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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才蔡雅奇讲刑法之客观题考前密押(答案和解析)_2026法考客观_瑞-D_152026RD考前聚焦密押_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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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2026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蔡雅奇讲刑法之客观题考前密押
瑞达组编 蔡雅奇 编著
瑞达教育 出品
1. 【答案】CD
【解析】A 项错误。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不限于机动车驾驶人,还可能包括机动车的主管人员、所有
人、承包人、乘车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危险驾驶罪前两种行为方式的主体通常为机动车
驾驶人,后两种行为方式还可能涉及对机动车负有管理责任的主管人员、所有人。
B 项错误。交通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又过失撞死他人,如何评价后一个死亡结果存在观点展示:法考
观点可能将其评价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传统观点则可能评价为一般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因此,
不能认为不存在观点展示。
C 项正确。禁止酒后驾驶旨在防止饮酒导致驾驶能力减退或丧失,并进一步造成交通事故。本案
事故由驾驶人无法预见的刹车故障造成,若饮酒并未影响驾驶能力,则酒驾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缺乏规
范上的因果联系和结果回避可能性,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酒驾本身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另行
判断。
D 项正确。禁止驾驶未年检车辆旨在防范车辆故障引发事故。本案车辆并无故障,事故系被害人突
然横穿封闭高速公路所致,未年检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及结果回避可能性,不能以交通肇
事罪论处。
2. 【答案】ABCDEF
【解析】A 项正确。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
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行为类型;其中,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要求行为
人是合法持卡人。
B 项正确。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以合法持卡人身份为成立条件,属于真正的身份犯。
C 项正确。合法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可成立恶意透
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盗窃他人信用卡后在自动取款机取款的,行为人不是合法持卡人,且机器不能成为
诈骗对象,应认定为盗窃罪。
D 项正确。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之间属于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信用卡诈骗罪是针对特定
支付工具和行为方式设置的特别规定;若无该特别规定,相应诈骗行为原则上可以落入普通诈骗罪的评
价范围。
E 项正确。合法持卡人在商场恶意透支,应适用恶意透支的规定;非持卡人使用他人信用卡购物,
则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两者的行为主体与适用条款不同。
F 项正确。持卡人能够依法正常透支,因此,持卡人身份并非提高违法程度,而是提高入罪门槛、
缩小处罚范围。刑法据此为恶意透支增加了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并经催收仍不归还等客观条件;其他
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不以这些条件为必要。
3. 【答案】ABCDI
【解析】本题要求选择错误说法。
A 项错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 毫克/100 毫升以上,并不当然一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血液酒精含
量在80 毫克/100 毫升至不满150 毫克/100 毫升之间时,仍可能结合具体情节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
害不大。
B 项错误。危险驾驶罪虽有四种行为方式,但并非全部都是抽象危险犯。前三种行为方式属于抽象
危险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须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的程度,属于具体
危险犯。
C 项错误。认定是否醉酒,原则上应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为依据,而不是主要以呼气检测
· 1 ·
结果为依据。只有在行为人逃跑、找人顶替等导致无法进行血液检验的特殊情况下,才可能依据呼气检
测结果等证据认定。
D 项错误。追逐竞驶并不当然要求两辆以上机动车互相竞驶。单车以追逐、逼迫其他车辆等方式危
险驾驶,情节恶劣的,也可能成立危险驾驶罪。
E 项正确。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 毫克/100 毫升的,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从而不作为犯罪处理或者依法不起诉。这里是“可以”,并非一律不构成犯罪。
F 项正确。为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但尚不构成紧急避险的,可以综合紧迫程度、
替代手段等因素,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G 项正确。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原因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可以结合具
