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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民事综合大案例四
【第1题】民综四:某村民委员会与某旅游公司经营协议纠纷案2022年2月26
日,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某旅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村域范
围内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签订经营协议(以下简称A协议),该协议约定:
( 1 ) 开
发经营面积595.88公顷,经营范围内有河沟、山谷、民宅等旅游资源;(2)经营
期限50年;(3)乙方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300万元,用于甲方前期各项改造支
出;(4)经营期限内的利润分成为各50%;(5)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
实现的,须向对方支付100万元惩罚性违约金。甲、乙双方与镇政府签订补充协
议,约定镇政府对A协议中甲方承诺事项负有协调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A协
议签订后,乙方按照协议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300万元。甲方按照协议腾退相关土
地及地上物,并向村民支付补偿款,对电力设施进行改造等(至诉讼时已实际支出
180万元)。为建设景区设计方案中的综合大楼,乙方于2022年9月9日与某建
筑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协议》(以下简称B协议)。2022年底,涉案区水务局将
涉案经营范围内河沟两侧划定为城市蓝线。《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自2006年开始
实施,而被划定为城市蓝线的河道属于签订A协议时已有的山区河道。城市蓝线范
围内禁止进行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2022年11月左右,乙方
得知划定城市蓝线一事。2023年5月11日,乙方书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甲
方要求解除A 协议,甲方未予回复,乙方于5月底自行撤场。2023年6月15
日,乙方诉至法院,请求:(1)解除A 协议;(2)甲方返还合作费用300万元。
理由为:经营范围内部分区域位于城市蓝线内,导致无法经营开发,构成情势变
更。甲方提起反诉,请求:
(1)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
①为订立A协议在磋商过程中支出的差旅费、人工费10万元;②参酌国内同类景
区的利润率,经营期限内的预期利润分成5000万元;甲方为应诉,与某律所签订
代理合同,代理费20万元。
(2)乙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3)乙方赔礼道
歉。法院查明以下事实:
(1) 城市蓝线图显示,大部分村民旧宅在城市蓝线范
围外。区水务局陈述,开发建设如果影响防洪,须对河道进行治理,验收合格后能
正常开发建设。按照规定,乙方如需对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的区域进行开发建设,应
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乙方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因城市蓝线
的划定,相关政府部门向其出具了禁止开展任何活动的通知。
(2)甲方支出180
万元对相关区域进行改造后,即使该相关区域不再用于旅游开发,也节省了本应由
甲方负担的相关费用80万元。
(3) 甲方与某律所签订的合同是风险代理,约定
律师费“需要根据实际回收的现金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诉讼时律师
费尚未实际支付。
(1)【3.0分】1.乙方未起诉镇政府,法院可否追加镇政府为第三人?为什
么?
【参考答案】答:可以追加(1分)。镇政府不属于甲、乙诉讼中的
必要共同诉讼人,不能被追加为共同被告。但本案处理结果与镇政府
可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1分),法院可以将镇政府追加为无独立
请求权的第三人(1分)。
(2)【3.0分】2.涉案区水务局将涉案经营范围内河沟两侧划定为城市蓝
线,是否构成情势变更?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不构成(1分)。其一,城市蓝线划定不属于无法
预见的重大变化(1分),风险程度也没有远远超出正常人的合理预
期。城市蓝线划定后,相应建设方案根据政策性文件具体要求面临相
应的调整,该调整变化属于可预见的合理范围。其二,城市蓝线划定
不会导致当事人无法履约(1分)。A 协议确定的绝大部分经营区域
并不在城市蓝线范围内,对于该部分仍可以继续进行开发建设。对在
城市蓝线范围内的经营区域,当事人可在履行相应行政审批手续后、
符合政策文件的具体要求时继续进行开发活动。
(3)【3.0分】3.乙方构成何种违约行为?对该违约行为可否适用继续履
行?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拒绝履行非金钱债务(1分)的违约行为。不能适
用继续履行(1分)。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
非金钱债务依法应当免除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1分)。
(4)【3.0分】4. 甲方对通知1未予回复,是否导致合同解除?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不导致合同解除(1分)。在甲方不存在违约行
为、不构成情势变更的情况下(1分),乙方明确表示不再对经营范
围进行民宿及旅游资源开发,属于违约方,不享有法定解除权(1
分),因此乙方对甲方发出通知1而甲方未予回复不导致合同解除。
(5)【6.0分】5.乙方是否有权请求法院终止合同?如果有权,合同终止的
