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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赛季厚大法考理论卷带学同步小测8—民法
一、判断题
1.【判断】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
口的签字簿上签名。这属于要约。
【答案】正确
【解析】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
示。本题中,教授将所出售的书和价格都标明,内容明确具体,属于要约。
2.【判断】小白将房A 出租给钢琴研究生小黑,约定小黑教小白女儿钢琴抵房租。小白和小黑之间订立的合同
为无名合同,无效。
【答案】错误
【解析】小黑承租小白的房屋,但以劳务作为对价,属于无名合同。但根据合同自由原则,无名合同并不因法
律未作规定而无效,无名合同适用民法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及《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民
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中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3.【判断】阿白、阿远、尼克三人一起吃饭,阿白对阿远说:“我们家的狗生了一只小狗,1000 元卖给你,要
不要?”阿远没说话,尼克却说:“我要!”此时,合同尚未成立。
【答案】正确
【解析】向特定人发出要约的情况下,只有特定的受要约人方可作出承诺。因此,只有阿远方可作出承诺,尼
克的回答为新要约,而非承诺。
4.【判断】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可以此
为由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答案】错误
【解析】虽然甲、乙之间的合同有履行的前后顺序,但是乙已经先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主给付义务,只是没有履
行交付说明书的从给付义务,故甲不能以此拒绝履行其交纳房款的主给付义务,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5.【判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1 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 套,3 月
10 日交货,乙公司3 月15 日支付余款9 万元。3 月10 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 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
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 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答案】错误
【解析】乙公司虽有权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但是由于先履行抗辩权为“等价抗辩”,所以乙公司拒绝支付的价
款,应当与甲公司未履行的债务相适应。
6.【判断】小白和“酒乡人家”签订买卖10 箱紫米酒的合同,约定货款由小白支付,但是请求交货的债权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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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行使。这是利他合同。
【答案】正确
【解析】利他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利益第三人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
权利,由第三人取得利益的合同。
7.【判断】甲(买方)和乙(卖方)订立了一个化妆品买卖合同,约定第三人丙可以直接请求乙交付,若履行
瑕疵,丙可直接追究违约责任。本案中,若乙迟延履行,则丙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错误
【解析】利他合同中,第三人(丙)除了请求履行、追究瑕疵履行的违约责任外,其他权利并不突破合同相对
性,撤销、解除的权利仍归甲所有。
8.【判断】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乙连续三个月未交房租,甲向其发出通知:下月15 号之前若还不交房租,
合同解除。若届期乙仍不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答案】正确
【解析】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的,无需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自动解除。
9.【判断】小白与小黑订立电视机买卖合同,约定小白将一台电视机和发票、使用数明书、遥控器一起交付给
小黑,小黑支付价款1 万元。小黑如约付款,如果小白只交付了电视机、未交付遥控器以及发票、使用说明书,小
黑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合同。
【答案】错误
【解析】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交付遥控器属于主
要债务(因为没有遥控器电视无法正常使用),但小黑需要先催告,不能立即解除。
10.【判断】李菁和杨阳经人介绍认识,一见钟情,一个月后登记结婚。婚礼当天,预定的A 婚庆公司的摄像
师迟到3 小时,婚宴已经结束,宾客尽散,李菁非常恼怒,当即通知A 公司解除合同。A 公司认为李菁未经催告,
不得解除。该主张成立。
【答案】错误
【解析】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构成根本违约,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二、选择题
1.【单选】甲公司在2005 年至2007 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
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延/3/4)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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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
A、B、C、D 选项: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在付
款关系中,甲是债权人,乙是合同中的债务人,合同没有约定子公司向甲付款所以当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
货款的义务时,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A 选项
正确,B、C、D 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 选项。
2.【单选】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
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3/6)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C
【解析】
A、B 选项:本题中虽然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但不影响甲、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A、B 选项错
误。
C 选项:甲、乙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虽甲未向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乙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但基于买卖合同
的债权效力,乙有权请求甲履行合同债务,向自己办理过户登记手续。C 选项正确。
