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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 | 关于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启事

启事 | 关于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启事

尊敬的各位作者、审稿专家及读者朋友: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学术研究与出版工作正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为积极推动人工智能与体育学术研究深度融合,同时严格维护学术伦理与规范,《成都体育学院学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就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边界明确如下。

0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向《成都体育学院学报》投稿的作者、本刊委托的外审专家,以及本刊编辑出版相关人员。

02

投稿基本要求

本刊不接受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作为作者署名或共同作者撰写的稿件。不接受完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并直接作为研究成果的稿件。

03

禁止情形

投稿中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文章主体架构、核心观点或主要内容;

2.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改写既有研究成果,冒充原创;

3. 隐瞒或虚构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

4.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伪造、捏造文献、数据、图表、分析结果或其他关键材料;

5. 其他违反人工智能伦理或学术规范的行为。

04

允许使用范围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可在以下非核心研究环节合理使用

1. 语言表达与润色;

2. 文献检索与整理;

3. 数据处理与分析辅助。

 使用时须遵守通行的人工智能伦理与学术规范。

05

使用说明义务

作者应对投稿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及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如使用AI须在投稿时明确说明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具体环节,注明工具名称、版本、使用时间及相关页面截图。另,自即日起请在投稿时标明作者贡献声明

06

外审专家规范

外审专家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撰写外审意见书,审稿全过程须由专家本人独立完成。

07

编辑人员规范

本刊编辑人员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进行审稿、撰写审读报告及稿件处理决策。

08

保密与安全要求

所有作者、外审专家及编辑人员不得将投审稿中的文章内容上传至公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严防学术成果泄露或滥用

09

违规处理措施

对违反本规范的人员,本刊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停发或追回稿费、审稿费;

2. 退稿、撤稿

10

解释与施行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成都体育学院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让我们共同维护体育学术研究的纯洁性与创新性,理性、规范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学报高质量发展。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6年4月

编辑:荆敏;校对:任丹;审核 :孙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