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民国时期,参加县长考试的报名条件要求并不高。
湖南曾公布过考试条例,规定应试人员资格如下:1.曾在国内外大学或专门学校修法律、政治、经济等科的毕业生;2.曾在国内外其他专门以上学校毕业,工作2年以上者或任县长1年以上者;3.在中学以上毕业,任最高级委任职5年以上者。考生年龄被限制在30-50岁(均含)。
但是,要想通过考试并成功录取县长,绝非易事!
据湖南《大公报》1925年9月23日报道《内务司规定县长考试程序》,考试分甄录试、初试和复试3轮进行。甄录试和初试为笔试,复试为口试。甄录试的科目包括:论文、关于地方行政之策问;初试科目为行政法令、设案判断、草拟文书等。复试由主试委员任意口试,初试复试需考试各科目均满70分以上者,方得录取。
下面,小编为您分享一份民国时期的县长选拔考试试卷,看看你能得多少分?

从试卷可以看出,县长选拔初试重视法律,二试重视经济。
请问各位读者,看完这张试卷,你确定自己能考及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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