体情节作出轻微化处理。
H 项正确。由他人驾驶至小区、停车场后短距离接替停车,或者为交由他人驾驶而短距离驶出的,
也可以结合具体情节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I 项错误。醉酒后为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并且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行为
本身因紧急避险而阻却违法,不应仅表述为“可以”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4. 【答案】CEFG
【解析】A 项错误。醉驾案件罚金数额应与主刑和具体犯罪情节相适应,但每增加1 个月拘役,对
应增加的罚金幅度应为1000 元至5000 元,而非题干所述的3000 元至5000 元。
B 项错误。醉驾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时,属于一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应按照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而不是数罪
并罚。
C 项正确。醉酒驾驶机动车后,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袭
警罪等的,系另起犯意实施新的犯罪,应与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
D 项错误。醉驾被现场查获后,经允许离开,再依通知到案或者主动到案,不属于自动投案;如实
供述的,可评价为坦白。造成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主动报告、配合调查的,可以认定为自
动投案。该项前半部分错误。
E 项正确。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属于从重处罚
情节。
F 项正确。醉驾行为人具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的,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G 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可以综合驾驶动机、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道路情况、行驶时间、速度、
距离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作相对不起诉或者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
意见。
5. 【答案】ABCD
【解析】A 项正确。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一般部门经理等中层管理人员,
主要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层面的高级管理人员。
B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十二)》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范围扩展至其他公司、企业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即不限于国有公司、企业。
C 项正确。行为人利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方式侵吞本单位财产,同时触犯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的,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通常最终以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论处。
D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十二)》扩大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范围,除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外,
· 2 ·
还包括其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6. 【答案】ACD
【解析】A 项正确。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的方式将本单位财产转移给亲友,同时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
侵占罪的,属于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最终通常以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论处。
B 项错误。实施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又另行索取或者收受对方贿赂的,是两个独立行为,侵害不
同法益,应分别评价并数罪并罚,而不是择一重罪处罚。
C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的主体由国有公司、
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扩大至其他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D 项正确。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的行为同时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的,属于想象竞
合,应择一重罪处罚,通常最终以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论处。
7. 【答案】D(6 个)
【解析】本题共有6 个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故选择D 项。
第一,多次行贿;第二,向多人行贿;第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第四,为谋取职务晋升、调
整而行贿;第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第六,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A 向院长、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
