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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四小】建州教育总校第四小学2026年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公告

为深入贯彻新课改精神,积极推动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丰富学生实践体验,拓宽知识视野,根据国家11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南平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大武夷研学旅游工作的意见》(南政办〔2024〕25号)、《南平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南教宣〔2025〕4号)、《建瓯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瓯教〔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于本期10月下旬开展校外实践活动。为保证活动安全、规范、有序推进,特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建瓯市建州教育总校第四小学2026年六年级校外研学实践活动(三天二夜)。

(一)服务内容
承办单位根据我校实际需求承接并开展六年级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全程接受学校监督与指导。
1.活动场地要求
服务单位须具备可同时容纳300(年段总人数上限)人及以上开展实践活动的封闭式场地,配备风雨训练场地,同时具备完善的食宿配套条件,宿舍配备空调、独立卫生间及淋浴设施,设施设备齐全、安全合规。
2.安全责任界定
在教学管理与实践活动开展全过程中,因承办单位主观原因、管理疏漏、操作不规范等引发安全事故的,由承办单位承担全部直接责任。
3.课程实施质量
承办单位需严格依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开设课程,统筹衔接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实践内容,贴合小学六年级学生学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二)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具备市(区)级(含)以上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实践基地资质,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服务单位需提供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价格相关材料,收费规范透明。
3.服务单位具备丰富的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承办经验,可提供相关实绩证明材料。
4.本次活动由服务单位直接独立承办,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其他要求
1.履约地点:南平市范围内。
2.服务对象:建瓯市建州教育总校第四小学2026-2027学年六年级学生(以实际参与人数为准)。
3.报价方式:本项目按单人单价报价。
4.结算方式:由家长直接将费用转账至承办服务单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建瓯市建州教育总校第四小学德育处
3.联系方式:
罗老师 15859929812
叶老师 13950608478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8日17时00分
2.提交地点:建瓯市建州教育总校第四小学德育处

由家长(家委)代表成立推荐小组,根据承接单位资质、综合实力、服务水平、课程质量、收费价格等综合因素,现场询价、议价,评议投票确定最终服务单位,具体评审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欢迎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基地及机构踊跃参与。

建瓯市建州教育总校第四小学
2026年10月10日
编辑:雷康丽
初审:罗欣璐
复审:叶贵兰
终审:李文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