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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不合格、终止考试情形及计时考核规则说明
考试不合格、终止考试情形及计时考核规则说明1 实操考试说明 2 实操考试直接判定0分情形,满足任意一项即不合格 3 考试计时相关规定 备考建议 下期预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作部署,江苏省自2026年10月9日起,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正式启用全国统一实操考试题库,新题库在考核重点、题目数量、评判标准、安全不合格项上均有较大调整,考试难度有所提升。现就实操考试、不合格判定、终止考试情形及计时考核规则予以说明。
1.实操考试包括4个科目,分别为科目一安全用具使用、科目二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除、科目三安全操作技术、科目四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每个科目设置1道试题(按照统一组卷规则在实操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
2.实操考试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考评。
1.实操考试时,科目一安全用具使用、科目二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除、科目三安全操作技术必须按顺序进行,未按顺序考试的,本次实操考试成绩计0分。
2.实操考试时,任意科目试题未作答的,本次实操考试成绩计0分。
3.考试过程中扣分超过20分或“安全不合格项”未通过的,终止考试,本次实操考试成绩计0分。
4.考试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情况的,终止考试,本次实操考试成绩计0分。
5.超时未完成全部考核内容的,根据完成项目计分;如未完成部分有“安全不合格项”的,本次实操考试成绩计0分。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任务。
2.超时未完成全部考核内容的,根据完成项目计分。(注意:如未完成部分有“安全不合格项”的,本次实操考试成绩计0分)。
考生在日常实操训练中应增加计时练习,规范操作流程,把控操作节奏,适应限时考核要求。
请各位工友充分知晓实操新题库考试不合格、终止考试、超时等相关规定,规范应考、认真参训、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严守安全底线,顺利通过考核,安全持证上岗。
本专题第三期将公布各设区市考试中心业务咨询电话,有疑问的工友敬请留意。
来源:江苏安全宣教
编辑:王惠萍
审核:佘顺健
审发: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