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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研究》关于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 改进办刊工作的声明

《会计研究》关于规范使用人工智能工具 改进办刊工作的声明
为规范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工具,进一步改进《会计研究》编辑出版工作,确保期刊论文符合原创性、科学性等方面要求,避免可能出现的学术不端问题,《会计研究》编辑部就投稿及审稿所涉人工智能(以下简称AI)工具运用问题作出以下规范。
一、关于投稿所涉AI工具的使用
1.本刊不接受以AI工具及相关虚拟身份作为署名作者的投稿。
2.本刊不接受过度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形成的论文。过度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形包括:使用AI工具直接生成论文的主体框架、核心观点、研究结论等关键内容;通过AI工具改写他人成果或拼接多篇文献;使用AI工具伪造、篡改或捏造生成文献、数据、图表等内容。
3.论文作者如在文献检索、数据整理、语言润色、错误检测等环节使用了AI工具,须遵守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学术规范,并在投稿系统备注栏中及论文最后一页分别说明AI工具使用情况,至少应包括:
(1)所使用的工具名称、版本号及开发者等信息;
(2)所使用的原始提示词及生成内容记录;
(3)人工智能工具在论文创作中的角色和作用等。
4.投稿作者须对论文内容的原创性、真实性、学术规范性(特别是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负责。对于过度使用AI工具导致严重后果,虚构或隐瞒AI工具使用情况等问题,本刊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公开谴责、将有关作者纳入黑名单、撤稿等处理。
二、关于审稿所涉AI工具的使用
1.本刊不接受使用AI工具撰写的审稿意见。审稿人不得将本刊送审稿件、审稿意见等上传至公开的AI工具平台。
2.本刊提请审稿人高度关注送审稿件使用AI工具的情况。审稿人如发现送审稿件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应及时在审稿意见中说明相关情况及依据。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会计研究》编辑部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