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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书评 | Amia《不要与你学生睡觉(On Not Sleeping With Your Students)》——《The Right to Sex》第四章

AI书评 | Amia《不要与你学生睡觉(On Not Sleeping With Your Students)》——《The Right to Sex》第四章

本文的文章结构再到所有的史料检索、内容编撰均由AI完成。仅供测试AI在史学研究中的局限与功能,并兼有简单介绍海外尚未汉译的中国史研究成果之意,不做他用,欢迎批评与转载,并请标明出处。同时请留意,尽管力求严谨,但这些译介中并不排除可能存在部分AI幻觉的情况;此外在书目核心内容的归纳概括上有时也存在一定偏移,还望阅读过外文原版的读者予以批评指正。如需进一步了解和引用敬请参看原书。另外请注意,AI评介并不代表本公众号对该书的观点表达任何肯定意见,仅是从研究角度有批判或参考价值的学术性著述进行介绍,万望读者知悉。

学术书评:阿米亚·斯里尼瓦桑《性权利:21世纪的女性主义》

本书中文版由杨晓琼翻译,于2024年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

一、全书章节结构

《性权利:21世纪的女性主义》(The Right to Sex: Feminism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全书共包含以下六个章节及一个前言和一个附录:

  • 前言(Preface)

  • 第一章:针对男人的阴谋(The Conspiracy Against Men)

  • 第二章:与我的学生谈论色情(Talking to My Students About Porn)

  • 第三章:性权利(The Right to Sex)

  • 附录:欲望的政治(Coda: The Politics of Desire)

  • 第四章:不要与你学生睡觉(On Not Sleeping With Your Students)

  • 第五章:性、监禁主义、资本主义(Sex, Carceralism, Capitalism)

二、基本出版信息

本书由阿米亚·斯里尼瓦桑(Amia  Srinivasan)撰写,于2021年在英国首次出版。作者阿米亚·斯里尼瓦桑1984年出生于巴林,在伦敦、纽约、新加坡和台湾长大,现任牛津大学万灵学院社会与政治理论教授。

本书扉页引用了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  Rich)的诗句:“我来寻找的东西:是沉船本身,而非沉船的故事;是事物本身,而非神话。”(the thing I came for: the  wreck and not the story of the wreck / the thing itself and not the  myth)

第四章:不与你学生睡觉(On Not Sleeping With Your Students)

第四章从第140页开始,至第165页结束。这一章探讨了大学中教授与学生之间自愿性关系的伦理问题,批评了将此类关系简单视为“只要同意即可”的观点,并从女权主义、精神分析、教育学和法律等角度分析了为何教授应避免与学生发生性关系。

开篇案例:简·盖洛普(Jane Gallop)

斯里尼瓦桑以1992年的简·盖洛普案开篇。盖洛普是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分校的杰出英语与比较文学教授,被两名女性研究生指控性骚扰。经过长时间调查,大学认定盖洛普在一名学生案件中违反了禁止师生之间“自愿恋爱关系”的规定,对她进行了温和训斥。五年后,盖洛普出版了《被指控性骚扰的女权主义者》(Feminist  Accused of Sexual  Harassment)一书为自己辩护。是的,她承认,她曾在一家酒吧当众与一名女性学生亲热;她曾在某个会议上宣布研究生是她的“性偏好”;她刻意让她的教学关系变得强烈、调情和充满性意味;她与许多学生(研究生和本科生)发生过性关系,至少在1982年遇到她的人生伴侣之前是这样的。而且,她说,这没有任何问题:“在其最强烈——我会说最富有成效——的时候,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学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自愿恋爱关系’。如果学校决定不仅禁止性关系,而且禁止师生之间的‘恋爱关系’,那么将从我们的校园中消失的可能恰恰就是教学本身。”盖洛普暗示,教学在其理想形式上已经是一种恋爱、色情的关系;那么,让这种关系在身体上表现为性有什么害处呢?