多次行贿,既属多次、向多人行贿,也属于向国家工作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其目的是晋升员额法
官,属于为谋取职务晋升而行贿;资金又主要来源于受贿所得,属于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行贿数额40
余万元本身不是本题所问的独立法定从重情节。
8. 【答案】AB
【解析】本题要求选择错误说法。
A 项错误。爆炸罪属于不得假释所涉及的法定犯罪类型。因爆炸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不得假释;甲被判处15 年有期徒刑,不能因服刑13 年并有悔改表现而假释。
B 项错误。抢劫罪、强奸罪均属于法定限制假释的犯罪类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 年,即使单个
罪名的宣告刑均不满10 年,仍不得假释。
C 项正确。丙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撤销假释并数罪并罚后,若符合法定条件,可
以再次适用假释。
D 项正确。前罪被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成立累犯。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后,符合条
件的,可以适用假释。
E 项正确。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须实际执行15 年以上方可假释;
实际执行时间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缓二年考验期不折抵该实际执行期限。
F 项正确。假释考验期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在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仍应撤销假释,执行原判
未执行的刑罚;已经经过的假释考验期不是真正的服刑期间,不能折抵原刑期。
9. 【答案】ABCD
【解析】A 项正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打击的是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并具有诈
骗性质的传销活动。确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团队计酬,不因商品售价明显
高于成本价就当然构成本罪。
B 项正确。形式上采用团队计酬,但实质以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商品或者服务又缺乏实际价
值,参与者主要为发展人员获利的,属于诈骗型传销活动,可以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C 项正确。本罪的实行行为是组织、领导诈骗型传销活动。单纯参与传销、未实施组织领导行为
· 3 ·
的,不成立本罪。
D 项正确。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离开组织后,其先前行为如仍持续发挥作用,并与此后骗取财物
的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仍须对该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仅在物理上离开组织,并不当然切断责任。
10. 【答案】ABCD
【解析】A 项正确。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民事诉讼侵占单位财物的,同
时触犯职务侵占罪与虚假诉讼罪;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相同行为的,可能同时触犯贪污罪与虚假诉讼罪。
一个行为触犯数罪名,属于想象竞合。
B 项正确。行为人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欺骗法官,法官基于错误认识作出判决,进而使他人处分财
产,属于三角诈骗:法官是受骗人,对方当事人是被害人。诈骗罪与虚假诉讼罪构成想象竞合。
C 项正确。未提起民事诉讼,仅作为被告提交虚假证据欺骗法官的,原则上不属于虚假诉讼罪的实
行主体;借此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成立诈骗罪。被告提出反诉的,因其在反诉中处
于原告地位,可另行评价。
D 项正确。法官完全受骗、主观上无故意或过失的,不成立犯罪;如法官徇私枉法,故意作出违背
事实和法律的民事裁判,则可能成立民事枉法裁判罪。
11. 【答案】AC
【解析】A 项正确。危险的先行行为既可以成为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来源,也可能成为真正
不作为犯中法定义务产生的事实基础。
B 项错误。侵占罪的实行行为是将自己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变为非法所有,而不是事后的拒不返还
或拒不退还。因此,侵占罪属于作为犯,而非不作为犯。
C 项正确。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而提供资金、网络、通信、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可成立赌博
罪共犯。送饭、销售饮料等日常、中立的帮助行为,本身缺乏法益侵害性,通常不能仅因明知交易对象
从事赌博就认定为共犯。
D 项错误。将“开设赌场”解释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属于刑法
用语可能含义范围内的扩大解释,而不是类推解释。
12. 【答案】ABCDEF
【解析】A 项正确。刑法典的判断重在体系性和完备性。1979 年《刑法》已经具有刑法典的实质特
征,1997 年修订后的《刑法》当然也是刑法典。
B 项正确。我国刑法法典化在1979 年已经实现,1997 年属于对既有刑法典的全面修订,因此不能
简单比照民法典的形成过程,认为还需重新进行一次刑法典编纂。
C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可以修改刑法典的重要制度。若当时采用修正案立法方式,1979 年《刑法》
中的类推制度也完全可以通过修正案删除。
D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既可以修改分则,也可以修改总则;总则修改会对分则适用产生普遍影响。
E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并不限于增删单个法条,也可以增删章节或者在总则中增设新的制度性
内容。
