完整标注使用风险与禁忌,升级优化售后服务制度→可运用创业的
要求的知识,从依法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角度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向社区长者服务中心捐赠物资等,陈某被授予“适老服务创新先锋”
称号→可运用创业的要求的知识,从依法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角度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 年1 月10 日,乘客小沈乘坐吴先生的网约车时,不慎打翻了奶茶,大量热奶茶渗进车内。后
报警处理,但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吴先生将小沈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吴先生提交了自己每日的收入流水记录作为日平均工资的
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显示车辆于1 月13 日至1 月16 日处于维修养护状态。要求其赔偿车辆清
洗费974 元、4 天的网约车停运费1592 元、精神损失费500 元。
小沈对事件经过并无异议,对于赔偿金额,小沈同意赔偿974 元的车辆清洗费,但认为吴先生主张
的4 天停运时间不合理,只愿赔偿1 天的停运损失,即停运损失的四分之一。同时,小沈也拒绝支付精神
损失费。
最终,法院判决小沈赔偿1372 元(含清洗费974 元、误工费398 元),驳回吴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及判
定标准可概括如下:1.适用前提为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2.被侵权人依法享有精神
损害赔偿请求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10 分)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被告因
过错导致原告车辆受损,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需赔偿清洗费。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
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主张精神损
失费但未提供严重精神损害证据,且没有侵害人身权,因此法院对其精神损失费的主张不予支持。③证
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案原告提供的维修记录未明确奶茶污渍与停运4 天维修的关联性,且该维
修时长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因此法院按1 天计算误工时间。④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
准绳。在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责任的过度扩大。有助于引导公众在解决纠纷时秉持理
性态度,弘扬了公平、合理的法治精神。
【分析】背景素材:网约车赔偿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
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运用侵权责任和证据的知识进行分
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乘客小沈乘坐吴先生的网约车时,不慎打翻了奶茶,大量热奶茶渗进车内→从小沈责任的
角度分析:联系侵权责任及其构成要件,说明本案中被告因过错导致车辆受损,需承担赔偿清洗费的侵
权责任。
有效信息②:吴先生提交了日平均工资的证据,并提交了车辆维修记录,显示车辆于1 月13 日至16 日处
于维修养护状态,要求其赔偿车辆清洗费、4 天的网约车停运费、精神损失费,小沈同意赔偿车辆清洗费,
但只愿赔偿1 天的停运损失。同时,小沈也拒绝支付精神损失费→从吴某诉讼请求的角度分析:联系证
据重要性及举证原则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原告提供的维修记录未明确奶茶污渍与停运4 天维修的关联性,
维修4 天超出了合理性与必要性,且未提供严重精神损害证据,没有侵害人身权,因此法院按1 天计算误
工时间,不予支持其精神损失费。
有效信息③:最终,法院判决小沈赔偿1372 元,驳回吴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从法院判决意义的角度分
析:联系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说明法院的判决既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责任的过度扩大,弘
扬了公平、合理的法治精神。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