美国大学禁止师生性关系政策的演变

斯里尼瓦桑追溯了美国大学禁止教授与学生性关系政策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大学开始劝阻有时禁止教授与学生之间的性行为。这些政策的引入是70年代和80年代女权主义者反对性骚扰运动的产物。虽然基于“性”的就业歧视自1964年美国《民权法案》通过以来已被宣布为非法,但60年代和70年代的女性在争取法律打击职场性骚扰的斗争中遇到了困难。法官通常裁决职场性骚扰是一个“个人”问题,或者说它不是基于“性”的歧视,而是基于别的什么东西——比如是不愿与老板发生性关系的女性——这一特征与性别不同,不受反歧视立法保护。那个时代的女性主义者努力让法院看到——对我们许多人来说现在是显而易见的——性骚扰远非仅仅是个人问题,它表达并强化了女性的政治从属地位。1974年,Paulette   Barnes因拒绝上司的长期性挑逗而被解雇后提起诉讼。该案被驳回,后被提交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复审。当时还是耶鲁法学院学生的凯瑟琳·麦金农将她最终成为开创性著作《职业女性的性骚扰》(The  Sexual Harassment of Working  Women)的工作论文递给了一名参与上诉的法官助理。法院裁决对Barnes的遭遇构成性别歧视,因此违反了《民权法案》第七章。几年后,麦金农帮助一群耶鲁本科生起诉大学,称她们和其他同学遭受了性骚扰,而大学未能采取任何行动。学生们败诉,但Alexander  v. Yale(1980)案确立了性骚扰构成《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下的性别歧视。这一裁决促使全国各地的大学制定性骚扰守则和申诉程序。

198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Meritor  Savings Bank v.  Vinson案中裁定,同意不一定排除了性骚扰的可能性。该案涉及一名年轻女性,她被上司要求发生性关系,起初拒绝,但最终因害怕失业而屈服。法院指出,她对老板性要求的同意不意味着她欢迎它们,因为她的同意是由恐惧拒绝后果所保证的。将此逻辑扩展到大学校园,现在有可能主张教授与他们有自愿性关系的学生的性骚扰。学生对这种关系的同意可能不是真正的意愿,而是恐惧的表达。担心潜在责任的大学开始在80年代扩展其性骚扰政策,涵盖教授与学生之间的自愿关系。1989年,估计只有17%的美国大学有自愿关系政策;到2004年,这一数字为57%;2014年,调查发现已上升至84%。政策也越来越严格。2010年,耶鲁成为第一所全面禁止教员与本科生关系的美国大学。2020年,伦敦大学学院成为第三所采纳禁止师生关系的英国大学。

支持与反对禁令的争论

大学通常用师生之间的权力差异来证明这些禁令的合理性——这种差异,他们说,使学生同意的意义受到质疑。然而,禁令刚一扩展,一些女权主义者就谴责这是对其原则的深刻背叛。他们认为,否认女学生能同意与教授发生性关系,是将“不就是是”的强奸犯逻辑颠倒为“是就是不”的道德化逻辑。女大学生不是成年人吗?她们没有权利与她们喜欢的人发生性关系吗?这类政策难道不落入复兴的宗教右派的手中吗——他们过于热衷于控制女性的性生活?一些女权主义者还反对这类政策强化了教学关系中等级森严的、因而反女权主义的理解:有权力的教授vs脆弱的学生。但过去二十年这些争论不那么突出了,对师生关系的全面禁止几乎没有受到女权主义者的反对。这与女权主义对受权力差异影响的性关系伦理的日益增长的焦虑一致。当相对无力者同意与有权者发生性关系时,这种同意值得该名称吗?

