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本项目拟通过采购专业的信息化人员外包服务,包括产品经理、架构工程师、前端工程师、后端工程师、原型设计师、UI工程师及测试工程师等角色,以确保公司各类软件开发及运维项目的按期高质量交付。本项目拟入围4家合格供应商作为该项目的预入围供应商库。在项目期间,采购人如有业务需求,将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入围供应商,供应商按需准备人员,参加采购人的面试。响应通过的公司作为该次需求的项目供应商。
2.2采购数量:本次询比系“2025-2027年数字科技公司软件开发人员外包服务入围项目”的扩库采购,计划增补3家入围单位。已在此前入围的企业,无需再次响应。
2.3采购范围:2025-2027年度数字科技公司软件开发人员外包服务入围项目扩库。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软件开发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本项目的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服务地点:徐州地铁大厦或根据项目情况出差至项目指定地点。
2.7服务方式:现场办公或远程办公,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每人每天有效工作时间为8小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2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7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轨道交通相关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开发项目相关业绩。
注:(1)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不能体现合同总价的框架合同须提供支付证明;
(3)业绩必须是供应商单独中标或签订协议的。同一项目分期签订合同的,其合同金额应叠加计算,仅认定为一项业绩。
3.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3.4供应商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5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参与询比活动;
3.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活动。
4.响应保证金
4.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款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不按要求缴纳,则视为供应商未提交响应保证金。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 7 月 22 日至2026年 7 月 2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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