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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业绩|软件著作权维权硬仗——跨两地诉讼,穿透集团侵权获赔近 800 万

【编者按】本案入选杭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斩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二等奖。案件中,针对集团化多主体侵权、被告反复缠诉、技术鉴定陷入僵局等多重挑战,代理律师通过拆分诉讼行为、开展软件特征信息比对、关联主体穿透追责等策略,最终帮助企业取得高额惩罚性赔偿,对同类企业开展软件著作权维权具有较强参考借鉴价值。
一、案情简介
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原告公司”),深耕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研发领域,其自主研发的“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软件”,经过多轮迭代,形成包含主程序及三项辅助程序的完整软件体系。
某生物产业公司(下称“被告公司”),借助其关联主体,以商务合作评估为名义,2022年6月,与原告企业签署《试用协议》,借走一台搭载涉案软件的血液分析仪,后续将设备退回原告企业。
自2022年11月起,原告公司发现市面出现一款全自动血液分析仪,产品外观、操作界面和己方产品高度近似。经调查,该产品由被告公司生产制造,并通过其十家关联销售主体,在多个电商及外贸平台大规模销售。
被告公司搭建集团化侵权运作模式:制造主体负责产品生产,十余家关联公司分散在各个平台开展销售,刻意将制造行为、销售行为进行切割,割裂侵权链条,抬高权利人维权门槛。原告公司分别在两地法院提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诉讼过程中,被告公司先后向两地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异议被驳回后继续上诉,借助程序手段拖延案件审理。当原告公司向北京管辖法院起诉其关联的某电商平台的销售侵权行为后,被告公司又以其他法院已经立案为由,主张案件构成重复起诉,请求驳回原告公司诉请。
二、律师处理方式(代理原告公司)
本所岳龙、王浩宇律师接受原告公司委托后,对案件事实全盘梳理,分别从程序抗辩应对、实体侵权认定两大维度制定针对性诉讼方案。
1. 程序合规突破:拆分侵权行为,实现两地诉讼并行、排除重复诉讼认定
针对被告公司提出的重复诉讼抗辩,代理律师提出关键抗辩意见:一地案件仅针对特定电商平台的销售行为,仅就该平台少量产品主张销售侵权;另一地案件针对制造行为,以及其余外贸和除前案特定电商平台外的其他平台的销售行为。两案涉诉当事人不同、指向的侵权行为相互独立,诉讼标的并不重合,依法不构成重复诉讼。该抗辩意见被两地法院采纳,两地案件得以分别受理、独立推进审理。
2. 侵权事实推定:依托样机、主体、时间线,构建接触可能性证据链
针对被告“样机已经退回,从未接触源代码”的答辩意见,代理律师提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接触可能性,并不以实际获取、拆解源代码为必备要件。 被告通过关联企业取得涉案样机,样机长期处于被告管控之下;制造方与取得样机的关联企业存在共同股东,主体关联关系确凿。同时,原告案涉软件完成时间、硬件产品上市时间,均显著早于被诉侵权产品的上市时间,通过时间顺序结合样机接触事实,可以推定被告具备接触权利软件的客观条件。
3. 技术事实认定:借助软件特有信息,突破鉴定僵局、认定实质性相似
这是本案技术事实认定的核心突破口。诉讼中,被告一方面反复申请开展源代码比对,另一方面拒绝完成源代码与侵权产品目标程序的一致性鉴定,刻意制造鉴定僵局,以此延缓诉讼进程。代理律师当庭指出:进行源程序比对的前提是审查源程序与目标程序的对应性,被告拒绝配合一致性鉴定,导致源程序比对无法进行,应视为其放弃源代码比对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代理律师另辟蹊径,转换技术举证思路,通过多组证据证明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第一,公证取得的侵权设备运行后,软件界面出现和原告软件完全一致的特定英文拼写错误; 第二,将被诉产品与原告企业产品的电路板互换,两台设备竟能正常运行并显示对方的开机界面;第三,最为关键的是,通过专业软件导出被诉产品SD卡文件,提取到大量归属于原告企业独有的标识、型号、企业名称等特征信息。
代理律师结合北京高院著作权审理指南发表意见:“被告拒不提供被诉侵权的计算机软件源程序,原告能够举证证明二者目标程序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或者虽不相同或者相近似,但被诉侵权的计算机软件目标程序中存在原告主张权利的计算机软件特有内容,或者在软件结果(包括软件界面、运行参数、数据库结构等)方面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可以认定原、被告的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
4. 抗辩事实推翻:区分注册申报资料与研发证据,否定被告独立研发主张
针对被告提交的项目下达书、风险管理文件、注册过程确认记录等证据,代理律师阐明:该组材料仅为医疗器械上市所需要的注册申报资料,仅能够证明产品报批流程,不能反映计算机软件真实开发迭代过程。完整软件自主开发,应当留存版本迭代日志、代码提交记录、开发文档、多轮测试报告等原始开发资料。被告无法提交上述软件开发核心原始凭证。另外,被告提交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记载的软件完成时间、对外采购软件的合同签署时间,均晚于原告权利软件的成型时间,进一步否定其自主研发的抗辩主张。
5. 赔偿数额夯实:依托主观恶意与严重侵权情节,适用双倍惩罚性赔偿
代理律师论证被告主观恶意及侵权情节严重:被告借商务试用名义获取样机,具有窃取软件成果的主观故意;诉讼阶段反复提起管辖异议及上诉、拒不配合技术鉴定、拿注册申报文件冒充研发证据,明显存在拖延诉讼、逃避侵权责任的主观意图;即便原告已经提起诉讼,被告关联主体依旧持续售卖侵权产品,漠视司法程序,侵权情节恶劣。
赔偿基数方面,代理律师创新性地运用产品出厂编号规则推算侵权产品生产销售规模,扣减另案处理产品数量,结合公证取证的产品单价,计算侵权产品整体销售额,再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测算侵权获利。法院参考该套计算逻辑,结合全案证据,确定赔偿基数250万元,并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
6. 责任主体扩围:股权穿透核查发现关联主体,查明共同侵权并依法认定连带责任
代理律师通过股权穿透检索,查明十家销售公司与被告存在高度重合的控股股东,持股占比极高;再结合证据查实:多家销售主体共用企业邮箱后缀、对外联系电话、实际经营地址,对外统一宣称属于该集团旗下企业,属于 “一套人员,多家主体” 运营模式。 以上证据可以证实各被告之间存在侵权的意思联络,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为后续执行阶段足额回款筑牢基础。
三、裁判结果与典型意义
两地法院均认定侵权成立,其中一地法院结合被告故意侵权情节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令十一名被告连带承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本案属于跨区域知识产权布局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典型案例,示范价值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有力化解程序缠诉,管辖权异议全流程胜诉
被告在两地反复提起管辖权异议并上诉,试图消耗权利人时间成本、阻碍实体审理。代理律师精准运用程序法律规则,充分阐述管辖依据,两级法院全部驳回被告管辖异议申请,扫清实体审理的程序障碍,体现复杂知产案件当中程序策略的重要价值。
(二)创新诉讼策略:按侵权行为拆分案件,而非简单按照产品拆分
面对侵权方刻意把制造、销售行为拆分,利用多家关联企业分散实施侵权的模式,本案采用按销售渠道、侵权行为拆分案件的诉讼思路。不同案件分别针对不同平台销售行为、制造行为,有效化解重复诉讼抗辩,实现多地法院并行审理,最终拿到高额赔偿,为多被告、跨地域软件著作权维权提供实务参考。
(三)技术事实查明新思路:不靠源代码比对,依靠软件特有特征信息认定实质性相似
软件著作权维权普遍存在的举证难点,就是权利人拿不到被告源代码。本案识破被告“嘴上要求源代码比对,行动拒绝配合鉴定”的诉讼手段。在被告实质放弃源代码比对的前提下,依靠侵权软件中留存的权利人特有信息:专属拼写错误、企业标识、产品型号、运行界面特征等,依据裁判规则直接认定实质性相似,为同类案件技术事实举证提供重要参考路径。
(四)惩罚性赔偿的精细化裁量参考
法院虽未全盘采纳原告计算的赔偿基数,但充分参考多维度数据综合酌定:出厂编号推定的侵权规模、海关出口数据、被告内部销售记录、行业毛利率、软件对于整机产品的利润贡献占比。多要素综合评估,实现惩罚性赔偿基数精细化认定。
(五)关联公司穿透追责的实务示范
本案多家销售主体并非简单商业代理关系,而是集团内部拆分出来的关联主体,人员、地址、对外宣传出现混同。借助股权穿透、经营信息交叉比对,证明多家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判决关联销售主体承担连带责任,极大提升后续执行阶段回款可能性。
结语
本案历时两年,跨京杭两地法院,涉及十一名被告,被告穷尽管辖异议上诉、设置技术鉴定障碍、不实自主研发抗辩等多种方式对抗维权。承办律师从程序、证据、技术事实、赔偿计算、主体追责多维度层层突破,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到近800万元赔偿,是高科技企业软件著作权维权的典型硬仗。


