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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注安《法规》真题:5道题有争议,到底怎么选?

2026注安《法规》真题:5道题有争议,到底怎么选?

考完对答案,最难受的不是错了几道,而是同一道题,这家选B、那家选D,不知道该信谁。

这几天,我把手里的答案和网上流传最广的几份解析逐题比了一遍。凡是不一样的,全部翻回教材和法条原文去核。

法规这一科,有5道题的网传答案和法条原文对不上。下面一道一道说。每一处引文我都标了2026年版教材的页码——你不需要信我,翻开书对一下就行。

每道题都附上了完整的题干、选项、答案,以及闫老师解析与网传解析的原文对照——哪道题、谁怎么答、凭什么,一目了然;后面的分析,你可以对着原题逐句核对。

01

第28题|突发事件应对法:一个词,主体被换了

▌ 原题完整对照(左:闫老师答案与解析 右:网传答案与解析)

法规 · 单选 · 第28题 《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处置与救援主体

闫老师 D ✔ |  B ✘

✔ 闫老师答案与解析(正确)

✘ 答案与解析(错误)

题干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实行分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B.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C.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与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D.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在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内,可以要求公民提供应急处置需要的信息

A.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实行分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B.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C.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与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D.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在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内,可以要求公民提供应急处置需要的信息

答案

D

B

解析

【解析】2024年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

A错误; 红橙黄蓝是“预警”级别(提前打招呼);“应急响应”分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两套分级不能混用。

B错误; 建立协调机制、引导志愿者参与的主体是“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选项写成“政府有关部门”,主体不对。

C错误;村委会要听“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不是听应急管理部门的。

D正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必要的范围和限度内,可以要求公民提供应急处置与救援需要的信息;县应急管理部门就是县政府的有关部门,选项与原文一致,正确。

【解析一】

A红色橙黄蓝是预警级别,不是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最高。

B第七十二条原文: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选项表述符合法条。

C村委会是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不是“县应急管理部门”。

D有权要求公民提供信息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是单独的县应急管理部门这个表述。

【解析二】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B正确: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

A错误: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为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并非“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

C错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其所在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非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决定、命令开展宣传动员等。

D错误: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可依法征用、要求提供物资信息,选项将主体写作“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表述不当。

核定依据

教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26年版第251页):“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主体是“人民政府”,B项换成“政府有关部门”,主体错误。

教材(第252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在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内,可以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应急处置与救援需要的信息。”——县应急管理部门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D项与原文一致。

题目问“关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说法,正确的是”。网传答案选B:

“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读起来很顺,对吧?翻到教材第251页:

教材第251页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及时有序参与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法条的主体是“人民政府”,选项换成了“政府有关部门”。这就是命题人埋的坑。

正确答案是D:“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在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内,可以要求公民提供应急处置需要的信息。”

教材第252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在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内,可以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应急处置与救援需要的信息。

县应急管理部门,本身就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体、条件、内容,三项全部吻合。

有一份解析在引用第七十二条时,在“人民政府”后面自己加了个括号——“(政府有关部门)”。法条里没有这几个字。

✎ 考场心法 法规题最常见的陷阱是偷换主体。看到“政府”“部门”“机构”“单位”,先回原文对一下主语。

02

第74题|应急条例:地铁公司要不要建救援队伍?

▌ 原题完整对照(左:闫老师答案与解析 右:网传答案与解析)

法规 · 多选 · 第74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应急救援队伍

闫老师 ABCE ✔ |  BCE ✘

✔ 闫老师答案与解析(正确)

✘ 答案与解析(错误)

题干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值班的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的配备要求,正确的有()。

选项

A.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救援队伍

B.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C.规模较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D.汽车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并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E.水上运输企业的应急救援人员经救援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A.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救援队伍

B.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C.规模较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 小时应急值班

D.汽车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并实行24 应急值班

E.水上运输企业的应急救援人员经救援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答案

ABCE

BCE

解析

【解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A正确;(第10条):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B正确;(第13条):矿山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C正确;(第14条):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