F 项正确。刑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应结合修正内容及其重要程
度依法确定。刑法修正案本身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
13. 【答案】ABCE
【解析】A 项正确。丙的死亡虽非直接由乙的暴力造成,但甲注射毒药使丙在暴力来临时无力逃避,
· 4 ·
甲的行为对死亡结果发挥了现实作用,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 项正确。行为犯以法定行为的实施完成作为既遂标准,行为与法益侵害状态同时形成,不以独立
结果的发生为构成要件,因而无需像结果犯那样另行判断行为与构成要件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若行为
犯发生结果加重情形,则对加重结果仍须判断因果关系。
C 项正确。被害人未卧床休息、为返乡而延误治疗、听从错误诊疗建议而未及时接受正常治疗,均
属于可以预见的、常见的介入因素,不足以中断先前伤害或非法行医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D 项错误。封闭高速公路禁止行人进入。行人突然违章横穿高速公路,对驾驶人而言可能缺乏预见
可能性;即使甲存在酒驾行为,若酒驾与撞人结果之间没有结果回避可能性,也不能将死亡结果归责于
酒驾行为。
E 项正确。乙即将获得救生圈时,甲将救生圈拿走,积极阻断了既有救助机会并导致乙死亡,甲的
作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可成立作为形式的故意杀人罪。
14. 【答案】ABCEH
【解析】A 项正确。甲以当场杀害丙相威胁,迫使乙当场交付财物,符合抢劫罪的当场性;同时,
甲劫持丙并使第三人乙对人质安危产生现实担忧,又符合绑架罪。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罪,构成想象
竞合。
B 项正确。绑架丙的行为已经成立绑架罪;此后甲亲自前往乙的住宅,以当场杀害丙相威胁并取得
财物,另行构成抢劫罪。两行为相对独立,应数罪并罚。
C 项正确。甲盗窃信用卡后,以暴力迫使乙说出密码并取款,抢劫对象是通过密码控制的现金利
益,而不是密码本身。密码脱离账户财产并无独立财产价值。
D 项错误。甲先成立行贿罪,后又以告发相要挟迫使乙返还本应追缴归国家的赃款,另成立敲诈勒
索罪。该敲诈属于三角敲诈:乙是受胁迫人,国家是财产被害人。两个行为应数罪并罚。
E 项正确。学理解释可能基于当然解释,将真实军警人员利用真实身份抢劫评价为更应适用冒充军
警人员抢劫的加重规定;司法解释则将“冒充”限于假冒,真实军警人员实施抢劫只能酌情从重。该项
准确呈现了两种观点。
F 项错误。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应以实际取得、使用的财产数额认定抢劫数额,而不是一
概以卡内全部余额认定。
G 项错误。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手机银行等取得抢劫财物的,应以行为人实际取得的数额认
定抢劫数额,而非以其索要的数额认定。
H 项正确。在户外为入户抢劫正犯望风的帮助犯,明知正犯实施入户抢劫,应适用入户抢劫的加重
法定刑;同时,帮助犯属于从犯,还应适用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
15. 【答案】ABCDH
【解析】A 项正确。为按比例“提成”毒品而代购,实质上以牟利为目的帮助他人取得毒品,应认
定为贩卖毒品罪。
B 项正确。仅为“蹭吸”而帮助吸毒者购买毒品,本质仍是共同购买、消费毒品,缺乏贩卖行为,
不成立贩卖毒品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标准的,另行判断。
C 项正确。单纯为吸毒者寻找、联系贩卖者,行为方向仍在帮助购买一方,原则上不成立贩卖毒品
罪共犯。
D 项正确。为贩卖者寻找、联系上游货源或者下游购毒、吸毒人员,是帮助贩卖者完成毒品交易,
成立贩卖毒品罪共犯。
· 5 ·
E 项错误。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制毒物品,是对制造毒品行为提供帮助,应成立制造毒品
罪的共犯,而非当然仅成立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
F 项错误,应区分行为人盗窃时是否认识到财物中含有毒品。明知同时盗窃毒品并继续持有的,非
法持有行为可被盗窃行为吸收;盗窃时不知有毒品,事后发现并继续非法持有的,则可能成立盗窃罪与
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
G 项错误。运输毒品罪在毒品离开原地并进入运输过程时即可成立;后来又将毒品运回原地,不影
响先前运输行为的犯罪成立。
H 项正确。在网络上发布如何吸毒或者如何制作吸毒工具等违法犯罪信息,符合条件的,可评价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这体现了预备行为的实行行为化。
I 项错误。对毒品进行分装属于制造毒品行为的评价范围,不应仅因分装发生在销售环节就一概认
定为贩卖毒品罪。
J 项错误。非法贩卖受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于医疗目的且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可成立非法经营罪;以营利并供吸食为目的的,则可能成立贩卖毒品罪,不能一概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16. 【答案】ADE
【解析】A 项正确。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实施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乙将丁误认为
丙并实施注射,属于被利用者的对象错误;对甲而言属于打击错误。依照法定符合说,甲对丁的死亡成
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B 项错误。乙虽口头同意参加杀人或者望风,但因生病未到场,也未提供方法、信息、工具等物理
或心理上的因果贡献。甲独自杀死丙,不能仅因乙曾经答应就让乙对既遂结果负责;乙不成立故意杀人
罪既遂的共犯。
C 项错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以各共犯人的行为对结果具有因果贡献为前提。共犯人如果有
效消除自己先前行为的因果力,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不能仅以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一概否定。
D 项正确。9 岁儿童不负刑事责任,甲利用其实施盗窃,属于间接正犯。乙已经着手盗窃但最终毁
坏电脑的,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乙未着手盗窃而仅实施毁坏行为的,甲既无毁坏故意,也无盗窃着手,
