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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停放终于有"消防新规"了!文后可下载全文
一、哪些场所要按新规管?
一句话原则:选址安全、便民使用、有序停放、规范充电、统一管理,并优先设在室外。
二、场地防火:停哪儿、怎么隔,有硬杠杠
不占通道:不得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使用。
架空层停放有门槛:拿民用建筑架空层做充电停放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要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1.00h不燃性楼板、乙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分组停放、限长限辆:车位分组,组与组之间设高度≥1.5m的不燃性隔断
或≥2m隔离带。
- 露天停车场、地上停车库:每组车位长度不宜超过10m、数量不超过20辆;
- 地下停车库、架空层停车库:每组不宜超过8m、数量不超过15辆。
材料要阻燃:停车场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停车库除地面可用难燃材料外,其余建筑构件及装修一律用不燃材料。
三、充电设施:自带"断电保护"是底线
充电区域:必须用专用充电设施;配电箱走专用回路,装在标识明显、便于操作的位置。
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充电故障报警等功能;发生火灾时能现场紧急切断电源(切断装置宜设在场所入口明显处,有条件的加远程切断)。
充(换)电柜:本体用不燃材料,接入运维平台实时上传负载、故障预警信息,平台具备远程干预控制;柜内宜设火灾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防火间距:充(换)电柜与甲、乙类厂房仓库≥30m,与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及民用建筑≥6m(满足"实体墙"条件可放宽)。充(换)电站不应与民用建筑合建。
配电线路穿管/槽盒:敷设,固定线路用低烟低毒阻燃型铜芯线缆。
四、日常管理:物业/经营单位要扛责任
1.纳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3.建立每日防火巡查(白天+夜间),加强集中充电时段值守,及时制止违规充电停放;
4.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覆盖整个场所,图像存储不少于90天,宜用火焰别摄像头;
5.建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每年至少一次电动车火灾应急演练;
6.划线规范停车和疏散路线,充电区贴安全说明和应急指引,易违停区贴禁停禁充警示;
7.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源,场所内不得存放可燃杂物;
8.设电梯的住宅/公建宜装"电动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
五、每个人都要守的4条底线(违规最高可被追责)
作为电动车使用人,请自觉遵守:
>不违规把电动车或动力电池带入公共建筑、住宅建筑;
>不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不在集体宿舍、经营性自建房内停放或充电;
>不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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