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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利用非法APP坐庄 经营对赌牟取暴利

以案释法|利用非法APP坐庄 经营对赌牟取暴利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被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为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一些人以“高赔率、低门槛、足不出户购彩”为噱头,通过社交平台、暗网链接、非法APP等渠道搭建网络售彩平台,组织人员投注、坐庄抽头渔利。

近日,弋阳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蔡某、胡某、魏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被告人蔡某、胡某1与胡某2合伙经营一家中国体育彩票实体店。因线下生意不佳,三人转而通过非法APP注册名为“幸运某”的网上店铺(ID***),由胡某2负责账号管理,蔡某、胡某1负责推广。运营中,三人仅对部分投注出具有效彩票,其余投注则私自截留,以国家彩票开奖结果为依据,与彩民进行对赌:彩民中奖即自行赔付,未中奖则吞没投注资金。

经查,该店铺累计接收投注金额661.39万元,派奖430.80万元,扣除各类费用后,三人共非法获利100万元。被告人魏某作为该店铺代理(ID***),协助推广并吸引彩民投注,涉案投注金额240.09万元,违法所得12万元。

2023年10月27日,被告人蔡某、胡某1、魏某被抓获归案,后分别退缴违法所得20万元、20万元、1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胡某、魏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非法APP销售彩票,采取不开具真实彩票、私自坐庄与彩民对赌的方式经营彩票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共同犯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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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叶思琦

校核:新媒体团队

审核:蔡灿

签发:余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