D 选项:本题中不存在《民法典》第563 条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事由,法院不能判决解除合同。D 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是C 选项。
3.【单选】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
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2008/3/7)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D
【解析】
A、B、C、D 选项:“假一罚十”的格式条款是提供者的自我约束,加重的是己方责任,而非对方责任,且并
未限制对方的权利,故并非无效。“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无其他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
的事由,应属有效。A、B、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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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 月1 日预付10 万元,10 月1 日预付20 万元,12 月1 日乙公司
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9 月30 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
甲公司于10 月1 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 月3 日向乙公司汇去20 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
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3/12)
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
【答案】A
【解析】
A 选项:根据《民法典》第527 条第1 款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可能不履
行后到期的债务的,可以中止履行。本题中,在乙公司表示要涨价的情况下,甲公司有理由认为,自己支付价款后,
乙公司有可能不交付汽车,即有权基于不安抗辩权,中止支付第二期价款。债务人基于抗辩权不履行债务,不构成
违约。故A 选项正确,当选。
B 选项:根据《民法典》第563 条第1 款第3 项的规定,债务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内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并未催告甲公司支付第二期价款,且在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
之前,甲公司已经支付了第二期价款,所以乙公司不得以“迟延履行”为由解除合同。故B 选项错误,不当选。
C 选项:根据《民法典》第526 条的规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据此,因甲公司已经交付了第二期价款,所以乙公司不得主张先履行抗辩权。故C 选项错误,
不当选。
D 选项:乙公司主张涨价的理由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因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原材料价格的正常
波动,所以此为正常市场风险,乙公司不得主张涨价。故D 选项错误,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 选项。
5.【多选】甲、乙在食堂聊天,甲说想把自己的汽车以8 万元卖给乙卖换新能源。丙听到了,对甲说愿意以同
等价格购买该车,甲说考虑考虑。后来丙让甲赶紧签合同,甲说不卖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3-
回忆版)
A.甲的话属于要约
B.丙的话属于要约
C.丙的话属于承诺
D.合同未成立,丙可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AB
【解析】
A 选项:
《民法典》第472 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甲向乙作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内容明确具体属于要约。A 选项正确。
B、C 选项:《民法典》第479 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甲向乙作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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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属于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有受要约人才可以承诺,其并未向丙作出要约,丙不是受要约人,无权承
诺,丙表示接受甲开出的条件只能视为要约。B 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
D 选项:《民法典》第500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
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丙发出要约后,甲并未承诺,所以合同不成立;但丙无权追究甲的缔约过失责任,因为
甲并没有不诚信、恶意磋商行为,甲有是否成交的自由。D 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 选项。
6.【多选】甲房屋中介公司承租了乙在某地的房子,设立了丙分公司,后因当地政府限购政策,导致丙分公司
业绩严重下滑,后来甲公司关闭了丙分公司。其后,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给乙租金,经乙催告后60 日后甲公司仍
未履行,后甲公司未经乙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2020-回忆版)
A.因甲公司未交租金,乙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B.因甲公司转租,乙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C.因当地限购政策,甲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D.因甲公司关闭丙分公司,甲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答案】CD
【解析】
A 选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
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未按时支付租金,且在乙催告后逾期仍不支付租金,因此乙有
权解除租赁合同。A 选项正确。
B 选项: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甲公司未经乙的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乙也
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B 选项正确。
C 选项:由于限购政策往往影响的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政府限购政策导致所有权无法转移登记的,一方当事人
可以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但本题是租赁合同,涉及的是房屋使用权,当地的限购政策并不影响房屋使用权的行使,
因此甲无权以限购政策为由解除租赁合同。C 选项错误。
D 选项:发生情势变更,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丙分公司经营失败虽然属于合同
基础发生重大变化,但是甲公司关闭丙分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风险,甲公司在设立丙分公司之初就应该合理预见到这
