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安卓律师团队
编辑|杨娟
审核|张谱熹
图片来源|摄图网
北京安卓律师事务所:您的专属私人律师
一份于2025年1月28日到期的劳动合同,赵先生清楚记得自己入职时曾与公司达成一致、额外享有年终奖。然而,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仅不再续签,更以"无正当理由"为由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他没有选择接受"人走茶凉",而是果断委托了专业律师。
赵先生是北京某股份公司的大数据开发工程师,在职期间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他满心期待着能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收到了一纸不再续签的通知。
公司仅在2025年1月21日发给赵先生一份《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写明双方劳动合同2025年1月28日到期终止。赵先生并未收到任何关于续签的沟通或意向征询。赵先生委托律师后,律师仔细梳理了他的劳动合同签订记录、工资发放明细等证据,向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仲裁委经审理后认定:赵先生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其完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既未与赵先生协商续签事宜,也未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沟通,而是直接以其入职时填写的职位申请表、聘书及《劳动合同》中虽约定的合同期限到2025年1月28日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应支付赔偿金(2N)71,428元。
无独有偶,在辽宁大石桥市,白某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已超过十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公司却以"合同到期"为由违法单方终止双方劳动关系。2025年3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该公司应当按照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白某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99,183.26元。这一判决书载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以"合同到期"为由强行终止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构成违法终止。
这两个案例清晰地揭示了一个核心原则:劳动合同到期并不是用人单位可以不付任何代价就"甩掉"劳动者的合法挡箭牌。不同类型的到期终止,法律有着截然不同的定性——轻则支付经济补偿(N),重则构成违法终止(2N)。
01法律定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三种结局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劳动争议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情形之一。但"合同到期"这四个字,在法律上对应的后果却因多种因素而呈现天壤之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进一步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意味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结果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不续签或降低条件续签——需支付N(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表示不再续订,或有意续订但提出的条件低于原合同标准(如降薪、降职),而劳动者拒绝接受,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N)。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愿意按不低于原合同的条件续签,但劳动者出于个人原因(如想跳槽、不看好公司前景)拒绝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需支付2N(赔偿金)
这在实践中最容易被忽视,但后果最为严重。例如在赵先生案中,公司直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完全未考虑他已连续两次订立合同、依法应享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权利的事实,属于违法终止,应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即2N)向其支付赔偿金。
02经济补偿金
什么情况下能拿到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注意:该"三倍封顶"及"12年封顶"规则,仅适用于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高收入劳动者。月工资未超过三倍的普通劳动者,经济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和实际工资计算,不受此上限限制。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基数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全部货币性收入。具体以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
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支付N:
公司明确表示不续签劳动合同
公司提出降低工资标准、调岗降职等方式续签,劳动者拒绝接受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根本未与劳动者沟通续签事宜,直接发出终止通知(需结合是否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综合判断)
03违法终止
合同到期也可能变成2N赔偿金
很多人误以为"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是天经地义的"。但法律并非如此简单。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公司强行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终止,需要支付2N赔偿金。
情形一: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强行不续签
这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违法终止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赵先生案正是这一规则的典型应用。仲裁委认定:赵先生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既未与赵先生协商续签事宜,也未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沟通,直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应支付赔偿金(2N)。
地域提示:本文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上述裁判口径在北京、广东等多数地区适用。但在上海等地,对于"连续两次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存在不同裁判实践,部分地区仍允许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仅支付经济补偿N)。具体适用请结合当地最新裁判口径判断。
同理,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同样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同样可能构成违法终止。白某案即是此类情形的典型判例。
情形二: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又突然终止
这是一个容易被忽视但后果可能很严重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但未续签书面合同,劳动关系实际上继续存续。此时单位的处理空间,需要分情况判断:
普通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的,单位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
若劳动者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连续两次合同或满十年),且已提出续签要求,单位强行终止的,构成违法终止,需支付2N赔偿金
无论哪种情形,超期未续签期间,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风险
情形三:用人单位规避法定义务,以"职务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福建长汀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极具警示意义。A公司以"职务到期"为由,终止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法院认定,A公司的行为实质上是规避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一案例表明,无论用人单位以"合同到期""职务到期"还是其他五花八门的理由终止劳动关系,法院都会穿透表面名义,审查其行为的实质。如果是为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而强行终止,大概率会被认定为违法终止。
04赔偿金计算的典型案例解析
赵先生案:71,428元的2N赔偿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如前所述,赵先生于2019年1月29日入职北京某股份公司,担任大数据开发工程师,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25年1月28日合同到期。公司仅在2025年1月21日发出《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写明合同到期终止,未进行任何续签沟通。
仲裁委认定:赵先生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直接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终止。最终裁决公司向赵先生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2N)71,428元。该金额系以其工作年限(6年)及月平均工资(含年终奖折算)为基数,按照2N标准计算得出。
白某案: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超十年,法院判决2N赔偿99,183.26元
白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完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公司却以"合同到期"为由违法单方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025年3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认定该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即2N)向白某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99,183.26元。这一判决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强行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
05维权指南
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应如何应对
第一步:确认自己是否享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逐一核查以下情形: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是否已满十年?
