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谈|基于“场景驱动、底座支撑、工具赋能”思路的公共数据治理实践演进


《十日谈》是深圳数据交易所推出的评论栏目,旨在提供关于数据相关政策解读、行业重点事件分析和相关领域讨论的多元化平台。
《十日谈》紧密围绕国家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顶层设计,紧跟行业动态,每十日设置一个主题,邀请外部和内部智库专家撰写专栏文章,深入探讨数据领域面临的挑战、发展趋势以及前沿技术。致力于为您带来有价值的信息和观点,共同推动数据要素生态繁荣发展。(点击查看往期文章)
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其价值释放的前提在于有效的数据治理。当前,数据治理领域普遍面临“治理与应用脱节”“数据开放利用不足”“数据价值转化不畅”等共性问题,传统治理模式难以适配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需求。深圳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深数所”)基于多领域实践,形成”场景驱动、底座支撑、工具赋能”的治理方法论,为数据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有益探索。
数据治理的本质是通过制度化规范与技术化手段,实现数据资源的有序管理与价值转化。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MA)在《数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DMBoK 2.0)中强调,数据治理需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实现”战略-架构-质量-服务-安全”的协同管控,这一框架为治理实践提供了核心理论支撑[1]。当前行业实践中存在的核心困境,本质上源于对治理逻辑的认知偏差:
一是将“治理动作”等同于“质量提升”,忽视数据质量的核心在于源头规范与业务适配。数据治理是建立秩序的管理活动,而质量优劣取决于数据本身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场景化适配性,事后治理更多是修复与补救[2]。二是将“高质量数据”等同于“价值实现”,缺乏对数据流通与场景应用的系统性设计。DAMA强调数据价值的实现需要“数据-流程-业务”的深度融合,脱离流通与应用的高质量数据只是静态资源[1]。三是公共数据治理呈现“碎片化”特征,未能形成“归集-治理-应用-流通”的闭环机制,这与业界公共数据价值释放需要系统性治理框架的共识高度契合[3]。
从理论层面看,数据治理需突破“技术导向”与“管理导向”的二元对立,构建“业务-数据-价值”的三维逻辑。这一逻辑既呼应了国内学者提出的“数据治理应坚持业务驱动、技术支撑、价值导向”的核心观点[4],也与深数所的实践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印证。
深数所的治理方法论并非单纯的技术方案堆砌,而是基于“问题导向-理论支撑-实践验证”的闭环逻辑形成的体系化成果,其核心框架可概括为“三维驱动、多层支撑”。
(一)场景驱动:治理逻辑的起点与价值落点
场景驱动的核心要义是摒弃“先治理后应用”的被动模式,以业务需求为牵引定义治理目标与范围。这一逻辑与“拉式数据治理”(Pull-based Data Governance)理论相契合,即“以用促治、追根溯源、分步推进”,确保治理资源聚焦核心痛点[5]。
其一,精准锚定场景痛点。治理并非覆盖所有数据与业务,而是聚焦核心场景的关键问题。例如,在企业运营场景,针对运营分析片面化、客户数据分散、取数标准不一等痛点,优先开展数据整合与标准统一工作;在企业经营决策场景,聚焦指标体系混乱、数据更新滞后等问题,构建标准化数据服务模式。这种“抓主要矛盾”的治理策略,避免了资源浪费与治理空转,与“治理资源应向高价值场景倾斜”的学术观点一致[6]。
其二,构建“需求-治理-价值”闭环。场景需求决定治理内容,治理成果反哺业务价值,形成动态优化的闭环机制。例如,基于部分内外部监管场景的穿透式管理需求,推动数据统计口径统一与跨系统数据整合,既解决了“数出多门”的治理难题,又为监管决策提供了可靠数据支撑,实现治理与应用的深度融合。
(二)底座支撑:数据体系的标准化构建
数据底座是治理成效的基础保障,其核心功能是实现数据的规范化整合与集约化管理。深数所的实践遵循“分层架构+主题化组织”的构建逻辑,同时遵循数据仓库设计的“面向主题、融合集成、相对稳定、反映历史”四大原则。
在架构设计上,采用“贴源层-明细层-轻度汇聚层-应用层”的分层模式,实现数据从采集到应用的全链路规范化处理。贴源层保留原始数据溯源能力,明细层与轻度汇聚层完成数据清洗、标准化与汇总,应用层面向具体场景输出数据服务。这种架构设计既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与一致性,又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可适配不同业务场景的个性化需求,符合DAMA提出的“数据架构应兼顾稳定性与扩展性”的设计理念[1]。
在数据组织上,围绕“客户-经营-运营-业务”四大主题构建标准化数据库,形成统一数据资产矩阵。通过建立数据资源目录与共享机制,明确数据主管部门、使用权限与更新频率,实现“数据一次建设、多场景复用”,从根本上破解“数据孤岛”问题。
(三)工具赋能:治理效率的技术保障
工具赋能的核心是通过智能化手段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精度,其实践重点不在于工具本身的技术参数,而在于工具与治理流程的适配性。
在数据质量管控方面,践行ISO 8000数据质量标准中“持续监测与闭环改进”的要求[7],构建全链路质量监测体系,覆盖数据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等核心维度,通过自动化检测与工单机制,实现质量问题的快速发现与闭环整改。这种“技术监测+制度约束”的模式,替代了传统人工抽检,显著提升了数据质量管控的效率与可靠性。
在数据服务方面,以低门槛工具降低用数门槛,通过自助分析平台支持多数据源对接与可视化分析,使业务人员无需专业技术背景即可自主完成数据查询与报表生成。
(一)生态协同优势:链接多元主体的治理网络
国家级的数据流通枢纽天然链接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能够同时把握公共数据开放的政策要求、企业数据治理的实际痛点与数据流通的合规边界。这种生态整合能力使治理方案不仅满足单一主体的内部需求,更能适配数据跨主体流通的场景,数据流通枢纽作为协同网络的载体,可助力打破主体间的“壁垒”[8]。
(二)合规治理优势:内嵌流通基因的标准体系
