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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7月29日:5类AI病历助手不算器械

▍一份只回答一个问题的文件
环境语音技术这两年铺得很快。
医生边问诊,AI 边把对话转成文字、写成摘要。
问题是,这些东西到底算不算医疗器械。
2026 年 7 月 29 日,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给出了答案。
它当天发布了一份指引,主题是环境语音技术产品,也就是市面常说的 AI 病历助手、AI scribe。
文件由英国药监局与英格兰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共同编写。
它要回答的问题只有一个:这类产品,在什么情况下不算。
先说清楚边界。这不是新法律。
它不改变 2002 年英国医疗器械法规的任何一条。
指引写的是,英国药监局如何把,套用到这类产品上。
同一天,英格兰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也发布了配套的临床使用指引。
▍不算器械的 5 类功能
英国药监局用 5 个例子,划出了低风险区。
第一类,只做转录。把医患对话转成文字,交给医生复核、修改。产品不额外给建议。
第二类,只做摘要。把一次就诊对话总结成摘要,供医生复核后再写入电子病历。
第三类,把对话信息整理成结构化数据。比如填进问题清单、用药清单、医嘱集,供医生确认或驳回。
第四类,根据对话里明确说出的术语,建议可能的临床编码。它不推断诊断,只做字面匹配。
第五类,起草出院小结或信函草稿,供医生修改。
这 5 类的共同点,只有一句话。
只碰行政和文档,不产出新的临床判断。
指引里还有一句值得记住的话。
把产品用在医疗环境里,这件事本身,不会让它变成医疗器械。

▍反过来,这两类仍然算器械
如果产品的预期用途,是支持诊断、治疗或预防,它就是医疗器械。
如果产品会代替医生自动执行动作,比如未经医生复核就下单,同样是医疗器械。
那预期用途怎么认定?
看标签、看说明书,也看宣传材料。
厂商官网上的描述、销售演示里的说法、线上广告,都会被算进去。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坑。
指引明确说,一句「本产品不用于诊断」的免责声明,救不了在别处做过的医疗宣称。
声明是。厂商应该优先用设计,去消除风险,而不是靠一句话。
▍宣传口径,比产品本身更容易翻车
这条对做 AI 医疗软件的企业,影响是直接的。
产品定义改一句话,合规成本可能差一个数量级。
被判为医疗器械,就要走资质、分类、技术文件、上市后监督这一整套。
判为非器械,就只受数据、隐私、采购这些常规规则约束。
所以企业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把产品拆到功能级去看。
同一个应用,转录模块可能不算器械。一旦加入「根据对话推断诊断」或「自动修改医嘱」,整条边界就跨过去了。
第二件事,是清理宣传口径。
官网文案、销售演示、演示视频、投放广告,都要一起过一遍。
只要有一处暗示诊断或治疗,前面所有「仅供记录」的说明,都白写了。
▍每次功能更新,都要重新判断
英国药监局提醒厂商:上线时不是器械,不等于以后都不是。
厂商新增功能、扩大用途之后,产品可能就落进医疗器械的定义里。
指引写得很直接。每一次变更,都要重新评估。
指引还单独点了一个技术风险。
大模型的幻觉,在环境语音技术产品里影响面很广。
厂商要按产品的预期用途,去识别和降低这类风险,并且优先改设计,而不是加警告。
这件事不做的代价,通常是事后整改加下架。

▍分类和认证,差在哪一档
产品算不算器械,直接决定合规路径。
按英国药监局独立软件指引的分类规则,用于诊断的有源器械,落在 IIa 类。
其余有源器械,落在 I 类。
达到 IIa 类及以上,就需要公告机构出具 UKCA 认证。
I 类虽然门槛低,也要走自我声明、技术文件、上市后监督这套流程。
适用范围必须讲清楚。
这套规则覆盖大不列颠,也就是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
北爱尔兰依据温莎框架,继续适用欧盟 MDR,也就是 2017/745。
两套规则的软件分类不完全一样,注册和标签不能直接照搬。
对已在国内或欧盟拿证、又想做英国市场的团队,这层衔接要注意。
大不列颠用 UKCA,北爱尔兰继续用 CE。
▍对企业和临床机构,各有一张清单
对厂商,这是一次口径校准。
产品算不算器械,决定的是注册路径、证据要求、合规成本。
对临床机构,英国药监局要求国家医疗服务体系董事会确认 4 件事。
有临床监督。有本地治理。有员工培训。有采购流程。
并且要能识别产品功能变化,带来的监管地位变化。
医生仍然要复核 AI 生成的转录、摘要和其他输出。
这条责任,不因指引而改变。
▍现在可以做的三件事
第一,出产品功能清单,逐条标注是否构成医疗用途。
第二,按结论,决定各自的注册路径与证据要求。
第三,把变更判断固化进内部审批,每次加功能、换模型、扩场景都重新评估。
做完这三步,再谈多市场扩张,顺序才不会反。

▍核对前,先问自己三条
产品有没有根据对话推断诊断,或自动修改医嘱的功能?
官网文案、销售演示、广告里,有没有任何一处暗示诊断或治疗?
每次功能变更后,有没有重新做一次器械资格判断、并把结论留档?
这三条能当场问,也能当场答。
其中一条答案是肯定的,就停下来先把那一处理顺。
适用边界要讲清。
这是英国的规则,覆盖大不列颠,不覆盖北爱尔兰,也不代表沙特、巴西、东南亚的口径相同。
具体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要结合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里的预期用途,逐案判断,最终以英国药监局官方原文为准。
如果你手上正好有 AI 医疗软件项目,把器械资格判断做成一张表,写进每次功能变更的审批里,比每季度重新对口径省事得多。
[1] 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新闻稿《MHRA clarifies regulatory status of ambient voice technologies used in the NHS》(发布日 2026-07-29):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mhra-clarifies-regulatory-status-of-ambient-voice-technologies-used-in-the-nhs
[2] MHRA 指引《Ambient voice technology-enabled products》: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ambient-voice-technology-enabled-products/ambient-voice-technology-enabled-products
[3] MHRA 指引 PDF《Guidance on Ambient Voice Technology-Enabled Products》:https://assets.publishing.service.gov.uk/media/6a68daaff23ff62c51c1a7a3/MHRA_Guidance_on_Ambient_Voice_Technology-Enabled_Products.pdf
[4] NHS England《Guidance on the use of AI-enabled ambient scribing products in health and care settings》:https://www.england.nhs.uk/long-read/guidance-on-the-use-of-ai-enabled-ambient-scribing-products-in-health-and-care-settin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