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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律所经验,败给会用AI的工程师

8年律所经验,败给会用AI的工程师

QUOTE

我请了律师。对面那位,靠打官司吃饭。我不是。

—— 312 份材料,12 个筐,一张能逐条对上的表

他是职业选手。我是从零开始准备的。

但今天这篇不写「AI 打败律师」。庭上真正把人说服的,是律师。我要写的是另一件事——他脑子里的东西,和我桌面上那份表,差在哪儿。

左:判决书第一页(已打码) 右:第一审判庭门口

本文看点

01

差距

02

一张表

03

312 份

04

补全

01

STEP ONE: ADMIT THE GAP

一、先承认:他比我强,强得多

他一开口就是条文号,我要翻半天。

法官会问什么,他提前知道;我只能临场反应。

我准备半个小时想解释清楚的事,他一句话就压回去了。

我不是在客气。那些年他确实没白熬。

02

STEP TWO: ONE TABLE

二、但他没有那样东西:一张能逐条对上的表

我的表达是这样的:

我的请求 → 法律上要满足什么 → 我拿什么证明 → 出处在哪一页 → 够不够

最后一列只允许三个值:够、缺、没有。不许写「应该问题不大」。

这张表不用懂法。它只要一条:不许有一句话是空的。挂不上出处的,视同没说。

左:案头那本书 右:筐分好之后,才轮到它干活

做到第三行我就出了一身汗。

有一项,我原本觉得最稳——那件事明明发生过,我亲眼见过,还跟人说过不止一次。可填到最后一列,只能写「缺」。

我以为那份东西交过。翻遍 312 份,没有。

我记得,和文件里有,是两件事。

这是工程习惯,不是法律知识。工程上的台账、验收单、隐蔽工程记录,都是这个逻辑——你说做了,拿出记录;拿不出,就等于没做。

03

STEP THREE: THREE HUNDRED TWELVE

三、312 份材料,12 个筐

开庭前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材料摊开,数了一遍:312 份。

数完就知道,「把材料丢给 AI 让它自己读」是句空话。材料越多,它越容易还你一段四平八稳的概述。

我要的不是概述,是「这句话出自哪一份」。

所以先建库。按用途分,不按文件类型分。

按类型分(图片/PDF/Word),你会得到一堆整理得很干净的垃圾;按用途分,你要什么伸手就能拿到。

九个筐够用了:身份、关系、履行、损失、沟通、对方材料、程序文书、参考案例、待定。

三条铁律:①对方的材料单独一筐,永远不合并——合并过一次,第二天我自己都分不清哪句话是谁说的;②编号允许挤,插不进就加后缀;③跳号不要紧,那是删过的痕迹。

— 312 条,12 个筐,1 个人

切到第三个筐我才想明白:分筐不是整理。

分筐不是整理,是先回答一个问题——这一轮我要证明哪一句话。

想不清这一句,喂再多材料也是白喂。

九个筐不是设计出来的,是长出来的。最初只有四类,装不下的往「待定」扔;扔到二十几份,才发现「对方材料」必须单独立一筐,不然永远和我的东西混在一起。

几个筐无所谓。要紧的是:每个筐,都得对着我的一句话。

04

STEP FOUR: THE DANGEROUS PART

四、AI 最险的一招:替你「补全」

它会干一件很顺手的事:把没完成的动作写成已完成,把只走到一半的流程写完整。

别的场景里,这叫合理推断,甚至算优点。

在诉讼材料里,这叫编造。

所以我给它立了规矩:数字和结论一律要「论断+出处」两栏;挂不上出处的,视同没说。

我还喜欢看它留空。它写「这条号在文件里不存在,请自行查证」——这句话比给我一段漂亮话值钱得多。

它只干四类活:归类、对账、摘录、出清单。

这几样活有个共同点:结果一眼能验——归对没有、条数对不对、这句在第几页、缺哪一项。

凡是「要不要这么打」「这条请求站不站得住」这类判断,我一律不问它。

不是它不会说,是它说了我也不能签这个字。

05

STEP FIVE: THE SHARPEST MOVE

五、对方最狠的一招,不是否认事实

我让 AI 把对面的打法摘成一张表,看完发现:最狠的一招不是否认事实,是不认形式。

你说得再对,它只回一句:复印件不算。

那一刻我知道,力气要从「解释」挪到「证明」。完全不同的活。

06

STEP SIX: THE TRUTH

六、最后一句实话

那多年的经验,不是输给我。是输给了「只在脑子里、没在桌面上」这件事。

他的经验如果能随时被调出来,我一份都打不过。

这里要说清楚一件事:请了律师,不等于自己不用准备。

分工其实很清楚——他负责在庭上说话、判断、临场应对,这是他的专业;我负责让他要什么,三秒之内能拿到。

他不可能记得我那 312 份里第 47 份写的是什么。那不是他的活。但那是我的活。

我那两个月做的全部事情,只是把散在 312 份文件里的东西,变成能随手调用的。

开庭那天我只带三样:证据目录一式三份(法官、对方、自己)、原件与原始载体、一张纸的主攻路线。

庭上不是我的战场。说话的是律师,我坐着。我能做的是听懂在说什么,要材料时几秒递上去,判断这句话在打哪一条。

∞

THE END

最后

是没整理的经验,输给了整理过的经验。

ABOUT THE AUTHOR

张觉官

现在在做的事:把专业经验做成能直接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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