数据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合规流通,数据流通枢纽与交易所一体化的治理实践将合规要求内嵌于全流程,通过数据分级分类、权限管控、安全审计等手段,确保治理后的数据能够满足流通交易的合规要求。这种“治理与合规一体化”的模式,弥补了传统治理“重内部管理、轻外部流通”的缺陷,也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合规保障。
(三)实践验证优势:基于样本的方法论迭代
数据流通枢纽的治理实践覆盖各行业和多个领域,服务对象包括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服务内容从数据资源盘点、数据标准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应用开发、数据产品孵化,到数据资产入表的多层次实践,基于这些实践样本,治理方法论能够不断迭代优化,其成果不仅具有实践可行性,更具备一定的普适性与市场参考价值。
公共数据治理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环节,基于深数所的实践观察,当前公共数据治理面临三大核心矛盾:供给与需求的错配、开放与安全的博弈、公益与市场的平衡。破解这些矛盾,需要构建”源头治理-分类分级-价值释放”三位一体的治理框架。
(一)源头治理:从”事后补救”转向”事前规范”
公共数据质量问题的根源在于采集环节的标准化缺失。传统治理模式往往是“先产生、后治理”,成本高、效果差。实践表明,应将治理关口前移,推动数据标准嵌入业务流程,实现”数据产生即合规”。例如企业税务管理,过去往往申报了税务数据之后,事后才会获得税务部门反馈,但已形成税务合规问题,现在多地税务部门均将纳税申报比对前置至电子税务局,实现数据事前规范的效果。
(二)分类分级:在开放与安全之间寻找平衡
公共数据具有开放类型与安全等级的双重属性。实践中,”一刀切”的开放或封闭都不可取——过度开放带来安全风险,过度封闭则抑制价值释放。合理的路径是建立差异化治理策略:对无条件开放数据,经清洗脱敏后直接纳入开放数据集;对有条件开放数据,通过数据沙箱、API接口等方式实现授权使用;对非开放数据,严格管控访问权限,仅用于特定公共事务场景[9]。
(三)价值释放:场景驱动与合规流通的双轮驱动
公共数据的价值释放需要两个关键条件:场景载体与流通机制。在场景层面,应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市场协同补充”原则:在政务服务场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提升服务效率;在产业发展场景,将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开发信用评估、市场分析等数据产品,赋能中小企业发展;在城市治理场景,利用公共数据构建交通、环保、应急等分析模型,支撑精细化治理决策[10]。在流通层面,交易所可发挥枢纽作用,构建”登记-审核-交易-监管”全流程机制,通过明确公共数据产品的定价规则、收益分配方式与使用约束,既保障公共数据的公益性,又兼顾数据开发主体的合理收益,形成可持续的流通模式[11]。
数据治理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核心前提,方法论实践的演进体现了“从技术导向到价值导向、从单一主体到多元协同、从内部管理到流通赋能”的发展趋势。通过实践表明,有效的数据治理必须立足业务场景、构建标准化底座、借助智能化工具,同时兼顾数据质量与流通合规。
数据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终极目标是实现数据要素的有序流通与价值最大化。”场景驱动、底座支撑、工具赋能”这一方法论与实践探索,为数据治理的理论研究与行业实践提供了数据流通枢纽的实践参考,未来在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与价值释放上仍需在实践中不断迭代优化,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数据根基。
[1]国际数据管理协会(DAMA).数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DMBoK 2.0)[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
[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治理研究报告[R].北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4.
[3]孟庆国,王友奎,王理达.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与授权运营:内涵、模式与机制方法[J].中国行政管理,2024(9):2-13.
[4]黄丽华,朱海林,刘伟华,等.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管理:研究框架与展望[J].管理科学学报,2021,24(8):26-35.
[5]帆软数据应用研究院.商业智能应用白皮书5.0:拉式数据治理(Pull-based Data Governance)实践[R].南京:帆软软件有限公司,2024.
[6]张宁,袁勤俭.数据治理研究述评[J].情报杂志,2017,36(5):129-134.
[7]ISO/IEC.ISO 8000-1:2022 Data quality-Part 1:Overview[S].Geneva: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2022.
[8]雷鸿竹,王谦,等.协同视域下地方政府数据开放价值实现的影响因素研究[J].电子政务,2023.
[9]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数据分类分级指引[S].北京,2021.
[10]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Z].2021-12-12.
[11]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要素白皮书[R].北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3.
声明
· 本公众号文章内容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保持信息完整性。
· 如认为本文/本公众号中存在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alarm@szdex.com】。





夜雨聆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