D错误;汽车制造企业不属于第14条强制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的单位范围。

E正确;(第11条):应急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A错误。

第十四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三)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 24小时应急值班。

D错误。

核定依据

教材(第357页)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且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错在哪:解析引用的正是第十条原文,却判A错误。地铁运营公司属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题干并无“小型、微型企业”的限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争议在A项:“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救援队伍。”有解析判它错误。

教材第357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条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等规模较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地铁运营公司就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不建”有个前提——规模较小。题干没给这个前提,就按一般规定:应当建立。

有意思的是,那份判A错误的解析,引用的恰恰就是这一条原文。

✎ 考场心法 “可以不……”“除外”这类例外条款,题干必须给出例外条件才能适用。题干没说,就按原则走。

03

第79题|工伤认定:能申请,不等于要举证

▌ 原题完整对照(左:闫老师答案与解析 右:网传答案与解析)

法规 · 多选 · 第79题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举证责任

闫老师 CD ✔ |  ACD ✘

✔ 闫老师答案与解析(正确)

✘ 答案与解析(错误)

题干

某建材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24年3月15日,员工甲在碎石岗位工作中违规作业导致左手小手指受伤被切掉;员工乙被诊断为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关于工伤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某建材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24年3月15日,员工甲在碎石岗位工作中违规作业导致左手小手指受伤被切掉;员工乙被诊断为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关于工伤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该企业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甲的哥哥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B. 2025年3月15日前,该企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甲的工伤认定申请

C. 乙依法取得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以直接认定其为工伤

D. 该企业未在规定期间内为甲、乙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企业负担

E. 甲受伤系个人违规操作所致,不属于工伤,不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 该企业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甲的哥哥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B. 2025 年3 月15 日前,该企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甲的工伤认定申请

C. 乙依法取得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以直接认定其为工伤

D. 该企业未在规定期间内为甲、乙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企业负担

E. 甲受伤系个人违规操作所致,不属于工伤,不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

CD

ACD

解析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

A错误;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非职工近亲属),且甲违章作业不影响工伤认定(第16条排除情形不含一般违章)。

C正确;(第19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不再进行调查核实(乙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可直接认定)。

D正确;(第17条第4款):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B错误;(第17条第1款)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应在2024年4月14日前提出;“1年内”是用人单位未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的时限。

E错误;(第14条、第16条)甲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违规操作不属于第16条规定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仍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A正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B

选项超过了法定的时限,错误。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C正确。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E错误。

核定依据

教材(第383页):“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错在哪:解析只论证了“近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就判A正确;但A问的是“举证责任”,条文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把“申请权”偷换成了“举证责任”。

A项:“该企业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甲的哥哥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有解析判A正确,理由是“近亲属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近亲属可以申请,没错。但A问的不是“能不能申请”,而是“谁承担举证责任”。

教材第383页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申请权和举证责任是两回事。本题答案是CD。

✎ 考场心法 命题人特别喜欢把两个相邻的法律概念对调:申请权与举证责任、报告与备案、审查与批准、责令改正与处罚。读选项时,先问一句:它说的是哪一个?

04

第81题|消防法第十五条:原句被判成了错项

▌ 原题完整对照(左:闫老师答案与解析 右:网传答案与解析)

法规 · 多选 · 第81题 《消防法》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闫老师 CDE ✔ |  DE ✘

✔ 闫老师答案与解析(正确)

✘ 答案与解析(错误)

题干

根据《消防法》,关于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及其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消防法》,关于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检查

B. 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撤销相应许可

C.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D.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予以许可

E.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

A.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检查

B. 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缴销相应许可

C.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D.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其提交的中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予以许可

E.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

答案

CDE

DE

解析

【解析】《消防法》第15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A错误:不选告知承诺方式的,消防救援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检查,不是15个工作日。

