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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女友写抢号软件获刑:每秒点千次,医院系统瘫痪
一秒点一千下抢号,赚1万2,判12个月我先说个数。你感受一下:一秒点一千多下。这是周铭写的抢号程序的手速。人手动得再快,一秒也就六七下。差了大约一百五十倍。一百五十倍是什么概念?你手指戳到发酸,也追不上它点一下。周铭是武汉一家企业的程序员。女友王琳身体不好,长年往医院跑。专家号一放出来就没了。这不难,我来解决。他很快写出了一个小程序。

写代码
说白了,这程序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模拟人手去点那个抢号键。别看就这么几下,人手一秒最多六七下,它一秒能点一千多下。号,总能抢到。王琳的号总算挂上了。熟人追着问是怎么挂上的,两人一商量,先免费帮了几个人。后来打听的人越来越多,还有省内别的市州的。索性就收费了。
她在社交软件上发广告、对接客户。他抢到号,再加价卖出去。到头来,周铭靠这个一共赚了一万两千九。一万两千九,多吗?反正,我有点意外。

医院服务窗口
2024年7月5日早上7点,武汉某医院的挂号系统瘫了。挂不上号,也约不上诊,医院报了警。瘫的原因不止他一个,同一时刻还有三名用同类软件的人在抢,四个人一起往系统里灌请求,它扛得住吗?2024年8月8日,两人被抓获,现场查获手机6部、电脑2台、账本1本。那本账,记着每一笔。
判决是2025年7月16日下的。周铭,有期徒刑十二个月。王琳系从犯,十个月,缓刑一年。罪名,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我原以为,抢号顶多算违规。说真的,这罪名我第一遍愣是没绕过来。抢个号,怎么就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了?不是非法经营,也不是诈骗,偏偏是这个。
我翻了两遍才看懂。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写的是: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什么叫后果严重?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列了五条。他踩中的是第三条,就是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
这条司法解释,其实2011年就定下了。你算算,一万两千九除以五千,两倍半。刚过线。那为什么不是五年以上?因为“后果特别严重”的门槛是这条线的五倍,两万五。他还差着一万二。我才明白,卡他的不是技术,是钱。检察机关原本建议十三个月。他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了十二个月。
我猜,被抓那天,人肯定是慌的。他大概也没想到,一句“我帮你解决”,会走到这一步。写到这儿,我心里挺复杂。忍不住叹了口气。我得替他说句公道话:代码本身没有罪。写个脚本给自己挂个号,法律管不着。他真正做的,是把它变成了生意,替陌生人抢号收钱,一共一万两千九,顺带把一家医院的号源系统挤瘫了。
被挤掉的每一个号,背后都是一个约不上诊的病人,一个跟着揪心的家属。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他抢走的不是一个个号,是别人一整个上午的等待。你可能觉得,一万两千九换十二个月,罚重了。可换个角度想,今天被挤掉号的,兴许就是你。
有人摇头,说技术本身无罪。真是这样吗?这话,对一半。号就那么多。专家号尤其少,天天悬在那儿。程序抢得再快,也变不出新号来,只是把别人手里的号,挪到自己手里。至于他当初要是只帮女友抢、一分钱不收,会不会有另一个结局,我说不好。说到底,那条线早就划在那儿了:五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