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5-02-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2025-02-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 2026-03-11 06:14:19 2026-01-26 19: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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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03-法规《冲刺串讲班》王欣XSW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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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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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页数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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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35:20

文档内容

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知识点5 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3分) 对自己财产权利,在法律上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征收房屋(个人利益服从国 家利益)。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权能)四项权能 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 对他人的物。占有、使用、收益权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居住权 对他人物的优先受偿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8 7 1 9 4 8 3 信 微 (一)用益物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 VS 2.宅基地使用权 系 联 题 土地所有权(公家的) 押 国家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 准 精 含义 享有①占有②使用③收益的权利,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设立 在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且自登记时设立 取得方式 出让(卖)或划拨(送) 建设用地使用 权(私人的) 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流转 且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 8 续期 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免费续期);非住宅1用7地,依法律规定办理 9 4 8 3 信 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微注销登记 系 联 宅基地使用 一 含义 享有①占有②使用的权利,存在于集体唯土地上 权 3.居住权 概念 他人的住宅享有①占有②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形式 用益物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 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住权登 住 设立 记。居住权登记时设立。 权 ①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变动 ②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4.地役权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效益,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概念 权力 形式 用益物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私人 合同当事人 供役地人和需役地人 的)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产生不需要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 设立 抗善意 第三人 8 7 1 9 4 8 信 3地役权是从权利,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主权利转让,从权利一并转 变动 微 系 移 联 题 押 准 (二)担保物权 精 权利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 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人的担保 保证 -- 抵押 不转移占有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提供,也可能是第三人提 供 质权 转移占有 物的担保 债务人本人提供 转移占有 留置 -- 金钱担保 定金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二)担保物权 1.抵押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抵押物】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登记设立 (3)海域使用权 可以抵押(能买卖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的) 8 7 (1)生产设备、原材9 1料、半成品、产品 8 4 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登记,不得 (2)船舶、航空信器3 微 对抗善意第三人 (3)交通运系输工具 联 题 (1)土押地所有权 不得抵押 准 (2)精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不完全归 (3)学 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 属于自己的 施和其他公 益设施 -即不能买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卖的) (5)依法被查封 、扣押、监管的财产 【抵押的实现】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 偿顺序 8 1 7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8 4 9 信 3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微 系 联 【在建船舶】 一 唯 ◆3月1日抵押给甲借100万元未登记 ◆3月5日抵押给乙借200万元未登记 ◆3月6日抵押给丙借500万元3月7日登记 ◆3月8日抵押给丁借300万元3月9日登记 2.质权 【分类】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 1.出质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质权人:债权人。 2.动产质权的特点: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权力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权利出质的质权 可质权的权利(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留置权 8 项目 1 7 内容 9 4 8 3 信 债务人微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 概念(扣留=法定) 系 就该联动产优先受 。 题 押 对象 准 仅限于动产。 精 留置后,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无约定,60日以上期限(鲜活易腐除外)。 限 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毁损的,留置 留置权人的义务 权人承担民事 责任。 不动产 动产 权8利(无形) 1 7 9 8 4 抵押权 √ √ 信 3 × 微 系 质权 × √ 一 联 √ 唯 留置权 × √ × 知识点6 占有(0-1分) 项目 内容 概念 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 自主占有 建设企业对施工场地 分类 基于合同关系。例如:保管人、质权人、施工企业对施工 他主占有 有权占有 场地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注一:建天、一一造文、化二专造有、安版全权、,消未防经、咨许询可、不检可测转课程发押或题复联印系传QQ/播微]信:3849178 善意占有 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 无权占有 恶意占有 明知自己属于无权占有的 占有保护请求 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权 8 7 1 9 4 8 3 信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