B错误:核查发现与承诺不符的,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改后仍不达标的才撤销许可,并非“应当撤销”。

C正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相当于“先承诺、后核查”,正确。

D正确: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就应当予以许可,正确。

E正确: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使用并罚款3万~30万元,正确。

AC错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检查。

B错误,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D正确,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其提交的中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予以许可。

E正确,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核定依据

教材(第177页):“《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C项与法条一字不差。

错在哪:解析写“AC错误”,但只论证了A(应为10个工作日而非15个),对C没有任何论证;C是法条原句,判错没有依据。

C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教材第177页

《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一字不差。

有解析写“AC错误”,但只解释了A为什么错(不采用告知承诺的,是10个工作日内检查,不是15个),对C一句都没说。本题答案CDE。

✎ 考场心法 多选题,少选一个扣0.5分。和原文一字不差的选项,大胆选。把原句当陷阱、不敢选,是最冤的丢分。

05

第85题|跨省重大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要不要派人?

▌ 原题完整对照(左:闫老师答案与解析 右:网传答案与解析)

法规 · 多选 · 第85题 跨行政区域重大事故的调查

闫老师 BCE ✔ |  CE ✘

✔ 闫老师答案与解析(正确)

✘ 答案与解析(错误)

题干

甲省乙市某运输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途经丙省丁市,与另一辆货车相撞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0人重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事故调查的说法,正确的有( )。

甲省乙市某运输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途经丙省丁市,与另一辆货车相撞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0人重伤。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事故调查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 该起事故由甲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查

B. 乙市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参加该起事故调查

C. 该起事故的调查组组长由丙省人民政府指定

D. 该起事故的调查应当在45日内完成

E.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该起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作出认定

A.该起事故由甲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查

B.乙市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参加该起事故调查

C.该起事故的调查组组长由丙省人民政府指定

D.该起事故的调查应当在45 日内完成

E.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该起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作出认定

答案

BCE

CE

解析

【解析】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本起事故造成10人死亡、30人重伤,属于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丙省)负责调查。

A错误;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应为丙省人民政府,并非甲省应急管理部门(调查主体是人民政府,不是应急管理部门,地域也不是单位所在地)。

10人死亡属于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丙省)负责调查,不是甲省应急管理部门。

B正确;(第21条)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乙市)应当派人参加。

事故发生地和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由发生地政府调查,单位所在地政府派员参加,正确。

C正确;(第24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丙省)指定。

调查组组长由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丙省)指定,正确。

D错误;(第29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最长不超过60日),并非45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在60日内提交,不是45日。

E正确;(第25条)事故调查组履行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等职责。

调查组要查明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正确。

此起事故为重大事故,应当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A错误,C正确,B慎选。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D错误。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E正确。

核定依据

教材(第369页):“对于异地发生事故的调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别重大以外的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参加。’也就是说,两地有关人民政府负有共同调查跨行政区域事故的职责,双方应当相互支持和配合,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参加事故调查。”

错在哪:解析引用了同一条文,却以“B慎选”为由不选。乙市是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条文没有限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层级。(说明:也有观点认为应由与调查政府同级的甲省人民政府派员,宣传时建议表述为“条文支持选B”。)

甲省乙市的危化品车,在丙省丁市发生爆炸,10人死亡。B项:“乙市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参加该起事故调查。”有解析标注“B慎选”,没有选。

教材第369页

对于异地发生事故的调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别重大以外的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员参加。”也就是说,两地有关人民政府负有共同调查跨行政区域事故的职责,双方应当相互支持和配合,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参加事故调查。

乙市就是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条文没有限定“所在地人民政府”是哪一级。本题答案BCE。

说句公道话:也有观点认为,重大事故由丙省政府调查,派员的应当是同级的甲省政府。这个想法不是没道理,但条文和教材都没写“对等层级”这几个字。在考场上,我选条文支持的那个。

