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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款App被通报,你手机里可能也有

30款App被通报,你手机里可能也有

导读:2026年9月20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通报3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规则不公开、权限硬要、注销找不到,这些你平时忍了的,这次被写进了公开通报。这一篇只说一件事:作为普通用户,你的哪些权利被撑住了。

这次点名了哪四类问题

通报把问题拆成四类:6款App没有公开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4款强制或者频繁索要非必要权限;9款没有完整、准确地列明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11款没有提供有效的账号注销功能。

就这么四类。

合起来看,就是普通人用App最烦的三件事。不知道它收了什么,不给权限就卡住你,想删号删不掉。监管把这些写进了公开通报,涉事运营者要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还要把整改情况报回去。

还有一点值得留意。这次通报背后,是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开展的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通报只是其中一环。被点名的要整改,没被点名的,也不代表没有问题。

对用户来说,三件事现在能理直气壮

① 要一个“说清楚”

App收集你的个人信息,必须公开规则、必须最小必要,不是它想收就收。隐私政策找不到、写得云山雾罩,本身就可能是问题。你有权问一句:你到底收了我什么、拿去干什么。

② 拒绝无关的权限

碰到“不授权就用不了”的强硬要求,先停一下。很多权限和它提供的服务没有关系,你有权拒绝,或者换一个更克制的同类产品。我一般建议:装新App先看一眼权限申请,把用不上的通讯录、定位、相册权限关掉。

③ 注销通道是硬要求

注销入口是硬性要求。找不到注销、注销要层层审批、注销之后还留着你的数据,都可能构成违规。建议半年查一次账号注销入口还在不在;发现明显违规,截个图留证,去12321或者App所在应用商店投诉。

常见问题(Q&A)

问:我的信息被这些App收了,能要回来吗?

答:可以要求删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再必要、保存期限届满、你撤回同意等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主动删除;它不删,你有权请求删除。先在其内部申诉要求删除,不成再向监管部门投诉。

问:怎么判断我用的App有没有违规?

答:看三点。隐私政策找不找得到,权限是不是和业务强相关,注销入口在不在。三点里缺一块就值得警惕。未必构成违规,但值得你多留个心眼。

问:App说“不授权就用不了”,合法吗?

答: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它要的权限和核心功能无关,《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第四条第2项把“因用户不同意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或打开非必要权限,拒绝提供业务功能”列为可被认定为违反必要原则的情形。你可以拒绝,或者换用更克制的同类产品。

问:发现App违规,我去哪投诉?

答:可以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App所在应用商店的举报入口,也可以向网信、工信部门反映。附上截图和具体情形,方便核查。涉及个人信息权益的,还可以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五条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

收尾

一、隐私政策找不到、权限要得离谱、注销入口藏着,这三件事你都有权较真。

二、你的信息不是白送给App的。收了什么、拿去做什么,你得能看见。

三、企业上线前把这三关走完,比被通报之后再补,省事得多。

本文涉及的规则(政策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通过,2021年11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依据)、第十五条(撤回同意)、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知情决定权、查阅复制权、更正补充权、删除权)、第六十五条(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通过,2025年10月28日修正,2026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用户信息保密义务与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禁止泄露篡改毁损、个人删除与更正权)。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90号,2024年9月24日公布,2025年1月1日施行)。

《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国信办秘字〔2019〕19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19年11月28日印发)。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开展2026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

主要信源: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3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的通报》(2026年9月20日),中国网信网,https://www.cac.gov.cn/2026-09/20/c_1791481881543149.htm

互动一下:你手机里有没有“想注销找不到入口”的App?评论区聊聊。觉得有用,点个“在看”,转给做产品和运营的同事。

⚖️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中央网信办秘书局2026年9月20日在中国网信网发布的《关于30款App个人信息收集使用问题的通报》,以及现行法律法规梳理。这是对已发布通报的解读,不是新立法,也不代表通报之外另有新的监管要求。内容仅供一般性了解,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个案法律意见,不承诺案件结果,亦不对任何主体作优劣评价。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并结合全部材料综合判断。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可能更新或存在地区差异,个案以现行有效法规及证据材料为准。

作者简介

潘登律师,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301201410936321,专注AI合规、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保护,公众号【潘律的 AI 合规笔记】主理人。

关注【潘律的 AI 合规笔记】。这一期拆的是30款App通报里的个人权益侧,规则公开、权限必要、账号注销这三关怎么自查。后面几期接着讲企业侧的隐私政策和权限设计该注意哪几处,陪你把“安全”用成日常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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