不成立犯罪。
E 项正确。甲提供的钥匙虽未实际使用,但在乙的计划中作为备用工具,增强了乙实施盗窃的信
心,形成心理上的因果贡献。乙盗窃既遂,甲作为帮助犯也对既遂结果负责。
F 项错误。乙出门时忘记携带甲提供的钥匙,最终翻窗入户盗窃,甲提供的钥匙并未对既遂结果发
挥物理或心理作用,因此不能认定甲也成立盗窃罪既遂。
G 项错误。甲、乙没有意思联络,丙实际使用乙提供的枪支杀人,乙的帮助对结果发挥作用,成立
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帮助犯;甲提供的枪支未被选择和使用,对结果没有因果贡献,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
罪未遂。
H 项错误。片面的帮助犯仍要求帮助行为对正犯及结果产生实际的物理或心理作用。本案乙不知
道甲望风,过程中又未出现任何异常,甲的望风对盗窃既遂没有发挥作用,甲不成立盗窃罪既遂的帮
助犯。
17. 【答案】BCD
【解析】本题要求选择错误说法。
A 项正确。甲醉酒驾车30 公里后在服务区停车休息1 小时,先前的危险驾驶行为已经结束。甲随
后重新驾车并因闯红灯造成死亡结果,属于另一个交通肇事行为。前后两个行为相对独立,应以危险驾
· 6 ·
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B 项错误。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认定,存在观点展示。传统观
点侧重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法考观点还要求行为人在逃逸前已经成立交通肇事
罪的基本犯。该项认为不存在观点展示,表述错误。
C 项错误。蔡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可以成立危险驾驶罪;但重伤结果由其完全无法预见
的刹车故障造成。饮酒行为与重伤结果之间缺乏因果关系及结果回避可能性,不能据此认定交通肇事罪。
D 项错误。严重超员、超速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行为属于抽象危险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须达到危及公共安全的程度,属于具体危险犯。二者并非都是抽象
危险犯。
18. 【答案】D
【解析】A 项错误。A、B 虽然通过欺骗取得了财物,但本案同时涉及保险诈骗罪的特殊主体要求,
不能仅以普通诈骗罪概括评价。
B 项错误。保险诈骗罪的正犯必须具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身份。本案的投保人和受益
人均为甲公司,A、B 本人不具有保险诈骗罪的正犯身份,不能直接认定为该罪的正犯。
C 项错误。A、B 虚构车辆丢失事实,促使甲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最终私分理赔款,其行为具
有明显的诈骗性质,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D 项正确。A、B 教唆不知情的甲公司实施保险索赔,成立保险诈骗罪的教唆犯;同时,A、B 又
利用不知情的甲公司取得理赔款并交给自己,成立诈骗罪的间接正犯。两个罪名由同一行为引起,构成
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
19. 【答案】ABCD
【解析】A 项正确。已满18 周岁的妇女对婚姻去向所作的真实、自愿承诺有效。老蔡未实施欺骗、
胁迫或者控制行为,仅收取介绍费并不当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B 项正确。A 虽然同意前往农村,但不同意成为B 男的妻子。老蔡强迫A 与B 男形成婚姻关系,
违反了A 的真实意志,成立拐卖妇女罪;其是否另行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应根据后续行为另行判断。
C 项正确。A 作为成年人自愿到KTV 从事卖淫活动,老蔡不成立拐卖妇女罪;但其向卖淫场所提
供人员,可能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或者介绍卖淫罪。
D 项正确。老蔡自始没有出卖儿童的真实意思,而是利用自己的儿子骗取所谓抚养费,成立诈骗罪;
其后将B 打成轻伤,又成立故意伤害罪。两个行为相对独立,应数罪并罚,不成立拐卖儿童罪。
20. 【答案】C
【解析】A 项错误。不作为犯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负有作为义务,还要求其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并
且不履行义务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和结果回避可能性。父亲不会游泳时,不能仅因其具有抚养义务
就要求其必须下水施救。
B 项错误。不真正不作为犯既可以是危险犯或者结果犯,也可以是行为犯。例如,强奸罪、非法拘
禁罪在具备相应条件时也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
C 项正确。甲非法采伐珍贵树木,成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树木砸伤乙后,甲明知不救助会
导致乙死亡而故意不救助,又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两个犯罪行为侵害不同法益,应数罪并罚。
D 项错误。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应评价为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
亡的加重情形,而不是另行认定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并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 7 ·
21. 【答案】BC
【解析】本题要求选择错误说法。
A 项正确。结果无价值论通常采取防卫意识、避险意识不必要说;行为无价值论则通常要求行为人
具有防卫意图或者避险意图。该项准确呈现了两种观点。
B 项错误。甲的行为属于偶然防卫,但不能据此直接得出甲完全无罪的结论。按照行为无价值论,
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按照结果无价值论,甲对乙不负刑事责任,但其针对丙的杀人故意仍可能
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 项错误。案件发生在狂风暴雨之际,船工对渡河风险具有更强的专业认识和支配能力。即使乘客
执意要求渡河,船工仍应预见翻船危险,其行为可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径行认定无罪。