时间如何认定?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有权(1分)。(1)在无法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况
下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终止合同(1分)。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
的A协议约定经营期限为50年,且对后期旅游收益分成进行了约
定,系具有合作性质的长期性合同。长期性合作合同的履行须以双方
自愿且相互信赖为前提,在乙方拒绝履行且涉案A协议丧失继续履行
的现实可行性(1分)的情形下,如不允许双方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既不利于充分实现土地等资源的利用价值,又不利于双方利益的平衡
保护。涉案A 协议的履行已陷入僵局(1分),乙方有权依据《民法
典》第580条第2款请求法院终止A协议。(2)合同终止的时间一
般为乙方起诉状副本送达甲方之日(1分),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况,若以其他时间作为合同终止时间更符合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1
分),法院可以该时间作为合同终止的时间,但需在裁判文书中充分
说理。
(6)【8.0分】6. 甲方的赔偿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1)赔偿请求①应当支持(1分)。磋商过程中
支出的差旅费、人工费属于实际损失(1分),非违约方有权请求赔
偿(1分)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
(2)赔偿请求②不应全部支持(1分)。甲方主张赔偿的5000万元
属于可得利益(1分)。可得利益的计算须受到可预见性和确定性的
限制。由于涉案村域尚未完成开发建设,甲方参酌同类景区的利润率
并以50年为基础计算出的5000万元数额,不具备可预见性和确定
性。在符合可预见性和确定性的数额范围内的数额,法院予以支持
(1 分)。
(3)赔偿请求③不应支持(1分)。甲方与某律所签订的合同是风
险代理,且诉讼时律师费尚未实际支付,不构成实际损失(1分),
此项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7) 【2.0分】7.对于甲方赔偿损失的请求,乙方可否主张损益相抵?为什
么?
【参考答案】答:可以(1分)。甲、乙签订的是开发经营协议,有
偿合同可以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定(1分),乙方可以主张从损失
赔偿额中扣除甲方因乙方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即主张损益相抵。
(8)【4.0分】8.乙方请求返还合作费用300万元,应否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不应全部支持(1分)。乙方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
300万元属于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法院判决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乙方
有权请求甲方恢复原状、返还合作费用(1分)。但300万元费用的
返还情况要分两部分讨论:(1)对于未支出的120万元,由于该笔
款项尚未支出,适用直接“恢复原状”,甲方应返还给乙方(1
分)。(2)对于已支出的180万元,其中80万元在违约损害赔偿中
适用损益相抵规则进行抵扣,不予另行返还。对于甲方不能受益的
100万元,应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无法采取
的,不予返还(1分)。
(9)【3.0分】9.如果法院支持(或部分支持)甲方的赔偿请求,甲方是否
还能主张A 协议约定的100万元违约金?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可以(1分)。A协议中约定的100万元违约金系
惩罚性质(1分),其与甲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指向的损害填补利益
不同(1分),因此,在甲方的赔偿请求得到支持(或部分支持)的
情况下,甲方仍能主张10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10)【3.0分】10. 甲方请求乙方赔礼道歉,应否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不应支持(1分)。赔礼道歉仅适用于侵害人格权
的侵权责任(1分)。本案中,甲方请求乙方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因
此,甲方请求乙方赔礼道歉无法律上的依据(1分),不应得到支
持。
(11)【3.0分】11.假设乙方在该诉讼中还请求解除B协议,法院可否合并
审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答:不可以(1分)。只有诉讼标的同一或诉讼标的为
同一种类的诉讼才可以由法院合并审理(1分)。本案中,乙方起诉
甲方是基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开发经营合同法律关系,而乙方请求解
除B协议是基于乙方和某建筑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两
个案件的诉讼标的不同一,且不属于同一种类,不符合共同诉讼的构
成要件(1分),因此,法院不能合并审理。
(12)【1.0分】12.假设法院判决甲方返还乙方120万元,规定在判决生效
后分3次履行,每次于当月月底履行1/3。申请执行时效何时起算?为什
么?
【参考答案】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分)。如
果法院判决甲方分三期履行120万元的债务,则乙方的申请执行时效
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