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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条汇编--邮寄材料填写和邮寄说明
邮寄材料填写和邮寄说明
一、邮寄联系信息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东街21号之一首层
收件单位: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收件人:三号文书窗口
联系方式:22044515
备注(重要):只接收邮政EMS快递或顺丰快递
二、邮寄内容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签名并盖手印);
2.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打印);
3.地址和案前调解确认书一份(详见附件3,填完签名并盖手印);
4.仲裁申请书一式n+1份(n代表被申请人的个数,详见附件1,填写内容为打印版,签名为手写版,即在计算机填写完成电子版后,再打印出来签名并盖手印);
5.证据清单一式n+1份(n代表被申请人的个数,详见附件2,填写内容为打印版,签名为手写版,即在计算机填写完成电子版后,再打印出来签名并盖手印;证据清单里面的证明对象写该证据证明的内容;原件/复印件一栏写复印件、打印件或刻录件等,不建议写原件,我们不收原件;页码请按顺序排列编号,写第几至第几页;身份证件和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不属于证据,不要在清单填写);
6.证据材料一式n+1份复印件(n代表被申请人的个数,证据只收复印件,要有能证明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被申请人为外地企业的,需要有申请人与外地企业用工关系证据和申请人在广州工作的证据);
三、文书填写说明
请以附件4“文书填写参考模板”为参考认真填写相关文书,其中:
1.表格内容可手写可电脑打印,但表格最后的签名、日期应手写。
2.地址确认书请填写可联系到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多个申请人的由多个申请人在地址确认书签名并盖手印,并填写一位代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3.证据材料请按照证据清单填写的顺序排序叠放。
4.如多个人同时申请,多个人应单独分开准备各自的材料,不要合写在同一份材料上。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邮寄申请劳动仲裁只接收在粤省事等互联网途径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委审核通过,并回复告知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的案件;未经互联网申请审核直接邮寄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二、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材料时,请在相关备注栏目注明:“邮寄申请仲裁(预受理号)”。
三、广州市劳动仲裁委收到材料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式立案(申请案前调解的即转入案前调解程序),申请时间为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签收后材料审核通过时间,审核时间为邮件签收后5日内。
四、材料落款日期以寄出快递的时间为准。
五、对于准备材料有疑问可致电咨询22044515了解详情。
五、特别说明
邮寄立案方式为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为方便群众而试行的新案件受理方式,在业务运作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附件下载:
附件1:仲裁申请书(空白)表.doc
附件2:证据清单(空白)表.doc
附件3:地址确认书样式(空白)表.docx
附件4:文书填写参考模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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