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沉司法资源 赋能基层治理——郾城区法院推进“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落地见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部署要求,切实以法治力量赋能基层高效能治理建设,3月20日,漯河市中院四级调研员马国欣、郾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炎钊、张营祥带领相关下沉法官,深入龙城镇、裴城镇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主动对接基层需求、听取意见建议,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机制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龙城镇、裴城镇,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干部深入交流,详细解读“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的核心内涵、实施路径及工作目标,着重强调司法资源下沉对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作用。与会乡镇干部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下沉法官履职方式、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法治宣传精准化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为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提供了基层视角和实践参考。

此次调研座谈,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凝聚了共建共识,为“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高效落地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郾城区法院将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推动下沉法官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把司法服务的“触角”精准延伸至基层治理的“末梢”,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供稿:政治部 董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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