D 项正确。乙进入无辜第三人丙的住宅藏匿,属于进攻型紧急避险;进入追杀者甲的住宅并阻止甲
进入,属于防御型紧急避险。二者均是为避免现实危险而损害第三方法益,可以成立紧急避险。
22. 【答案】C
【解析】A 项错误。海关工作人员既可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也可能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履行刑事侦
查职责。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海关人员符合主体条件时,可以成立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B 项错误。公安人员同样可能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或者司法职能。属于行政执法人员的,可以成立徇
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并实施枉法行为的,才可能成立徇私枉法罪。
C 项正确。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发现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而不移送司法机关,无论其将
案件作为一般违法行为处理,还是完全不作处理,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D 项错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后又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属于另行实施受贿行为,应分别评
价并数罪并罚,而不是择一重罪处罚。
23. 【答案】C
【解析】A 项错误。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后,国家工作人员知情而不退还、不上交,表明其对收受
行为事后追认和默许。双方应成立受贿罪的共犯,而不是分别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
B 项错误。贪污、受贿行为完成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不影响贪污罪、
受贿罪的成立,只能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C 项正确。甲以单位名义索取赞助并将80 万元用于本单位员工旅游,该部分成立单位受贿罪;其
将属于单位的20 万元据为己有,又成立贪污罪。两个行为应数罪并罚。
D 项错误。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前为他人谋取利益、离职后收受财物,只有在离职前已经约定离职后
收受财物时,才成立受贿罪。没有事先约定的,不能一律认定为受贿罪。
E 项错误。受贿罪中的财物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收受,也可以在双方具有约定或者默契的情况
下由配偶、子女、秘书等第三人代收。
24. 【答案】ACDEFH
【解析】本题要求选择错误说法。
A 项错误。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依法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死刑缓期执行本身属于死刑,不存在
通常意义上的减刑、假释。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后续刑罚才可能依法减刑。
B 项正确。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并被限制减刑的,死缓期满后即使依法减刑,实际服刑期限仍
受到严格限制,最低服刑期限包括死缓考验期在内为22 年或者27 年。
C 项错误。受贿罪死缓犯减刑后,最低实际服刑期限不能只计算为15 年;死缓二年考验期不折抵
· 8 ·
后续刑期,合计最低期限应为17 年。
D 项错误。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应改为3 年以上10 年以下。这里属
于依法变更附加刑期限,并不是对附加刑适用减刑,更不能表述为减为有期徒刑。
E 项错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实行社区矫正;是否适用禁止令则由法院根
据犯罪情况决定,并非一律应当适用。
F 项错误。不满18 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 周岁的人,只有在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
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以及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一般条件时,才应当宣告缓刑,并非
无条件适用。
G 项正确。缓刑考验期内实施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即使在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仍应依法撤
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已经经过的缓刑考验期不能折抵原判刑期。
H 项错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一般意义上的首要分子并非一律不得适用缓
刑。该项将所有首要分子均排除在缓刑之外,范围过宽。
25.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要求选择错误说法。
A 项错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或者依法配置枪支的合法持枪人
员。甲本身是非法持枪者,不具备该罪的主体身份;甲将枪借给乙后,甲、乙应在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范
围内评价,而不能对甲数罪并罚。
B 项错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包括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和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丢
失枪支不报罪的主体则仅限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C 项错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有偿将枪支出售给他人的,成立非法买卖枪支罪,而不是非法
