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会员:
章程就是一个社会团体的“宪法”。今天提交会议讨论的《章程》(草案)就是我们长沙市长沙市抗癌协会的基本法则,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章程》(草案)已书面发给各位,在这里不再全文宣读,下面就《章程》的有关情况做个说明:
一是章程起草的过程和背景。长沙市长沙市抗癌协会筹备工作从2025年4月开始启动,核心就是起草章程。形成初稿后召开了座谈会,广泛征求发起人单位、法律从业人员和社会有关人士的意见,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做了汇报。现在的《章程》(草案)集中了许多人的智慧,同时希望大家认真审议,不足的地方请各位提出来,以便更加完善。
二是章程的架构。章程分10章85条: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阐明宗旨、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活动地域、办公场所等;第二章业务范围,在章程中共列了10个小项,详细说明了业务范围;第三章:党建,共计3条,明确了党支部在社团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第四章会员,包括入会资格、条件、程序、权利、义务,以及协会对会员的日常管理等10条;第5章组织机构,分7小节共43条:主要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负责人、监事会、分支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从内容和篇幅看都是章程的中心部分,也是章程的主要要素构成部分,明确规定了组织架构,明确了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权力边界、议事规则;对理事、监事、负责人的权利义务,任职条件做了明确规定;第六章至第十章共23条:主要是资产管理使用原则、信息公开与承诺、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后的资产处理等。架构主要是参照民政部门的示范文本拟定。
三是把推动长沙市肿瘤防治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长沙市抗癌协会的宗旨,明确长沙市抗癌协会作为平台,在长沙市抗癌工作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也是通过反复推敲,充分酝酿形成的共识。
四是对入会条件、权利和义务规定具体化,明确提出长沙市抗癌协会会员均为与肿瘤防治相关领域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也就是在医疗机构、与医疗相关的企事业业单位工作人员才有入会资格,才具备入会前提条件。会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本会章程,遵纪守法。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申请救助的权利,还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五是《章程》(草案)明确了长沙市抗癌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会的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正副秘书长。为防止损害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利,按新的社团组织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
最后,关于对长沙市抗癌协会章程的修改,规定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并需经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