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时会计需要写书面说明材料吗?
网友提问:税务稽查时会计需要写书面说明材料吗?
小编回答:只要稽查员要求,就必须如实提供。
税务稽查来了别慌,关于写说明材料这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是有权要求咱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所以,当稽查老师对某笔业务有疑问,或者双方对税务处理有争议时,只要对方要求出具书面说明,咱们就必须配合。
实际工作中,写这个材料是有讲究的,很多人有个误区,以为写得越长越好,或者指望写了就能免罚,其实不然,说明材料最重要的是准确、清晰,你只需要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客观陈述出来,最关键的是要列明咱们当时做账的依据,比如适用的具体税收政策或会计准则。
记住一个原则:实事求是,言简意赅,千万别在说明里画蛇添足,更不能隐瞒歪曲事实,另外,写完后一定要让相关业务负责人和老板过目签字,盖上公司公章再交上去,毕竟这属于正式的稽查证据,具体处理还得看当地税务机关的最终认定。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