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聆风学习资料网 资料列表 开通 VIP 用登录 / 注册 ⌄
PDF

刑诉_2026法考客观_瑞-D_1426RD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查看资料信息、公开预览和下载状态。

共 9 页PDF · 781.9KB
下载

文档在线预览

公开展示前 5 页
100%
1
《刑诉_2026法考客观_瑞-D_1426RD客观考前必背锦囊》第1页预览
2
《刑诉_2026法考客观_瑞-D_1426RD客观考前必背锦囊》第2页预览
3
《刑诉_2026法考客观_瑞-D_1426RD客观考前必背锦囊》第3页预览
4
《刑诉_2026法考客观_瑞-D_1426RD客观考前必背锦囊》第4页预览
5
《刑诉_2026法考客观_瑞-D_1426RD客观考前必背锦囊》第5页预览

本文档共 9 页 剩余 4 页未展示,请下载后查阅

下载

文档文本内容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1
刑诉法客观必背锦囊
考点1:认罪认罚从宽原则(主客观双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记忆窍门】认罪的含义(一罪认主要;数罪认全部)
考点2:管辖(客观重点,近五年考过3 次,每年1—2 分,可考性强)
【解题思路】一看身份(司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看职权(是否利用)→三看罪名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2
考点3: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VS 值班律师(客观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区别
辩护人
值班律师
律师
非律师
提出意见权
√
√
√
了解情况权
侦查
审查起诉
侦查
阅卷权
(审查起诉)
无需许可
查阅+摘抄+复制
检/法许可
查阅+摘抄+复制
查阅
会见通信权
(侦查)
普通案件:48 小时持三证
国、恐需侦查机关许可
需检/法许可
国、恐需
侦查机关许可
调查取证权
(侦查)
1.亲自取证权
(1)向辩方:证人同意
(2)向控方:证人同意+
检察院或法院许可
2.申请调查取证权
无亲自取证权
无调查取证权
【记忆窍门】辩护律师、非律师诉讼权利的区别(非律师矮半头);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
“提了阅会”
考点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客观双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大纲新增)
应当
排除
范围
犯罪
嫌疑人
供述
1.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
2.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变相肉刑使人遭受难以忍
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暴力+痛苦)
3.采用以暴力/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人遭受难
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威胁+痛苦)
4.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5.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人作出供述后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
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
但下列情形除外:
①侦查/调查期间,换人+告知权利和认罪后果+自愿;②审查逮捕、
审查起诉、审判期间+告知权利和认罪后果+自愿
6.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案件没有提供讯问录音录像,或者
讯问录音录像存在选择性录制、剪接、删改等情形,综合现有证
据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
7.侦查机关除紧急情况外没有在规定的办案场所讯问,综合现有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3
证据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
证人
被害人
1.采用暴力、威胁;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物证书
证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
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应当予以排除
审判
阶段
【记忆窍门】供述痛苦(身体+心理)才排除;证言、被害人无需痛苦就排除;物证、书
证应当补正,例外排除
【解题思路】一看证据种类→二看具体情形
考点5: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客观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拘传
(12—24h)
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
(12 个月)
1.正面条件:徒刑以下;危险不大;人道主义;超期羁押;
2.反面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一般不得取保
监视居住
(6 个月)
1.代替逮捕:人道主义(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更适宜;
羁押期限届满;
2.代替取保候审: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交纳保证金。
拘留
1.公安(10/14/37 天):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2.检察院(14—17 天):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
逮捕
1.一般逮捕(应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徒刑以上+有社会危险;
2.径行逮捕(应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10 年以上;有证据证
明有犯罪事实+徒刑以上+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4
3.转化逮捕(可以):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羁押必要性
审查、评估
1.方式:依申请(嫌疑人)、依职权(公检)、依建议(看守所);
2.主体:公安办案部门评估,法制部门审核;检察院捕诉部门审查
3.处理:侦查、审判阶段——应当建议公安或法院释放/变更强制措
施;审查起诉阶段——应当直接释放/变更强制措施。
考点6:技术侦查(客观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适用
范围
1.公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大
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
2.检察院: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
3.在逃犯:追捕被通缉或者被批准、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保
全
对象
被追诉人+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程序
1.主体:公安、国安、检察院决定;公安、国安执行
2.审批:公安需设区的市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
施种类/适用对象的,应当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3.秘密侦查
1)隐匿身份实施侦查:不得诱使犯罪,危害公共安全/有重大人身危险
2)控制下交付: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
【注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4.期限:3 个月(N 个3)
证据
运用
1.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无关材料及时销毁
2.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刑事案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记忆窍门】技术侦查的级别(市技术,县秘密)
考点7:不起诉(客观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种类
区别
法定
酌定
证据不足
适用
1.没有犯罪事实
2.刑诉法第16 条
规定的情形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
判处刑罚/免除刑罚
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注意】:后发现新的证据,
符合起诉条件,可以提起公诉
主体
检察长
【注意】: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
定,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5
【记忆窍门】与检察院的关系不同,级别不同(大矛盾找上一级;小矛盾找原机关)
【命题陷阱】被不起诉人对法定不起诉无权救济
【解题思路】一看种类→二看身份→三看关系
考点8:法庭审判(客观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开庭
到庭人员:公诉人、被告人、法援律师必须来(新增)
法庭
调查
总原则:先控方、后辩方;先人证,后物证
1.讯问/发问被告人:除公诉人外,向被告人发问需经审判长许可
2.发问证人顺序:依申请——提请通知方先询问;依职权——审判长确定
3.专家辅助人:公当辩诉可以申请,出庭不得超过2 人,多种意见可增加
法庭
辩论
1.顺序:先控后辩
【注意】: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部分的辩论后,进入附民部分的辩论
2.公诉人当庭发表与起诉书不同的意见,属于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
起诉的,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必要时,可
以宣布休庭。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未提出的,法院应当根据法庭审理情况,
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最后
陈述
不可剥夺,不可代替
【注意】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评议
宣判
评议
不公开
宣判
1.形式:公开
2.送达:当庭宣判(5 日内送达);定期宣判(立即送达)
结果
1.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2.指控罪名不当
有罪判决
1.查清无罪的
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无罪判决
1.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被告人是精神病人
应当判决宣告
不负刑事责任
发现
新事实
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检察院,由
