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广告“乱跳转”,早已超出正常商业推广边界,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互联网行业生态。
表面上,手机“摇一摇”“扭一扭”的广告打开方式,是用户自主互动,实则个别平台通过技术手段让走路晃动手臂、从桌面拿起手机、乘车轻微颠簸都可能被判定为“主动摇动”。
信息流里的“隐藏广告”,按规定清晰标注“广告”即可合规,实际上“广告”标识字号极小、颜色极淡,与资讯内容高度同质化,用户极易误点。
关闭按钮更是花样百出:要么尺寸极小、位置刁钻,藏在屏幕边缘难以点中;要么设置“假关闭”图标,点击后反而触发跳转。
这些“精巧”的“算计”,本质是对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漠视与消解。
夜雨聆风