斯里尼瓦桑承认,有时女学生因为害怕不这样做会发生什么(坏成绩、糟糕的推荐信、被导师忽视)而同意她们不真正想要的性。但也有许多女学生出于真正的渴望同意与教授发生性关系。也有教授的浪漫和性挑逗是非常受欢迎的。坚持师生之间的权力差异排除了同意,要么是把女学生像孩子一样视为固有地不能对性表示同意,要么是把她们视为以某种方式被教授的耀眼光环所废黜。但斯里尼瓦桑随即问道:这是不是说真正想要的师生性行为是完全没问题的呢?想象一个教授愉快地接受学生的迷恋关注,带她出去约会,与她发生性关系,让她成为他的女朋友——就像他曾对许多学生做过的那样。学生同意了,而不是出于恐惧。我们真的准备好说这没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有什么问题,而问题不在于缺乏同意,那是什么?斯里尼瓦桑建议:也许这位教授应该做的——而不是与他的学生睡觉——是——教她。

精神分析视角:移情(transference)与教学

斯里尼瓦桑转向盖洛普对弗洛伊德移情概念的援引。盖洛普认为移情也是“任何与真正起作用的教师的关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爱上我们的老师,换句话说,是教学进展良好的标志。但斯里尼瓦桑指出,盖洛普忽略了弗洛伊德坚持分析家绝对不能与他们的分析对象发生浪漫或性关系。分析家回应但不以同样方式回应——既不以爱也不以敌意回应,不能将移情用作自己情感或肉体满足的工具。弗洛伊德说,分析家必须将移情关系用作治疗过程的工具。熟练的分析家通过将分析对象的注意力引向工作中的移情,并“说服”她——她的移情情感不过是受压抑情感的投射。那么,教授回应学生的移情之爱但不以同样方式回应——而是将其转化为教学过程中的良好用途——会是什么样子?那将涉及教授“说服”学生她对教授的爱是一种投射:她真正欲求的不是教授,而是他所代表的。切换到柏拉图的术语:教师必须将学生的情色能量从自身转向其适当对象:知识、真理、理解。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告诉我们,如果哲学家-监护人要“以正确的方式爱和被爱”,性愉悦不能进入他们与所教育男孩的关系中。吸收学生自身的情色能量的正是坏教师。

教学关系的认识论不对称

斯里尼瓦桑指出,当我们谈论师生之间的权力差异时,不仅仅是因为教师对学生生活走向的影响大于学生对教师命运的影响。实际上,师生关系的特征是深刻的认识论(epistemic)不对称。教师理解并知道如何做某些事情;学生想要理解并知道如何做同样的事情。他们的关系中隐含的承诺是不对称性将减少:教师将把他的一些权利授予学生;将帮助她至少在一个方面变得更像他。当教师将学生对认识论权力的渴望转换成性的钥匙,允许自己成为——或更糟糕,使自己成为——她的欲望对象时,他已经作为教师辜负了她。斯里尼瓦桑引用一位前学生-女友的叙述:“很长一段时间,我到处感到天真、羞辱和羞愧。他的许多同事也知道我为他跑腿的程度……我的情感依恋为他赢得了‘X教授的斗牛犬’的称号,好像我不能自己思考,只能听从我主人的命令。”师生关系被颠覆了。它本应服务于她的需求;现在,在她的教授-男友眼中,她服务于他的需求(做他的差事,喂他的自恋)。她在整个学术界的眼中也被改变了。她可能仍在注册,但她真的是一个学生吗?

詹姆斯·金凯德(James Kincaid)与一封信的解读

斯里尼瓦桑深入分析了英语教授詹姆斯·金凯德对一名学生来信的解读。金凯德收到一名学生的信,说她真的喜欢他的课和他解释的方式:“我读这些诗时它们对我毫无意义,直到你开始说话,然后它们变得有意义了。”金凯德把信读作调情的、一种搭讪。他把最后一行“我希望你继续下去,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它”变成粗俗的性双关语。斯里尼瓦桑批评金凯德将一封真诚的、热切的学生来信“物化”(ponification)。学生想要的是理解诗歌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看着他表达那种能力的乐趣。金凯德对信的解释是一种滥用,忽略了学生的实际诉求。斯里尼瓦桑指出这里存在的认识论权力:金凯德知道如何让阅读变得有意义;学生缺乏但想要拥有这种权力。还有解释学生的形而上学权力——不仅揭示真相,而且创造真相的权力。金凯德告诉她,她的信潜在是性的,其自然满足将是性。如果金凯德将这种解读提供给信任他揭示书面事物真相的学生,会发生什么?金凯德有能力使她的信在某种意义上一直都是性的成为事实吗?

