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 1190277
家庭收入核查涉及隐私,村级入户时如何说明用途和保管范围?
家庭收入核查涉及隐私,村级入户时如何说明用途和保管范围?
假如是办理低保这类社会救助业务,村委会一般是在乡镇(街道)的组织、委托或者指导下来配合开展调查的。乡镇(街道)承担受理、核实调查以及初审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最终的审核确认,除非地方上已经依法把相关审批权限下放了。村级上门走访并不代表村委会能够私自去查询、拍板或者对外公开这户人家的所有经济状况。
在上门的时候,工作人员需要提前讲清四个方面:本回调查是为了哪一项救助;具体要核对什么内容;相关材料归谁办理、保存及使用;还有哪些信息要依法公示、哪些内容不能往外传。
大家可以像这样跟村民说明:
> “今天主要是配合进行相关救助的调查,重点了解和申请挂钩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情况、收入、资产以及真实的生活面貌,这些都会用在救助的审核、复核还有依法进行的后续管理上。假如需要跨部门去比对信息的,会按照规定拿到授权,交由有权限的部门来处理。像申请表、授权书、证明材料以及调查记录这些,都会由对应部门按规定收存,村里面留底也必须限制在工作需求和本地档案管理的规定范围内。”
像收入和资产证明、入户调查表、走访记录以及核查报告这类材料,是不可以随便发给无关人员的。哪怕是依法必须公示的内容,也不意味着能把具体的收入、存款、房产等详细数据全盘公开,实际公示的项目与形式得按照当地的规定来办。
眼下并没有一个能套用在所有地区、各类材料上的统一留存期限。村干部切忌随口答应“统一存放几年”,而是要讲清楚真正的保管方、留存的具体材料以及期限的依据。如果涉及的事项是涉农补贴、帮扶项目或者是统计调查,还得依照该事项的专项规定另外做解释,千万不能直接照搬社会救助的那一套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