· · ·

坦白

这一科,我们自己也改了两道

挑别人的错之前,先说自己的。法规这一科,复核中我们自己改了两道题的答案。

第1题,我们最初选了C。复核时翻到教材第76页《安全生产法》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改成了B。

▌ 原题完整呈现(题干·选项·答案·解析·依据)

法规 · 单选 · 第1题 同一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

闫老师原答案 C → 更正为 B

题干

根据法的不同层级和位阶效力,法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特别法与一般法,关于同一违法行为法律适用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定的罚款数额与《安全生产法》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处罚

B.《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罚款数额与《安全生产法》不一致的,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罚

C.《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罚款数额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处罚

D.《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罚款数额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处罚

答案

B(原答案C,已更正)

解析

A错误;我国现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5年通过)与《安全生产法》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属新法、特别法,应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而非《安全生产法》。

B正确;《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其罚款数额与《安全生产法》不一致的,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罚。一般情况下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但《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自己“开了口子”: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有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就听那部行政法规的。所以这里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处罚。

C错误;《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的一般规定,《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特别规定。《立法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不能直接按“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

D错误;《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地方性法规)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行政法规)不一致,应适用上位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修正依据

教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26年版第76页)引《安全生产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行政法规,对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B正确。

第50题,复核时发现选项B的文字录入有误(把“将安装隔断装置”录成了“未安装”)。按录错的文字,四个选项全是重大事故隐患,题目无解;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四条原文更正后,答案由C改为B。

▌ 原题完整呈现(题干·选项·答案·解析·依据)

法规 · 单选 · 第50题 冶金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闫老师原答案 C → 更正为 B

题干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冶金企业存在的下列情形中,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

选项

A. 车间内的交接班室设置在钢水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

B. 厂区内将安装隔断装置的煤气管道接入车间

C.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D. 生产期间冶炼区域的炉下渣坑存在积水情况

答案

B(原答案C,已更正)

解析

选项B中的煤气管道已安装隔断装置,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A、C、D均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三)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第四条 冶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二)生产期间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和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三)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的;

(四)转炉、电弧炉、AOD炉、LF炉、RH炉、VOD炉等炼钢炉的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等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副)枪自动提升、电极自动断电和升起装置联锁的;

(五)高炉生产期间炉顶工作压力设定值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或者炉顶工作压力监测装置未与炉顶放散阀联锁,或者炉顶放散阀的联锁放散压力设定值超过设备设计压力值的;

(六)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合、储存、使用设施附近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的;

(七)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八)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修正依据

① 原答案:C → 修正答案:B(选项B文字按回忆版题目更正为“将安装隔断装置的煤气管道接入车间”,原录入为“未安装”)

② 规章原文(《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第四条“冶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二)生产期间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存在积水的;……(七)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③ 修正理由:第三条是对全部工贸企业(含冶金企业)适用的通用条款,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同样是重大事故隐患,C项不能作为“不属于”的选项。若选项B为“未安装隔断装置”,则A、B、C、D四项均为重大事故隐患,本题无解;回忆版题目均为“将安装隔断装置”,即已安装,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故选B。

· · ·

写在最后

法规考的不是记忆量,是对“一个词”的敏感

把这5道题放在一起看,错法只有三种:

一是主体被偷换(第28题):人民政府 → 政府有关部门。

二是概念被偷换(第79题):申请权 → 举证责任。

三是不敢相信原文(第74、81、85题):条文明明写着,却因为“感觉像陷阱”而不选。

所以我一直跟学员说:法规不要背“大意”,要背“主语”和“限定词”。刷题的时候,每道题问自己三个问题——谁?在什么条件下?做什么?这三个问题答对了,法规题的陷阱基本就拆完了。

这一科我们自己改过的两道题(第1题、第50题),原题和修正依据都放在上面了。

对答案这件事,谁对谁错不重要,原文怎么写才重要。能拿出原文的,敢说对;对不上原文的,马上改。

这5道题,你当时选对了几道?欢迎在留言区说说你的答案。下一篇,我们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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