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检察院不同意
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
救济
被不起诉人
酌定不起诉可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
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起诉
公安机关
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
监察机关
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6
实,作出判决、裁定
【记忆窍门】法庭调查顺序——先控方(人证→物证)→后辩方(人证→物证)
考点9: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客观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区别
简易程序
速裁程序
适用
范围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
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3.被告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认罪认罚
3.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4.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不适用
1.盲、聋、哑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
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
认罪/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
不构成犯罪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
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对
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6.被告人是未成年人
7.被告人与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没
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
调解或者和解协议
程序
转化
1.可能不构成犯罪;
2.可能不负刑事责任;
3.当庭对指控的事实予以否认;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
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4.案件疑难、复杂或者对适用法律有
重大争议的
组织
三年以下——可合议可独任
超过三年——合议庭
审判员一人独任
审限
20 日以内审结,判处的有期徒刑超
过三年可以延长至1.5 个月
10 日内审结,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
年可以延长至15 日
程序
简化
1.不受普通送达期限的限制
2.简化法庭调查、辩论
3.应当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
4.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1.不受普通送达期限的限制
2.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辩论
【注意】可以集中开庭,逐案审理。
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
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7
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
见,核实具结书签署的自愿性、真实
性、合法性,并核实附带民事诉讼赔
偿等情况
3.应当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辩护人
意见
4.应当当庭宣判
出庭
1.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2.应当通知辩护人出庭
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考点10:上诉不加刑原则(客观重点,近5 年每年必考1—2 分)
含义
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作出实质不利的改判
【注意】:被告人一方=本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
理解
内容:刑种、刑期、刑罚的执行方法
1.罪名不当可以改变罪名,不得加重刑罚或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学科交叉: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原判认定的罪数不当的,可以改变罪数,并调整刑罚,但不得加重决定
执行的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3.原判判处的刑罚不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
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处的刑罚畸轻,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
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如何
加刑
1.在二审法院加刑: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
2.在原审法院加刑: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
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
有新的犯罪事实,且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
的刑罚。
对前款规定的案件,原审法院对上诉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后,
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改判为重于原审法院第一次判处的刑罚
【记忆窍门】罪名、罪数、某罪刑罚均可改,不得不利于执行;对谁不满对谁加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8
考点1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客观重点,近五年考过3 次,每年1—2 分,可考性
强)
主体
特别提示
法院
本院
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
上级法
1.指令再审:一般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
由原审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可
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2.提审: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案件疑难、复杂、重大/
有不宜由原审法院审理
最高法
检察院
上级检
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向同级法院提起再审抗诉
最高检
二审抗诉
再审抗诉
【命题陷阱】①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②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
件,高级法院核准后生效
【解题思路】一找终审法→二找上级法→三找上级检
考点12:特别程序的适用条件(客观重点,五个特别程序每年考3 个)
特别程序
适用条件
附条件
不起诉
1.实体: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
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
2.程序: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还需听取法代、诉代意见)、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记忆窍门】定罪456、量刑1 年下
瑞达法考刑诉法教学组
刑诉法客观考前必背锦囊
9
【解题思路】一看实体(客观、主观)→二看程序(是否听取意见)
和解
程序
1.正面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
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不属于民间纠纷】:1)严重:雇凶伤害他人、多次故意伤害他人;2)
有职权:刑讯逼供、暴力取证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2.反面
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
【记忆窍门】定罪4 和5、量刑3 或7
【解题思路】一看正面(故意/过失)→二看反面
缺席
审判
1.贪污贿赂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
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
2.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缺乏受审能力,无法出庭受审,中止审理
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
或者同意恢复审理。被告人无法表达意愿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
以代为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
3.被告人死亡的
1)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确定无罪+证据不足的无罪)
2)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可以缺席审理。
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被告人无罪,应当判决宣告被
告人无罪;虽然构成犯罪,但原判量刑畸重,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记忆窍门】跑了(贪污贿赂+国恐境外)病了(6 月)死了
没收
程序
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
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
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记忆窍门】跑了(贪污贿赂+恐)死了
强制
医疗
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已构成犯罪
2.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记忆窍门】干坏事+真有病+病没好
※学科交叉:注意刑法中的罪名,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不属于强制医疗
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