是否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如严重违纪、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
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你享有要求公司续签的权利。如果公司在合同到期前未与你协商、直接发出终止通知,很可能属于违法终止。
第二步:识别公司的终止行为是否合法
收到"合同到期不续签"或"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时,通过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
公司是否在合同到期前主动与你沟通续签事宜?
如果沟通了,公司提出的条件是维持原条件、提高还是降低?
你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公司终止通知中是否说明了解除或终止的具体理由?
从司法实践来看,劳动者就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提起劳动仲裁的,只要能够提供劳动关系、合同到期、终止通知等基础证据,通常会得到仲裁委和法院的支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举证方面,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关系、合同到期、终止通知等基础证据;若用人单位主张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声称是劳动者拒绝续签),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举证责任。劳动者仍应尽可能全面地留存证据,不应完全依赖对方举证。
第三步:系统收集证据,为仲裁做准备
无论走向协商、调解还是仲裁,证据都是维权的基础: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牌、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证明两次合同签订事实的材料:第一份合同、第二份合同及其续签记录
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入职登记表等
证明公司终止行为的材料: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作出的不续签决定、HR沟通记录、通话录音(注意合法性)
证明工资标准的材料:工资条、银行流水、年终奖发放记录,用于准确计算经济补偿基
在各类证据中,纸质劳动合同、经盖章的工资流水、社保参保证明通常具有较高证明力;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需要保留原始载体,必要时可做证据保全。
第四步:根据情况选择协商、调解或仲裁
劳动争议处理实行"仲裁前置"程序,通常顺序为:协商 → 调解 → 仲裁 → 诉讼。
协商:首先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直接沟通,明确提出经济补偿诉求,尽可能留存书面沟通记录或微信聊天记录
调解: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该途径效率较高、费用较低
劳动仲裁:若协商调解无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需写明双方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如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N或赔偿金2N)及事实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维权请注意一年仲裁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通常是公司明确通知不续签或实际终止之日)起算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仲裁裁决支持了你的诉求,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6给用人单位的合规提示
对用人单位而言,在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问题上,依法合规处理是降低法律风险的根本:
合同到期前主动协商: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应当主动与劳动者沟通续签意愿,确认是否续签以及续签条件(是否维持原条件),留下书面沟通记录
准确把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法定情形:对于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或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必须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强行终止
明确告知终止理由:如确实不续签,应当在终止通知书中载明具体理由和依据,以便劳动者清楚了解其法律后果
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的合规处理:如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应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出现"未签合同继续用工"状态,否则将面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07结语
"合同到期"四个字,法律效果远非表面那么简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支付经济补偿(N)还是构成违法终止面临赔偿金(2N)。尤其对于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或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而言,合同到期绝不等同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一刀切"终止的法定事由。
法律要保护的是每一个劳动者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不是给用人单位提供绕过法定义务的捷径。当你的劳动合同走到终点时,请记住:你的权利,不会随着一纸合同的终结而自动消失。在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被公司粗暴终止时,记得拿起法律武器,去争取属于自己的那笔"2N"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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