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5-20-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2025-20-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 2026-03-17 13:48:46 2026-01-26 20:34:16

文档预览

2025-20-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2025-20-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2025-20-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2025-20-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2025-20-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0.310 MB
文档页数
5 页
上传时间
2026-01-26 20:34:16

文档内容

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第10章 建设 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 知识点9 诉讼时效(1分)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则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的制度。(诉讼会被驳回) 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 还。 简记:告了也白告;还了就还了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3年 特殊诉讼时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 4年 8 权利最长保护期 从权利被1侵7害之日 20年 9 4 8 3 信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中止和中断】(简记为:中止-老天手里,中断-自己手里) 事由 特征 限制 诉讼时效 时效中 不可抗力 人为不 最后六个月(即发生在 2.5 客观的、外界的 还有6个月 8 止 其他障碍 可控 年后) 1 7 9 4 8 3 起诉或仲载 信 微 系 权利人请求 联 一 时效中 主观的、当事人之 人为可 唯 重新计算(即还有三 履行 —— 断 间的 控 年) 义务人同意 履行 知识点10 诉讼程序(1-2分) 【一审程序——起诉】 起诉的条件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注意起诉时不要求有完备的证据)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④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 时间 7日立案 【一审程序——开庭审理】 原告无正当理由缺席 按撤销上诉处理 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 可以缺席判决 【一审程序——中止、终结】 (1)一方当事人死亡, 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 中止(暂 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 定,可恢 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 复) 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8 7 1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4 9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 8 终结(无 信 3 担义务的人的; 微 系 必要或不 联 (3)离婚案件一方题当事人死亡的; 肯能) 押 准 (4)追索赡养精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一审程序——普通程序、简易 程序】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 小额诉讼:标的额为各省、 结案 确、争议不 大的简单民事案 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 ·可延长6个月 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起3个月 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 内审结 案件,实行一审终审,8应当 1 7 9 在立案之日起2 信 个3 8月 4 内审结 微 合议制 独任审理 系 联 一 (二)二审程序(上诉) 唯 上诉期 一审判决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间 一审裁定的,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一审 (2)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 终审) 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 终审; (3)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知识点11 诉讼执行(0-1分) 生效法院调解、判决 一审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生效仲裁调解、裁决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 执行时间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再申请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 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 行 请执行。 [执行程序之--中止和终结】 执行中止(暂停) 终结执行(结束)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由理由异议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 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行的,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 8 7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1 人死亡的; 9 4 8 3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信情形,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 微 系 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联。 借款,无收入来源,有丧失劳动能力的。 题 押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准行。 精 知识点12 行政复议VS行政诉讼( 1-2分) 特殊:复议前置 8 1 7 9 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1)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2)对行政机关作8 4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 信 3 微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3)认为行政机关存 在《行政复议系法》第11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 联 一 责情形;(4)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唯 管辖 不予受理 方式 性质 (最长时效) 行政 变化:一般为本级政府或 书面+ 非终局 复议 上级主管部门(官的爸 特殊口头 不动产: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 爸) 其他: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 行政 法院 书面+ 终局 诉讼 特殊口头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处罚 官~某民 行政强制 (都是行政执法行为) 可以复议可以诉讼 行政许可 侵犯经营自主权 行政征收、摊派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命令 官~全民 都不是行政 行政批复、行政处分 官~官 执法行为 不可复议不可诉讼 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 民~民 重复性、过程性、指导行为、国防、外交 官~帮忙 【行政复议、诉讼期间处罚停不停】 8 7 行政复议 9 1 行政诉讼 4 8 3 信 (1)被申请人微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系 联 的 题 (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 押 准 (2)精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 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 不停止,下来情 执行的 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况除外(官认为 (3)申请人、 第三人申请停止执 (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 停可以停) 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 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8 1 7 9 知识点13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1-2) 8 4 信 3 微 民事诉讼 行 政诉讼 系 联 一 被告 民 官 唯 级别 2.中级法院: 2.中级法院: 管辖 (1)重大涉外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 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法院管 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法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 辖 3.高级法院:本辖区有重大影响 件。 4.最高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 4.最高法院: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 件 件。 地域 被告所在地 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管辖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诉讼中能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除外:行政赔偿、补偿以 否调解 调解 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诉讼程序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 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 (简易程 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 程序:(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额 序) 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000元以下的;(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结束语 1.规划时间 2.题点结合 3.调整心态 8 心之所愿,无事不成 1 7 9 4 8 3 信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