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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出售百度网盘扩容软件或仅帮人提供扩容服务,可能都要坐牢!

警惕:出售百度网盘扩容软件或仅帮人提供扩容服务,可能都要坐牢!

吓不吓人?最近正在办理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仅因在某宝上出售百度网盘扩容软件、帮人扩容,就被公安机关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两罪的最高刑期都是7年有期徒刑!

“我们是做视频剪辑工作的,需要大量存储视频,百度网盘的云存储很方便,但是百度网盘的空间扩容好贵,扩容200G,每年要花128元,扩容5TB,每年要388元,某宝上有很多店铺在卖这样的扩容软件,价格比较便宜,于是就一次性从店铺里把扩容软件给买了。后来觉得自己开店铺创业也能帮别人扩容,如果有人要买扩容软件也可以出售赚钱,所以就自己在某宝上开了店铺”,当事人这样讲到。

 案发后,经司法鉴定,该扩容软件的技术原理被查明。检察机关认为:

当事人使用软件为客户扩容的行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第2款);

当事人出售软件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法第285条第3款)

(一)如果当事人使用扩容软件为客户完成扩容操作

当事人亲自运行软件,调用百度网盘非公开接口,利用时间差漏洞为客户账号扩容。这一行为在技术上突破了百度网盘的文件大小检测机制,并未经授权调用了仅限客服使用的接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程序、工具,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当事人使用该软件实施扩容,属于对百度网盘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非法控制,直接符合《刑法》第285条第2款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

也有观点认为该行为更接近于同款中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但两罪法定刑相同,无论定哪个罪名,刑事风险都很高。

(二)如果当事人仅将软件交给客户,由客户自行操作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行为是向客户提供了扩容软件,客户自行使用软件完成扩容。此时,当事人的行为符合第三款的构成要件——其向他人提供了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根据《解释》第三条,提供专门性程序、工具5人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即达到“情节严重”的追诉标准,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郑重提醒:

1.不要以为“只是利用系统漏洞”就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285条明确将“采用其他技术手段”实施非法控制或获取数据的行为纳入打击范围。利用时间差、调用未公开接口等,同样可能被认定为“避开或突破安全保护措施”。

2.出售软件和帮人扩容,都是高风险行为

无论你是卖软件,还是帮别人操作扩容,只要达到法定数量或金额(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就可能被刑事追诉,最高判7年。

3.如果已经从事类似业务,请立即停止并咨询律师

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配合调查、争取自首或认罪认罚从宽,是降低刑事风险的有效途径。

4.普通用户也要警惕:购买使用扩容软件,同样可能违法

虽然刑法主要打击提供者和职业扩容者,但普通用户购买并使用此类软件,也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构成共同犯罪,切勿贪图便宜以身试法。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具体案件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如您正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