经办律师介绍

岳龙律师,获得中南大学工学学士、浙江大学理学硕士和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有专利代理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和中级知识产权师职称,中华全国代理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广东省工业法治研究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专利委员会委员,从事知识产权行业十余年,处理了大量专利申请、专利无效和专利诉讼案件,代理案件曾获评杭州法院2025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服务客户包括深圳市星银医药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魔域文化有限公司、珠海市华海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耐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岳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侵权/规避分析、知识产权无效及民事/行政诉讼、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等服务。

王浩宇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利代理师,具备企业高级合规师、数据合规辅导师、知识产权管理体系CCAA注册审核员等多项专业资质。本科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具有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双硕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曾服务格力电器、OPPO 等大型企业,为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定制化合规解决方案。专注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数据合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落地实施及知识产权诉讼代理。擅长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从知识产权布局、维权到合规体系建设的全链条法律服务,代理案件曾获评杭州法院2025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在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风险防控、集团化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搭建、数据合规与维权等领域亦拥有卓越服务案例。

张潇丹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企业合规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人,广东省地理标志协会专家库专家,多地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擅长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管理、合同与劳动人事等领域,担任多家政府单位及央、国企常年法律顾问,擅长为企业提供全面合规法律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人事合规服务、企业上市前的知识产权专项服务、知识产权整体合规服务、商业秘密合规管理专项服务等,具备卓越的诉讼与非诉实务能力。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由中山大学法律系创办于1984年,是全国最早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广州,并在深圳、海口 、东莞、惠州、佛山和花都设有办公室。岭南所汇集包括公司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房地产法、婚姻法、行政法、金融法等领域的专家教授,以及一支专业化分工、团队化协作的专职律师队伍,是在各法律服务领域被广泛认可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