一风险,因此,甲公司关闭丙分公司这一行为不符合情势变更的要件,甲公司无权以此为由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D
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D 选项。
7.【单选】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
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3/10)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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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答案】D
【解析】
本题的命题特点为双务合同的“多段履行”,即:①甲交付首期房款;②乙公司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③甲交付二期房款;④乙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在“多段履行”的题目中,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运用采取“两两组合”
的方式,即:①②、②③、③④,在各自的组合中,确定履行的先后顺序。由此出发:
A 选项:本题中,甲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②,拒绝履行③,所以为“②③”这一组合的问题。由此出发,因双
务合同抗辩权需受“等价抗辩”原则的限制,故在乙公司已经交付房屋(已经履行②的主要义务)的情况下,甲不
得以乙公司未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未履行②的次要义务)为由,主张双务合同抗辩权。故A 选项不当选。
B 选项:在“②③”组合中,甲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先到期的②,而拒绝履行后到期的③,其抗辩逻辑为先履
行抗辩权。故B 选项不当选。
C 选项:根据《民法典》第563 条第1 款第3 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据此,乙公司未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构成主要义务的迟延履行,所以甲不
得主张解除合同。故C 选项不当选。
D 选项:如上所述,尽管甲的抗辩逻辑为先履行抗辩权,但是受制于“等价抗辩”原则,甲不得主张先履行抗
辩权。故D 选项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 选项。
8.【多选】安徽省的崔某要参加国家自行车比赛,遂向湖北省的陈某订购一批自行车,约定由陈某负责运输,
运到后支付货款。陈某在运输途中遇到突如其来的山洪,被堵住路线,于是选择从另一条路送货,并将此事告知了
崔某,崔某表示只要能够正常送到就可以。等陈某将自行车送到安徽省的时候,自行车比赛已经结束,陈某要求崔
某付款遭拒,两人因为该买卖合同解除问题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3-回忆版)
A.崔某有权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除合同
B.陈某有权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C.途遇山洪是陈某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
D.崔某拒付价款构成违约
【答案】AC
【解析】
A 选项:崔某购买自行车,目的在于参加比赛。因陈某迟延履行,该目的不能实现,所以陈某构成根本违约,
崔某有权解除买卖合同。故A 选项当选。
B 选项: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实。本题中,既然陈某
有其他道路可以选择,那么本案中的“山洪”便不具备“不可克服”的特点,所以不构成不可抗力。故B 选项不当
选。
C 选项:既然本题中的“山洪”不构成不可抗力,那么由此造成的违约风险便应当由陈某承担。故C 选项当选。
D 选项:因陈某根本违约,崔某可基于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不违反民法的原则。故D 选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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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 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
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
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
解决方案。”3 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
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3/13)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A、B 选项: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行使的方式为单方通知。本题中,《通知》并非解除合同的单方通知,《通
报》才是。故A 选项不当选,B 选项当选。
C 选项:根据《民法典》第565 条第1 款的规定,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相对人有权提出异议。故C 选项不当
选。
D 选项: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20 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D 选项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 选项。
10.【单选】5 月13 日,甲与乙订立空调采购合同,但因暑期来临,订单剧增,乙生产力有限,故双方约定发
货时间待定。后甲等不及,于6 月17 日向乙发函称,若乙于7 月1 日前不能发货,则合同于7 月1 日自动解除。
乙当日便对甲的发函提出异议。后乙于7 月15 日向甲发货,甲以合同已解除为由拒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4-
回忆版)
A.合同于6 月17 日解除
B.合同于7 月1 日解除
C.因乙提出异议,故合同没有解除
D.甲只能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
A、B 选项:本题中,甲、乙的空调采购合同约定“发货时间待定”,表明该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未约定履行
期限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要求宽限期的,应给予宽限期。本题中,甲于6 月17 日要求履行,
因乙未要求宽限期,故具有催告效力。至7 月1 日,乙未发货,构成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仍未履行,故此时
甲享有合同解除权。在此基础上,解除权人在解除合同的通知中作出若一定期限内仍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解除的意
思表示的,从其表示。故根据甲6 月17 日的发函,甲、乙的空调采购合同于7 月1 日解除。故A 选项不当选,B
选项当选。
C 选项:合同能否解除,取决于主张解除的一方是否享有解除权,而不取决于相对方是否提出异议,故乙提出
异议并不影响合同的解除。故C 选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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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选项:在我国民法中,情势变更的解除权、无需继续履行的非金钱之债的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为诉讼或仲裁,
本题中的迟延履行解除权不在此限(单方通知即可)。故D 选项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