强制性异性恋与性别社会化

斯里尼瓦桑援引阿德里安·里奇的“强制性异性恋”(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概念,指出女性被社会化为将她们对钦佩的男性的感觉解释为性欲望,而对钦佩的女性则解释为嫉妒而非欲望。Regina Barreca问道:“我们每个人意识到我们想成为教师而不是与教师睡觉的那一刻是在什么时候?”对大多数女性来说,默认设置是将教师心中引发的欲望解释为对教师的欲望——这种解释必须被克服,她才能自己成为教师。而男性学生被社会化为想要像他们的教授一样(并在极限处想要摧毁和取代他们:其自身的心理剧来源)。这不是天生差异的效果,而是性别社会化的结果。明确地说,女教授与男学生睡觉、女教授与女学生睡觉、男教授与男学生睡觉同样是教学上的失败。但如果不是注意到这种现象涉及的主要是男教授与女学生,就错过了关键。在这种情况下的教授的失败不仅仅是没有将学生的情色能量转向其适当对象。它也是未能抵抗利用女性在父权制下以一种特定方式被社会化的事实。

女学生的教育损害

斯里尼瓦桑分享了一位非凡聪明的女性学者的故事:她向一位男同事解释说,如果她的男性导师在本科或研究生时期曾经把手放在她的膝盖上,那会“摧毁”她。同事很惊讶——一个小动作怎么会摧毁任何人?他不懂的是,一个人的智力价值感如此不安地依赖于男性的认可。斯里尼瓦桑写道,女性不是以平等的条件进入或存在于教室中的。她们被假定为智力能力较差,被鼓励较少承担风险和较少野心,较少指导,被社会化为较不自信和较不认真对待自己,被告知有思想的证据是性负担,自我价值取决于吸引男性性注意力的能力。她们被培养成照顾者、母亲、溺爱的妻子,而不是学者或知识分子。如果我深夜从图书馆步行回家是危险的,因为我是一个女人可能被强奸,那么我在图书馆工作时能感受到多少镇定、多少活力?同样,如果我知道我的教授不仅把我当作教的对象,而且(也)当作可操的身体,我坐在他的教室里能感受到多少镇定、多少活力?

斯里尼瓦桑将教室中的性骚扰与职场性骚扰相类比。职场性骚扰的早期女权主义理论家认为它对女性生活造成的伤害不是偶然的——不仅仅是女性对某些男性行为模式的消极心理反应。相反,性骚扰的功能就是通过这些方式伤害女性:作为女性和作为工作者,监管和执行她们的从属角色。认为男教授普遍对女学生进行性挑逗的功能是向女性灌输她们在大学中的适当位置,这算牵强吗?女性被允许进入大学不是扮演学或准教授的角色,而是性征服、讨好男友、情感照顾者、妻子、秘书的角色?这不仅是教学上的失败,而且是父权制性别规范的强化。

结论:作为教师的义务

斯里尼瓦桑以对教学责任的自省结束本章。她现在自己是教授,她说她的学生在重要意义上仍然是孩子——不是法律或认知意义上的,而是他们如此年轻。她说她明白了,在教室里的生活在学生们的脸和身体中就在她面前。“他们是生命,我想分享我们的生命,一起做些事情,只要课程持续,让这足够了。”她回忆起作为新教授的第一周,与系里的研究生共进晚餐。系主任要回家时,看到两个研究生在桌子对面嬉闹,他笑着说:“当他们开始坐在彼此身上时,我认为是时候该回家了。”他是对的,斯里尼瓦桑跟着他出去了,留下她的学生们“继续做他们的事”。她表明,教授应抵制成为学生欲望容器的诱惑,将学生的能量从自己身上转移开,朝向其适当对象:学生的认识论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