出借枪支罪。
D 项错误。丢失枪支不报罪属于结果犯,只有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时才成立犯罪;单纯不报
告并不当然构成本罪。
26. 【答案】CD
【解析】A 项错误。赌债属于非法债务。甲扣押乙并以立即伤害乙相威胁,要求乙的妻子当场交付
财物,使第三人对人质安危产生现实担忧,成立绑架罪,而非非法拘禁罪。
B 项错误。甲索取的是合法工程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成立抢劫罪。甲将乙打成轻伤,成
立故意伤害罪;扣押行为可以在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中综合评价。
C 项正确。乙仅欠甲10 万元,甲以暴力、胁迫索取20 万元,对超出合法债权的10 万元具有非法
占有目的,成立抢劫罪;抢劫数额为超出的10 万元。
D 项正确。甲虽然以伤害乙相威胁,但要求丙当日作出三日内还钱的承诺,并非要求立即交付财
物。该行为属于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应成立非法拘禁罪。
27. 【答案】AD
【解析】A 项正确。送医途中发生交通堵塞属于日常生活中正常、可预见的介入因素,不足以中断
先前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B 项错误。乙在送医途中主动跳车自杀,属于异常、独立的介入行为;既然如正常送医乙本不会死
亡,该自杀行为中断了甲先前杀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 项错误。第三人丙高速驾车并对事故负全责,属于异常、独立的介入因素,足以中断甲先前杀人
· 9 ·
行为与乙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D 项正确。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治疗失误属于通常可能发生的介入因素,不足以中断先前杀
人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严重、异常的医疗过失才可能产生不同判断。
28. 【答案】BCEFH
【解析】A 项错误。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不是从判决确定之日
起计算。
B 项正确。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C 项正确。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即从罪犯被附条件提前释放之日起计算。
D 项错误。甲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前罪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不成立累犯;而且交通肇事罪属于
过失犯罪。应当撤销假释,并依法处理新罪。
E 项正确。甲被羁押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盗窃事实,成立坦白;其又揭发乙、丙共同对自己实施强奸
的犯罪事实并经查证属实,成立立功,达到法定标准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
F 项正确。乙按照司法机关安排,通过发送信息将共同犯罪人甲约至指定地点,使公安机关将其抓
获,属于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成立立功。
G 项错误。自首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立功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
H 项正确。甲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持有毒品的时间、数量、品种及购买来源,已经完整供述非法持
有毒品的主要犯罪事实,成立自首;其进一步指明乙并揭发乙贩卖毒品的事实,超出对本人罪行的供述
范围,另成立立功。
29. 【答案】ABCD
【解析】A 项正确。私自开拆邮件罪属于真正的身份犯,正犯须为邮政工作人员。甲虽利用不知情
的邮政工作人员乙实施开拆行为,但甲本人不具有正犯身份,不能成立间接正犯,只能认定为教唆犯。
B 项正确。挪用公款罪的正犯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甲欺骗不知情的国家工作人员乙挪用公
款,甲本人不具有正犯身份,不能成立挪用公款罪的间接正犯,只能在教唆犯的范围内评价。
C 项正确。行为人暗中在饮料中掺入酒精,利用不知情的驾驶者实施醉酒驾驶,支配了危险驾驶的
犯罪事实,并且其本人具备危险驾驶罪的正犯身份条件,应成立危险驾驶罪的间接正犯。
D 项正确。行为人教唆他人醉酒驾驶,被教唆者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教唆者成立危险驾驶罪的教唆
犯。若醉驾进一步造成交通事故,教唆者是否对事故结果承担过失责任,应结合其预见可能性另行判断。
30. 【答案】B
【解析】A 项错误。不同罪名中的“胁迫”应结合各罪保护法益和构成要件分别解释。抢劫罪的胁
迫须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强奸罪、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范围更广,可以表现为当场或者日后的暴
力、非暴力威胁。
B 项正确。硫酸属于凶器。甲为了抢夺而携带硫酸外出寻找目标,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应以抢劫罪
论处;15 周岁的人对抢劫罪依法负刑事责任。
C 项错误。抢劫罪是财产犯罪,暴力、胁迫手段须与取得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绑架罪是人身犯
罪,控制人质即达到既遂,不以实际取得财物为必要。因此,不能认为两罪均要求手段行为与取得财物
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 项错误。明知是赃物而代为保管,本身即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无论事后是否退还,
均应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范围内评价。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须以合法的委托、信任关系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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